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我真的是呢?不然为何我对男人总是没什么感觉?”夏实还是觉得很担心。
“你对女人也没什么感觉吧!所谓的感觉应该是令你心跳加速、呼吸变快的奇妙滋味。只要看着他,你就会感觉心情浮动的特别厉害,不时想偷瞄他,不断意识到他的存在。”
“唔……”夏实想了一下,发现她对任何人都没这种感觉。对了!她只对新型病菌才会产生类似的情绪,难道她有恋物癖?太离谱了吧!自动删除!
“这么说我是天生冷感?”她举出另一个可能。
“也不至于吧!你对每个人都很热心。我以旁观者的眼光告诉你,你一点也不冷感,可能只是比较晚熟而已。而且女同性恋的发生率只有百分之零点六,你这个连发票都没中过的人不会那么幸运的啦!”
“是吗?”
夏实突然想起生日那天母亲的话,她再度转头怪异的看着丁茉莉。
“你又干嘛了?”丁茉莉再次背脊发凉。
“小莉,你接过吻吗?”
“不是吧!”丁茉莉睁大眼睛,忙把自己抽离夏实伸手可及的地方,跌跌撞撞的下了床。
“我妈说接吻可以直接测出对这个人有没有感觉。”夏实坐了起来,邪恶的对她笑了笑,“我们试试吧!”
“救人哦!饶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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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实对堂妹的“侵犯“得逞了吗?当然没问题,她可是超有说服力的。
虽然只是短暂的接触,但是仍可以感觉出女孩子的唇特别水嫩,很新奇。
如果这时候她还是说很舒服,丁茉莉肯定给她一记爆栗,好像自己的牺牲一点都不值得一样。
丁茉莉要她找机会跟典邦体验比较一下,这样才能理清她对他真正的心情。
夏实也知道单凭一个拥抱及亲吻就断定自己是不是同性恋很笨,她才不会随便妄下断语呢!她的医学院可不是读假的。只是好玩而已,能把堂妹逼到面红耳赤可是很难得的经验呢!
又过了忙碌的一个星期,她勉强自己和游媒婆周旋下去,然后再试着和一位相亲男士吃顿饭。
结果她连半个小时都快待不下去。
为什么这些男人都无法让她看得顺眼呢?
她甚至觉得男人有点讨厌,好像他们头上突然冒出两只角、嘴角长出两根獠牙一样。连医院的男同事都能查觉出她心情的转变。
唯一还称她心的男人只有楚典邦。她想念他。
草草结束饭局,夏实驱车赶往典邦的住处,打算立刻和他和好如初,想不到在红灯号志之前突然打了个大喷嚏,结果车子不小心擦撞到前面的车,她只好赶紧下车赔不是。
幸好遇上红灯,大家都准备停车,速度很慢,否则这下怕撞得不轻。
对方也下车观看车子受损的情形,夏实看着那熟悉的身形,才发现原来苦主是个熟人──老同学方臣功。
“方臣功,还记得我吧!”夏实甜笑着向他招招手。
说起这个老同学可一点也不老,而且足足小了她四岁。可佩的是两人同时入学,他却比她先毕业,还续攻博士学位,看来上天真是特别厚爱他。
方臣功是个天才资优生,长得细皮嫩肉,比女人还漂亮,很得人疼的样子。夏实也曾因为他年纪小而特别照顾他,可惜人家不领情,宁愿有骨气的自己找地方住,自己找工作赚学费,是少数能让她打从心里佩服的年轻人。
这感觉和典邦有点类似,同样有俊美的外表、温和的脾气,以及无比的耐心。只是典邦更听话、更随她使唤。
奇怪?为什么她从来不会误会方臣功是同性恋?
自从离开学校后,夏实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听说他取得博士学位后并没有在医界服务,反而转往商界,唉!这不是暴殄天物吗?医学界才是真正需要人才的地方。
此刻的他还是一样俊美的像幅画,温柔的笑容仍然蛊惑人心。
“对不起,能不能请你先报上姓名?”方臣功轻轻搔着脑袋,尴尬的回道。
“丁夏实。”她忘了方臣功是个社交白疑,很容易忘记别人的长相。
“喔!医学院的同学。”方臣功立刻回以灿烂的笑容,接着皱皱眉,关心的说:“你怎么看起来好像有心事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我有心事?你会看面相啊!”
“你如果没有心事,又怎会撞到我呢?”她一副没什么元气的样子。
夏实高中毕业就考到驾照了,托家境不错的福,一进入医学院就开始开车上下学,而且开的还是奥迪轿车,非常引人注目。算一算,她都已经开了十几年的车了,想不到还会在马路上出错。
“幸好我们两个都没事,你别再一副苦瓜脸了。”方臣功安慰道。他开的是宾士跑车,两辆进口车都很耐撞,只有保险杆微微擦伤而已。
“我有一副苦瓜脸吗?”夏实不关心车子,反而关心自己是不是变丑了。她弯身往自己的照后镜看了眼。表情哪有什么变化?听他在瞎说!
“我们别在大马路上妨碍交通,你要不要上我家坐坐?”方臣功开口邀请。
“耶?上你家?方便吗?”夏实遇上老同学,早忘了刚才赶着去哪里了。可能就是她抱着这种不成熟的心态,所以恋爱运才会一直不来。
“我老婆的脾气是有点古怪,不过我女儿很可爱也很特别,说话很有禅机,也许你和她相处一阵子可以得到开释。”方臣功笑道,谈到妻女时,脸上的骄傲藏也藏不住。
“你女儿才几个月大,叫她来开释我?”夏实感到莫名其妙。他们没见面才两年左右,就算马上结婚生子也还是个小娃娃而已吧!
“我女儿五岁了,我们上个月才第一次见面,真是不好意思。”方臣功的脸泛起红晕,因为皮肤白,很容易看出来。
夏实哈哈笑道:“好像很有趣,我一定要去见识一下。”
于是原定去见楚典邦的计划变成老同学的叙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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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臣功娶了个很美的老婆,而且美得不可方物,是绝品中的绝品。但美人就该有怪脾气吗?竟然叫第一次见面的夏实陪她女儿玩,自己和老公出去享受浪漫的两人世界!
啐!她可不是来当保姆的!
不过小爱达真是人见人爱,长得比手工娃娃还精致美丽,陪她一晚也没什么。例况是方臣功要她来接受爱达开释的,她就等着看她能说出什么惊人之语。
“阿姨,你喜欢男生还是女生?”爱达窝在沙发上,手里玩着一条奇怪的钢丝线,一开始就给她一个难题。
“你考倒我了,我自己也还在找答案。”夏实微蹙着眉,很认真的回答。
“爹地喜欢女生,妈咪喜欢男生,所以爹地每次抱我,妈咪就K他的头,她说这样会宠坏我,等她生了男生再抱也不迟。这算不算重男轻女呀?我不能有自己的意见吗?”
“哦,那你想怎样?”原来爱达只是想问小弟弟、小妹妹的问题,都怪方臣功把自己的女儿吹捧上天,害她一度以为一个五岁的小女娃真的有什么通天本领。
“其实妈咪只是想独占爹地而已,我才不相信她生了弟弟就会转性。我妈咪好自私哦!脾气又坏,她只是太久没见到爹地而已,所以我原谅她。”爱达笑着瞄她一眼,“其实我不喜欢被人抱来抱去的啦!幸好你没有一见到我就抱我亲我,否则我现在一定把你赶出去。”
“那是因为你爹地说你和一般的小孩不同,我还在观察你呢!忘了给你一个亲亲。”现在听她说话的口气,爱达的确和同龄的小孩有所不同。
“嘻!阿姨没被妈咪揍真是幸运,我妈咪很不讲理的。今天她的心情一定不错,否则看爹地带女孩子回家怎么没发脾气?”
“你怎么把你妈咪形容成女魔头了?”
“她本来就是女魔头,在美国还管理一大群没什么良心的坏蛋,一点同情心也没有,只有我爹地才把她当成女神。”
“你爹地从以前就很有耐心,这可能是一物克一物吧!”没良心的坏蛋是什么意思?泛指一堆奸商吗?
夏实不了解,女魔头管理的可是一个真正的杀手组织,只是现在已经名存实亡了。
“是啊!老天爷安排给你的,躲也躲不掉。”爱达将缠绕的钢丝线整理好,随手一套就套上夏实的双手。
“你才五岁,讲话怎么那么老气横秋?”夏实困惑的看着钢丝线,不明白她想干什么,还以为这只是新型的翻花线游戏。
“我将来准备出家,为妈咪的罪孽消灾祈福,所以现在在研读佛理。”爱达轻轻一扯,钢丝线在夏实腕中收紧。
“你真是个怪小孩,才五岁就看破红尘喽?如果目标是可以不变的,那么世人就不会绕那么多远路了。相信我,这个花花世界是有很多诱惑的,尤其像你这么美丽的女娃儿,长大了一定有许多帅哥抢着娶你回家,想拒绝都来不及。”夏实不知不觉就用大人的语气对爱达说起话来。
“阿姨也很漂亮啊!有多少帅哥抢着娶你回家?”爱达拉起线端,往下拉到夏实的脚踝,俐落的打了个奇怪的结。
“有很多个,但很奇怪,没一个能持久,所以到现在还没能嫁出去。”夏实看着脚踝上的结回答。这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在干什么?这不像在玩翻花绳啊!
“这么说你可能没有姻缘,千万不要强求哦!否则只会换来不幸。其实结婚没什么好处,下辈子还得还一堆人情债,不如这世就来修行,早日了结因果。”爱达绑好收手,坐在一旁笑着看她。
“呃,小爱达,你干嘛绑我?”夏实忍不住问。
“练习妈咪教我的结绳法呀!世间险恶,就算我当了尼姑,还是会有有心人士想伤害我,所以防身术不可少。”爱达两只手撑着下颚,笑得像个天使。
“那现在可以解开我了吗?”
“不行,你至少要绑上一晚,证明这个结解不开,这样我才知道它管不管用啊!”
“你?!”
这个一心想当尼姑弘法的小女孩到底是天使还是恶魔?
第四章
夏实和爱达变成好朋友了,虽然她老是把她当实验品,但夏实觉得自己和爱达真的很投缘。
过了两天,爱达突然打电话给她,叫她去接她放学,因为工作还没告一段落,她只好叫丁茉莉先过去接她。
想不到一回到家,却发现爱达大包小包的把行李都带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夏实指着行李追问。
“爸爸妈妈去蜜月旅行了,他们问我想住哪个亲戚家,我说我想和你住,所以就来啦!”爱达一派天真的笑着。她正和丁茉莉在玩绘图板,她毕竟还是个小孩,喜欢画东画西的。
“耶?方臣功也太不负责任了吧!怎么没先通知我?万一我有事分不开身呢?”夏实将手上的钥匙及手提包在门边挂好,过来加入她们。
“什么叫分不开身?”从小在美国长大的爱达中文虽然能通,但还是有些名词没听过。
“就是没空。”丁茉莉代夏实回答。
“哦,那我就和茉莉姐姐住好了。”爱达转头看着丁茉莉,笑得甜甜的。
“我可以暂时收留你,可是你为什么叫我阿姨,却叫小莉姐姐?”夏实不平衡的抗议。
“你又没指定要我叫你什么。”爱达一副顽皮的样子。
“小莉你也太不要脸了吧!这是欺骗小孩的行为。”夏实跳过中间的爱达,打了一下丁茉莉的肩膀,直接揶揄她的行径。
“不行吗?我才二字头,还不想被叫阿姨。”丁茉莉得意的说。
“你早就当阿姨了,你哥、你姐的小孩难道叫你姐姐吗?还有表哥、表姐的小孩、堂哥、堂姐的小孩,你不想被叫阿姨都难。”
“那不一样嘛!”
“你真是无聊!”
“两位都叫姐姐,这样行了吧!”爱达出声制止她们的争辩。
“我才没那么虚荣。”夏实不屑的道。
“你不虚荣才怪,看到镜子就忍不住照一照,看到漂亮的衣服就忍不住买下,你又没男朋友,借问这么爱漂亮做什么?”丁茉莉立刻吐槽。
“你管我!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嘛!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在我来说该解释为女人为取悦自己而妆点容颜。就算没男朋友又如何?我没必要生活的那么灰暗。”
“夏实姐姐我喜欢你的自信,未来一个月请你多照顾了。”爱达很高兴的爬到夏实的腿上,亲热的抱住她。
“阿姨就阿姨,不用改来改去的。你说一个月是什么意思?”夏实将她推远点,这样才能看清楚她在玩什么把戏。
“蜜月当然要渡一个月喽!我妈咪很坚持的。”爱达顽皮的笑着。
“一个月!”
她是不是误上了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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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小孩很累人,是那种夏实从来无法想像的累。
首先,要帮她挑好衣服、梳好头发,还要盯着她把早餐吃完,否则她可能一口食物含在嘴里十分钟都没有动静,接着还要检查她的联络簿、准备好她要带的东西,这才能送她去上学。
别看爱达聪明过人,但毕竟是个小孩,贪玩的很,什么都要人家帮忙,而且讨厌重复做同一件事。所以这些每天固定的琐事就要大人多担待点了。
虽然以爱达的资质,根本不必念幼稚园,应该直接去美国接受特殊教育,可是方臣功才和女儿相聚没多久,实在舍不得。
而到了放学时间又怎么办呢?夏实可以提早下班的日子另当别论,一旦碰上排班门诊的时刻,她又要烦恼该由谁去接爱达了。
就算找到人,接回来又该把她摆在哪儿?
医院可不是个好选择,病菌到处飞的环境怎会适合当儿童的游乐场,所以她只好找上最好说话的楚典邦。
夏实有点紧张的来到典邦的书店,发现他不在,于是在旁边的花盆底下找到钥匙,自己开门进去。
这是典邦为了体贴夏实而保留的方便之钥,但这锁可能遭到有心人士觊觎,店里面有价值的东西又不少,所以他加装了保全系统,进门后必需要输入密码才可以关掉。
爱达一看到满坑满谷的书,开心的像进入狄斯耐乐园一样。她一向喜欢看书,在幼稚园也不喜欢找小朋友玩,老巴着老师或园长要书看,跟典邦一样是个书疑,这两人应该会合得来吧!
“你要小心点哦!这里的书很多都是古董,弄坏了就卖不到好价钱了。”为了维护典邦的生命财产,夏实不忘叮咛一声。
“知道了!”爱达一溜烟已经不见人影,只听见从书架后传回她开心到有点尖锐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