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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爱情不烫口  第1页    作者:海百合

  序

  深情不移   海百合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是听着Paul  Young的那一首经典歌曲「Every  time  you  go  away」,我不断地Repeat,每一个音符带给我的都是那么的震撼;在我的印象里,音符和文字同样都是可以触动我们现代人心里最深沉的角落,无论我们的性格活泼或者沉稳,音符和文字的力量让这个花花世界共通,为生命共鸣的桥梁。我不懂得创作音乐,所以就做我所喜欢的文字创作。我喜欢故事、喜欢爱情、喜欢美好、喜欢一切真实,所以决心要去追求能让自己感动的故事。

  听了许久,我大略听懂了一些歌词,心中也明白为什么自己会那么着迷这一首歌。歌词里反映出来的,就好像这本书里面孟傲贤对待沈家情那样的深情不移。如果说,孟傲贤是因为看到沈家情的无助而引发对她的怜惜继而产生爱情,那么我就是在一边写着这个故事的同时,一边爱上了那一首让我疯狂的歌曲,或者说是歌者吧。Paul长得挺帅的,哈哈哈……那是后话啦。嗯,不妨先看文章--嘿嘿……

  第一章

  「骏笙,你就是和这个女孩交往吗?」戴金丝框眼镜的女人尖声地笑了起来,只见她不停地在笑,彷佛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骏笙,你就是为了她和姨妈吵架吗?」这次出声的是一个长发女孩子。她睁大那已经够大的眼睛,这时的她像是一条鼓着腮帮子的金鱼,也真凑巧,她刚好穿着一件金色的衣服。「骏笙,她看起来那么特别,还有那副眼镜是怎么来的?怕是三代家传之宝了。」说着,她也笑了,笑声一样那么刺耳,笑容依然令人害怕。

  「骏笙!」一个戴着大串珠炼的中年妇女笑喊。

  「骏笙!」这次是手上戴着大戒指的女人发出笑声。

  有数十种不同的声音不断在叙述着一件她们永远无法相信的事情--社会名流金泽盛的独子、亿万家产的唯一继承者--金骏笙,与一个随便在街上就能挑到的普通女子沈家情扯上关系是多么令人匪夷所思。癞虾蟆想吃天鹅肉,没那么容易!想做现代灰姑娘,起码也要有一张可人的脸蛋。

  沈家情很努力地挣扎,在浓郁扑鼻、令人眼花撩乱的女人堆中,好不容易找到站在离她不远,但却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隔开的金骏笙。可是沈家情没有放弃,因为她心中始终坚持着「真正的爱情,能一起跨越鸿沟」的信念。

  于是她艰难地、不理会别人的推撞,一步一步试图靠近金骏笙。终于,在沈家情离金骏笙只有一步之遥时,她满怀希望地对金骏笙伸出手,期望他能够拉她一把,好让他们能紧靠在一起对抗飓风大浪。可是沈家情不敢相信金骏笙居然不握住她的手,反而用力推开她。这一推彻底让沈家情跌入身后的漩涡。在她被漩涡淹没前,金骏笙终于开口,打破一直保持的沉默。

  「我们的相识是一个错误。忘记它吧,那只是一个无心的误会!妳永远成不了我的Cinderella。离我远一点,我们以后不要再见。」说完,金骏笙也笑了。

  「不--不--」沈家情大声狂喊着,在她被漩涡淹没的同时,四周响起震耳欲聋的笑声……

  「醒醒,家情。」

  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是妈妈!是的,只有妈妈才会包容她--这个遭人遗弃的女人。沈家情睁开眼睛,跃入眼帘的是妈妈花白的头发和一张憔悴却慈爱的脸。

  沈家情唤了一声:「妈妈。」

  「我可怜的孩子!」沈母用力抱住女儿。「妳又做恶梦了,他怎么可以把妳伤得那样深呢?」沈母拿起毛巾温柔地替沈家情擦干泪水,「家情,忘记那一段过去吧!不敢与现实抗争的男人不值得妳爱。妳是如此的善良和乖巧,将来一定会有另一个男人爱护妳的,知道吗?」

  看着妈妈平添的白发,脸上的皱纹也加深了。就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妈妈变老了。顿时,原本强压抑着的悲伤,轻易地让妈妈慈爱的目光给掀起。

  沈家情抱住母亲悲痛地大哭起来。「妈,我不甘心啊!我付出所有的真心,到头来却被他侮辱一番。他怎么能那样说我?我是那么的爱他,为了他,我真的什么都不怕;可是他却变成我最讨厌的男人!怎么会这样呢?

  他甚至连争辩的机会也不肯争取,为什么?难道我就这么不值得他去争取吗?我不甘心呀!」说着,沈家情哭得更大声了。

  而沈母此时却不再多说,她只是耐心听着女儿诉说那一段恋情所带给她的无尽伤害。作为一个母亲,此时她能做的就是包容孩子受伤的心灵,就让她的孩子靠在怀里尽情地哭诉吧。

  家情,妳要记着,不敢面对现实、不敢与现实对抗的男人,不值得拥有妳的爱。作为母亲的我,只希望妳能尽早明白。沈母在心里默默祈祷着……

  那一年,刚满二十五岁的沈家情,接到一份她意想不到的「礼物」--一张邀请卡,与金骏笙的父母亲戚见面。可是那一次的会面成了沈家情每晚恶梦的开端。从那以后,她和金骏笙之间就不复往日甜蜜,充塞在他们之间的是无止境的挑剔、争吵和懊恼。最后一次到金家的情景就是常在梦境出现的场面。

  那一次在金骏笙家里聚集了所有他的姨妈、姑姑、表姐表妹,她们唯一的目的就是每人用一脚、一唾沫想把她踏死淹死。也是在那时,金骏笙亲口说出要和她分手。

  沈家情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所发生的事,金骏笙,那个对她说过千百句「爱妳,胜过一切」的男人居然觉得承认和她谈恋爱是一件羞耻的事。他嫌弃她,把她看成那群女人口中的「淘金者」。噢,怎么可能呢?早知道爱上他会有如此结果,沈家情就绝对不会去那一个书展。要是她不曾去过那个书展,那就不会遇到金骏笙,那么她就不会和他拿同一本书,也就不会将那本书让给金骏笙;然后他们就不会相恋了……

  如果那一切只是一场梦该有多好。她没有认识金骏笙,她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公司文员,家境虽不富裕但却快乐的沈家情。那时候的她早就有不嫁的念头,因而活得分外轻松。她有温柔慈爱的母亲,有一个进取的弟弟沈家旭。

  在那时候沈家情什么也不奢求,她一心一意赚钱养家,希望有一天能存到足够的钱供沈家旭到海外留学进修。沈家情相信出色的弟弟一定会出人头地,到时家里的环境就会获得改善。到那时候,她就会陪在母亲身边,跟母亲作伴。曾经她的梦想只有这么简单,所以她从不幻想爱情。

  一直以来,爱情就是沈家情不敢想象的事情。她既没有令人骄傲的学历,也没有出色的外表,她总是紧紧保护着她的心,从不轻易为人开启。戴上厚厚的黑框眼镜,绾起长长的头发,永远穿着暗色系列的衣服,确实替沈家情省去许多的烦恼。

  只是,哪个少女不怀春?当一颗长年寂寞的心灵遇上心中完美的化身时,金骏笙就如此轻易地进入她的心扉。他就是沈家情偷偷梦想好多年的白马王子--温柔、体贴、又有学识,所以她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心全部献给金骏笙,希望他会珍惜,可是他却亲手砸碎了她的心。

  三年的感情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她真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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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情,妳又神游了。」凌苇,沈家情的好朋友。「我和妳出来三个小时,妳在我的面前就发呆那么久。」

  「对不起。」沈家情不好意思地对凌苇笑了笑。也真是的,怎么又想起金骏笙呢?那些都是早该忘掉的过去呀!

  「家情,算了吧!」凌苇认真地看着沈家情,收起她一贯不在乎的笑容。「金骏笙他只是一个王八蛋,他欺骗了妳,他根本一开始就没打算要认真。要是他是真心诚意对妳的,怎么会你们交往一年才告诉妳他的真实姓名。如果他是认真的,早就带妳回家跟他的父母见面了。」

  顿了顿,凌苇注意到沈家情已经泪流满脸,不停地在哽咽。凌苇叹一口气翻翻白眼,伸出手握住沈家情的手,毫不留情地继续说道:「不要再为他掉眼泪了!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值得妳为他哭,现在已经没有人会付出真心。这次就当是受到教训,以后就不要再那么傻了。」

  「现在这个社会,妳什么都可以给人,只除了真心;我不是冷酷,只是现在每个人都这样,妳也不应该跟这个社会脱节。」凌苇继续说道。

  沈家情咬着下唇,用手背擦掉眼泪对着凌苇点点头,然后用双手捂着脸,「妳放心,我会好起来的。」

  「不要再哭了,多难看啊!」说着,凌苇递给沈家情一杯热茶,「喝了它吧!然后专心听我讲一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凌苇脸上绽开漂亮的笑容。「今天我值班时见到他耶!」

  沈家情当然知道这个「他」所指的就是那些社会名流公子哥儿,又或者是哪位大财团总裁。这个凌苇呀!刚刚才把金骏笙骂得一文不值,现在又这么期待兴奋地讲那些有钱公子。

  「今天我帮创世代的总裁孟傲贤办登机手续。哇!他本人比杂志上登的照片更帅,更有男人味耶!他的头发是黑褐色的,衬得他的样子更酷。他的眼睛呀……」

  吐吐舌头,凌苇接着说:「可惜,我没有胆量接触他的目光。我猜他一定把我给看得清清楚楚。相信不久他就会来约我啦。我特意将工作证摆在桌上,希望他能看到我的名字。家情,妳看他会不会真的约我呢?」

  在航空公司做地勤的凌苇,凭她姣好的容颜的确是很能吸引男性,令他们的精神为之一振,她的青春和蓬勃的生气就是沈家情一直向往的。

  「他一定会约妳的,妳是那么的出色。」沈家情由衷地道。

  「我也这么想。」凌苇自信地对沈家情眨眨眼。「家情,妳不知道孟傲贤那个人是多么传奇。他不是一般上流社会那种金龟,他可是超级白金钻石王老五,抢手得很!对他投怀送抱的女人多不胜数,都是一些什么社会名媛、电影明星来着。他可是在云层上生活的人啊!」

  「太夸张了吧!妳对那些人的经历怎么会记得那样清楚,好佩服妳哦。」沈家情有一点不相信。

  凌苇吸一口饮料,赶忙说:「我可不是随便的女孩子哦!我只对条件好的男人有兴趣,而值得我去花心思的男性也绝对是出色多金如孟傲贤之类的。只有像这些人,我才会放下鱼饵。」说着,凌苇妩媚地挑挑眉毛悄声对沈家情道:「妳用眼角瞄一下坐在我们对面的男人。妳相信吗?只要我转过头对他眨一下眼,他马上就会走过来做自我介绍。」

  沈家情知道凌苇的话都是真的,也相信凌苇的魅力。她看了看对面那个男子,他的注意力的确明显集中在凌苇身上。

  「他好可怜哦!」既不想遭受被拒绝的尴尬,又抵挡不了诱惑。这年头的男人呀!「他的外形也不错,不过有点滑头的感觉。」

  「说得正确,今天晚上就让妳这个未见过世面的女人见识见识。我有一个妈就够了,可不想妳也变成欧巴桑天天唠叨我,那时我就有够烦了。」说完,凌苇就熟练地转过头,很自然地带着笑容朝那男子勾一下。然后,她对着沈家情竖起手指,小声地数着:「十、九、八、七……○,过来!」

  彷佛变魔术般,对面的男子果然如凌苇所料。他先是一扫刚刚手足无措的毛躁样子,继而雄心勃勃地走到她们桌前,抑扬顿挫地介绍自己一番。他的来历好像大有来头,在他的话语中,沈家情捕捉到「哈佛」两字。他介绍完后,很自然地坐到凌苇身边,讨好地、探索性地问一些他有兴趣又不会使佳人反感的问题。当然,焦点只集中在凌苇身上。沈家情只待了一会儿就借口去洗手间,然后默默离开茶馆。在离开时她传了通简讯给凌苇,告诉凌苇,她实在没有心情当这一场玩笑的旁观者。

  沈家情需要空间和时间好好地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在家里,她总是逃不开妈妈怜爱的关怀。妈妈怕她寂寞,总是寸步不离地陪着她。但她知道妈妈怕的是她会自杀,所以才会时时刻刻的伴着她。当妈妈有事要走开时,就会换家旭陪她,反正就是不会让她单独一个人。

  殊不知沈家情最需要的就是安静,她想要独自一个人好好的想透整件事情。在心的最深处,她始终相信金骏笙对她是认真的。因为他绝没有理由被她的外表所吸引,既然这样,一对男女能够相处三年之久,就应该是真的心灵交流、互相欣赏才是。那么,金骏笙应该是爱她的。

  沈家情可以原谅他对自己隐瞒身分,可以原谅他不让她与他的家人见面,可以原谅所有他的过错,只是她心中无法承受的是,自己为什么会爱上一个懦弱的男人?

  一直以来,她最讨厌的就是软弱怕事、那种跌倒了不能站起来的男人。为什么偏偏让她遇上并且爱上这种男人呢?沈家情无语问苍天。刚刚离开茶馆时那一丝轻松瞬间又被浓浓的愁云所遮盖,唉!

  沈家情漫无目的在街上闲晃,她只希望能把自己走到筋疲力尽,然后可以回家倒头大睡。天晓得她这两个月以来能睡得安稳的夜晚有多少,自己也能感觉到身体已经快支撑不住了。无论身心,她都已经累透了。

  明明想避开的,却又偏偏遇上。在经过一间很大的家电商店时,沈家情从橱窗里的大银幕电视中看到金骏笙。心中顿时百感交集,翻倒的五味瓶已经让她理不清是什么样的滋味了。本来打算一辈子不相见的人,居然在电视又看见他的身影。她想快步离开,却又情不自禁地留下。

  电视中的他,跟她平常熟悉的金骏笙不同。今天的他穿上合身且昂贵的礼服,脚上穿着光亮漆黑的皮鞋,置身在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里,周遭满是衣香鬓影。此时,沈家情不得不承认,她的确和金骏笙差距悬殊。难怪他会与她分手,难怪她会被人唤作「淘金者」。

  「金先生,今晚很高兴你出席这场慈善晚会。」节目男主持人正在访问金骏笙。「请问今天晚上你准备捐多少钱给刚刚表演完的小朋友呢?他们可是排练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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