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 ‘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眬眬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颤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一点也不。
当初学医,他天真地希望能够医治别人,使他们免于痛苦。然而,在接触过那么多病人之后,他终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忍受肉体的这些苦难?何以一个好人要在疾病面前失去活着的尊严?一个无辜的孩子又为何遭逢厄运?
遗传自父亲的冷静,使他敢于第一个拿起解剖刀切割尸体。然而,遗传自母亲的多愁善感,却使他容易沮丧。
比起上帝的一双手,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何异于小丑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奥秘,岂是我们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个善良的女孩脸上,那涂了出界的口红,是上帝跟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吗?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庆幸自己娶了她。
“我想跟你买一张画。”徐宏志对他父亲说。
徐文浩感到一阵错愕。他的儿子几年没回家了。现在,他坐在客厅里,浑身不自在似的,没有道歉或懊悔,却向他要一张画。
“你要买哪一张?”
徐宏志指着壁炉上那张田园画,说:
“这一张。”
徐文浩明白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见过这张画。
“你知道这张画现在值多少钱吗?”他问。
徐宏志摇了摇头。
“以你的入息,你买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说,眼神却带着几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还给你。”他的声音有点难堪,眼神却是坚定的。他想要这张画。他已经不惜为这张画放下尊严和傲气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里说。
徐文浩看着他的儿子。他并非为了亲情回来,而是为了取悦那个女孩。这是作为父亲的彻底失败吗?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感到挫败。能够挫败他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曾经抱在心头的孩子。
他太难过了。他站了起来,朝儿子说:
“这张画,明天我会找人送去给你。”
然后,他上了楼。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志站着,看着父亲上楼去。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他没能力为苏明慧买一张画,但他无法忘记那天,当她头一次看到这张画时,那个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张画似的。他们没时间了,看到这张画之后,也许她会愿意再次提起画笔。
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不免会让上帝笑话,一支画笔却也许能够得到上帝的垂爱,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第二天,父亲差人把那张画送去医院给他。夕阳残照的时刻,他抱着画,抱着跟上帝讨价还价的卑微愿望,五味纷陈地赶回家。
他早已经决定把那张画挂在面朝窗子的墙上。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光投影,旁边又刚好有一盏壁灯,夜里亮起的灯,能把那张画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画挂好,苏明慧就回来了。她刚去过菜市场,手上拿着大包小包,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张画旁边,期待她看他的时候,也看到那张画。
“你这么早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进睡房去换衣服。
从睡房出来,她还是没有发现那张画。他焦急地站在那里等待,期望她能投来一瞥。
“你买了些什么?”他故意逗她说话,想把她的目光吸引过来。
她从地上拾起还没拿到厨房的一包东西,朝他微笑说:“我买了!”
她抬起头,蓦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画。她楞了一下,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那张画走去。她头凑近画,拿出口袋里的一面放大镜,专注地看了很久。
她惊讶地望着他,问:
“这张画不是你爸的吗?”
“呃,他送给我们的。”他笨拙地撒了个谎。
“为什么?”她瞇着眼,满脸狐疑。
“他就是送来给我。也许他知道我们结婚了。他有很多线眼。”他支支吾吾地说。
她没想过会再看到这张画。跟上一次相比,这张画又更意味深长了一点,仿佛是看不尽的。她拿着放大镜,像个爱书人找到一本难得的好书那样,近乎虔敬地欣赏画布上的每一笔、每一划。
“他现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读过一些资料。”她说。
“你也能画这种画。”他说。
她笑了:“我八辈子都没可能。”
“画画不一定是为了要成为画家的,难道你当初不是因为喜欢才画的吗?”
“你为什么老是要我画画?”她没好气地说。
“因为我知道你想画。”
“你怎知道?”
“一个棋手就是不会忘记怎样下棋,就是会很想下棋。”他说。
“如果那一盘棋已经是残局呢?”她问。
“残局才是最大的挑战。”他回答说。
“假使这位棋手连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问。
“我可以帮你调颜色。”
“如果一个病人快要死了,你会让他安静地等死,还是做一些没用的治疗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会让他做他喜欢的事。”他说。
“我享受现在。是不是我不画画,你就不爱我了?”她朝他抬起头,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想你快乐。我想你不要放弃梦想。”
“是梦想放弃了我。”她说。
他知道没法说服她了。为了不想她伤心,他止住话。
她并不想让他难过,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倔强。她起初是因为喜欢才画画,后来却是为了梦想而画。
要吗就成为画家,要吗就不再画画。她知道这种好胜会害苦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即使在爱人面前,难道就不能够至少坚持自身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吗?她是全靠这个缺点来克服成长的磨难和挫败的。这是支着她面对命运的一根柢柱,连徐宏志也不可以随便把它拿走。
夜里,她醒来,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厅,看到他坐在椅子里,借着壁灯的微光,满怀心事地凝望着墙上的画。
“你还没睡吗?”她走上去,缩在他怀里。
他温柔地抱着她。
她定定地望着他,说:
“你撒谎。你根本就不会撒谎。你爸不会无缘无故送这张画给我们的。”
他知道瞒不过她。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谎。
“我去跟他要的。”他说。
“那一定很难开口。”她谅解地说。她知道那是为了她。
他微笑摇首。
“你不该说谎的。”她说。
“以后不会了。”他答应。
“我们都不要说谎。”她低语。她也是撒了谎。她心里是想画画的,但她没勇气提起画笔,去接近那荒芜了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