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渴求,原来都是乡愁。就像望月常常跟她说,故乡的面条是最好的,在异乡孤寂的夜晚,她多么渴望直奔东京,吃一碗最平常的拉面,就心满意足了,拉面只是形式,乡愁才是内容。内容注入了形式,化为对一碗面的向往。有一天,我们会不顾一切奔向朝夕渴望的东西,投向那个属于故乡的怀抱。
乡愁是心底的呼唤,她不相信有人是没有乡愁的。
放在面前的一盘牛舌肉意大利面,也曾经是她的乡愁,在重聚的时刻,唤回了童年往事。
所以,当她看到韩坡在面条上倒番茄酱时,她禁不住笑了。
他握住瓶底,瓶口朝下,迅速地甩动瓶子,像画圆圈似的,在快要触到盘子时又停下。于是,本来塞在里面的番茄酱很轻易的就甩了出来。
也许他忘了,这种倒番茄酱的方法,是她教的。有一次,在这里吃同样的面,韩坡猛拍瓶底,怎也倒不出番茄酱,于是,她站起来,很神气地给他示范了一次。
这是妈妈教她的。
妈妈说,那是她年少时恋慕的一个男生教她的。那天,为了亲近他,她请他去吃西餐。吃意大利面时,她蹩脚地倒不出番茄酱,他教她这个方法。
数十年了,妈妈没有再见过那个很会甩番茄酱的男生。他的一些东西,却永远留在她身上。
她想像,将来韩坡会把这个倒番茄酱的方法教给自己的孩子。她也会传授给自己的孩子。然后,大家都忘记了这种方法是谁发明的。
人生是个多么奇妙的过程。
她拿起瓶子,很熟练地甩出一点番茄酱。
他不会忘记,这种倒番茄酱的方法是李瑶教他的。
有一年冬夜,他人在阿姆斯特丹一家中国餐馆里,身上的钱仅仅够吃一盘炒饭。那盘炒饭一点味道都没有,他看到桌子上有一瓶番茄酱,像发现了救星似的,他把番茄酱甩在饭里。就在那一瞬间,他想起了李瑶,想起了童年和遥远的家,想起了钢琴。
那盘炒饭,他几乎是和着泪水一起吃的。
曾几何时,李瑶是他的乡愁。
夏薇带着沉甸甸的提包出去,又带着沉甸甸的提包回来。离开“铜烟囱”的时候,韩坡想要帮她拎提包,她连忙抢了过来说:
“我自己拿就可以了。”
她把提包里的旧唱片全都倒在床上,这些唱片,她本来是带去给韩坡的,有好几张,她甚至从不借给别人。可是,看到李瑶首先把自己的旧唱片送给韩坡,她忽然没勇气把自己那些拿出来。
这是一场品味的较量,好害怕输给李瑶。
她把唱片一张一张放回去抽屉。然后,她站了起来,走进厨房,打开壁橱,找出一个蓝色的盘子,这是她上陶艺班时做的,上面手绘了星星和月亮,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盘子。接着,她打开冰箱,把里面的一瓶番茄酱拿出来,旋开盖子,握住瓶底,像韩坡和李瑶那样甩番茄酱。可是,她的圆圈画得太大了,番茄酱泼到墙壁上。
整个晚上,她都在用一条湿毛巾擦掉墙上的番茄酱。
妒忌带着濡湿的獠攻,像只吸血鬼似的,想要吸干她的血。直到睡眠慢慢而无奈地漂来,她扔下手里的毛巾,爬到床上,听一张她原本想要送给韩坡的唱片,在歌声里想念他。
韩坡在唱盘上换了一张又一张唱片,长夜悠悠,音乐在他那狭小的公寓里流曳,他的耳朵沉醉地倾听着,就像也重温了李瑶听这些唱片的时光。
每一张唱片上,都有她的指纹和气息。这些旧歌,都是她喜欢的,有些已经十几年了。她当时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心情?他不免浮想联翩。
夜已深了,她和她的音乐盘踞在他心头。
第四章
李瑶后来还是去了唱片店。
在那个拥挤的商场里,她远远站着,看到韩坡在那家仅仅容得下几个人的店里,站在柜台后面,他一边吃饭一边收钱。一个零钱掉到地上,他弯下身去,找了很久。
她突然感到一阵难过:这真的是他所选择的生活吗?这种生活太委屈他了。以前那个韩坡呢?以前,为了练琴可以废寝忘食,弹不好一首歌便怎样也不服气的韩坡到哪里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韩坡发现了她,他们默默无言地对望着。
“你来这里干什么?这里不适合你来的。”韩坡走到店外面说。
“我在附近经过,所以来看看。我那些旧唱片卖得好吗?”她笑笑问。
“喔,很好。”他说。
“那么,你要请我吃饭喽!”
“现在就去。”他匆匆关上门,带她离开那个地方。
他们去了附近一家小饭馆。她告诉韩坡,她将要拍一条手表广告片,并且负责写主题曲和配乐。他们谈了许多关于时间的话题。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你想回去几岁的时候?”她问。
“我没想过。你呢?”
“11岁。回去11岁那年,我会阻止爸爸妈妈离婚。我以为你会想回去8岁呢!那就可以再弹一次《离别曲》。”
“我从来不后悔的。”他说。
“真的没做过一件后悔的事情?”
“倒是有一件。”他说。
那时,他刚到巴黎,身上的钱差不多花光了,又找不到工作,每天只能吃几个面包充饥。一天,他的朋友小胖问他有没有兴趣赚点钱。
“怎么赚?”他问。
“有个女人想要生孩子,她想要中国人的精子,但她嫌我长得丑。”
他吓得张大了嘴巴。
“酬劳不错的。”小胖说。
“是直接还是间接?”
“当然是间接!你真想得美!她想要人工受孕。”
他没想过自己要沦落到在巴黎卖精子,但他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那个女人要求跟他见面。韩坡依约来到一家中国餐馆。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他很意外。她是个法非混血儿,长得很美,约莫35岁。她以前爱过一个中国人,他是她一生最爱的男人。后来,他在一宗攀山意外中粉身碎骨。许多年了,她忘不了他。当青春差不多开到荼糜的时候,她想到要怀一个有中国血统的孩子,在下半辈子陪在她身边。但是孩子必须长得像他,所以,孩子的爸爸也要长得像那个已经死去而她仍然深深爱着的男人。
韩坡长得有点像他,一瞬间,她改变了主意,说:
“我们不如直接来吧!”
他吓得连忙从那家餐馆逃出来,吃了一半的一盘炒米粉也只得留在里面。
两个月后,他在街上又碰到那个女人。这一次,两个孤单的人走在一起。他跟她说,他不想要孩子,她答应了。四个月后,骤来的爱情也骤然消逝。他没有再见过她。
可是,有时候他会担心,她会不会怀了他的孩子?那么,他便可能有一个中、法、非混血的孩子,再加上他爸爸的祖先好像是有一点维吾尔族血统的,那就是中、法、非、维吾尔族混血的,他真怕有天有个混了四种血的小孩叫他爸爸。
李瑶几乎笑出了眼泪。
“这就是你最后悔的事情?”
韩坡腼腆地笑了。
“你喜欢现在的工作吗?”她问。
“很好啊!非常自由!”
停了一会,她问:
“你有什么梦想?”
“梦想是愚蠢的。”他说,“我没有梦想。”
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样毋庸置疑。她无奈地笑了笑,没有再问下去。再问下去,就显得她的愚蠢了,就像她以前写给他的那些信,用意虽然是好的,内容却笨拙得可以。
走出小饭馆的时候,他们才发现天色忽然暗了许多,雨密
密麻麻地横扫,途人仓皇地躲到楼底下避雨。
“糟糕了!我还要去唱片公司开会。”她说。
“我去买一把雨伞。”韩坡说。
“不用了,等一下就好了。”
“你等我。”他说。
她看到他走在浓浓的雨雾中。人们撑开伞遮住脑袋匆匆走
着,圆拱形的伞篷互相碰撞,一下子,就不见了韩坡的踪影。
他回来的时候,带着一把苔藓绿的塑胶雨伞,头发和衣服
都湿了,就像刚刚从一池水里爬上来那样。
“你淋湿了。”她说。
“没关系。”
他撑着伞,帮她招了一辆计程车。道别的时候,他叮嘱她不要再到唱片店来,这种地方人流太复杂了。
车子开走的时候,车窗一片迷朦,她看不清楚他,只看到一个依稀的人影站在雨的那边,留下了一段白茫茫的距离。
她曾经以为,时间是客观的流动,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优待谁,也没有亏待谁。可是,就在这一刻,她发现时间是一种感知,对每个人也许都不尽相同。快乐的时间是短促的,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一切会随着情境而有了自己的速度。她和韩坡所过的时间或许是两支节奏不一样的歌,惟有童年那段时间是重叠的,而且永远凝结在记忆里,也因此弥足珍贵。在雨的那边的那边,有些东西超越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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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唱片公司的会议室时,李瑶兴奋地告诉顾青和林梦如:
“我有灵感了!”
他们奇怪地看着她。
“手表广告的歌!”她说。
“你看你!湿成这个样子!”林孟如拿了一条毛巾帮她抹头发。
“你去哪里?”顾青说。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叫《遗忘》的歌?”
一切皆成往事,但时光不会遗忘。
韩坡回到店里,把脚上那双湿淋布鞋脱了下来,倒挂在柜台旁边。他嗅到自己皮肤上留下了雨水的味道,雨的味道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漫漾出来,尤其清晰。这是他的味道,还是也混杂了李瑶的味道?陪她等车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被丝丝长发撩拂,也闻到她头发湿润的青草味,心里有片刻幸福的神往。
他真的没有梦想吗?那曾经有过的梦想就像一场横暴的雨,地上的芦苇翻飞,风吹过后,已无处寻觅。他早就学会了,生存比梦想重要,后者是他负担不起的奢侈。
夏绿萍的公寓附近,有个山坡,山坡下面有个雨水积成的水窝,日子久了。就养出了许多蝌蚪。有天黄昏,他和李瑶在那里捉蝌蚪,他们各自捉了满满的一袋。忽然下了一场滂沱大雨,他们慌忙爬上山坡,躲到楼底下避雨。他无意中发现地上有根断开了的粉笔,他拾起来,在地上画了八十八个琴键。然后,他饰演左手,李瑶饰右手,两个人以四条腿代替双手,用脚合奏了肖邦的《雨滴》。湿淋淋的两个人又忘情地弹了许多支歌,天地间都成了淅淅沥沥的回响。
跳琴键的日子远了。时光流逝,那一幕,他从来不曾说与人听。在雨浪飘摇的那边,还长留着一行童稚的足迹。他思念那个雨声的年代:那时候,他有过梦想。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在公寓里接到李瑶打来的电话。
“韩坡么?你等一下,不要挂线啊!”
然后,他听到电话那一头的琴声。
那支歌,竟然有着小饭馆外面那场雨的气息,竟有着童年山坡上那场雨的味道,就像一次蓦然回首的恍惚。
他看到了时间苍茫的颜色,听到了两场雨之间的欢愉与毁灭,时光细语呢喃轻抚,重又把他带回去那个雨声的年代。
她拿起话筒,说:
“是我帮广告片写的歌,你觉得怎样?”
他心都软了,充满想拥有她的嫉妒与悲哀。
终于,他在电视上看到那条广告片,在地下铁路轨的广告灯箱里见到了戴着那个手表的她,在报纸上读到那个广告的文案。所有这一切,都在说明:
时间不会遗忘。
有一次,电视播那条广告片的时候,他触了触屏幕上的她。
那阵子,疲劳淹没了她,一个夜里,她终于写好了那支歌。眼睛几乎睁不开了,她抖擞精神,摇了个电话给韩坡,弹一遍给他听。
“你觉得怎样?”她问。
“很动听!”然后,他笑了:“当年输给你,也是合理的!”
音乐是时间的沉淀,她决定了,要用她的音乐来鼓励韩坡,而不是用笨拙的言话。
夏薇特别偏爱小二班的一个男生,他有一撮头发像猪尾那种卷曲。皮肤白晰,眼珠子黑溜溜的,笑的时候显得特别明亮,忧愁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变得可怜巴巴,脑子里不知道想些什么。他长得有点像韩坡,还会弹琴。夏薇喜欢在他脸上捏一把,喜欢偶尔用手指去卷他头上那条小猪尾,喜欢在班上拿他开个玩笑。看到他两颊都红了,羞答答的样子,她就大乐。
他当然不可能是韩坡的儿子。夏薇也见过一头长得很像韩坡的小狗,是只金毛寻回犬,可爱得让人心都软了。也许,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无论看到什么东西,看到的都是他那张脸。
她常常去唱片店,去帮帮忙或拣些唱片回家听。她从来没有在店里见过李瑶上次送给韩坡的唱片,她也没问。有时候,她会做些曲奇带去跟韩坡一块吃。她也找过藉口去他的公寓看看,她说是想去看看那条泡眼金鱼,然后,她在电唱机旁边看到李瑶那些唱片。
她也学会了怎样甩番茄酱,但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做出来。
学校里教体育的小吴有点喜欢她,常常特别照顾她。小吴人很开朗健康,爱穿白色运动衣裤。一天,阳光很好,夏薇靠在走廊的栏杆上晒太阳,正在下面操场上体育课的小吴看到了她,大概很想在她面前表现一下,于是,他示范了很多个前空翻、后空翻和侧手翻,还有一字马和掌上压。当他表演倒立的时候,夏薇,悄悄地走开了。她就是不能够忍受男人穿白色贴身运动裤。
小吴不是她的类型,她也不是小吴的类型。小吴看的都很表面,没有人了解真正的她,连韩坡也不知道她开电单车。
那是一台意大利制的小绵羊,车身喷上铜绿色。她把车停在停车场,用一个布袋把它罩着,并不常开。
她的驾驶执照是两年前考的,一次就合格。她爱穿着花衬衣和七分长的净色裤子,踏一双平底鞋,束起头发,戴上头盔,开她那台小绵羊在高速公路上飞驰。
有时候,她会遇上一些开大型车的男司机,他们故意将车子逼近她的小绵羊,假装几乎要压倒她,然后调低车窗朝她吹口哨,说些挑逗的话。每一次,她都凭着灵巧的身手在千钧一发之际化险为夷,或者还以颜色。
那是她最私密的时光,是她最真实和奔放的自我。
她家里的人,血液里大抵都有一点野性。爸爸告诉她,姑母年轻时是个不错的女子,有很多情人。当她在台上弹琴的时候,谁又看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