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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尘的泪珠  第7页    作者:林晓筠

  “爸!这里又不是军营。”

  “你给我闭上嘴。”

  潘忆敏伸伸舌头,用觜型和沈烈交谈。说她爸爸是她决定如此早嫁的原因,为了脱离魔掌,早日获得新生。

  沈烈不想笑,但还是笑了出来。

  他知道潘忆敏的心理,其实潘家的家庭很融洽,父母虽严厉,但是也是因为出了一个象潘忆敏这么刁钻又鬼灵精怪的女儿,如果她也能象她的兄姐们,那岂不是一个最完美的家庭了。

  “沈先生。”潘母看着沈烈,平和的问道:“听忆敏说你是一家公司的主管,你们公司是做哪方面性质的事业?”

  “代理进口或出口、建筑、工程,很多关系企业,也很杂,可以说是多角经营。”

  “那你的工作量一定很重。”

  “不会。”他看着潘忆敏。“其实我没有跟忆敏说清楚,我不是主管,我拥有这家公司,平常我有一个部门和一群助理在负责那些计划的推动和进行,我应该算是一个闲人。”

  潘忆敏听了不但没有雀跃的表情,反而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完全在沈烈的意料之中。

  “那沈先生是再娶了?”潘忆辉不太友善的问。

  “不!我从来没有结过婚。”

  “为什么?”这回轮到潘忆玮。“以沈先生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会没有结婚?”

  “也许我是在等象令妹这样的女孩。”

  潘忆敏不知道沈烈是在说真心话还是只说给她的家人听而已,但是她都满怀感激的给了他一个温柔的眼神。

  “沈先生,你今年贵庚?”潘中民终于开口问。

  “三十九。”

  除了沈烈和潘忆敏,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潘忆辉的汤匙甚至掉到了桌面上。

  十九年的差距可不是一件小事请。在古时候,这甚至是一个辈分的差距,三十九岁应该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但二十岁榷只是一个刚成年的女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可以维持住一桩婚姻吗?特别是内敛、稳重如沈烈,而潘忆敏却任性、霸气,有些不可理喻。

  潘中民本能的要拒绝这桩婚事。

  但是沈烈说话了。

  “潘伯父!我想年龄和一桩婚姻事有些关系,但却不是绝对的因素,有爱的婚姻就能克服很多婚姻里不利的因素,如果没有足够的爱和了解、谅解,年龄相近、郎才女貌又如何?还是有可能婚姻破灭。”

  “你爱忆敏?她还是一个小女孩!”

  “爸!”

  “她或许还是一个小女孩,但是我有耐心陪她一起长大,而且您不能否认忆敏虽然年纪小,但绝不是幼稚、无知,她知道自己要什么!该为自己争什么!”沈烈不卑不亢的说。

  潘中民看看他的小女儿。

  “爸!我不是在玩扮家家酒,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婚姻这回事不能赌气,不能开玩笑。”

  她一副正经八百的样子。“年龄只是一个数字,我们可不算什么老夫少妻,他没有那么老,你们看到了,我也没这么小,你们更清楚。”

  潘家的人都沉默了。

  大家都不知道现在是该投反对票或是赞成票。显然沈烈是有备而来,而忆敏更是立场坚定,没有一点动摇,非常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样子。

  “忆敏!你真的想清楚了吗?”潘母不放心的又问了一次。“我们不见的会真的把你送到洛杉矶。”

  “我知道。”

  “你真的现在就想嫁了?”

  她看着沈烈,她居然发现自己是真的想嫁给他,她肯定的点点头,没有一丝的怀疑。

  “你能打理一个家?”潘中民问到。“你能伺候公婆、能和姑嫂和睦相处、能做一个好太太、好媳妇,甚至是一个好母亲吗?”

  沈烈替潘忆敏回答了。“伯父!我父母已经过世,我没有兄弟姐妹,至于亲戚之间也少有来往,忆敏不需要去面对那么复杂的人际关系。”

  潘中民哦了一声,这桩婚姻似乎没有他原来想的那么糟了,或许这样对忆敏反而好。

  潘母这下是忧喜参半,如果沈烈今天只有三十岁多好,那他真是一个乘龙佳婿。不过,天底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十九年也许并不是那么恐怖,而沈烈的稳重正好可以制忆敏的不定性,只要优的方面多于劣,那她真的没有反对的理由。

  潘忆玮和潘忆辉也都没有再说话,因为他们再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在潘忆玮的心里甚至会希望有天她也能碰到一个象沈烈这样的男人。

  “你们继续问嘛!”潘忆敏大方的说。

  “忆敏!你能不能长大点?”潘忆玮一叹。

  “我又怎么了?”

  “稳重一点、成熟一点!”潘忆辉补充。

  “吃胖就能稳重,打扮得老气一点就能显得成熟。”潘忆敏叛逆性地说:“这就是你们希望的吗?一个又胖又象老处女般的妹妹?”

  “沈先生!”潘中民提醒。“你自己看清楚、听仔细,这个就是你要娶的女孩,我不知道你是真正看上忆敏哪一点,不过你都要考虑清楚。”

  沈烈微笑地看着潘忆敏,她则勇敢而且无惧的迎上他的注视,一副准备和他分庭抗礼,一分高下的模样,她没有被他那股一般人会望而生畏的架势吓唬住。

  “就是忆敏了。”沈烈肯定地说。

  潘忆敏耸耸肩,故作无可奈何状。

  “那婚礼——”潘母说。

  “由你们决定好了。”沈烈说:“我会派一个会计和助理来帮忙,开销由我负责。”

  “不!”潘中民拒绝。“有钱是你的事,我们女方该怎么做是我们的事,这是我们潘家第一次办喜事,而且既然你没有长辈或太多的亲戚,那这件事我们就照我们这边的习俗来办了。”

  “好。”沈烈一口答应。

  潘中民又担心的看着他的小女儿,好像还不敢相信自己已经提到了婚礼的细节。

  “爸!我嫁得很好了!”潘忆敏撒娇。

  “这真的是你要的!”

  “真的!真的!”

  “你这么讨厌读书?”

  “爸!我已经念了十四、五年的学校,够了。”

  “你也不喜欢你的家人?”潘中民有些感慨的问:“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要离开这个家?”

  潘忆敏放下筷子,离开她的座位,她小跑步的站到了她父亲的椅子背后,搂着她父亲的脖子。“爸!我是嫁人,又不是当奴隶般的被卖掉,我可以天天回来,你不要一副我要远渡重洋,好像不回来似的!”

  “你就是口没遮拦!”潘中民绷着脸的骂。

  “爸!你别口是心非了!”

  “回去你的座位,给我乖乖的吃饭。”他命令道,但话里的强硬却消失无踪。

  潘忆敏又是一个鬼脸,但真的乖乖的回到她的座位上,不忘朝沈烈做了个上吊的手势。

  沈烈感到一股少有的温馨爬上他的心头,他一直希望能拥有一个温馨、和乐的家,爱子女的父母,孝顺父母的子女,可惜他九岁时就失去了一切,即使在九岁前也不会拥有这些,享受这些。

  潘忆敏能给他这些吗?

  她能为他建立一个真正的家吗?

  “吃饭吧!”潘母招呼大家。“要不要我再把菜热一热?”

  “不用了!吃到肚子里还不是一样。”潘忆敏快人快语。“而且冷菜比较好进喉咙。”

  “歪理!”潘中民反对地说。

  “我是体贴妈妈!”

  “你——”潘中民也知道自己怎么都说不赢自己的女儿,只有甘心的挟着已渐冷的菜。

  众人笑出声,气氛到此真正放松。

  沈烈和潘忆敏很有默契的相视一笑,沈烈此时真正的相信天下没有潘忆敏办不到的事,只要她有心,她可以打败每一个她想打败的人,她不需要拿婚姻当护身符,看来她是真的想结婚。

  和他。

  为什么?

  ◇  ◇  ◇

  在潘忆敏送沈烈到他的车子前时,他问出了他心中的疑问。

  “为什么嫁你?”她重复他的问题。

  “什么鬼洛杉矶!你明知道没有人能勉强你做你不想做的事,你为什么要嫁我?”他的双手插在西装裤的袋里,斜倚着他的车问。

  “我不想再念书,不想再让我父母为我操心,既然你有意接下他们的担子,而我想想结婚又不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女大当嫁’嘛!所以我就结结看。”

  “你还是抱着游戏的心情。”

  “谁说的?”

  “我说的!”

  她看了他片刻。“我不是抱着游戏的心情,就算婚姻是一场游戏,也要两个人才玩得起来,你又是什么心情?你为什么要陪我玩‘游戏’呢?”

  她问住他了。

  沈烈少有被考倒的时候,他怔怔的说不出话来,事实上是他自己先挑起结婚这件事的,潘忆敏只不过是打蛇随棍上,他没理由怪她。

  “好!你有理。”他服输。

  “反正人家不是说婚姻是赌博吗?你的本钱比我雄厚,我都不怕输,你还怕什么?!”

  “潘忆敏!真的不能小看你!”

  “所以年龄和智慧不一定成正比。”

  面对她挖苦的话,沈烈笑弯了腰,她不只是有幽默感,而且把骂人变成了一种艺术,他真的没有下错决定,他等不及和她一起生活的日子了。

  “对了!沈烈!下次再也别对我说谎话。”

  “你是指我不是主管,而是大老板这回事?”

  “我不在乎你是什么,只要别欺骗我!”她一哼。“我又不等着分你的遗产,我也不准备过什么少奶奶的生活、当女皇,生活可以维持一定水平就好,钱多不见得就快乐。”

  “我道歉!”

  “你记牢了?!”她象在对一个幼稚园的小孩说。

  “记牢了!”

  第五章

  潘忆敏没有想到会是一个如此盛大的婚礼,居然会有记者来采访,她觉得自己象童话里的公主,美得有些不真实,她身上的白纱、头饰都是特别订做的,喜筵的地点订在世贸附近的‘凯悦’,排场颇有架势,是每个女孩都会向往而居然美梦成真的一个场面。

  在沈烈那方面,她见到了王文焕和周依婵,而沈烈的解释是这两个人对他而言还有点意义,那是不是意味着其他人对他而言都不算什么?

  潘忆敏打算慢慢的了解他。

  他们的新房是在安和路上一幢楼中楼的建筑,房间他们早就安排好了,沈烈住楼上,潘忆敏住楼下,各有各的领域和天地,外人乍看之下,绝对会认为这是一桩开放式的婚姻。

  脱下了礼服,卸下了浓妆,潘忆敏一条短裤,一件短得露出肚脐的T恤,赤着脚在冰箱里翻东西吃。

  沈烈由楼上下来,他也换掉了西装,但是他的穿着没有潘忆敏这么的轻松,他一件休闲服,一条比较舒服的西装裤,脚上穿着皮拖鞋,见她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他忍不住的问道:“你没吃饱吗?”

  “当然没有!”她振振有词。“别忘了我是新娘,哪有新娘吃得象饿死鬼投胎似的!而且‘凯悦’的东西虽然精致,但是份量却不多。”

  “东西多了就不觉得好吃!”

  “所以我要再补一顿宵夜。”她舔着手指,一副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见他在沙发上坐下,她也来到了客厅,盘着腿的吃着她手中的一盘冷炸鸡块。

  沈烈看着她的模样,再看看她身上的衣服,她有一种属于清纯式的性感,不妩媚、不女性化,但白净又充满了朝气,这也是一种性感,他不知道她要他等多久才肯让他行使他做丈夫的权利,他等不及要‘教’她属于男女之间的课程,他相信她会是一个好学生。

  “你的衣服都象你现在身上穿的吗?”

  她低头看看短得过火的上衣。“这个我都当睡衣穿,我当然还有其他的衣服。”

  “睡衣应该是在房间里穿的!”

  “这里还有其他人吗?”

  “没有!”他不知道她卖什么关子。

  “那就是了,还有谁看得到呢?”她取笑他。

  “我。”

  “你是我丈夫。”

  “不是‘真正的’丈夫!”他故做埋怨状。“今晚也不象是新婚之夜。”

  “我不介意你出去找——”她晃着手中的鸡块,想找个比较恰当的比喻。“你可以出去过你的‘新婚之夜’,假装那个女人是你的新娘就好。”

  “这么的简单?”

  “难道这不是一个好方法吗?”

  “你是单纯还是可笑?”他带着抹笑意说:“在你的想法、你的世界里,好像就没有一件棘手、复杂的事,你用你那种有些卡通化的想法去解决每一件事,从来没出过问题吗?”

  “有啊!”她承认。

  “说来听听!”他愿闻其详。

  “我不是嫁了你嘛!”

  “但你不也把我‘摆平’了吗?”

  “我真的把你摆平了?!”她得意的说。

  “还早呢!”他打破她的幻想。

  她噘起了嘴,好像对炸鸡失去了兴趣,“你就不能说一、两句哄哄我的话?当心我在菜里放蚂蚁,汤里放泻药,水果里面加清洁剂!”

  “你还有多少恐怖的手段?”

  “非常多!”

  “那我最好请个佣人!”他一副认真考虑的样子。

  “不!”她坚决反对地说:“当初我们讲好的,我负责三餐和里面的一切家事、琐事,我不管你是不是什么大老板或是多有钱,我说到就要做到,你绝对不能请佣人,否则我和你翻脸。”

  “你确信你能应付?”

  “当然!不然你为什么不娶一个佣人算了!”她咄咄逼人。“而且只要你肯出好价钱,说不定她还肯陪你上床呢!现在的女人都是向钱看。”

  “那你呢?”

  “我还不到那年纪!”

  “所以我应该很庆幸?”

  “不过你一个月还是要给我五千块的零用金。”她要求。“买一些我自己喜欢或需要的东西,这应该不过分吧?我妈一个月就是给我五千块的零用钱。”

  “再加你五千。”他看看她的衣服。“你去买一些正常、呆板式的睡衣,只要你出了自己的房间就给我穿得端庄一些,别忘了我是一个男人。”

  “女人的身材你应该见多了。”她理所当然的说:“我这种小女孩排骨般的身材,你不会感兴趣的。”

  “不要太自以为是。”

  她挑衅似的看着他。“你别想吓我,我可不是被吓大的,不要以为我是你太太就不能告你强暴哦!现在女性已经不是弱者。”

  “行了!我怕了你,关于蜜月旅行,我最近有一桩很大的官司在打,所以暂时不能离开台湾,可能我们要过一阵子再去,地点由你挑。”

  “由我挑?”她兴奋的跳起来。“由我决定去哪里?任何一个国家都行吗?欧洲?澳洲?大溪地?”

  “都行。”

  “看来嫁个有钱的老公也不错。”她忍不住有感而发。“早知道我国中毕业就嫁了,也不必再念那么多的书,受那么多的罪。”

  “如果你今天嫁不到一个好丈夫,那张文凭可能就是你找工作或谋生的一项资产,不要瞧不起那张文凭,没有它你受的罪说不定会更多。”冒着她会发火的危险,他不得不告诉她这个社会的真实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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