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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无泪  第13页    作者:张小娴

  然而,当他一个人躺在他们那张床上,滔滔涌上来的悲伤把他淹没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见。

  又过了几天,一个早上,他独个儿坐在医院的饭堂里。面前那片三明治,他只吃了几口。有个人这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起那双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发现是孙长康。

  “她在莉莉的画室里。”孙长康说。

  他真想立刻给孙长康一记老拳,他就不能早点告诉他吗?然而,只要想到孙长康也许是刚刚才从莉莉那里知道的,而莉莉是逼着隐瞒的,他就原谅了他们。他难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么固执吗?

  莉莉的画室在山上。他用钥匙开了门,静静地走进屋里去。

  一瞬间,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苏明慧背朝着他,坐在红砖镶嵌的台阶上,寂寞地望着小花园里的草木。

  莉莉养的那条鬈毛小狗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条小狗,那只手在身边摸索,没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吗?”她问。

  他伫立在那儿,没回答。

  她扶着台阶上的一个大花盆站了起来,黯淡的眼睛望着一片空无,又问一遍:

  “是谁?”

  “是我。”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们面对面,两个人仿佛站在滚滚流逝的时光以外,过去的几天全是虚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实不过。

  “我看不见你。”她说。

  “你可以听到我。”他回答说。

  她点了点头,感到无法说清的依恋和惆怅。

  “你看过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问。

  “嗯。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么?”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着身边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爱你。”他说。然后,他抱起那条小狗,重又放回她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条叫梵高的狗?”

  “因为它是一头养在画室里的狗。”她用手背去抚摸梵高毛茸茸的头。

  “既然这里已经有梵高了,还需要莉莉吗?”

  她笑了,那笑声开朗而气,把他们带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认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乡不在非洲。”

  “我的故乡在哪里?”

  他想告诉她,一个人的故乡只能活在回忆里。

  “你是我的故乡?”她放走了怀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乡愁很苦。”她脸朝他的肩膀靠去,贪婪地嗅闻着这几天以来,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第五章  花谢的时候

  乡愁是美丽的。飞行员对天空的乡愁让他们克服了暴风雨,气流和山脉,航向深邃的穹苍。爱情的乡愁给了苏明慧继续生活的意志,也是这样的乡愁在黑暗的深处为她缀上一掬星辰。

  圣修伯里,这位以《小王子》闻名于世的法国诗人和飞行员,一次执行任务时消失在地中海的上空。飞行员死了,小王子对玫瑰的乡愁,却几乎肯定会成为不朽的故事。

  失明之后,苏明慧想到的是圣修伯里写在《小王子》之前的另一本书:《夜间飞行》。一个寻常的夜里,三架邮机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途中遇上暴风雨,在黑夜迷航。

  当黑暗张开手臂拥抱她,她感到自己也开始了一趟夜间飞行。虽然她再也看不到群山和机翼,但星星会看到她。

  她就像一位勇敢而浪漫的飞行员,决心要征服天空,与黑夜的风景同飞。她紧握螺旋机的方向盘,她的驾驶杆是一根盲人手杖。

  徐宏志把这根折迭手杖送给她时,上面用宽丝带缚了一个蝴蝶结,像一份珍贵的礼物似的。他告诉她,这根手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把手杖髹成了七彩相间的颜色。

  “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那种手杖糖?”她说。

  “对了。”然后,他用清朗温柔的声音把颜色逐一读出来。

  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抚摸手杖上已经干了的油彩,微笑问:

  “你也会画画的吗?”

  “每个人都会画画,有些人像你,画得特别出色就是了。”

  这支七色驾驶杆陪伴她在夜间飞行。但是,她的终点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胸怀里。要是她想继续飞行,每个飞行员身上都带着一根耐风火柴。那火柴燃着了,就能照亮一个平原、一个海岸。

  爱情的美丽乡愁是一根耐风火柴,在无止境的黑夜中为她导航。

  以后,又过了一个秋天。

  当她在夜之深处飞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个小行星。在那个小行星之上,星星会洗涤每个人的眼睛,瞎子会重见光明。

  那个小行星在黑夜的尽头飘荡,有时会被云层遮盖,人们因此同它错过。回航的时候,也许晚了。

  为了能在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飞行员,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盲人计算机。

  拄着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独个儿到楼下去喝咖啡、买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带着她在附近练习了许多次,帮她数着脚步。从公寓出来,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门口。但他总是叮嘱她尽可能不要一个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买点花草茶。来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点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种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剎间,她以为那是回忆里的味道。

  从前熟悉的味道,有时会在生命中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让我们重又回到当时的怀抱。

  然而,隔壁书店与她相熟的女孩说,这的确是一家卖画具的店,花草茶店迁走了。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带着她的惆怅,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就在书店旁边。”

  她是知道的。

  这是预兆还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儿,惟有画笔,能让她再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

  然而,她更喜欢做梦。梦里,她是看得见的。她重又看到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肯亚。她以前养的那条变色龙阿法特,为了欢迎她的归来,不断表演变颜色。她哈哈大笑,醒来才知道是梦。

  最近,她不止一次梦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梦里醒来。徐宏志躺在她身边,还没深睡。

  “我做了一个梦。”她说。

  “你梦见什么?”

  “我忘了。”她静静地把头搁在他的肚腹上,说:“好像是关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梦见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发鬓上,说:

  “也许这阵子天气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阳。”

  她笑了,在他肚腹上甜甜地睡去。

  可后来有一天,她梦到成千的白鹭在日暮的非洲旷野上回荡,白得像飘雪。

  是的,先是变色龙,然后是白鹭。

  她不知道,她看见的是梦境还是寓言。

  眼睛看不见之后,图书馆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励苏明慧回去大学念硕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欢读书,以前为了供他上大学,她才没有继续。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学。他去晚了,看到她戴着那顶紫红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学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责备自己总是那么忙,要她孤零零地等着。

  她听到脚步声,站了起来,伸手去摸他的脸。

  “你迟到了。”她冲他微笑。

  “手术比原定的时间长了。”他解释。

  “手术成功吗。”

  “手术成功。”他回答说。

  “病人呢?”

  “病人没死。”他笑笑说。

  开车往回走的时候,车子经过医学院大楼。他们以前常常坐在大楼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下面读书。时光飞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鸟,掉落在他的肩头。这一刻,她把头搁在他的肩头上。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承载着她的重量,他觉着自己再也不能这么爱一个女人了。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抱拥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寂寂长夜里彼此依偎。

  保罗。科尔贺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也同时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管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提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划在画布上的、纯清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摸了摸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髅骨头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间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拥有一把年轻声音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他们大概很惊讶,为什么一个拄着手杖的盲眼女孩也会画画。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脱,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我是徐宏志医生的太太!”她惊惶虚弱地呼叫,试图得到一种短暂的救赎。

  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来。

  已经晚了。

  她听到一部车子高速驶来的声音和刺耳的响号声。她掉了下去,怀里的画笔散落在她身边。一支油彩给汽车辗过,迸射了出来,颜色比血深。

  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鲜血里,这就是她画的最后的一张画。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她何必梦想画出最好的作品?徐宏志就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张画。他是她永恒的图画,长留她短暂的一生中。

  他用爱情荣耀了乡愁。

  徐宏志赶到医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鬓发,身上仅仅盖着一条白尸布。医生对他说:

  “送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告诉他,最近她常常梦见非洲。他明白这是她对非洲的想念。他买了两张往肯亚的机票,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他们会在那里过冬。下班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从医院打来的电话。

  眼下或将来,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尸布下面露出来的一双黑色鞋子黏满颜料。她当时刚去买了画笔和油彩。是他告诉她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的。是他老是逼着她画画,结果却召唤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凭什么认为梦想重于生命?他难道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永远比他的梦想短暂?

  同光阴的这场赛跑,早已注定败北。

  他望着她。她的眼睛安详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尽了青春年少的气力来和她的眼睛搏斗,她累了。

  他曾经以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过去。她眼睛看不见的那天,他们在地上紧紧相拥,等待终宵,直到晨光漫淹进来。

  “天亮了。”他告诉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这句寻常老话,现在多么远了。

  他掀开尸布,那朵染血的紫红色便帽静静地躺在她怀中,像枯萎了的牵牛,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她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来到,在花谢的时候离去。他支撑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扑在她身上。

  一个警察走过来通知他,他们抓到那个把他太太推出马路的小偷。这个少年小偷逃走时哮喘发作,倒在路旁。他现在就在隔壁,医生在抢救他。

  徐宏志虚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战栗的手拉开房间的帘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张苍白的脸。他晕眩了,用最后一丝气力把帘幕拉上。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在她空空的床畔。

  护士把苏明慧留下的东西交给他:一根手杖和一双鞋子。

  天已经亮了,他走到外面,开始朝草地那边走去。

  眩目的阳光下,他看见他的父亲匆匆赶来。

  父亲那双皱褶而内疚的眼睛朝他看,说:

  “我很难过。”

  那个声音好像飘远了。他疲惫不堪,嘴唇抖动,说不出话。

  他自个儿往前走。昨夜的雾水沾湿了他脚下的青草地。一只披着白色羽毛的小鸟翩跹飞舞,栖息在冬日的枝头上。

  是谁把她送来的?是天堂,还是像她所说的,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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