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史小说与爱情小说 绿乔
好友很喜欢“欲望城市”(Sex and the city),每当她心情沮丧的时候就会看一集,然后又能兴高采烈地继续过日子。
听说我在写罗曼史小说,她便大力推荐我观看此片,希望我能从中汲取灵感。
于是我满怀憧憬地去看,谁知看完以后,得到的竟是一种嫉妒的情绪。
我嫉妒女主角凯莉,虽然她与我同样身为作者,却从不见她卡稿,只见她日日约会、逛街、吃饭、做美容、参加各种酒会,与女友谈论性与爱,和男友分分合合,每星期(或者每个月?)只要定时交一篇小稿(估计不会多于五千字)便收入丰厚,名声大噪,能在纽约过上逍遥的生活。
我同样嫉妒本片的编剧,一集剧本只用三十分钟的长度(估计不会超过一万字),就可以写出四个女人的恋爱史。
有人马上会好奇地问:写四个人的恋爱史不是比较困难吗?有什么好嫉妒的?
的确,四个人的有四个人的难处,不过也有写一个人时望尘莫及的好处──四个人跑的是接力赛,可以有喘息的机会,发挥出自己最精采的一面;而一个人则是马拉松,得独自坚持全程,越跑越无力,弄得不好的话,观众也越看越觉得索然无味。
常常有人问我,罗曼史小说与爱情小说有什么区别?
据本人总结,大概有以下四点不一样──
第一、罗曼史小说不能是悲剧,而爱情小说则可以是悲剧。
第二、罗曼史小说最好不要以第一人称来写(读者不太喜欢),而市面上的爱情小说,很多是以第一人称来书写。
第三、罗曼史小说的女主角在遇到男主角之前必须是处女,偶尔有不是处女的,也是被欺骗、强暴导致失身,不是她们的错。爱情小说的女主角在遇到男主角之前,则可以有N个肌肤相亲、真心相爱的男友(或者,整本小说里根本没有真实意义上的男主角)。
第四、罗曼史小说的男主角无论怎样花心,在遇到女主角之后必须变得极端痴情,与其他女人统统绝缘,从此只抱著女主角终老;爱情小说里的嘛,当然就不必如此,(也或者,整本小说里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女主角)。
总结以上四点,罗曼史小说虽然有时候给人比较幼稚的感觉,但受到的限制反而比较多,所以创作起来并不容易。
本人前段时间修稿修得比较苦闷,关于罗曼史小说的感触也颇多,各位看倌如果觉得此序无趣,可自行跳过,后面的故事保证精采。
哈哈。
楔子
嘉德:
经过长日以来的痛苦和挣扎,我决定离开你。
别人都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我自己也曾经这样认为,但与你相处越久,我却越发现你的心原来根本不在我这里。
从小到大,我都是那样无忧无虑的一个女孩子,贪吃、贪睡、爱笑……可自从遇到你,我变得忧心忡忡,整日患得患失,在无数个深夜里以泪洗面。
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可那不是爱。
你只是喜欢跟我聊天,听我讲笑话,看我如同跳梁小丑一般逗你开心……你从来没有吻我的冲动,也没想过与我天长地久。
奢求你的爱情,是我的错。现在我才知道,一直以来,我都在追求一种遥不可及的感情,对你而言,我只是一个“可乐情人”。
我能为你带来快乐,却仅此而已,并不值得你珍惜,因为我不是一瓶值得珍藏的昂贵“香槟”,我只是一罐廉价的可乐。
现在,我决定离开了,放手我们之间好不容易才培养起来的一点感情。希望我的离开不是白白牺牲,你能利用我给你的自由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不要告诉我你心中没有那个人,我知道她是存在的,当你心不在焉、目光投向不知名的所在,我就知道你一定又在想念她了。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不跟她在一起,反而与我消磨时间,但我猜,你也许有难言的苦衷吧?
答应我,去勇敢地追求她,好吗?拿出与我追求你时相同的勇气,得到你的幸福。否则,我为了让你幸福付出的所有伤心和泪水,都浪费了。
最后,再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很能逗人开心的女孩子,你说跟我在一起时感到很快乐,那是因为,我耗尽了全部的精力、拚命地……让你开心。
予婷 留字
第一章
搬到这栋小公寓已经一个月了,裴嘉烈总算过著自己向往的生活。
他所向往的生活无非七个字:清闲!清闲!再清闲!
这栋小公寓远离喧闹市区,清晨惟有鸟儿的叫声把他唤醒,推开窗子,扑面而来的是一片绿叶和野花的香味,沁人心脾。
公寓因为陈旧且偏僻,很少房客,他一人租下最高的楼层,把整片天台据为己有。闲暇时,便在天台上晒晒太阳,看看书,好不惬意。
最最让他开心的是,除了贴身秘书之外,没有人知道他搬到了这儿,公司的下属和家里那个唠叨的妈妈都不知道。
他们只有他的电话,却没有他的住址。他可以随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而他们却说死道活也找不到他。
哈哈,好好玩哦,他就像一个隐形人,拖了魔法,来去无踪,却可以时时刻刻观察人间的一切。
这种感觉如同读侦探小说,让他好开心。
但裴嘉烈万万没想到,他悠游自在的生活会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女人搅乱了。
要讲述这个令他头痛的女人,必须从那个吵闹的上午说起。
那天早晨,他像平常一样,正躺在舒服的大床上作著香槟美人的糜梦,忽然被一阵鼎沸之声惊醒。
一开始,他以为是自己的幻觉。没办法,从前闹市中纷烦的生活多多少少会让心里留下点阴影,偶尔出现点幻觉也很正常。但很快的,他便发现,这可怕的声音来自于现实。
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推窗眺望。
只见一辆大车停在公寓楼下,来来往往的工人正搬运著家具。看来,是有新的房客人住了。
搬家的时候声音吵一点的确情有可原,裴嘉烈心怀仁慈,当然不好与邻居计较,于是,为了不让这鼎沸之声再次打扰自己,他决定打开CD音响,用一曲交响乐来掩盖噪音。
不料,当大提琴、小提琴、长笛、黑管、大号等诸多乐器齐奏合鸣之时,闭眼欣赏的他却皱起了眉头。
咚咚咚……咚咚咚……
是什么在敲打个不停?鼓声吗?不,不像!
睁开双眸四顾寻找,终于,他发现这声音来自门外。
是谁在敲门?难道是房东来催房租?
裴嘉烈无奈地起身迎客,在打开门的一瞬间,怔了一怔。
门外站著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说她奇怪,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与她素不相识,不知她为何要敲他的门?第二,这个女孩子,本来有一张甜美可爱的脸,可那脸上的表情却冷若冰霜,让人不由得感到阵阵寒意,如同遇到了千年僵尸。
女孩子右手举著一把巨大的锤子──刚才,她就是用这把锤子在“敲”他的门的?
“小姐,请问你找谁?”裴嘉烈瞪大眼睛问。
“这屋子只有你一个人住?”女孩子不仅表情冰冷,说话的语气也毫无感情,像个酷酷的杀手。
“对呀。”他错愕地点了点头。
“这么说,是你在放音乐了?”
“嗯。”
“你以为自己现在住在别墅里?”眉一挑,女孩子语气更凶。
“嘎?”裴嘉烈一时间不解其意,他又不是白痴,怎么会把破旧的小公寓当成别墅?
“那你干么把音乐放得那么大声,不知道这样会吵到别人吗?”
“哦……”原来如此,他松了口气,“对不起,小姐,因为下面有人搬家,好吵,所以……”
“所以别人吵,你就跟著吵?”女孩子狠狠地瞪他。
“我不是故意的……”他顿时百口莫辩,“我只是想掩盖噪音而已……”
“用噪音掩盖噪音等于加大噪音!”不听他的解释,她依然斥责。
“小姐,我放的是交响乐,不是噪音呀……”他哭笑不得。
“在我耳朵里,交响乐等于噪音!”女孩子手一挥,示意他闭嘴,“还有,天台上那些桌子椅子是你的?”
“是的。”
“麻烦你把它们搬走,我要晾衣服!你以为天台是你一个人的?”
“呃……”裴嘉烈顿时结巴,“因为我住在顶层,平时又没什么人用天台,所以……”
顶层的住户可以独享天台,这似乎是不成文的规定吧?否则谁愿意天天爬这么高的楼梯,而且被烈日直晒天花板呀!
“你向房东太太多付了租金?”女孩子横眉冷问。
“那倒没有。”
“既然大家付的房租是一样的,你就不能多占便宜。”手一抬,她直指著他的鼻子。
“可我住的是顶层呀!”裴嘉烈委屈地嚷,“这栋旧公寓又没有电梯,我爬楼梯的时候比别人辛苦,总该有些补偿吧?”
“有人逼你租这一层吗?”
“那……那倒没有。”
“那就是你活该!”女孩子讲起话来唇枪舌剑的,“不要再狡辩了!限你今天之内把天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搬走,否则我把它们扔下楼去。”
“小姐,你到底是谁呀?”房东太太的继承人?
“我姓邱,是你的邻居,今天刚搬来的。”她面无表情地答。
“哦!”裴嘉烈恍然大悟,“原来制造噪音的是你!”
好冤枉,做贼喊捉贼!这小妮子身为罪魁祸首,居然好意思跑来斥责他?!
“怎么,不服气呀?”女孩子双手交叉在胸前轻哼,“我制造噪音是身不由己,你却是故意为之,我可以被原谅,而你不能。”
“小姐,你拿著锤子砸别人的大门,总是不太礼貌吧?”
“你的音乐放得那么大声,我轻轻敲门你能听见吗?大概我把手敲断了,你都听不见吧!何况,你家又没装门铃。”
“呃……”哇,伶牙俐齿好厉害,让久经江湖的他也不得不暂时甘拜下风。
“总之,请你以后不要再把音乐放那么大声了,”她再次举起手中的锤子,“如果再犯,我会趁你不在家的时候撬开你的房门,把你的音响砸得稀巴烂!”
天啊,好可怕,吓得他无言以对。
裴嘉烈还想说些什么,那女孩子却风一般转身去了──来去匆匆,仿佛一个恶梦。
他站在口门愣了好久,直到电话铃猛响,才回过神来,踱回屋中。
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他的,不会有别人,一定是他那个无聊的老妈。
自从老妈迈入中年后,就把对老爹的爱情逐渐转移到儿子身上,天天盯著他和大哥的一举一动,如同紧张的恋人。
搬到这栋小公寓,有一半原因是为了逃避老妈,无奈,东躲西藏,终究难逃魔掌。
“喂喂,乖儿子,为什么响了半天才来接电话?”果然,刚拿起话筒,那熟悉又强悍的声音马上从听筒窜出。
“呃……刚刚在洗澡。”裴嘉烈信口胡扯。在老妈面前,他习惯了胡扯,也惟有这样,才能救自己一命。
“洗澡?乖儿子,你自己会洗吗?”
“天啊,老妈,你儿子我虽然尚未到而立之年,但也不至于这么弱智吧?”又不是还在念幼稚园。
“儿子,妈妈就是担心呀,生怕你吃不好、睡不好,不如我替你找个称心如意的女佣人……”
“免了吧,老妈,”裴嘉烈差点跳起来,“我最怕那些女人了,说是来当女佣人的,却个个都往我的床上钻。”
“哈哈,”裴太太大笑,“那是因为我儿子长得帅嘛,人家主动投怀送抱,你就将计就计,顺手牵羊嘛,反正我正想要个儿媳妇。”
“老妈,我还想逍遥几年呢,想要儿媳妇,叫大哥给你娶一个!”
“你大哥?哼,不要提他,气死我了!”
“怎么,大哥犯了什么错?他不是一向很乖吗?”
“还记得那个很有名的模特儿丽蓓嘉吗?”
“哪个?”有名的模特儿太多了,他哪记得住?
“就是你大哥前一阵子交往的女朋友呀!我和你爸爸都喜欢她,觉得这个女孩子长相甜美、善良可爱,家境虽然不是太富有,但也还算清白,都认准了她当我们裴家的长媳,谁知道,你大哥不知发了什么疯,莫名其妙把人家气走了,害得我和你爸爸白白高兴了一场。”
“这有什么好遗憾的,大哥肯定不爱她,所以才赶她走的。”
“可是我们都觉得你大哥跟她在一起很开心呀,那个女孩子特别会说笑话,经常逗得我们笑痛肚子,她……她就像一杯可乐那样可爱。”
“一杯可乐?”老妈也太没文化了吧,这是什么比喻?“大哥比较适合喝香槟,不适合喝可乐。”
“唉……总之丽蓓嘉走后,我和你爸爸对你大哥就不抱希望了,现在就指望你了。”
“嗄?老妈,你说什么?这个电话好像坏了,听不清楚呀!”裴嘉烈故意敲打著话筒,大声嚷嚷。
“电话没有坏。”裴太太很快识破了他的诡计,“你不要装神弄鬼!我问你,为什么这么多天都不去公司?”
“我为什么要去公司?”
“你是副总裁呀!放著那么多工作不做,全都丢给你大哥一个人吗?要知道,你大哥刚刚失恋,心情不好……”
“老妈,我不去公司,并不代表我不工作呀!恰恰相反,那些工作我在弹指一挥间就处理完了,所以没有必要把大好时光浪费在那个枯燥的地方。”
“真的吗?”裴太太疑惑。
“老妈,对于一个十五岁就拿到博士学位的人,你应该怀疑他的话吗?”
“呃……老妈知道你很天才,不过你还是应该经常到公司走走,免得不知道的人以为你在偷懒。”
“好了好了,儿子遵命就是。”裴嘉烈应付道,“老妈,我肚子饿了,想吃点东西,不能再跟你聊了,因为你儿子就算再天才,也没有办法一边说话一边吃东西。”
“乖儿子,老妈还有最后一件事跟你说。你这个周末去跟何伯伯的小女儿见见面,如何?”裴太太没有就此放过他。
“何伯伯的小女儿?是谁呀?为什么要我去跟她见面?”
“相亲啊,傻儿子!”
“嗄?老妈,你说什么?电话好像真的坏了,我真的什么也听不见了!”裴嘉烈再次装蒜。
“你少跟我来这套!这个周末去跟人家女孩子见面,听见了没有?”
“听不见呀!老妈,我先修修电话,等会儿再拨过去给你。”这一回,没有再给老妈纠缠他的机会,他当机立断,把话筒一放。
松了一口气,拍拍心口,紧张退潮后,肚子却咕咕叫起来。
刚才不算完全说谎,至少说对了一半──他此刻真的饿了。只是,从来不懂得煮饭做菜的他,真不知该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