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不在焉地弹着客人点的「挥着翅膀的女孩」,视线却一直追随着他。他的头发似乎剪短了些,发型看起来很柔和。身上一套白色的休闲装,脚下一双登山鞋,充满阳光与活力的气息。
他现在正品味着咖啡,目光专注地望着窗外的风景。他在等人吗?因为他不只一次地看着手表。
叶儿想着,他会是在等谁呢?那天和他在街上拥抱的女人吗?
目标人物终于出现了。
那是个稍嫌成熟的女人,看起来年纪比他要大一些,纤细瘦长的个儿,穿着白色连身裙,黑色的直发披着肩,在灯光下透出柔和的光晕。
因为离得不是很近,叶儿看不太清楚她的样子。只是感觉她挺漂亮的,正是那天在街上和他拥抱的那个女孩。
叶儿突然觉得好郁闷,他为什么这么早就有女朋友了?有女朋友的男人追起来比较麻烦耶!
突然有一股壮志豪情从脚底升到头顶。她心想,哼!就算他有女朋友又怎么样?我一定要追到他!
让她觉得庆幸的是,一直到下班,那家伙都没走,她高兴地换回衣服,然后决定「跟踪」他。
「埋伏」了约二十分钟,他和他的女朋友终于有离开的倾向了。叶儿跟在他们后面,像做贼那样心情紧张,却又觉得充满刺激与挑战。她看到他们在咖啡馆前面分开,他亲了亲女朋友的脸,还帮她拦了辆计程车。看着她离去后,他在丝语咖啡馆的停车场开出了一辆宝蓝色别克。
叶儿赶紧也忍着钱包即将空空如也的伤感跳上计程车,跟司机说:「请跟着前面那辆车。」一面盯着前面的车,一面想着,他有车,为什么不送女朋友回家,却要让她搭车呢?
司机很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叶儿镇静地说道:「前面那个是我哥,我妈派我来视察他的私生活是否检点。」
司机无话可说--其实他也没必要说什么啊!有客人他载就是了,管那么多做什么?
乖乖地跟着前面那部别克跑车,十分钟后,两辆车一前一后停在「锦绣温泉」的楼下。
叶儿飞快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她认为是钞票的东西扔给司机,然后匆忙地跑下车,生怕那个男生会飞了似的。
她躲在暗处,看着他慢慢走进锦绣温泉的大门。
原来他住在这里!锦绣温泉可是这附近有名的富豪住宅区,住这里的人多半收入都很高。他住在这里,那肯定是有钱人喽!他和他女朋友刚刚在外面已经分手,那么他是一个人独居还是跟家人同住?最好是独居啦,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嘿嘿嘿……
叶儿跟在他后面进入锦绣温泉,然后躲在他后面,看着他一个人进电梯,看见他在二十六楼停了下来。她赶紧搭电梯上二十六楼。这个楼层有两间房子,A座和B座。一出电梯她就想,糟了,不知道他住的是哪一间?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她走到二十六A的门前,深呼吸了口气。
她按下电铃,在等待的时间里便开始胡思乱想,如果他出来开门,她就要说:因为惦记你被狗咬伤的恢复情况,所以特意到医院去要了你的住址。看到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这么好,我就放心了……
门开了,是个女人开的门。她松了口气。不是他!
女人长得很有个性,似乎是混血儿,立体的五官,刚毅的线条,眼睛大而幽黑,看起来有点高深莫测,鼻梁很挺,嘴有点宽,但十分性感。
「是叶小姐吗?」她问,标准的国语,语气稍嫌冷漠。
叶儿愣了下。叶小姐?她怎么知道她姓叶?
她蹙了蹙浓黑的眉,「妳是来看房子的吧?请进。」
「看房子?」叶儿眨了眨眼。
「妳不是看到合租广告过来看房子的吗?刚刚才打电话给我,妳是叶小姐吧?」
叶儿的脑海突然灵光一闪,笑瞇瞇地对那个女人说道:「是啊,我就是叶小姐,我叫叶儿。」
那女人闪开身子,「我叫童童,请进来看。」
叶儿走进去,客厅展现在眼前。那是十分豪华的装潢,时尚之中带有古典味,客厅一套看起来价值不菲,音效极好的音箱之中正放着帕布罗·德·萨拉萨蒂的小提琴曲「流浪者之歌」。
哇,这么有品味。
叶儿暗自吐舌,掐指盘算,住在这里一定很贵吧?
她问道:「这边租金怎么算啊?」
童童说:「一个月一万,包含一切费用。」
叶儿眼冒金星。一万……追那小子还真是需要花大本钱!不过,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也只得忍痛接受了。
她仔细算了下,她行政助理的工作再加上在咖啡屋弹琴的工资,付了房租之后还勉强可以过日子。
童童继续说道:「这里的设施、管理都十分完善,住在这里环境很好,而且我绝对不会影响妳的生活。」
叶儿点了点头,仔细地看着她的样子。「不知道童小姐是从事什么行业的?」
「我是插画家。」童童指了指客厅落地窗前的画板,「因为是从事这种工作的关系,客厅有时候会显得比较乱。如果有住下来的话,还希望妳不要介意。」
叶儿微笑,「我也很糟的……呃,准确来说应该是非常糟,房间永远乱得像被几只大象踩过似的。嘿嘿……如果妳觉得可以接受,那么我便会住下来喔!」
童童淡淡笑了一笑,接下来便跟叶儿签了合约。
末了,叶儿还觉得自己像在作梦似的,居然就这样租了下来,这一切怎么就像是场梦境呢?可是要预付的大钞定真的,她要搬进来住也是真的!后来她觉得,这一切彷佛已经注定了似的,她要搬来这里,她要在这里展开一阵「追捕」行动。那小子跑,她就追。
「妳什么时候可以搬过来?」童童问道。
「明后天吧。」叶儿顿了会儿,「妳知道住在对面的那个男生吗?」
童童面无表情地说:「算知道吧。怎么?」
叶儿呵呵一笑,忙摇头,「没什么。那么,现在我先回去了。」
「好的,妳随时搬过来都可以,基本上我二十四小时都在家。」
「嗯。那好,明天见!」
送走叶儿,童童才突然觉得有点纳闷。刚刚电话里的那位叶小姐好像跟这位叶小姐的声音不像啊!叶儿的声音比较年青稚气,可是那个叶小姐比较老呢!
不久,门铃又响起。
童童拉开门,门外站着个穿着职业套装,头发梳得光光的,戴一副黑框眼镜,约莫二十七、八岁的女人。
「有什么事吗?」童童问。
她垂首低眉,露出一个腼腆却让人胃部翻腾的微笑,「我是刚刚打过电话给妳的叶小姐。」
童童嘴角抽搐了几下,经过脑袋组织思考后,突然间有点明白过来。她缓缓地道:「不好意思,叶小姐,刚刚我的一个朋友从国外打电话回来,她说过几天回国,要与我合租,所以我就答应下来了。真是不好意思,让您白跑一趟。」
那个女人看起来有点不高兴,但无可奈何,还是道了谢迅速离开。送走她后,童童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要她跟这个老处女住在一起?别的不说,光看那副仪容,她就可能要胃部消化不良了。还是跟叶儿住比较好,反正她都签了合约,至于她为什么要顶替叶小姐这个人,童童可没空去研究。
唔,还是画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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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儿坐电梯下楼时,还有点飘飘然。
哈哈哈!没想到计画这么顺利,不久就住进这里了。以后住在那个男生的对面,那她的求爱成功率就会很高了吧?上帝真是太可爱了,安排她有如此好的机会与他重逢,然后接近他……嘿嘿嘿!
电梯门当的一声打开,她正欲走出电梯,抬眼,一抹白影跃入眼帘。
是他!
有缘,真有缘!他手上拎着个白色袋子,看起来里面装着消夜。刚刚他回了一趟家,又跑去买宵夜啊?速度还真够快的。
他看见叶儿,显得很诧异。「妳……妳怎么会在这里?」
叶儿抑制着心中的狂喜,假装很平静地道:「我住在这里啊。」不错,他总算还记得有她这么一号人物。
「是吗?」卫轩极度怀疑,「以前从来没见过妳出现在这里。」
「我是新搬进来的呀。」她微笑,「对了,你那里好了吗?」指了指他的屁股。
卫轩撇撇嘴,「当然好了,多谢妳的关心。」都四十几天还不好?她是希望他终生残疾吗?居然还问。哼!
叶儿挂上一副茫然的神情,「我这些天一直都睡不好,一直都很担心你的『病情』。我不知道你怎么样了,每天早上到你被狗咬到的那个公园去等你,可是你都没有去。你没有事了吧?有没有得狂犬病?」
这女人……卫轩头顶冒烟。「妳看我有没有得狂犬病?」
叶儿呵呵讪笑,暗骂自己,有没有搞错,怎么看见他就不会说话了,还问人家这么乌鸦的问题?
她支支吾吾地道:「呵呵,我知道你肯定很健康的。你看你,多阳光啊!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大名呢?我们可真是有缘,而且我们以后就是邻居啦。我叫叶儿。」虽然以前有自我介绍过,但是她猜他肯定忘了,所以重复说一遍。
卫轩扫她一眼,「我叫卫轩。」
「喔,好好听的名字。」
喔,好好听的名字……卫轩在心底学着她的口气说了一遍,然后全身发抖了两下。多可怕的语气啊,他按下电梯键。「好了,我要上去了,我住二十六楼。」
「真的?」叶儿假装惊讶地叫道,「我也住在二十六楼!」
不会吧!这么邪。「二十六楼A住的不是一个插画家吗?」
「是啊,她叫童童,我的室友。」叶儿看着他脸上飞快转变的神情,不由得想笑。「以后会有很多机会见面,请多多指教喔。」
卫轩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是又说不出不对劲在哪里,他只好点点头。「只要妳不会再害我被狗咬,别的都好说。」
叶儿呵呵笑了。「上次的事不好意思,你不要一直记在心上嘛。这样吧,为了陪不是,我请你吃饭可以吧?」
卫轩摆摆手道,「算了。」他看了看手表,「我要回家休息,这么晚了妳要去哪里啊?」
叶儿眨眨眼,「天气这么好,想出去散步啊!」
「喔。」卫轩点点头,「那妳去吧,别待到太晚,女孩子家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
心中有股感动升起,叶儿含情脉脉地凝视着他,「嗯,我知道了。」
卫轩欲离去,等他踏入电梯,叶儿又急忙叫住他。「喂,你在哪里上班啊?」
卫轩不解地看着她,「妳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以后是邻居了,想多了解一点。」叶儿说得理所当然。
卫轩有点怀疑这个女孩的动机,但还是回答:「我在潇湘书馆网站当主编。」
哇!年轻有为喔!潇湘书馆网站可是国内知名的四大文学网站之一啊!叶儿的眼睛立即露出艳羡光芒。「哇,那可是好棒的网站啊!我也经常在网上看书喔。」
「哦。没事了吧?」卫轩很冷淡的样子,「我要上去了。」
「好的。」叶儿笑嘻嘻地送他,「再见。」还一个劲儿地挥手。
电梯门渐渐地合上,把他们隔开。她突然又跳又叫,还「耶耶」地挥着拳头吼了两声。这时走进来一个头发刷得像刺猬,长得很具脂粉味的男人,他看到叶儿又跳又叫,露出疑惑而且惊恐的眼神,不会吧!锦绣温泉也能让疯子进来吗?
叶儿白了他一眼,凶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接着便潇洒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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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叶儿大声宣布:「我要搬出去住!」
正在看报纸的叶父从他的老花眼镜下看了女儿一眼,「妳又想要什么花招?」
叶母直接问:「跟男朋友同居吗?」
叶儿嘿嘿笑了两声,「妈,这次妳女儿搬出去住的目的,是要做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情。」
叶父顿时怒吼:「妳要是敢跟男人同居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看我不拆了妳的骨头。」
「没有啦,老爸。我没有跟男人住啊,跟我同住的是一个女孩子,是插画家啦。」目光转向老妈,她颇有自信地说:「妈,妳不是希望我交男朋友吗?我这次搬出去的目的,就是为了追一个男生啦!」
叶母瞠大眼睛,紧接着又平静下来。她点点头,「也对,以妳这样的条件,只能去追别人,轮不到别人来追妳--」
叶儿不依地拉着妈妈的手,撒娇道:「妈,妳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嘛!妳女儿我也是很出色、很年轻有为、很乖巧可爱……」
「很臭屁。」叶父插嘴,「那个男生干什么的?怎么认识的?」
叶儿把认识经过说了一遍,说到卫轩的职业,她便露出艳羡神色。「他啊,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潇湘书馆网站的主编哦!他本人非常厉害,年轻有为,而且乐于助人,至于我和他的认识经过,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表情十分煽情,「在那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我漫步在公园……」
叶母喊卡,「行了行了,说那么多干什么?切入主题。」
叶儿只好简要却夸大地说了一遍他们认识的经过。并把她不小心造成卫轩被狗咬的事实硬扳成卫轩英雄救美,使得她免于被狗狗咬到的豪情故事。
叶母听完三秒钟,立刻表态,「放手去做吧!妳有坚强后盾在这里。」
叶父疑惑地看着老伴,「确定要让她胡来?」
叶儿抗议:「人家才不是胡来,我是经过一系列有计画、有组织、有科学地对他进行追求的……」
「这些话怎么这么像恐怖份子要在哪里装炸弹的策划?」
叶儿神情凝重地说:「追求神圣的爱情就要像灭除恐怖份子那样坚持不懈才行!」握了握拳,她望向老妈,「妈,这次妳得使出全身力量帮我。」
叶母挑了挑眉,「需要什么支援?」
「我要进潇湘书馆上班!」她得意地笑了笑。
叶父扶了扶眼镜,低低地道:「就妳这素质,能进得去吗?」
「为什么进不去?人家我在学校的时候好歹也是个文学社社长。」叶儿自信满满地看向妈妈,「老妈,快说你们有没有门路把我介绍到潇湘书馆里去?」
叶母歪着头思考半晌,「郁晨的表哥好像就在潇湘书馆做事。」
「光做事可不行,必须是里面的首脑人物才可以!」
「妳要求还这么高啊?」叶父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