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
庆祝!快来庆祝!
庆祝又诞生了一位新的作者,就是我哩。
庆祝我终于把这本书宝宝给摆平啦。
想想,它可真是顶难缠的。(其实是作者本身难缠。)
为了能做到尽善尽美,我这个大懒虫始终兢兢业业,一刻也不敢松懈,凭着两指神功,拚了命的在键盘上敲敲打打,连家人都直呼,「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是大懒虫出头天吗?」
有可能喔,毕竟他们从没看过我对哪件事如此热中,我通常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
就这样,熬了一年半载,总算写到第八章,偏偏这时我忍不住手痒(错误的开始),从第一章开始看起--
哇咧,这是什么鬼东西?不满意,非常的不满意,感觉不对,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你知道的咩,尽善尽美,我要的是尽善尽美,结果当然是删删删,重新改写剧情。
从此以后,一开计算机,我就陷入自虐当中,后头填完,挖前头,就这样东挖挖、西填填,搞得自己都快疯了、烦了,稿子要是有生命,恐怕它也早已疯了,烦了。
事情总有个临界点,修稿子就是我的临界点,有一天,修到火大了,两指一甩,老娘不干了,总可以吧?
这念头一产生,报应马上跟着来。
「铃铃铃……」
「喂?」
「是我啦,告诉妳一件事喔!」
「什么事?」我说得有气无力。
「我刚刚在网上聊天室,遇到XX瑜啊,妳还记得她吗?」
「嗯,有点印象。」好象是遥远的国中同学吧。
「啊就高高的、瘦瘦的,一头短发,长得满漂亮的那个啊!以前我们还常玩在一起咧。」电话那头马上善尽职责,开始替我回忆。
「喔,妳们聊些什么?」我心不在焉的问道,动手把那些碍眼的文字全丢到资源回收筒里。
「我们就聊到妳啊,她还问我妳什么时候才要出书。」
「妳、说、什、么?!」注意力马上拉了回来。
说真的,那一刻我真的想尖叫。
我要写书--这句话,我的确跟我那些死党提过,但到底是哪个大嘴巴大肆宣扬,连我很久没见、快被遗忘的国中同学也知道了?
再隔天,老姊去跟她大学时的同学见面回来,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庞庞哥问我,妳的书出版了吗?书名叫啥?他要叫他朋友去捧场。」
无言以对。
那一刻,彷佛所有人都知道我要写书,这……能怎么办?
我只能含泪,把那些刚丢进资源回收筒的文字又捡回来,继续埋头奋战。
不过……非要把那个大嘴巴找出来,宰了。
PS:书宝宝顺利诞生,真想大声欢呼,谢谢禾马出版社给的这个机会,希望各位看倌喜欢它喔!
第一章
当!当!当!第二节下课钟声刚落下最后一个音符,就见三三两两的学生鱼贯走出教室。
「小嫚,快点!这次说什么我一定要占到一个。」孟小函拉着袭嫚苹的手,就想往教室外冲。
「妳什么时候转性啦?这么急着去占位,可不像妳。」
转来夏普大学虽然不到两个礼拜,但袭嫚苹甜美的笑容到哪里都容易交朋友,孟小函就是其中一个,她的迷糊配上孟小函的大剌剌,认识的人都说绝配。
「不急行吗?名额就那几个,要抢的人这么多,再加上听说学长姊还预订了几个名额,我们这些学弟妹就只能自力救济了。」
无论如何,她豁出去了,她自认长得还不错,家世也还过得去,录取的机会应该很大才是,她才不要因为晚到而错失良机呢!
「等等,妳不是要去旁听鉴赏课?」说了一堆,袭嫚苹听得胡涂,忍不住拉住一直想往外冲的好友。
孟小函一听,好象看怪兽似的看着好友,「小姐!都什么时候了,谁还会去管什么钻石鉴赏不鉴赏的,我说的是夏樵后援会啦!」
「夏樵?那个学生会会长?」好友逃课就是为了去参加什么后援会?!
「没错!」
「妳认识他?」
「他?夏樵吗?不认识啊!但是我听过他好多传闻,之前有一阵子他都待在国外,听说这所学校是他父亲创办的,还有就是说他的长相,哗,看过他的学姊们,迷他迷得要死,另外有些我是不怎么信啦……什么咱们校花,自称是他的内定未婚妻那些的……」孟小函脸上露出梦幻的表情,细数着她搜集的情报。「哎哟,反正他的传闻,妳总有从妳老哥那边听到一些吧?」
「嗯!」这倒是有。
虽然她算是初来到这个学校,但对于他这位夏普的传奇人物并不陌生,她的两个哥哥就是副会长跟体育组长,都是学生会里的干部。
「那听了传闻,妳觉得他怎么样?」
歪着头,袭嫚苹想了下,中肯的说出心里的感受,「很可怕。」这也就是她为什么迟迟不肯答应老哥,去报名什么会长助理一职的原因。
「耶?」可怕通常是夏樵的对手给他的评价,她还没听过有哪个女生这么说过。孟小函有点惋惜的看着她,「那就是说妳不会去参加后援会啰?真可惜,我倒觉得妳搞不好可以对夏樵的眼咧。」
「我?为什么?」她五官平凡,最多笑起来能称得上甜美,哪比得上小函的艳光四射,她是名副其实的大美人。
「妳没注意到吗?妳身上有别人没有的特质。」
「喔?妳说的是陪衬特质吗?」她左看看右看看,好笑的调侃自己。
孟小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不过这样也好啦,妳没参加,我就等于多一分胜算。」
收起笑脸,袭嫚苹担心的看着她,不知道该不该说。
「小函,听我哥说……他好象……挺瞧不起女人的。」
「那又如何?」孟小函扬高下巴,「换一个方面想,他就不会是花心的公子哥。」
她拚命捍卫的模样,令袭嫚苹感到咋舌。「有必要抢破头的去争吗?」
「当然,只有成为后援会的一员,才有资格去报名会长助理一职呀!」
谜底揭晓!
原来是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学生会会长助理一职呀!这可是校园一大盛事,莫怪众家名门淑媛要为之疯狂。
袭嫚苹征愣了下,「是这样的吗?」那她若是答应老哥,是不是也得去参加后援会呀?
没发现她的呆滞,孟小函仍兴致高昂的继续往下说。
「不过呢,想加入后援会也不是那么简单,首先,妳必须要有窈窕的身段,姣好的面貌,入会前还须缴交一万五千元的会费,名额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五名而已。」
天哪!这是加入后援会,还是参加选美呀?
沉默了五秒钟,袭嫚苹迟疑的开口,「好奇特的规定,是谁想出来的?」
「颜季玲啰!咱们校花不但是后援会创始者,她同时也是学生会公关组长,这规矩就是她订的,说什么要维持后援会的水准,但也不必把名额配这么少吧!」孟小函不满的嘀咕,又转头看向身旁好友,「怎么样?小嫚,妳去是不去?」
去?当然不!听完好友这么详尽的解说,她决定今天晚上回去就跟大哥回绝掉这个提议。
「妳去吧!我还得赶去看大妞。」她提高手上的便当盒,笑着摇头回拒了好友热情的邀约。
孟小函皱了下眉头,颇不以为然。
「先照顾好妳自己再说吧!妳以为我不知道妳为了牠,好几顿中饭都混过去了。再瘦下去,妳哥他们恐怕得在妳身上绑条线,以免妳飞走。」
「小函,妳答应帮我保守秘密的。」袭嫚苹紧张的看向孟小函,为了能好好照顾大妞,她可是连宝贵的午餐时间也牺牲掉,不这样,她怕瞒不过精明的大哥。
若是让她两个哥哥知道,他们最疼爱的妹妹宁愿不吃午餐,也要偷偷溜去,肯定会气得七窍生烟,像个老母鸡似的在她耳边碎碎念。
「我是答应过,不过立刻就后悔了,我哪知道牠这么黏人。」
当初要不是小嫚再三软语哀求,怯怜怜的大眼睛里满含「妳不答应,我就哭给妳看」的意味,她哪会一时心软,作出这种事后懊悔不已的决定。
「小函,大妞还小嘛。」袭嫚苹赶紧替牠说话。
才怪!孟小函不客气的捏了把她红润的脸颊,「牠那庞大的身躯站在妳身边,都快到妳的腰际,这还叫小?」她还怕牠压垮小嫚咧!
「牠……牠只是长得凶恶些,但个性很温和的。」
「那就考虑帮牠减肥,少了些赘肉,牠那张皱脸比较能见人。还有,妳……真的不考虑……帮牠换个名字吗?」大妞这名字真的跟牠不太搭。
「不会呀!我觉得挺可爱的,而且大妞也很喜欢呢!」
说到减肥,袭嫚苹低头看了下手上的卡通手表,大妞牠们怕是饿惨了吧?
「小函,那我就预祝妳,能顺利进入这高档的……呃,社团!」
「放心啦!有杨志崎在,妳的大妞不会饿着,他才舍不得看到妳心疼的表情呢!」孟小函对她挤眉弄眼,打趣地说。
「别胡说,他只是把我当成妹妹在疼爱。」袭嫚苹皱了皱小鼻子,不希望好友误会她和学长的关系。
孟小函受不了的点了点她的额头。「就只有妳这个小笨娃会相信那个男人的借口。我呢,也不念妳了,我现在必须赶到活动中心,再迟些,就真的来不及了。答应我,妳会好好保护自己。」迟疑的看着小嫚,真怕她身上多出了不该有的淤青、抓痕。
「我会的,小老太婆!」袭嫚苹苦笑的推着好友的背,催她快些。
等到孟小函的背影自视线范围消失,她也转身往体育馆方向走去。
大妞的家,就盖在体育馆后方。
往前走了一段路,袭嫚苹在一个交岔口停了下来。
她刚转来这所学校,对占地百坪的校地,老实说她陌生得可以,尤其她还是个大路痴。
若照大哥跟她讲的,她必须绕过喷水花园和跑马场,才能到达体育馆,但这么一来,势必得花上二十分钟。
她看着路口的标示,可以清楚的知道,往前走就是跑马场,而右转那条婉蜒的小径,则是通往相思树林的方向。
想了下,她决定往右,绕道走相思树林,她记得学长跟她提过,往这个方向走,至少可以省下十分钟的路程。
她实在放心不下,尤其大妞又特别黏她,看不到她,一定又会开始闹脾气了。
呼……吐出口气,袭嫚苹边走边在心里暗自祈祷,希望别走着走着,就绕到别的地方去,毕竟夏普大学的校地是出了名的大。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顾名思义,相思树林是情侣幽会的地方,由于地处偏僻,傍晚时,这儿又可看到夕阳彩霞,的确适合情侣到这儿来,隅隅私语,诉衷情。
但白天的相思树林有别于傍晚的神秘,袭嫚苹看着头顶层层叠叠的叶片随风飘扬,欣喜的仰高下巴,接受自树叶缝隙筛漏的阳光,不消片刻,雪白的俏脸立刻染上两抹醉人的晕红。
宁静的气氛、暖暖的阳光、徐徐的微风,美好得让人心情愉悦。
走着走着,她突然想到,或许该带大妞出来逛逛,大妞也好久没出来了。
「干脆--」看看手上的便当盒,「邀学长来相思树林野餐好了。」
主意既然形成,接着就是找寻合适的地点。
嗯……最好是能有块平坦的大石头,这样方便放餐盒,啊,对了,附近的空地最好大些,好让大妞牠们能尽情活动……她思忖着。
「咦?有了!」袭嫚苹双眼发亮的瞪着前方,兴奋的跑了过去。
但就在快要接近的时候,她紧急煞车,诧异的看着那个庞然大物。
「老天!这……这是……」
狼吗?
从侧面看去是挺像的,但等到再走近一看,就发现自己错了。
平坦的大石头是有了,附近也很空旷,这儿刚好又照得到阳光,挺适合躺在石头上做日光浴,显然有位老兄跟她英雄所见略同,而且早她一步相中这块福地。
这位老兄挺享受的,嚣张的四肢大张,庞大的身躯把整块石头占了二分之一,黑得发亮的毛皮在阳光照射下,就像一张上好的毛毯。
看到对方转过头来,她连忙表明来意。
「嘿嘿,真是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儿已经有……有狗了!所以……」情况有点尴尬,袭嫚苹无措的搔了搔脸颊,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显然她的出现打扰了狗老大。「你继续,继续……」
魔王警觉的发现有生人接近,马上直起身子,全身毛皮竖起,发出低低的嘶吼,警告意味十足。
「喂喂,狗大哥,你别火呀,我没恶意的。」她赶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不然我请你吃我亲手卤的红烧肉,怎么样?」甩了甩手上的便当盒,企图想哄骗牠。
不是有句话说「吃人嘴软」吗?为了讨好眼前这只大狗,在牠利眼监视下,她连忙解开印有维尼熊的布巾,拿出里面还热呼呼的便当,献宝似的捧到牠面前,当着牠的面打开便当盒盖,马上就冒出热气,肉香飘荡在空气中。
袭嫚苹深深吸了口气,满足的笑出了两个小酒窝。
「很香吧?这是我昨晚煮好,今早特地请王妈帮我热过后,才带来学校的,你赶快吃吧!」
魔王不驯的喷气,盯视了袭嫚苹一会儿,像是评估出她不具威胁后,便不再理睬她,低头舔了舔前爪,又趴了回去,闭上眼睛。
「耶?你不吃?」袭嫚苹稀奇的看着牠,「人家不是说狗的鼻子最灵吗?这红烧肉这么香,你怎么可能没闻到?」说着,又把便当盒往牠凑近了点。
可是,牠老大哥仍是跩个二五八万,不理就是不理,眼睛睁也不睁开一下。
「怎么可能?」她还没碰过这么自制的狗。
半晌,她恍然大悟。
「啊!我知道了。」她用手拈起一块卤得恰到好处的红烧肉,递到牠嘴边,「一定是你还没吃过我亲手做的红烧肉,吃过后我保证你一定会爱上它,不过,你要小心,不要咬到我的手喔!」
这次,大狗终于有了动作,把头转了个方向,甩了下尾巴,便又继续做日光浴。
这……喂喂喂!你也太不给面子了吧?袭嫚苹瞇细了双眼,一股不服输的精神马上冒出头来。好!跟你拚了。
她先清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放便当盒,然后七手八脚的爬上有点高度的大石头,率性的跨开两脚,学那只嚣张的大狗,整个人叠在牠身上,挡去了阳光。
发现身上驮了个重量,魔王立刻睁眼,不爽的开始磨牙,发出嘶吼,想甩开身上的东西。
「哇!」差点被弹飞出去,袭嫚苹赶紧圈住大狗的颈项。
但这惹得魔王更烦躁不安,霸王性格的牠不喜欢被束缚,更别提「戴狗圈」,这会儿牠绷紧肌肉,驮着她站立起来,在大石上不停的抖动、扑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