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虾和鱿鱼时,沾监比沾酱油吃更能偿出其中的甘甜美味。”
听他这么一说,晏鸿云赶紧放下适才端起的酱油,夹了一条沾盐的明虾放入口中,嗯!味道真的好极了。
“你常吃日本料理?”她随口问。
“十年没吃了。”他道,眼中不经意地淡扫阴霾。“合你的口味吗?清蒸松茸是我未婚妻最喜欢的一道菜。”
“真的?”这么巧,她也爱极了它的清香美味。这么说是她多心瞎猜了,人家连未婚妻都有了,怎会对她有意思?好理加在,被这种人看上,后果势必不堪设想。“你请我出来吃饭,不怕她会误会?”
“误会什么?”他不怀好意地笑问。
“当然是误会我们之间有不可告……呃……算了,就当我没说好了。”她差点就中了他的圈套。
晏鸿云决定接下来的时间,她再也不要跟他说任何话,低着头只顾着吃。
“饱了没?戏要上演了,我们只剩下十分钟。”他道。
“我说过了,我还有一个约会。”昨晚乔治打电话给她,说要提前于今晚八点左右回来,希望她别乱跑,待在家里等着。
“不要逼我用枪押着你去。”他刻意压低嗓门,但口气满是威赫。
“你太过份了,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可以让你为所欲为?”
“把嘴巴闭起来,除非你希望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你。”他绝对说到做到。
“你敢?!”一句话未竟,麦克斯灼热的唇瓣已覆上她的,狂野地厮磨舐吮。
晏鸿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四肢僵凝,脑中一片空白。
“不要太陶醉,泥足深陷我可不负责。”他促狭地斜睨她一眼,即拉着她往外走,丝毫没将旁人惊异的神色放在眼里。
老天,她这是在干什么?这个男人夺去了她珍贵的初吻,而她却丝毫没抵抗,还呆呆的任由他牵着鼻子走。
如果乔治知道就完蛋了。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不准想别的男人。”他连坐进车子里都不肯松开紧握着她的手。
晏鸿云匪夷所思的望着他,不明白他说这些逾越分寸的话时,何以能如此理直气壮?
“告诉我,你死皮赖脸的缠着我不放,究竟有什么目的?”反应再迟顿的人,都该想到他不是单纯的前来求医。
“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医病;第二个目的,追你。”
他直言不讳。
“你已经有未婚妻了,还想追我?”花心大萝卜是她最厌恶的。
“受宠若惊?”麦克斯放浪地轻笑,“我是回教徒,奉行一夫多妻制。”
“不巧,我是基督徒,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晏鸿云不顾车子正高速行驶中,伸手欲打开车门。
但麦克斯早一步扣住把手,“不要轻举妄动,我的耐性一向不是太好。”
“让我下车,我未婚夫等着我赶回去相聚呢。”他的手劲奇大,握得晏鸿云纤细的柔荑一阵麻疼。
“你有未婚夫?”他勃然大怒。
“不可以吗?”晏鸿云见他发怒,虽有点怕怕,但也不无扳回一城的喜悦。像她这样集美貌、智慧、温柔于一身的稀有品种,到了二十八岁却仍待字闺中,她大概是硕果仅存的一个。
“他是干什么的?”麦克斯问话的态度活像是女方家长。
“我没必要告诉你。”
“不说?好,等我查出来,就把他给杀了。”道上的兄弟,想必会很愿意帮他干掉这个情敌以示奉承。
“不要,”他随便一句话就足以让晏鸿云吓得魂飞魄散。“我说,他叫乔治,是个警务人员。”
“没出息,连扒粪的你也要?”他的火气发得完全不符合身份地位。
“嘴巴给我放干净点!敢再胡乱羞辱人,当心我……”她结结巴巴个半天,就是说不出一句比较具杀伤力的威吓词。
麦克斯挑起左眼鄙夷地瞟向她,“告诉我,你爱他吗?”
“当然喽。”不爱他又怎会跟他订婚?
“回答我,爱不爱?”他咆哮地追问,眼神莫名的凌乱。
“爱不爱与你何干?你说,你究竟是谁?”这个人的反应太不寻常了,一个初相识的人,不该对她的私生活产生这么大的兴趣。
麦克斯沉吟了好半晌才沉声道:“慕彦之这个名字,对你可有任何意义?”
“你是指……”晏鸿云的胸臆一下胀得满满的。
“我是他的知交好友。”他盛怒的面孔,忽地变得阴森莫测。
“那他人呢?”她忘情地抓着他的衣襟问。
麦克斯抬眼直勾勾地凝向她的水眸,“你希望他活着,还是死了?”语毕,他不再理会她,两人各自沉默着。
第三章
晏鸿云像一尊石雕僵直在那里,只觉胸口被沉笃地撞击了一下,痛得她喘不过气来。
从不愿回想起那日黄昏,慕彦之和她最后一次相偕漫步淡水河畔,西方一片玫瑰色的晚霞中,夕阳依依地沉落在海平面上,他们捧着一个精致小蛋糕,彼此许下十年之约的那个午后。
他只说要出去闯一番事业,然后就随风而去。三千多个日子了无音讯,她尚能期待什么?即使她心里仍有依恋,但,他还会记得她吗?
晏鸿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进剧院的,她甚至不晓得有没有回答麦克斯提出的那个像刀一般尖锐的问题。
麦克斯将她安置在一张贵宾席上,揭幕时璀璨的灯光像匕首一样,无情地插进她的心脏,换醒她所有的回忆。
其实这出“情奔”的编剧不是看板上所写的包伯·尼尔,而是她。那年她十七岁,学校举行话剧比赛,她第一次执笔,没想到就获得最佳剧本奖。
这不会是个巧合,她相信慕彦之一定还活着,说不定他就住在纽约的某个地方,但为何不肯和她见面,却找一个大流氓来捉弄她?
晏鸿云悄然抬眼睇向麦克斯,他看得很入迷,汪洋如海的眸子闪着湛亮的水雾。
“主角的表现实在太出色了。”他没转头却知道她正在凝望他。
“是的,”扮演奔月公主的女主角,不但身材脸蛋超然出色,舞跳得更是可圈可点。“她是你的未婚妻?”她依稀记得这位“公主”就是在酒店和街头与他举止亲密的女子。
“不,她是我的女友。”麦克斯坦白得很无情。
晏鸿云默然点点头,这种前卫又自我的两性观,一直是她拙于应付,也难以接受的。何况她的心思还停留在多年前那个摆渡的人慕彦之身上。
闭幕了,观众的反应热烈非凡,可以想见的,麦克斯势必将大赚一笔。哎,这种人也能够飞黄腾达,天道宁论?
春风得意的他,把女主角招到身旁,介绍给晏鸿云认识。
“柳红儿,百老汇的新宠。”麦克斯搂着她的腰,两人亲昵得恍若一对恩爱夫妻。他转脸睨向晏鸿云,“她呢是……我的心脏科医师,跟屠夫一样,天天拿刀宰人。”
柳红儿闻言,马上笑得人仰马翻。
晏鸿云则礼貌地伸出手,她发觉柳红儿乍见她时眉眼间瞬时闪过一股强烈的骇异与惊艳。
尽管她态度傲慢,晏鸿云却不觉得生气,相反地,颇欣赏她深刻的五官带有野性的西方美,顾盼之间又流露着典雅的东方韵致。她是有条件目空一切的,站在她身旁,晏鸿云自觉好似一只丑小鸭。
“我们待会儿到哪里庆功?”柳红儿依偎着他。
“随你高兴。”麦克斯右手往上一举,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立刻走来。“带所有的人到‘迪尔尼’,要吃什么、玩什么全部听柳小姐的,我还有事先走了。”
“怎么,你不一起去?”柳红儿失望地提高嗓门。
“我说过了,我还有事。”他转身拉着晏鸿云,在所有人的错愕中走出剧场。
???
“带我去见他。”两人一走出剧场回廊,晏鸿云便迫不及待地拉着他的衣袖要求他。
“你不是急着去见那个扒粪专家?”麦克斯看都不看她一眼,径自挥手招了一部计程车。
和他坐进计程车里,她才警觉时间确实已经很晚了。
“他住在什么地方?”如果不是太远,她还是愿意花点时间先去见他一面。
“哈林区。”他一说完,立刻回眸注视晏鸿云脸上表情的变化。
纽约是个民族大熔炉。爱尔兰人、意大利人、中国人、日本人……世界各种民族都汇集在此。虽然文化、习惯大异其趣,但大家似乎都能和平共处。
因着人种不同,市区内于是分为“小意大利”、“韩国街”、和“中国城”等等,不过其中名气最大的还是“哈林区”。
哈林区位于中央公园北方,是黑人聚集的大本营。据说全纽约一百万的黑人,有一半住在此地。其治安之差,也是它名闻遐尔的主要原因之一。
晏鸿云悄悄地咽了口唾沫,她无法想象慕彦之怎会流落到那种地方。
“意外吗?”麦克斯嘲颜更深,“种族歧视!你们这些自诩上流社会的菁英份子,就只会用世俗的眼光去评断他人的价值,可耻!”
“麻烦你别那么急着扣我帽子好吗?”她又没说什么。“我只是在想,他会住到那种地方去,是不是混得不太好?”
“恰恰相反,就一个黑道份子而言,他可是算是‘混’到巅峰了,这种成就是绝大多数人的梦想,因为他们一辈子也达不到。”
“谁会梦想去当个特大尾的流氓?”晏鸿云对他的说词嗤之以鼻。
“每个人都有他适合走的路,请不要用卫道人士和救世主的口气,一会儿挞伐,一会儿滥劝。如果你想见慕彦之,在这方面,你最好闭嘴。”
“他也是你的老大?”她渐渐的不太想去见那个“踢投郎”了。
“不,我们是权势并行的两个龙头。”
“你和他是不打不相识吧?”龙攀龙,凤结凤,流氓交的朋友会打架,这是必然的事。
“错了,我们是在舞团认识的。那时我们一起加入一个充满理想色彩的前卫舞团,和大家一起创作现代舞。”麦克斯的目光飘向远方,整个人失神地陷入一种恍惚状态。此刻的他已不再是个令人齿寒的黑道份子,而像是个黯然遗失梦想的艺术家。
晏鸿云做梦也不敢相信慕彦之会加入舞团,以前他不是成天笑她学舞没出息,既不能养家,又不能糊口,将来准得赖他周济,怎么他却……
“当时我们穷得跟鬼一样,只盼望能在百老汇大放异彩,一夕间功成名就。没想到事与愿违,不久就被房东赶出来,一起窝进哈林区的贫民窟……”麦克斯说话的声音愈来愈轻,仿佛自白似的低回,“苦熬了三个月,所有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只剩下我跟他还有另外两个伙伴。白天我们照样练舞,经常饿得三餐不继,结果我和他都病了。啊,荒唐极了,也痛快极了的岁月!”
“你们为什么不离开,或向亲朋好友求助呢?”听到慕彦之曾经过着那种非人的生活,晏鸿云的心兑没来由地揪成一块,疼得喘不过气。
他可以不要过那样的生活呀,只消一通电话,慕家的人马上会把他接回台湾,他想拥有十个、二址个舞团都不成问题的。但……他却选择自我放逐,以形同自虐的方式追求理想。
“这是对梦想与艺术的坚贞,像你这种俗人当然不会懂。”麦克斯将目光收回,无限沧桑转成了森冷的愠怒。假使他们是那种一遇到挫折就躲回父母羽翼里的人,那又何必千里跋涉,踏上这条坎坷路?他们只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即使没有显赫的家世,钜额的财富当靠山,他们还是可以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她不会了解这就是身为豪门后代的无奈。
“噢?既然是这样,却又为何走上黑道这条不归路?你们还不是放弃了。”艺术家和流氓?差太远了吧!晏鸿云开始怀疑,他方才那些话是不是瞎编胡诌的。
“不,我们拼了命练舞,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我们跳得很起劲,对所有的苦甘之如饴……要不是后来他的病一直没好起来,我们又没钱带他去看医师,只好到药房去,以至于演变成……”
“成什么?”一股不祥的预感笼上全身,“你说呀,他后来怎么了?”
“没什么。”他的表情一敛,立即回复原来霸气的坏人模样。“那些都已经过去了,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提起。”
“你不可以这样,我要知道结果怎么了?”可恶的慕彦之,他答应过她要好好活着的呀。
“结果你已经看到了,我们都成了黑道上的冷面杀手,这一生和艺术永远绝缘。”他凝眉竖目的凶相,忽然呈现一种教人神伤的轮廓。
“你认为这是你们适合走的路?当个逞男斗狠的不良少年?”打得头破血流才叫英雄好汉吗?
难怪慕彦之不敢见她,他们走的路子如此南辕北辙,见了面也不知说什么好。
“拜托,称呼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为不良少年是一种严重的污辱。”麦克斯乱不爽的白了她一眼。
“横竖意思都一样。喂!是不是你带坏慕彦之的?”以前她无论做错什么事,她妈妈都一口咬定是她姐姐带坏她,那时候颇为姐姐叫屈,没想到自己现在也犯了这个毛病。
麦克斯浓眉一扬,笑了起来。
“麻烦不要再用这种幼稚的言词蹂躏我的人格行不行?”麦克斯话中带刺,“不要以为你多读了几年书就了不起,像活在外太空一样。我们是在实践生命,不是梦游,你懂吗?我们最恨的就是像你这种自命清高,目空一切,白痴得像橱窗里的玻璃娃娃一样。你实在不该当医师,修女还比较适合你。”
“我?”晏鸿云怔愣地睁大水汪汪的秋瞳。“一个悬壶济世的医师会比一个欺压善良的帮派份子差劲?”
“我几时欺压善良让你瞧见了?”麦克斯虎视眈眈的眼直睇着她。
“你……这不就是……在欺压我……”她还不够善良吗?随便一吓就口吃,连一句话都说不好。
“哎,你的理解力实在有够差,我请你吃饭、看戏,花大把钞票,你非但不领情,还曲解我的好意。让我告诉你什么叫欺压吧。”他伸手托住她的后脑勺,令她的脸庞往后仰,再烙上灼热的唇瓣,吸光她口中所有的气息。
“你……放开我!”用力推开他之后,晏鸿云才发现她的脸热得像高烧四十度。
“清纯!”他望进她莹莹清澈、惊魂未定的眼,笑得益发得意。“年纪一把了,还来守身如玉这一套,真是白活了你。”
“我宁可白活,也不想滥情。”她撇过脸往车窗外望去,讶异司机不知何时已把车子开往郊区。
“你要带我到哪里去?”她忿忿甩开麦克斯的手,愀然不悦地问。现在已经十一点多了,乔治若到公寓去找不到她,不晓得会有多心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