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说。
「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不知道你这一分钟最挂念谁?」
「你这么介意,就不该要我说真话。」他爱理不理。
「你已经不爱我,对不对?」
「你总是喜欢令人窒息。」
「好!那我离开这里。」我开门要走,他并没有留住我。
我告诉迪之,我要去东京,并且要尽快去。两日后,我们随旅行团出发,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会牵挂我。
到了东京,我们住在新宿一间酒店,那是一个繁荣地,我却疯狂思念一个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们在歌舞伎町一间鸟烧店留连,其中一个厨师是从上海来的中国人,跟我们说普通话,他长得高大英俊,迪之对他虎视眈眈,赖着不肯走。有时候我觉得迪之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她那么容易喜欢一个人。
「我好不好打长途电话给林方文,告诉他,我在东京?」我问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说,「让他焦急一下,他才会挂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么问题?」光蕙问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么问题还好。」
回到酒店,她们两个很快便睡着了,我们住的房间外有一个小阳台,我站在阳台上,从酒店三十二楼俯瞰东京市,璀璨却陌生,我疯狂地思念林方文,这个时候,他会不会站在阳台上等我?
我打电话回香港给他,电话响了两下,他立即来接。
「是我。」
「你在哪里?」他焦急地问我。
「我在东京。」
「东京?」他吃了一惊。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挂念你。」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呜咽。
我和林方文,一个在东京,一个在香港,距离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对我说:「我很挂念你。」
我在电话里哭泣,他着紧地问我。
「你在哭吗?不要哭,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这一分钟最爱的女人是谁?」
「程韵、程韵、程韵、程韵。」
「但下一分钟可能不是。」我说。
「你这么介意那句说话?」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曾经离开我一次,也会有第二次。」
「我来东京找你,你住在哪间酒店?」
「你不要来,六天后我会回来。」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他立即从四千公里以外,来到我身边,给我最温熙的爱。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开才会令他更爱我,我要用六天来激励这段爱情。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们去迪士尼乐园玩,那是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有一个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疯狂地思念我,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电话给林方文,没人接听,他会不会正在往东京的飞机上,赶来跟我见面,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问孙维栋,孙会告诉他,因为孙知道我们住在哪间酒店,我整晚睡不着。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回香港,都没有人接听。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里?香港至东京的飞机这几天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会不会来了东京,却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么都提不起劲。」迪之骂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觉呀!可惜我并不思念孙维栋。」光蕙说。
「我觉得无牵无挂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迪之有感而发。
「是的,思念别人并不好受。」我说。
第七天的黄昏,我们乘飞机回香港,我买了一件米白色套头的毛衣给林方文。也许他根本没有来东京,他仍然在香港的录音室里晨昏颠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东京等他,他说挂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钟。
下机后,我走上林方文的家。开门进去,竟发现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谈笑风生。
「你回来了?」他问我。
我很愤怒:「原来你在这里聊天,我还以为你去了东京找我。」
他没有回答我,一贯地沉默。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听电话?」我问他。
「我这几天在录音室忙到天亮才回来,家里哪有人听电话?今天刚好完成了。」
果然给我猜中了,他忙着工作,忘了我,说要来东京找我,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站在那里,气得说不出话,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个藉口离开,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这本来是买给你的。」我说。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双脚发狂地在上面践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进睡房里,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只纸摺的飞机,最少也有几百只。
「因为工作,不能去东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时候,便摺飞机,希望可以飞去你身边。」他说。
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刚才用脚践踏我买给他的毛衣,他却在几天内为我摺了几百只飞机,思念在屋里蔓延。
「有多少只飞机?」我问他。
「不知道,我没有数过。」
「一起数数看。」我说。
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
「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
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
「很漂亮!」我看着飞机。
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
我并不想如此。
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
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
「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
「不,不是。」
「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
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
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
「你是谁?」她问我。
她竟然问我是谁。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
「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
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
「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