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叮铃铃~~」
一辆单车在巷弄中轻快地滑行,清脆的银铃声彷佛是一串跳动在空气中的音符。
花蕊穿著一袭可爱的荷叶边方领衫加七分裤,身上背着一只小巧的侧背包,骑着脚踏车正要到前面不远处的便利商店去买酱油。风儿从她的颊边拂过,将她的长发扬起轻快的弧度,露出她红通通的粉颊。
当她经过邮局时,她看见一个很眼熟的女子正热情地对她招手。
「小蕊~~喂!小蕊,是我呀!」
啊!是大学时代的同学──于静。
热情活泼的于静是班上最早婚的一个──还未毕业就休学结婚去了。她的丈夫又英俊又富有,羡煞全校师生。
以前她俩最有话聊,但是随着时间隔出的距离,她们联络的次数不再像大学时代那么频繁,不过那仍改变不了她们之间的友谊。
花蕊露出笑容,也对她挥挥手,脚下加快速度朝她骑过去。
由于这附近正在修补路面,地上挖了好大一个坑,为了行车的安全,附近邻居合力扛来厚木板铺在大坑上。
花蕊的脚踏车轮轻巧的辗过木板,朝邮局方向骑去,然后「吱」的一声,在于静面前停下来。
「于静!真是好久不──」她开心的拉住她的手,话都还没说完,猛地身后传来一声巨响。
轰~~
这声巨响让人闻之发毛。一名机车骑士跟在花蕊后面骑过大坑,但是木板却在此时断裂,他很倒霉的摔进大坑里。
「哎哟!有人跌倒了!」
「人没事吧?快扶起来看看。」
这小社区的优点就是人情味浓厚,大家总不忘互相帮助,热心得很。
于静一手拉着花蕊,一手猛拍胸脯。「小蕊,真险!要是妳慢一步,说不定摔到坑里的就是妳了。」
「是啊!我今天真是幸运!」她也吓出一身冷汗。幸好没事!
那机车骑士在众人的搀扶下站起来,虽然有皮肉之伤但幸亏无大碍,重新发动车子后就离开了。社区的居民为了安全性的考量,又找来更厚实的木板,铺在那个大坑上,确保行人的安全。
花蕊与于静两人相视一笑,花蕊这时才发现于静的肚子微凸,她不由地摸摸她的肚子,笑着揶揄她。「哇~~于静,妳怀孕啦?真是恭喜!妳最喜欢小孩了,一定很开心吧?看妳气色这么好,一定过得很幸福吧?老公对妳很好厚?」
听到「老公」两个字,于静原本微笑的唇瓣突然开始扭曲,然后「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花蕊吓呆了,顿时手足无措起来。「于静,妳怎么啦?我……我说错什么了?」
于静眼角喷泪,哭得毫无形象。「我老公他……他有外遇啦~~」
花蕊一听,整个人愣住了。「怎……怎么会?」
她记得他们夫妻俩恩爱得好似蜜里调油,每年的结婚周年纪念日,还会一起去国外度蜜月,怎么突然就……
于静伏在花蕊的肩上,把眼泪往她衣上擦,继续报告坏消息。「还有,我开的那家小说出租店也倒了,我好可怜啊~~」
花蕊是个单纯又充满同情心的女孩,她一听于静哭得那么凄惨,几乎要慌了手脚。「那……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帮妳?」
于静倏地从她肩上抬起头来,鼻子下还挂着两行鼻涕。「妳借我钱好不好?」
「啊?」借……借钱喔?花蕊没想到她竟然是要跟她借钱,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一千块就好!我想坐出租车回娘家,却发现忘了带钱包。」她吸吸鼻子,指指地上的行李,显然已经款好包袱,有备而来。「我要冷静一阵子,好好思考未来的方向,拜托借我一千块,我发誓我一定会还妳──」
于静话未说完,一张千元大钞就递到她面前来了。
「拿去吧!」花蕊对她微笑。「不用还我。」
于静听了忙摇手。「不、不,我怎么能不还……」
「没关系的,」花蕊将钞票推给她,同时拍拍她的手安抚她。「我们是好朋友,朋友有难就要互相帮忙,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于静一听,眼泪又开始泛滥。
「呜~~小蕊!」她用力抱住花蕊,她的心好暖、好暖呀!「谢谢妳!妳心肠真好!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我总算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谢谢妳,我好高兴!」
「别哭了,都要当妈妈的人了,还像孩子一样!」她取笑她,又掏出面纸替她擦泪。「要不要我帮妳招出租车?」
「不用了,我刚刚已经打电话叫车,车子应该很快就会来。」
「那我就不陪妳啰?妳一个人真的可以吗?」花蕊看着她,还是有点不放心。
「放心吧!我可是个健康的孕妇!」于静比了个OK的手势。
花蕊总算露出笑颜点点头。「掰掰!」
她牵着脚踏车正要跨上去,于静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又叫住她。
「小蕊!等等!」只见于静从行李中挖出一个皱巴巴的纸袋,抱着肚子跑到她面前来。
她的模样让花蕊为她捏一把冷汗。
「天啊!于静,别忘了妳有孕在身,千万别乱跑呀!」花蕊被这个年轻妈妈吓得脸色惨白。
于静呵呵笑,将袋子递给她。「我身边没有什么好送妳的,这是我从学生时代就一直珍藏的书,现在我把它转送给妳。」她把袋子递给她的模样万分慎重。
花蕊本想拒绝,但是她不忍回绝于静的好意。
「妳珍藏那么久的东西,就这么送给我……这样好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于静先是犹豫的看了那纸袋一眼,然后坚定地摇摇头。「没关系,因为我已经不需要了!妳带走吧!」
花蕊虽不明白,但还是道谢,收下礼物挂在车把手上,骑着单车离开。但她一点也没注意到,那纸袋已经破破烂烂,经过几下颠簸,那纸袋竟然从底部破掉。
「啊!」花蕊惨叫一声,来不及去救,整叠书就像泄洪似的哗啦啦掉落满地。「糟糕!」
她连忙停下车,前后张望,确定目前路上没有来车,赶快蹲下来捡书。
可是没多久,有几辆车子经过,发现有人挡道,不客气的用喇叭叭她。
「对不起、对不起喔~~」她闪到一边让车子先通过,嘴里还不停道歉,脸上涌现一片尴尬的绯红──倒不是因为被骂而难堪,而是于静送给她的书,全是书名火辣辣的爱情小说。
老天啊!于静为什么会送她这些书呢?希望没有人注意到!
花蕊一面心虚张望,一面发挥快手功力抢救掉了一路的小说。她一心以为这情形已经够惨了,没想到更惨的事还在后头。
一辆火红色跑车沿着道路飙来,后面扬起滚滚烟尘。等驾驶者看见路中间有「障碍物」一枚,已经是距离不到五十公尺的事了。
「喝!我煞……」驾驶者紧急煞车,发出尖锐的吱吱声。
花蕊听见吱吱声,猛地抬头,只见一辆车朝她飞驰而来,她就算是蜘蛛人附身也逃不掉了。
呜呜……这下死定了!
她吓得变成石像一座,以为今天小命休矣。不料那辆车竟惊险的在数寸外停住,那猛然煞住的势子扬起一阵风,把她头发吹得乱七八糟,但幸好没伤到她半根寒毛。
还来不及为自己的劫后余生庆贺,跑车的车门突然打开,一双美腿跨出来。
哇!好美喔~~
花蕊在心底赞叹,眼睛好奇地向上抬升,从对方的腿看到对方的脸──哇!乱生气的!她彷佛看到人家大美人身后的背景正在打雷闪电。
「搞什么啊?妳不知道在车道上玩是很危险的吗?」美女站着三七步,咄咄逼人地指责,怒火直冲九重天。
我……我才不是在玩!花蕊满腹委屈,但自己理亏在先,不敢跟她呛声,只好加快速度捡书。
「等一下!」大美女像是看见了什么,突然捡起脚边的书,啪啦啪啦翻到版权页,看见上头的「初版」字样,眼睛全亮了起来,她又抓过花蕊怀中的书本,一本一本翻阅,每翻一本,她脸上的表情就更加兴奋。
蓦地,美女一把揪住花蕊的手,激动地嚷道:「这些书全是妳的?!」在她寻寻觅觅多年后,竟然被她找到这批保存良好的绝版书,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呀!
咦?美女的杀气消失了?
花蕊眨眨清澈的眼儿,点点头。「嗯!是我的。」
「我跟妳买!」她一脸热切,抓住她的手。「小姐,妳快出个价,我要买,我统统都要买!」
这些书可是小说中的经典啊!这些书陪伴她走过少女岁月,陪她编织美丽梦境,更是她的爱情教战手册!但是当年她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可以买闲书,呜呜~~真是惨淡的少女时代!
「啊?」花蕊一脸为难,抓抓头发。「可是……」她不知道要怎么卖耶?
这时路边有不识相的车子对她们狂按喇叭,美女火大,倏地破口大骂,「吵个屁啊!再吵老娘刺破你轮胎!」
花蕊被吓得半死,她……她该不会是惹到女流氓了吧?她开始一小步一小步的后退。
「小姐!」美女猛地回头,又揪住她,拚命摇晃。「拜托!多少钱都没关系,卖给我!妳一定要卖给我!」
「好,卖给妳!我马上卖给妳!」花蕊不敢再犹豫,深怕被扁。
「妳说,多少钱?只要妳说出来我马上付!」她最阿莎力了!
「那就……」她怯怯地张开五指,比出一个「5」。
「五百块一本?好!我买!」美女立刻从皮夹里掏出数张千元大钞丢给花蕊,然后抱着那叠书就飞快跑回车里。
花蕊一看到那几千元,脸儿都吓白了,她追到车旁,猛拍车窗喊道:「小姐,不是啦~~不用那么多钱,我是说一本五十啊!小姐……」
美女却以为花蕊觉得太便宜她了,还想讲价,咻地迅速倒车外加一记甩尾后,以超音速离开。
跑得真快啊!花蕊无奈地把钞票塞进包包中,骑着单车继续向前进,没五分钟就抵达便利商店。
「欢迎光临!」店员中气十足地喊道。
花蕊进入店中,眼睛在货架上溜了一圈,找到她要的酱油后到柜台结帐。
结完帐离开便利商店,她正想把发票放回包包里,却突然发现刚刚那位美女给的钞票中,还夹了一张纸。
「咦?这是什么?」花蕊抽出那张纸,仔细一瞧。哗~~不得了!是张特等席的音乐会门票呢!咦,不会吧?演出者还是她最喜欢的纽约爱乐管弦乐团!
花蕊欣喜地想再看个仔细,却忽然来了一阵狂风,把门票给吹跑。
她拎着酱油连忙拔腿追去,却不小心踩到香蕉皮滑一跤,「砰」的一声,摔得五体投地。
「好痛!」盛装九分满酱油的宝特瓶被这么一摔,因为受力挤压,喷出两、三滴深褐色液体溅在她粉嫩的小脸上,她浑然未觉,含泪爬起,连察看伤口的时间都没有,再接再厉地往门票飘扬的方向追过去。
门票轻轻飘呀飘的,终于慢慢落下来,躺回地面上。
太好了!花蕊喜出望外,几乎要以盗垒之姿对那张票扑过去。
突然,一个男人弯身,用他修长的手指捡起地上的门票。
惨了!对方该不会想要据为己有吧?
花蕊心中紧张,忍不住出声大喊,「那、那是我的!」
男人抬起头来,对上她的眸子。
那是一双像夜色一样墨黑,却又无比耀眼的一双眸子。
有双漂亮眼睛的男人──这是花蕊对凌岳的第一印象。
第一章
睽违台湾十二年后,凌岳终于再度踏上这片土地。
十五岁那年,凌岳与小他三岁的弟弟凌崴,被父母送到美国念书,当起小留学生。如今回来,一方面是为了工作,一方面也想在台湾定居下来。虽说对台湾的印象已经不再清晰,但他总觉得这里才是家乡。
「我好渴,大伟,我要买冷饮!」从中正机场到台北这段路,凌崴已经被台湾的酷热烤得心浮气躁,虽然车里已把冷气开到最强,他还是烂泥似的瘫在后座,一副垂死模样。
正在开车的经纪人透过后照镜看见凌崴的死样子,脸上浮现三条黑线。「形象、形象啊!凌崴,别忘了你可是古典音乐界的小提琴金童!要是你这鬼样子给你的乐迷看到了,我们的演奏会门票和CD说不定就少卖出好几成。」
凌崴一听,脸色不爽。
「难道你是暗示我靠脸蛋吃饭?」他能够当上纽约爱乐管弦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凭的可是实力和才华,别把他和偶像明星混为一谈!要是那些乐迷只因为喜欢他的脸皮而来捧场……哼!那他凌崴宁可不要!
「冤枉啊!我的大少爷,我哪有这样讲?你也知道,这年头就算是古典音乐巨星也得比照流行歌手做宣传啊!」凌崴的任性与孩子气常把大伟整得叫苦连天,但是他自己却认为那是「音乐家性格」。
「还说咧!你对我要求一堆,不准这样、不准那样,对我哥就放牛吃草!」这一点,他可是记恨很久了。
他想蓄长发──不行!偏偏大哥就可以;有一次他看到一连熬夜几天作曲的大哥,胡碴没刮的样子很性格,他想仿效却反被训一顿,不只如此,大伟还拿着刮胡刀亲自伺候。这不是差别待遇是什么?
凌岳听见弟弟又开始拗脾气,浓眉一蹙,伸手就是一记爆栗。「你有完没完?不是说口渴?我看你废话倒是挺多的。」
「噢,好痛!」又打他头!
凌崴揉着额角,瘪着嘴不敢再造次的模样,让前头的大伟偷笑了好一会儿。
所有人都知道,凌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个才华洋溢的作曲家大哥。
凌岳可是音乐界赫赫有名的新锐音乐剧作家,纽约时报还说他是「新世纪的安德鲁.洛伊.韦伯」。
他从小看着哥哥在音乐界一步步崭露头角,对他是崇拜得五体投地,他之所以会对音乐产生兴趣,凌岳绝对是一个重要关键。
也正因为如此,凌岳就成了凌崴的克星,在弟弟行为太超过时,扮演煞车系统和调整方向的角色。
「太好了,这里有家便利商店。」大伟强忍笑意,把保母车往路边一停,回头问,「我下去买饮料,你们要喝什么?」
「我要宝矿力,越冰越好。」凌崴立刻要求。
「凌岳呢?」
凌岳的视线从窗外懒懒调回。「一样。」
大伟点点头,下车买饮料去也。
今天气温三十度,青天高高,白云少少。凌岳看着车窗外的艳阳天,忽然很想吸一口故乡的空气。
他推开门,一阵热气猛地从外面袭来,他身边的凌崴突然像被针戳了屁股,猛地从椅子中惊跳了下。
「大哥,你想干嘛?」他扯着他的衣服。
凌岳回头,挑起一边眉毛。「没想干嘛,只想下去走走。」
凌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他。「大哥,你疯啦?外面那么热,出去会被活活晒死啊!」他露出一脸生不如死的模样。「厚~~我几乎可以感觉鞋子踏上柏油路面,那滋滋作响的声音……MY GOD!那实在太恐怖了,大哥,你快把门关起来,等一下冷气都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