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塞了一口面,梁书妃若有所思。「真的没什么,就是跟一个主任吵了起来,因为他将我辛苦好几天的企划案呈报上去说是他的,我很气啊!因为那明明是我写的,他凭什么这么做?!一气之下跟他大吵,后来不说话了,就想走了。我知道我很任性,可是我就是无法接受不平的事情,即使他是大老板的外甥,我也不甩他!」愈说愈气,她大口喝着开水。
「妳的性格还是这么直接。」他宠溺地说。「真的不打算回去吗?」嘴里透着一丝试探。
梁书妃觉得很怪,一般来说,很少会有人离开公司后再回去,即使陈经理要她暂时留职停薪,也没旁人知情,怎么听孙如鸿的口气,好像知道什么内幕?
「不晓得,我的上司对我很好,很照顾我,可是如果公司还有那种害群之马,我就不想回去了。」她倔强地扁嘴。
「放心,上面的人有长眼睛的,是人才还是庸才,他们分辨得出来。」看来梁书妃是有点想回「新锐」的意思。「还是脚踏实地工作比较稳定,写小说没有保障的。」他再劝道。
「终于说出真心话了吧?你也不希望我写小说对不对?」她抓到他的狐狸尾巴。
「有工作总是比较有保障,更何况妳又不晓得何时才能过稿,与其等待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不如走回现实,书妃,我不是想打击妳的信心,只是要告诉妳,妳不可能一辈子都这么过。」
她叹口气。「我知道啊,我也晓得你们关心我,但不能因为你们关心就要左右我的人生。」
「那妳要何时才肯放弃?」
「三十岁吧。」
未免也太久了,陈经理不可能继续等她。「书妃……」
梁书妃抬起手,准备起身。
「好了,今天到此为止,你不是还要加班吗?我也要赶小说,这本小说快写完了,只剩下几千字,不要在这当头泼我冷水。」
孙如鸿轻轻扬唇,心想不该太强逼她,便道:「就让我们各自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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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不下女儿的徐秀芬,趁着假日带着各式各样的补品水果来探望女儿。
「妈,我又没事,干嘛带这些东西给我啊?」
「女儿,妳一个人住在这里太危险了,跟妈回去,我就不信妳爸会不让妳回去!」
「妈,话是我说出口的,怎么可以反悔?」给母亲带来的东西一占,她屋子里的空间更小了。
「没有父母真的会这么狠心,就算妳爸不说,我也知道他很想妳。」徐秀芬这趟来也是要当个中间人。
「妈,我没气爸,我只是觉得自己说出口的话就要做到,要不然当初我就不用那么说了。而且我要是跟妳回去,不就表示自己真的就跟爸说的一样只会嘴里说得很漂亮,却什么都做不到,难得我也会这么坚持,你们就放手让我去做吧。若我真的失败了,我会低头的。」
徐秀芬温柔地摸摸女儿的头,感叹道:「妳真的长大了,懂得想了。」
「搬出来后才发觉你们很照顾我,搬出来后才觉得自己会特别想念你们,可我总得适应的,放心吧,我是妳女儿,不会轻易被打倒!妳跟爸的故事我都还没写出来,怎会轻易放弃呢!」梁书妃抱了抱母亲,亲情的重要,她体会到了。
「妳都这么说,妈也不好劝妳回去,只是啊,一个人住在外头凡事要小心,还是妳换个房子吧,这地段太偏僻,万一发生什么事情,怎么办?」
「现在每天都有人接送我。」她甜甜地说。
「男朋友?」
「嗯,他是个好人,对我很好,很关心我。」
「怎么不把他带回家给爸妈看看呢?」
「过一阵子吧,他最近要换工作,很忙。」
「他做什么的?」怕女儿被骗,徐秀芬当然要问一下对方的底细。
「业务员。」
「业务员都很会说话,女儿,妳要小心。」徐秀芬立刻提出她的看法,顺便传授心得。「要找丈夫还是要找像妳爸这么可靠的,懂不懂啊?」
「懂。妈,妳原本是有钱人的女儿,为了爸过苦日子,会不会很后悔呢?」
徐秀芬露出甜蜜幸福的笑容。「笨蛋,如果没有我跟妳爸,怎么会有你们三个萝卜头呢?如果不爱他,我早就离开了。就因为很爱他,才什么都愿意忍耐。女儿,要找一个很好的男人很容易,但要找一个值得妳依靠终生的丈夫就不简单了,眼睛一定要放亮点!」
「是,女儿受教了。」
「懂了就好,那妈回去了喔。」
「要不要帮妳叫出租车?」
「有人在楼下等我。」徐秀芬神秘地说。
梁书妃会意过来,点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回去帮我跟爸说,要他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功成名就,就会回去看他老人家了。」
徐秀芬拍拍女儿的脸蛋,最后嘱咐道:「要是真的不行,就别硬撑,懂吗?家里的大门随时都会为妳打开。」
挥别母亲,梁书妃站在阳台上,低头目送父亲的车子驶离,再抬头迎上凉风,突然有种模糊的感觉——
她让身边的人都这么担心自己,难道真是做错了?
就连陈经理也在前天晚上到她工作的地方跟她谈了两个钟头,希望自己能回公司去帮他,可如果要她中途放弃写小说,她可能一辈子都会后悔的。
上次对孙如鸿说要等到三十岁方肯罢休只是一时赌气,因为老听周围的人说这些劝她的话,久了她也会厌烦,才故意说了一个那么久的时间。
其实她清楚自己很任性,但一生就任性一次应该也不为过才对,再说,她也答应好友要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啊。
嗯……就拿「业务员之恋」来当作赌注吧!
若有过稿,就继续写下去;如果没有,就……回去「新锐」吧。
反正……反正只要她还有idea、还有心,就一定可以继续写下去的,为了不再让爱她的人为她担忧,她该有些实际的决定。
回屋里拿手机,梁书妃再走到阳台上,拨给孙如鸿。
「怎么了?」孙如鸿轻柔沙哑的嗓音似乎是刚睡醒。
「已经十一点多了耶,你还在睡啊?」
「宝贝,我今天早上两点才睡呢!」浓浓的睡意在听见梁书妃的声音后逐渐散去。
「我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
孙如鸿立刻坐了起来,满脸紧张。「妳发生什么事了吗?」
梁书妃呵呵地笑。「不是啦,我是想跟你说我有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决定什么?」梁书妃的声音太认真,让他严阵以待。
上次她也是这么认真,结果在咖啡店的厨房内煮了一碗大杂烩的面给他当晚餐,教他肚子疼了足足一天一夜,她自己却没事,这会又认真起来,该不会又有新奇的念头?
「『业务员之恋』写完了。」昨天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她敲下最后一个字,宣告完结。
「要我帮妳看稿子吗?」帮她看稿就比较轻松。
「不是的。星期一我会E-mail给出版社,如果这次又不过稿,我会回公司去上班的。」不是妥协,而是变通——她这么告诉自己。
「回哪个公司?」
「旧公司啊。」
陈经理已经找过她了吗?「为什么突然这样决定?」他很错愕,早先她不是坚持得要死,绝对死守底线不肯退让,怎么几天光景就变了心意?
「我上司来找过我,希望我回去帮他……」
孙如鸿打断她的话,心头不太爽快。「为了别的男人?那我跟妳说了这么多都没用吗?」他讲得口沫横飞,哪知还没陈经理出马来得有效,说不气是骗人的。
「才不是啦,我一直都很认真在思考你们对我说的话,其实你们都很关心我,是为我好,我都明白。以前都说工作忙没时间写,基本上是我自己懒,所以找一堆理由搪塞,嚷着没时间、没时间,可自从搬出来后,我发现以前很多说做不到的事情都一一改变了,为了生活,我还是得工作,但写小说是我的梦想,一想到为了实现梦想,就算要我早上五点就爬起来写稿我也愿意,我觉得这段时间我真的有点不同了,你应该替我感到高兴才对,而不是那么小气跟我计较!」坐在阳台上,背倚着墙壁,她再认真不过。
那时候上班,每天绞尽脑汁想企划案,回到家都已累得半死,头一沾枕头就睡到隔天,星期假日还得到各书店、各研讨会充实自己,要找时间写小说真的是天方夜谭,不过现在她相信自己必定能克服。
「说这么多也没用,想到妳居然是为了别的男人才改变心意,书妃,坦白说,我很伤心。」不能成为最关键的人,他心底是很酸没错,但清楚她会想了,他更高兴。
「呃……如鸿,别这么小气嘛!我的上司不过是个催化剂,你才是重点!如果没有你,我不会想这么多的。」这种时候,她能褒多少是多少,免得让这个男人记恨。
「唉,我失望了,原来妳一点都不看重我。」
她根本没这意思好不好?「我没这么想啦,你不要这样,别生气好不好?」
孙如鸿躺在床上,心情大好,决定重温好久没做的习惯——逗她。
他扬起狡诈的笑,可惜梁书妃没能看见,要不然肯定气到吐血。
「来不及了,妳已经严重伤了我的心,我明明是妳身边最近的人,妳却因为别的男人才改变决定,这样真的很伤人,亏我还是妳男朋友呢。」
伤了孙如鸿的心,她很紧张,连忙解释:「我刚刚不是说过了,我的上司不过是个催化剂,真正让我想通的人是你啊!」是要她说几遍他才会听懂啊?
「如果妳能补偿我的话,我就愿意原谅妳。」
「要怎么补偿?」她讨好地问。
「等会儿到我家来,我给妳地址,妳抄下——」
梁书妃随即拿笔抄下地址。她真是笨蛋!没事干嘛打电话给他,这么一点小事根本也没必要跟他说啊,真是自找麻烦啊!
蓦然,她想起孙如鸿曾问过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她回答「能让我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想跟他分享,睁开眼睛就想看见他、闭上眼睛就会梦见他的男人」,这个说的不就是孙如鸿吗?
现在,不论有什么事情,她总喜欢跟他分享,听他的意见,就算他没有答腔,静静地听也会让她觉得幸福。
看来,她这次真是栽下去了。
「我还要吃鼎泰丰的小笼包当午餐。」
「好……」没想到孙如鸿住得离她的旧公司还满近的,她车坏了,正在规划公交车跟捷运的路线。
「天母的甜甜圈也不错,可以当下午茶。」
她垮了脸蛋。「那要排很久耶!」今天又是假日,没有六个小时大概买不到。
「喜不喜欢我?」清楚书妃喜欢自己,他开始拿乔。
「喜欢。」
「不愿意帮我排队吗?真是伤我的心。」他夸张地说,就是要她愧疚。
「我去……」
他微笑。「先买鼎泰丰的小笼包过来吧,我等妳,下午我们再一块去排队。」真让她站在大太阳底下,他会心疼。
「如鸿,我是真的喜欢你喔。」她得寸进尺,灌他迷汤。
「我知道。」他乐得全部喝下。
「我机车坏了,你可不可以来接我?」
「……」
第七章
孙如鸿的屋子很简单素雅,跟梁书妃的想象有些落差。
「要不然妳本来以为会是什么样的房子?」
「很豪华啊,你每次穿的衣服都很高档,用的东西也很好,我当然会这样猜啰。」
「我以前是业务员,在外表上多少得下一番工夫,其实我是比较喜欢简约。」
孙如鸿接梁书妃到自己家里,一来一往花了点时间,因此他们中午决定在家里解决。
梁书妃挽起袖子,准备大展身手,孙如鸿怕再受荼毒,决定自己下厨。
他的厨房采半开放式,要什么有什么,器具一应俱全,简直跟教人煮菜的电视节目有得拚。
为了煮一顿中餐,孙如鸿竟然还去换了套干净的白衣服,他说出门后衣服就脏了,所以要换,站在流理台前还挺有五星级饭店大厨的架式。
「要开始煮了吗?」她搬了张椅子坐在他对面,眼睛眨巴眨巴地,期待他大展厨艺。
「要先做前置作业。」说完,他将一张爵士音乐的CD放进音响中,按下P」AY键。
跟着,他打开冰箱,好一会儿才拿出食材、调味料。
梁书妃看着,不禁怀疑,是打算煮十人份的午餐吗?
「你要煮什么?」
「白酒意大利面佐鲑鱼。」
梁书妃吞吞口水,已经开始想象这道菜的美味。「你会?」
「我有乙级厨师执照。」
「哇,那怎么不去当厨师?」
孙如鸿转身把鲑鱼洗净,沥干后放在已经热好的平底锅上煎。
当厨师曾经是他的梦想,后来为了现实便放弃了。
「想过,后来跟父母闹得很僵,他们觉得当厨师没有前途,要我往商业发展,那时候,我妥协了。」可他却不曾后悔,因为他在这份工作中找到另一种挑战,比起厨师,执行总裁的责任更重,也更有趣。
「不后悔吗?」
「从来没有,假使我今天做了厨师,真的就会快乐吗?我这人很有企图心,绝对不会安于现状,但厨师这行业,即使往上爬,能待的地方也有限制,而我现在的工作不仅变化多端,还很有挑战性,我胜任愉快。既然已经选择这条路,就不必回顾过去,只要朝着自己坚定的目标就可以了。如今把下厨当作兴趣,不也是种快乐?有时候太喜欢的东西还是别有压力才好,要不然恐怕就不会喜欢了。」
太棒了!梁书妃听了,双眸盈满钦佩,忍不住想给他鼓掌。说得实在是太好了,原来孙如鸿比她认识的还要成熟许多,有张漂亮的脸蛋,还懂得思考。
「唉,如果你在花钱这方面也能这么谨慎的话,就太好了。」
孙如鸿哈哈地笑,将煎得漂亮的鲑鱼抛上半空翻面。「我已经换了工作,现在手头比较松,别替我担心。养妳也不成问题,而且只要嫁给我,妳就能一直写小说了。」
看着多了书妃在的厨房,他突然涌出想两个人在一块的念头,或许书妃无法煮什么好料理,但她能哄自己开心这就够了。
「我才不要,这是我的梦想,我要靠自己完成!」她还算有志气。
「很有志气喔!」
「那是当然。忘了说,等我回到公司后,应该会很忙,如果星期六、日我要拿来写小说,能见面的时间就不多了。」鱼与熊掌果然不能兼得,难过。
「没关系,只要妳心底想着我就够了,我们还是能找时间见面,我也不介意妳到我家来写小说,我这里环境清幽,又有免费的厨师帮妳料理三餐,心动吗?」他丢下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