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
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
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样子却很吓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
「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的乐风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