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岳笑睨他一眼,放下酒杯,捻熄烟蒂。「接下来的表演,他们会更喜欢。」
Jesse一脸问号。「什么表演?」
凌岳慢条斯理的挽起袖子,给他一个充满自信的微笑。
「等着瞧吧!Jesse,你马上就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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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蕊没想到她的演奏会让观众们那么兴奋,她笑得嘴儿都合不拢,并且不停地向台下热情的观众挥手。呵呵呵~~音乐果然无国界,她感觉自己好象超级巨星。
蓦地,她看见凌岳朝她走来。
他将衬衫拉出裤腰,襟口的扣子也开了几颗,就连袖子都卷了起来。凌岳向她走过来的姿态自信而优雅,就像个英俊的魔鬼闯入人间。
突然间,她觉得自己好象酒醒了。直到他走上舞台,来到她身边,花蕊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是屏息的。
凌岳拿起Jesse放在一旁的贝斯,试弹了几个音,然后转向花蕊问道:「会不会弹『When I fall in love』?」
那是一首脍炙人口的英文老歌,花蕊点了点头。
「很好,跟上来。」他笑了,拨动贝斯的琴弦,起了几个音,花蕊抓住了节拍,随着他一同合奏起那首动人的旋律。
顿时,小酒吧的气氛彷佛回到了七○年代,那个纯爱纯真的时代。
花蕊一面弹奏,一面注意倾听从凌岳指间流泄出的音符。
他弹得真好,他的手指彷佛有魔力,他弹奏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那么令人动容。
花蕊觉得他的手指好象不是弹在那把贝斯上,而是弹奏在她的心上,她的心口好似躺着一把琴,藏在那儿好多年了,终于有人走了进来,用他的手指在她的心弦上轻柔的拨弄……
隐隐约约,她听见舞台下有人低低地和着琴声唱着:
When I fall in love(当我坠入爱河,)
I will be forever(那将会是天长地久)。
Or I'll never fall in love(否则我将不会恋爱。)
…………
最后一个音符结束时,酒吧里所有人都疯了。
掌声大得像是浪潮,几乎把屋顶掀翻。
「弹得太棒了!再来、再来!」
「安可!安可!安可……」
花蕊的掌心贴在胸口,她感觉到胸口传来一股剧烈的振动,观众的鼓噪声几乎震破耳膜,可是她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她望向凌岳,他也正看着她,他没有笑,他的眼神看来莫测高深。
他俩就这样旁若无人的对视,直到Jesse又笑又叫地冲上来,蒲扇大掌拚命往凌岳肩上猛拍。「老天!你们真是合作无间!听听这些掌声,大家都为你们两个疯狂啊!」
Jesse笑得谄媚又垂涎,两手还交握在胸前猛搓。哎呀!真是卯死了!要是他俩能继续在他的酒吧里坐镇下去,他的营业额至少能成长百分之五十。
凌岳只消看老友一眼,就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
「别想!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先下手为强的拒绝。
Jesse故意用莲花指戳他。「三八啦!都是老朋友,干嘛那么不通人情?」
「不管你心里在打什么如意算盘,我劝你早点放弃吧!」他放下贝斯,瞥了眼腕表。十一点了,该送花蕊回家了。
呜呜~~这没血没泪的……对了!
Jesse灵机一动,马上把挡箭牌捉过来,狗腿地帮她捶背,不忘问道:「花老师,弹现场很刺激吧?很有成就感厚?妳想不想在课余时间到我们这里来兼差?」
请不到凌岳,能请到这个甜美的音乐老师也不错啊!她琴艺那么好,长得又可爱,一定很有票房。
花蕊显得很为难。「可是我下午到晚上都要教琴,所以--」她还未说完,就被凌岳扯进怀里。
「他是开玩笑的,用不着认真。很晚了,我送妳回去。」说完,马上带着人往门口走去。
「哦!好。」花蕊被他挟持着走出大门,她才猛然想到忘了跟Jesse道别。「啊!我忘了跟Jesse说再见……」
「妳对他太客气,他会不习惯的。」凌岳带着她到路口。「妳在这儿等我,我去开车。」
花蕊点点头,目送凌岳的背影离去。凌岳前脚才走没多久,Jesse后脚又跟出来了。
「花老师。」
街道很冷清、很安静,他突然出声害花蕊吓一跳。「Jesse?」
Jesse走到她身边,左右张望确定凌岳走远,才笑嘻嘻的看着她。「妳知道吗?这还是Chester第一次带女人来给我认识。」
这种说法太暧昧,花蕊不由得脸红。
「噢!我跟凌岳其实不熟,算起来,今天是我们第二次碰面……不过我们不是约好的,我只是刚好在国家音乐厅遇见他……」
Jesse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哦!原来妳也去听了那场『韦瓦第之夜』。要不是我走不开,William的表演我是一定不会错过的。」
她愣了下。「谁?」
「William Ling啊!就是被誉为纽约爱乐的小提琴金童,也就是Chester的弟弟啊!」Jesse奇怪的看她一眼。「咦,难道他没告诉妳吗?」
花蕊呆住了。等等!他刚刚说……纽约爱乐的首席小提琴手,是凌岳的弟弟?!那……凌岳不就是音乐界赫赫有名的新锐音乐剧作家,有「新世纪的安德鲁?洛伊?韦伯」之称的Chester Ling?
Jesse看见花蕊完全是不知情的模样,他低咒一声。「要命!我该不会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吧?」
远远的,凌岳的车朝他们驶来,Jesse立刻有如一只饱受惊吓的老鼠。
「呃……Chester来了,我、我先回去了,掰!」本想趁着凌岳不在场,游说花蕊去驻店演奏的如意算盘立刻拋到脑后,他连忙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视力1.5的凌岳早就看见好友落跑的身影,等花蕊上了车,他笑问:「Jesse是不是又缠着妳去他店里演奏了?」
「嗯……」真不敢相信他是Chester Ling!他居然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Chester Ling,她的偶像!
「妳没答应他吧?」
「嗯……」老天!她居然遇见这么有才气的作曲家,还有幸和他合奏一首英文老歌,只可惜没能拍张照做纪念。
「那就好。」凌岳打了方向灯左转。「妳家该怎么走?」
「嗯……」啊!她刚刚不会弹得太差吧?凌岳会不会笑她?
「小蕊?」凌岳好笑的看着她。「妳不会还在酒醉吧?」
惨了!她整个晚上都忘了补妆,她的唇膏一定都掉色了吧?还有她的妆搞不好惨不忍睹!天哪……花蕊越想越惊恐,几乎想当场掏出镜子来补妆。
「小蕊!」凌岳伸手握住她的手腕,终于唤回她的注意力。「妳怎么了?」
「没、没有啊!」糟糕!她竟然变得不太敢看他了。
「刚刚实在不该让妳喝酒的,要是晕车要告诉我。」
「好。」她的视线维持着水平直视,不敢乱瞄。
「告诉我妳家该怎么走。」
花蕊很乖的用嘴巴带路,还像个中规中矩的小学生般坐得挺直。
她又怎么了?凌岳发现他无法用往常揣度女人心思的那一招套用在她身上,她总有本事让他惊奇。
因为路上顺畅无阻,十五分钟后凌岳已经把她送到家门口。
「我、我家到了,今晚很谢谢你。「花蕊像木头人一样僵硬的解开安全带,然后伸手去开车门。
「小蕊?」他突然叫住她。
花蕊一点一点的转动脖子面对他,脸上挂着彷佛抽筋似的僵笑。「什么事?」
「我忘了一件我一直很想做的事……」他缓缓倾身向前,托住她的下巴,深深地覆住她的唇。
花蕊的眼睛瞠得大到不能再大。
他……他吻她!
新世纪的安德鲁?洛伊?韦伯、大名鼎鼎的Chester Ling,她的偶像……竟然在吻她?!
红云从她的脖子袭上脸蛋,连耳朵都红得宛如珊瑚。
凌岳灵巧的唇舌在她的口中探索,她的滋味就如同他所预料的那样香甜。
一整个晚上,她的笑容一直在蛊惑他这么做,而她粉漾漾泛着玫瑰色泽的肌肤,则让他在脑中不断上演着最色情的事。
而真正让他心动的瞬间,是他们两人在台上合奏「When I fall in love」的那几分钟。
他精通大部分的乐器,除了钢琴之外,弦乐器是他最擅长的一种。他演奏乐器的风格太过自我,无法与别人配合,但花蕊的钢琴却能配合得天衣无缝,简直是专为搭配他的曲风而生!
那一拍即合的默契,畅快淋漓的表演,使他演奏完后情绪无法收回,直到此刻回想起来,他的心仍然深深悸动。
凌岳加深了吻,舌头模仿着他脑海中真正想做的事,在她口中重复进袭与撤退的动作。
花蕊被他吻得浑身虚软,两只无力的手臂被他半强迫地拉上肩,交握在他的颈后。
「凌岳……」她模糊地喊着他的名字,神情欲言又止。
「怎么了?」他掠开她颊边的发丝,似乎对她想说的话很感兴趣。
「你……真的是那个Chester Ling?」
「原来Jesse告诉妳了?」原来她想问的是这个。她迷惘的模样使他喉间逸出低笑,他轻点她的鼻尖。「没错,我是。吓到妳了吗?」
花蕊呆呆地看着他。天哪!他真的是Chester Ling本人!
「看样子妳被吓坏了。」他噙着笑意继续攻占她的唇。
他摸索到她洋装背后的拉炼,往下一拉,轻而易举就将无袖的衣服扯下肩。
他的吻游移到她纤秀的肩头轻磨慢咬,大手覆住她胸前的小巧浑圆,他感觉自己欲望勃发,就像个十七岁的少年。
他放倒椅座,修长精壮的身躯叠上了她,他巨大的悸动正抵住她最柔软女性的一处。
老天!凌岳几乎想叹息--不只是音乐,就连他们的身体都如此契合!
忽然巷口有车子驶进来,片刻后,他听见有人下车甩上车门,「砰」的一声,拉回他的理智。
「凌岳?」她睁开迷蒙的眼,看着他翻身离开她的身上。
她不太清醒的模样可爱得让他几乎想「就地开动」,但是他考虑到她的保守,考虑到这是她家门口……终于,他强迫自己压下欲望。
他在她的额上落下一吻,然后帮着她把衣服拉好。
「很晚了,快进去吧!」
花蕊想到他们刚刚差点就……做了那件事,她羞得头都抬不起来,慌乱地点头。「谢、谢谢你送我回来,我今晚……呃,很愉快!再见!」
她不敢再看他,用最快的速度下车,然后再用最快的速度打开门,快步逃进公寓里。
她慌乱的模样又惹得他发笑。
片刻后,二楼的窗透出亮光,那应该就是她的住处吧?
「会再见的,小蕊,而且不会太久。」他眼色温柔的凝望那扇透出亮光的窗子好一会儿,才开着车子离去。
第三章
台北市某栋小公寓的二楼,飘散出阵阵面包香。
早上七点整,有两名大摇大摆的食客登堂入室,前来花蕊的小窝打劫食物,脸上一点也没有羞愧的模样,看样子已经习惯成自然。
「当」的一声,烤得香脆的大蒜面包出炉了。
花蕊端着金黄色泽,散发着浓浓蒜香的面包上桌,她很满意烤出来的成品,笑得眼儿弯弯。「来,言彤、齐湄,这是刚出炉的面包,趁热吃!」
「我正好饿得要命,那我就不客气了。」齐湄长手一伸,拿了面包就往嘴里塞,吃相像饿死鬼投胎。
和齐湄比起来,言彤就像个教养良好的千金小姐,连吃面包也要用刀叉。
「小蕊,妳昨晚好象很晚回来?」住在三楼的言彤一面优雅的切割盘中的香蒜面包,一面询问正在解围裙的花蕊。
花蕊一脸不自在,小心翼翼地问:「我是不是吵到妳们了?」
她们同在这栋公寓住了三年,每天早餐一定一起吃,感情好得像亲姊妹一样,所以她知道言彤一向浅眠,连楼梯间开关门的声音都会把她吵醒。
「别紧张,妳没吵到我,」言彤伸手指向隔壁。「是齐湄告诉我的。」
正在大啖香蒜面包的齐湄,拍了拍手中的面包屑,那些屑屑全落在她的黑色T恤上,她不但完全不在意,还把卡其短裤充当毛巾来擦手。
「啊就我昨天半夜在阳台晾衣服,刚好看到有人送妳回来,而且还是开那种车头上有只猎豹的……」
「Jaguar!」言彤立刻叫了出来。
赞赞赞!一听就知道这男人有品味又有钱!
言彤漂亮的杏眸放射出惊人的亮光,她一扫平日的优雅,从位置上跳了起来,捉住花蕊。「小蕊,妳什么时候认识那种『好野人』的?怎么不通知一声?」
服务于展现广告的言彤,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金龟婿,从此金盆洗手,不问世事,专心做她的少奶奶。
「我……才见过他两次而已,也不算认识啦!」她支支吾吾的否认。
谈起凌岳,花蕊的小脸就浮现淡淡红晕。
昨晚是她这辈子最浪漫的约会,凌岳的身影还出现在她的梦中,梦中的他像迷人的魔鬼,她完全无力招架,任他对她做出比昨晚更过分的事……
呜……不行!别想了!花蕊捂住鼻子,深怕有颜色的画面会害她突然喷出鼻血。
「小蕊,快说,他长得怎样?帅不帅啊?他是做什么的?家住哪里?」言彤拚命追问,对这号人物充满兴趣。
说不定这个开Jaguar的男人有兄弟、表兄弟、堂兄弟……嘿嘿嘿!
「厚~~言彤,妳很无聊ㄟ!男人帅有什么用?帅的男人一定花心、自命风流、嘴又贱……」齐湄像是想起了谁一样,切培根的姿势像在砍人。
言彤没好气的嗔她。「不是每个人都像妳那口子好吗?」
「啪」的一声,齐湄用力把刀叉拍在桌上,火大地站起身。「妈的!什么这口子、那口子,妳给我听清楚,那王八蛋跟我没关系,不要再把我跟他扯在一起,我才没那么倒霉!」
言彤以手掩唇,高声笑道:「哦呵呵呵~~妳那么激动干嘛?我有指名道姓吗?妳干嘛对号入座?这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言彤,妳……」齐湄气得嘴角抽搐。
可恶!这女人真够毒,专踩人家痛处!
眼看两人快吵起来,花蕊连忙端起盘中最后一块香蒜面包。「这是最后一块面包了,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