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半睁著眼,看著天花板,想到过去的种种如今都要抽离出我的身体,渐渐遗忘,心里顿生某种不知名的情绪,有点哀伤,又有点释然,但都很不踏实。
均匀的鼻息从身旁传来,我翻转过身,看见他的睡颜。
他紧闭著眼,那张老爱说一些不中听的话的薄唇微微张开,呼息中带有酒气。
像个大孩子一样。
原来外表再怎麽刚硬的男人也会有这样放松的时刻。
他的轮廓鲜明,五官出色。
我不禁好奇起他所经历的是怎样的情伤。
我伸手摸他的脸,他没有醒,我更肆无忌惮的用手去感觉他脸上的每一个线条,揣想男人的心灵世界。
我不懂男人。
就是不懂,所以家豪才会离开我吧,因为我不懂他。
此刻我有种同病相怜的心情。
突然觉得好寂寞,我叫醒他:「喂,你醒醒好吗?」
连续叫了几次,他才苏醒过来。他揉了揉惺忪的眼,乍然在黑暗里见到我,他似乎忘了我这个陌生人是谁。
他叫我滚,说:「我今天没兴趣。」
没兴趣?真不晓得他把我当成了什麽。
我提醒他:「你带我来的,忘了吗?」
他仿佛有了点印象。说:「是吗?」
我肯定他的疑问,见他眼皮又合上,我连忙又推他,怕他睡了。我需要人陪伴。
他勉强又睁开眼,眼里透著不耐烦。
「喂,陪我。」我说。我讶异我怎会这麽说。大概是喝了酒的关系吧,我脑袋有些混乱。
「别烦!」他冷硬地拒绝,并且翻过身去睡。
我挨上他的背,摇晃他。「不要睡啦,陪我说说话。」
他卷起床上唯一一条棉被蒙住脸,不搭理我。
渴望著人体的温度,我不顾羞耻的贴住他的背。
「棉被分我。」
他被我烦到火大,索性把整条棉被扔给我,自己抱著枕头,蜷著身体睡。
我得到了棉被还觉得不够,我把棉被分一半给他,跟他交换条件说:「陪我说话。」
他没有反应。
我则当他听见了,自言自语:
「他是我第一个男朋友,我真的信任他……」
我开始叨叨絮絮地把过去我跟家豪的交往经过一点一滴地向他倾吐: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到淡水,那一天傍晚突然下起了两,我们都没有带伞,被雨淋得一身湿,风一吹就冷得直发抖。家豪他怕我冷,将我抱进他怀里,用他的体温温暖我,那时候我页的觉得自己好幸福,我甚至认为这幸福能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直到我们都老得不能动的那一天……」
我一直讲一直讲,讲到喉咙乾了、哑了还停不下来。
不晓得为什麽,我想让人知道我曾经爱过,我很怕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後说不定连自己都不能够确定我是否真正爱过一个人。
我边讲,眼泪忍不住边流下来。
我讲到分手的那一天,家豪送我的那条蓝宝石项链。
我说:「如果早知道那是分手的礼物,我就不收了……」
我知道我又哭了。
一只手臂突然横了过来,揽住我的腰,将我抱进一具温暖的胸怀里。
暖意随即包围住我全身,我不再颤抖,依偎著那具陌生的胸怀,停止了断续的抽噎和我几乎以为即将要流乾的眼泪。
我捉著他的衣襟,问说:「你呢,为何她不选你?」
他抱著我,似乎没有回答的打算,正当我这麽想的时候,他开口了。
但我怀疑他曾经说过话,因为他的声音低沉沙哑,轻得像一片在春天随风飘舞的白棉絮。他仿佛是这麽说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够好吧。」
不晓得为什麽,他的话令我有些鼻酸,或许这正是天涯沦落人大多能够互相怜惜的缘故吧!某一方面来说,我们有著共通的心灵。
家豪不爱我,也许也是因为这原因
而一个人要承认自己不够好,需要勇气。
我伸出我的手,抱住他的腰。
他也抱住我,互相依偎取暖与舔舐伤口的感觉让一切不踏实的心情渐渐得到平复、补偿。
我在他的拥抱里渐渐睡去。
从前我一直很难睡得安稳,但奇异的,在这个陌生人的怀里,我好像找到了我一直在追寻的、某种我还不知道那究竟是什麽的感觉。
这感觉,令我异常心安。
§ § §
早晨,秋阳从未拉紧的窗帘缝隙透了进来。
我醒过来,偌大的床上只有我一个人,没留下任何一丝有其他人曾经存在的痕迹。
显然,他走了。
我与他只是偶然遇见,不曾有过念头要认识彼此,所以以後大概也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我低头打量自己——
身上的洋装绉得像一团咸菜乾,头发也像个疯婆般披散著。
宿醉延续到今晨,我揉著额际企图减轻头痛,但显然没什麽用。
我挣扎著走下床,到浴室做了简单的梳洗。经过水蒸气一番蒸腾,四肢百骸感觉精神许多。
回到床边,发现我的小提包就搁在床头柜上,我怔愣愣的在床边坐了好一会儿,细想昨晚所发生的一切。
尽管醉酒,但我隐约还记得某些片段。许多画面在眼前闪烁而过,认真想捕捉,却无法完整的拼凑。
微凉的风从半敞的窗子吹进来,我起身将窗帘拉开,看著天空的云朵与骄阳。前阵子灰蒙蒙的天气已经转晴了,现实与梦境不断地交错重叠,一切都显得不真实。
我抚著额头,幽幽叹息一声。
是否昨夜的经历只是另一场梦?
§ § §
走出饭店,室外的阳光和煦地照在我身上。
我看著闪烁在身上的光辉,突然觉得应该要打起精神来。
是啊,天地万物是这麽样的美好,我为何不能保持开朗的心情来欣赏呢?
只不过是一次失恋,总不能老在追悔过往的回忆,我该认真地计画自己的将来才对。
於是我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地一个人过。
我打电话到出版社请了一个礼拜的假。
我觉得自己需要出去走走,转换心情,摆脱掉过往的阴霾与不堪。
出版社正缺人手,本不欲放行,但我请假的决心坚定如山,老编拿我没辙,批了我三天假,还嘱我尽快归队。
我可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有多器重我,他不肯放行,只是因为社里的工作量太大,人手又不足,新进员工大多进来不到一个礼拜便喊吃不消,纷纷走人,再加上经济不景气的关系,薪资大大缩水,很多老手乾脆退休回家给老公养,不愿再卖命……种种因素凑合著,我又有去意,突然间,我这只不老也不菜的中鸟在老编心中的地位便膨胀起来了。
我只拿了三天假,没再跟老编讨价还价。事实上,人家难处也不少,我讨了便宜也就不再卖乖。三天就三天,不过三天後回不回来,要看本姑娘高兴不高兴。
回头便打理几件简单的行李,旅行去。
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想一个人躲起来几天。
很文艺小说式的选择。大概是审了太多这样的稿件,连带著我的行为也跟著文艺起来。小说里的爱情看来总是那麽缥缈不真,每个人心底也都清清楚楚的,但又有哪个女人愿意放弃作梦的权利?真若有,也只是少数吧。大多数女人有著不切实际的幻想,做著悖离现实的梦。
我亦不例外。
我从台北车站搭北回线接花东,往东海岸的方向走。
来到东台湾,在宜兰租了一辆汽车,接下来的几天,我沿著太平洋海岸漫无目的地开。
公路傍山而筑,一侧是陡峭的山壁,一侧是险峻的山谷与断崖,断崖下方就是浅浅深深、琉璃色的太平洋。
山里气候变化莫测,在山下时,阳光仍明媚;到了半山腰,山岚云雾渐渐往山谷拢聚;继续开往更高的山路,蒙蒙山雨已经下了一段时间。
刚巧碰上雨停,我将车停在公路的休息站,走到车外,在避雨亭下看著远处的山海景观。
阳光从云层後又露出脸来,远远的,一道弧形的虹就跨在海平面上。
我呼吸著带有水气的风,整个人觉得清爽许多。
冷不防,山岚冷雾向这边飘来,四周便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雨雾中。我回到车里,打开车灯,破雾而行。
一路上我开得惊心胆颤,因为下过雨的缘故,地面湿滑,有时一不专心,车子便险些要冲出公路的围栏,飞进太平洋里。
我在浓雾中小心翼翼地驾驶。浓浓的雾气不再如远望时妩媚,反而一改形象,化作追逐旅人的魔鬼。
突然,身後一束刺眼的探照灯打照过来,从後视镜看去,只看见两只圆圆的,散发著诡异光芒的眼睛,不怀好意地朝我奔来。
是一辆大卡车。
车道很窄,大车却有要强行超车的意图。
我才将车速加快到一百四,大车却已等不及地要超越。
「叭叭叭!」催魂一般的喇叭声刺耳地鸣起,我吓了一大跳,握住方向盘的手打滑,整辆车失去控制地往断崖边滑去——
§ § §
趴在方向盘上,我惊魂未定。
看著大车超车後还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心里悄悄地诅咒它一百回。
老天!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我就要摔下去了。
幸亏煞车踩得及时。
我的心跳到现在还未能恢复正常,我抚著胸口,很讶异地发现我对生命竟还有这样多的眷恋。真正是死里逃生,我的天……
我交臂环抱住自己,在车里待了好一阵子,等到气息平稳,才重新发动车子上路。
这回在浓雾中,我更加小心翼翼地驾驶。
公路沿著山势蜿蜒,随著车行,我来到一处山谷。
山谷的气候跟山上又大不相同。
如台湾一般荒溪型的河川面貌,乾枯的河床上只有几道细细的流水。鹅卵石遍布整个河床,河床两岸是灰色的沙地,沙地上种植了不知名的爬藤类瓜果,正开出小小的黄花,为深秋增添不少媚妩。
我将车停在路旁,滑下小山坡到河床上闲步。
附近有几间屋舍,我猜想是住家。
沿著河床走了一小段路,远处几个原住民孩子看见我这陌生来客,漆黑的大眼追著我的身影,那带著好奇的善意眼神似在询问:你是谁?为什麽来到这里?
但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麽到这里。
我对他们微微笑,孩子腼腆地跑开了。
没留意到时光的流逝,黄昏在无声无息中到来。远方天际被夕阳染成红紫色,馀晖从浅浅的云层缝隙透出,一束束金色的光像洞开的天门,无私而慈悲地洗礼这一片大地人间。
我深深为眼前所见的景象感动。
二十六个年头,我忙碌於生活里大大小小的琐事,在遇见家豪之前,我的生命只是为求生活的短暂安定。
我曾经有疼爱我的父母,也有一个可爱的小弟,但九年前一场空难意外,夺去他们的生命,也夺走我的幸福——就在东岸的这一片太平洋上,一切灰飞湮灭。
十七岁那年,我无法承受失去亲人的打击,精神恍惚了一段时间,在疗养院待了半年。
出院後,我用父亲生前为我置的一笔基金完成学业。半工半读拿到大学学位後,我便出社会工作,用我的双手,一点一滴地将破碎的过去搜集、缝补,但我仍严重缺乏安全感。
我寂寞。
家豪是我另一段生命的开始,他带著阳光般的温暖走进我寂寥惨澹的生命里,所以失去他我才那麽难以承受。
但是此刻我却觉得,再怎麽样难以承受的伤痛,时间久了,也会渐渐褪色,不再是痛在表皮,而是沉淀进心灵的深处,原来无法承受的,这时却能够承受了,我想这就是生命的韧度吧。
原以为我已是一条弹性疲乏的橡皮绳,遇到紧要关头,才发现我还有办法弹痛最脆弱的心。
我蹲在乾涸的溪床里,看一株从石缝里钻生出来的不知名小花。
我静静地看著。
突然有只手拍了我肩膀一下,我抬起头,迎向一双友善的黑眼眸。我从他眼角的细纹得知,这双眼的主人是历练过风霜的。
眼睛的主人已有些年纪,深邃的轮廓应是遗传自山胞的血统。
他开口说:「小姐,风雨要来了。」他指指後边山头一片黑压压的天空。
我站了起来,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
云层很低,分明山雨欲来。
§ § §
我在新结识的阿美族朋友雅各家中滞留了一个礼拜。
雅各年近四十,汉姓是黎,他是一个小村落的族长,他的妻子尼桑也是阿美族人,据说是个公主,年纪大约三十五、六岁,皮肤黝黑健康,笑容像太平洋上升起的朝阳一样灿烂。
他们的孩子——隆多和雅美——名字是从他们父母亲的父母亲得来的,这是原住民命名的传统——孩子继承祖父母的名字,父亲的名字则传给孩子的孩子,所以有一天,等雅各有了孙子,也会叫雅各,代代相传的血缘变得浓郁而化不开。这种传统对我来说是非常稀奇而令人讶异的,因为我是一个没有传统可以继承的人。
雅各一家四口在花莲山区经营一个小型果园,种植文旦柚和释迦。他们还有一片山坡地,种植金针花,每逢夏季金针开花,他们全家人便会和工人一起上山采金针。我不是夏季来访,没能亲眼看见那满山都是金针花的景象,但雅各一家人都是说故事的高手,透过他们生动的描述,我仿佛真见到那片夏季的金色花海。
他们的生活简单而充实,我在他们热情的招待下,过了一周与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山居岁月。
白天,我随雅各家人上山照顾果树;夜里,雅各偶尔会领著族里的壮汉上山猎飞鼠,好奇之馀,我跟去了一次。
那是个令人难忘的经验——我被迫生吞下一块飞鼠的肝脏,新鲜肝脏的腥味我想再过十年我也忘不了。
一个星期的滞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让我几乎忘了怎麽去做一个都市人。
我想我的生命在这一星期中已经全然不同了。
我以为我已经摆脱掉过去存在的那些阴影,假若没有,我也应该能克服它们。我的心灵意外的平静。
夜里,大夥聚在小院里围火、饮酒、唱歌。
雅各刚刚高歌完一曲,赢得众人掌声,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接著唱了一首传统歌谣。我听不懂他们的母语,只能感受旋律在空气中跳动的感觉。这时候,若说有精灵的存在,我相信,因它仿佛就在我眉梢、我发上调皮地跳动。
年轻人歌声未歇,又跳起舞来。
他舞著舞著,舞到了我面前,预藏在他背後的小花突然地降落到我眼前。我讶异地看著雅各,怕这举动於他们别有意义,但他只是微微一笑,我於是呐呐地接过那朵花。
年轻人露出一朵灿烂的笑容,身边的人挪出一个空位,他就在我左手边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