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摇头。“我恐怕撑不了五年。我知道我撑不下去。”
“嘿,你非撑下去不可。”麦隆说。“如果你现在崩溃,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听到没有?你是智囊,我们只是……”他想不出合适的字眼。
“同谋?”培顿建议地说。
“正是。”达乐说。“但我们都各尽本分。约翰不是唯一有头脑的人。把蒙克拉进来的人是我,记得吗?”
“拜托,现在不是争功的时候。”培顿嘟嚷。“你不需要告诉我们,你做了多少,达乐。我们都知道你的工作有多辛苦。事实上,你一天到晚都在工作。除了上班和‘播种社’以外,你一无所有。你上次休假逛街是什么时候?我猜从来没有。你每天都穿相同的黑色或深蓝色套装,仍然用棕色纸袋自己带午餐去上班──我敢打赌你甚至把纸袋带回家去好第二天再用。你哪次聚会付过帐?”
“你在说我小器吗?”达乐反问。
麦隆抢在培顿回话前插嘴道:“你们两个别斗嘴了,我们哪一个最聪明或最辛苦并不重要。我们四个都有罪。知不知道东窗事发时,我们会被判多少年徒刑?”
“不会东窗事发的。”约翰突然生起气来。“我防得很严,没有人抓得到我们的把柄。没有电话记录或书面线索可供追查,唯一的记录只存在我家的个人电脑里,但没有人开启得了那些档案。即使警方或证管会起了疑心,他们也找不到证据定我们的罪。”
“蒙克会使警方找上我们。”麦隆向来不信任那个雇来的帮手,但他们需要一个可靠的人作为他们的工具,而蒙克正好符合要求。蒙克和他们一样贪婪腐化;如果不照他们的话做,他会失去一切。
“他替我们做事那么久,你应该开始相信他了,麦隆。”培顿说。“何况,如果他向警方告密,他的下场会比我们还要惨。”
“没错。”约翰嘟嚷。“听着,我知道我们说过要一直做到麦隆满四十岁,但我要告诉你们,我撑不了那么久。有时我觉得我快要……见鬼的,我不知道。”
约翰从椅子里站起来走到窗前,双手反握在背后凝视外面的灯光。“我有没有说过瑟琳和我是怎么认识的?在现代艺术中心。我们两个想要买同一幅画,在激烈的争执中,我爱上了她。天啊,我们之间可以说是天雷勾动地火。经过了这么多年,那种火花仍在。现在她濒临死亡,我却束手无策。”
麦隆瞥向达乐和培顿,他们两个都点了头,于是他说:“我们知道你深爱瑟琳。”
“别把她说得像圣人,约翰。她并非完美无缺。”达乐说。
“天啊,那样说真是冷酷无情。”培顿嘟嚷。
“没关系。我知道瑟琳不完美,她有她的怪癖。但我们谁没有小小的执着?”约翰说。“她只是担心会有所匮乏,所以每样东西都非要有两件不可。她有两台一模一样的电视并排摆在床边的电视柜上,其中一台她日夜不停地开着,但她担心它会坏掉,所以一定要有另一台备用。从商店或目录订购东西时也是如此。总是同样的东西买两个,但那又有何妨?”他问。“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如今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可言。她爱我而忍受我。”他低下头轻声说:“她是我全部的生命。”
“是的,我们知道。”麦隆说。“但我们担心你。”
约翰转身面对他们,愤怒使他面孔扭曲。“见鬼,你们担心的是自己。你们认为我会出差错而坏了大事,对不对?”
“我们确实那样想过。”麦隆承认。
“约翰,我们不能让你发疯。”培顿说。
“我不会发疯的。”
“对,好。”达乐说。“不如这样吧。如果需要帮助,约翰会告诉我们。对不对?”
约翰点头。“没问题。”
他的死党们不再提那个话题,剩余的夜晚都在计划他们的下一个案子。
他们继续每周五见面,其他三人都对约翰日益严重的抑郁保持缄默。反正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三个月过去,他们都没有再提到瑟琳。后来约翰崩溃了。他受不了继续眼睁睁看着瑟琳受苦,他告诉他们,他现在无时无刻不在为钱发愁。他觉得那样很可笑,因为他们在“播种社”的帐户里有几千万美元的存款却在五年内都不能动用。他告诉他们保险只够支付瑟琳一小部分的医疗费,如果她继续拖下去,她的信托基金迟早会用完,他的财务也会被拖垮。当然啦,除非其他人同意让他从“播种社”的帐户里提钱。
麦隆反对。“你们都知道离婚协议迟迟无法谈拢和其他的事搞得我这会儿左支右绌。但是,如果现在提款而不结清帐户,我们就会留下书面记录,国税局就会──”
约翰打断他的话。“我知道,那样太冒险。我不该提起这件事的,我会另外想办法。”
接下来的那个周五下午,他们在最常去的“杜利酒吧”聚会。店外倾盆大雨、雷电交加,店内回荡着爵士乐手的歌声,约翰靠在桌边低声说出他阴郁的愿望。
他想要自我了断来结束折磨。
他的死党们又惊又气。他们斥责他不该有轻生的念头,但没有多久就看出责骂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使他更加难受和消沈。疾言厉色很快变成担心忧虑。他们该如何帮助他?
一定有办法。
他们继续围坐在桌边商讨着,一起思索着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好友的困境。经过几个小时的讨论,在将近午夜时;其中一人大胆地说出其他人的想法。那个可怜的女人已经被判了死刑。如果有人该死,那个人也该是他长期受苦、生不如死的妻子。
她要是死掉就好了。
后来没有人想得起来是谁提议杀了她。
按下来的三个周五下午,他们都在讨论那个提议的可行性。但一等辩论结束,投票表决后,此事便成定局。他们全体一致同意地做出最后的决定;没有一个人反悔或犹疑。
他们不觉得自己泯灭人性,也不承认贪婪是他们的动机。他们自认是不择手段、勇于冒险、大权在握、成就斐然的白领阶级。他们是众所周知的狠角色,而且把那个封号当成恭维。尽管自负又大胆,他们还是没有人敢老实地把那个计划称为谋杀,所以都把它称作“那件事”。
他们确实胆大包天,因为“杜利酒吧”离纽奥良警局第八区派出所只有半条街。当他们在计划犯案时,围绕在身边的都是警员和警探。两个被派驻警局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偶尔也会来这里光顾,积极进取的检察官也到这里来培养人脉。把“杜利酒吧”视为专属酒吧的,除了警察和检察官以外,还有博爱医院和路大医院那些工作过度却未获赏识的实习医生和住院医生。这两群人通常是壁垒分明,互不侵犯。
“播种社”没有选边站,他们总是窝在角落里。但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在酒酣耳热之前,不断有同事或马屁精过来跟他们打招呼。
是的,他们确实胆大包天,置身在纽奥良警察中间还能沈着地讨论安乐死的细节。
若非已有所需的管道,讨论不可能如此深入。蒙克为钱杀过人,绝不会对再度杀人感到良心不安。达乐首先看出蒙克的利用价值而使他免遭司法审判。蒙克知道他必须报恩。他答应达乐,只要风险可以控制和价钱合适,他什么事都愿意做。撇开感情因素不谈,他们的杀手终究是生意人。
他们相约在蒙克最常去的“法兰基酒吧”谈条件。位在十号州际公路边的破旧酒吧里充满菸草和花生壳的味道。蒙克发誓那里有南部最好吃的炸虾。
他迟到了,而且没有为他的姗姗来迟道歉。他就座后立刻开出他的条件。蒙克是高级知识份子,这是达乐使他免于死刑的主因之一。他们需要一个聪明人,他正好符合要求。他长得一表人才,温文儒雅的模样令人无法想像他是职业罪犯。在涉嫌谋杀被捕前,他没有任何前科记录。和达乐达成协议后,他把他丰富的履历自夸了一番,包括纵火、敲诈、勒索和杀人。警方当然不清楚他的经历背景,但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犯了谋杀罪,只不过证据后来离奇失踪。
其他人第一次与蒙克见面是在达乐的公寓里,他给他们留下难忘的印象。他们原以为会看到一个恶棍,没料到见着的却是一个气质与他们类似的高标准专业人士,直到他们仔细凝视他的眼睛。它们就像鳗鱼的眼睛一样冰冷无情。眼睛若真是灵魂之窗,那么蒙克已经把灵魂卖给了魔鬼。
点了啤酒后,他往后靠在椅背上,厚颜无耻地开出的价码是达乐提出的两倍。
“开玩笑。”培顿说。“简直是勒索。”
“不,这是谋杀的代价。”蒙克反驳。“风险越大,价钱越高。”
“不是……谋杀。”麦隆说。“这次的情况特殊。”
“哪里特殊?”蒙克问。“你们要我杀害约翰的太太,不是吗?或者我误会了?”
“没有误会,但是……”
“但是什么,麦隆?不喜欢我直言不讳?我可以用别的字眼代替谋杀,但那不会改变你们雇我做的事。”
“我们已经使你发了大财。”约翰指出。
“那倒是。”
“听着,混蛋,我们说好价钱的。”培顿气愤地嚷道,接着回头看有没有人听见。
“没错。”蒙克面不改色地回答。“但你们没有说明要我做什么,对不对?想想看我从达乐口中得知细节时有多惊讶。”
“达乐跟你说了什么?”麦隆问。
“有一个问题是你们都想解决的。既然知道问题是什么,我就要把价钱加倍。我认为那样很合理,因为风险大多了。”
四人无言以对,最后麦隆说:“我阮囊羞涩。我们要去哪里筹其余的钱?”
“那是我的问题,不是你们的。”约翰说,然后转向蒙克。“如果你同意等到遗嘱宣读后收钱,我愿意再加一万。”
蒙克侧头思索。“再加一万。好,我等,我知道去哪里找你。来谈细节吧。我知道你想要谁死,现在告诉我时间、地点和你要她受多少折磨。”
约翰大吃一惊。他清清喉咙,吞下一大口啤酒,然后低声说:“天哪!我不要她受折磨。她一直在受折磨。”
“她已经病入膏肓。”麦隆解释。
约翰点头。“无药可救了。我受不了眼睁睁看着她受苦,她的痛苦持续不断,没完没了。我……”他语不成声。
麦隆连忙接着说:“当约翰开始说自杀那种傻话时,我们知道非设法帮忙不可。”
蒙克在女侍者走向他们时使眼色叫他噤声。她把啤酒放在桌上,告诉他们她过一会儿再来接受点菜。
女侍者一走开,蒙克便说:“听我说,约翰。我不知道你的太太病了,我猜我刚才的语气有点冷酷。抱歉。”
“抱歉到愿意降价吗?”培顿问。
“还不到那个程度。”
“你到底接不接这个案子?”约翰不耐烦地问。
“有兴趣。”蒙克说。“其实我会是在做好事,对不对?”
他仔细询问约翰妻子的病情和生活状况。在约翰回答问题时,蒙克向前倾斜着身子,十指张开地摊在桌面上。他的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指腹平滑无茧。他出神地凝视前方,好似在构思任务的细节。
描述完屋子的楼层平面图、保全系统和女仆的日常工作后,约翰紧张地等待蒙克进一步发问。
“女仆每天晚上都会回家。那么管家呢?”
“萝莎……管家名叫魏萝莎。”约翰说。“她每天待到晚上十点才走,星期一除外,因为星期一我通常都会在家,所以她六点就可以下班。”
“有没有我需要担心的亲戚朋友?”
约翰摇头。“瑟琳多年不与朋友来往了,她不喜欢访客,她对自己的病感到难为情。”
“亲戚呢?”
“一个姨丈和几个表弟妹,但她几乎和他们断绝了关系,说他们是贫穷白人。那个姨丈每个月打一次电话来。她努力保持基本的礼貌,但心里很厌烦,所以不曾在电话上久聊。”
“这个姨丈有没有不请自来过吗?”
“没有。她好多年没有和他见面了,你不必担心他。”
“你说不必就不必。”蒙克圆滑地说。
“我不希望她受折磨……我是指你下手时……可能吗?”
“当然可能。”蒙克说。“我富于同情心,我不是怪物。信不信由你,我有坚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他吹嘘道,其余四人都不敢发笑。职业杀手重视伦理道德?荒唐!但他们无不拚命点头同意。即使蒙克说他能腾云驾雾,他们也会假装相信。
蒙克谈完他的美德后言归正传。他告诉约翰,他不相信残忍或不必要的痛苦有任何好处,虽然他保证在“那件事”发生时,几乎不会有什么痛苦。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建议约翰增加妻子就寝前的止痛药剂量,其他一切都不要改变。约翰应该照常打开警报器,然后回房就寝。蒙克保证她会在天亮前一命呜呼。
蒙克言而有信地在夜里杀了她。约翰无法理解他如何进出屋子而没有触动警报器。屋里有声音侦测器和人体移动感应器,屋外有监视摄影机,但蒙克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屋子,迅速有效地把那个久病缠身的女人送上西天。
他在她身旁的枕头上放了一朵玫瑰作为证明,好让约翰能够确定命案的功劳和酬庸该归谁。约翰在求救前拿走玫瑰。
约翰同意验尸,以免日后产生问题。病理报告指出她是被巧克力噎死的,在她的食道里发现一大块裹着巧克力的牛奶糖。她的脖子有瘀伤,但法医认为那是她在快要窒息时,试图自行移除障碍物造成的。她的死亡被裁定为意外,案件正式终结,遗体发还家属安葬。
葬仪社老板一脸尴尬和为难地向鳏夫解释,由于她的身躯庞大,遗体无法塞进桃花心木材质、丝缎衬里的现成棺材里,所以棺木必须特别订制,而且至少需要八个彪形大汉才抬得动。他还建议遗体用火化的比较妥当,鳏夫毫不犹豫地同意。
告别式只有约翰的少数亲友参加。麦隆来了,但培顿和达乐恳求不要参加。瑟琳的管家也来了,约翰在离开教堂时还听得到萝莎的恸哭声。他在走廊上看到手握念珠的萝莎用憎恨的目光瞪视他。约翰头也不回地走开,没有多看那个近乎歇斯底里的妇人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