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老大的恶形恶状 花儿
很久很久以前欠了敏老大一篇序,久到花儿自己都忘了,当敏老大告知花儿这个陈年旧帐时,花儿只觉得一道青天霹雳当场打下来,震惊得无法思考。
敏老大对我真好,我赶稿赶得快死了,还在这节骨眼叫我写序,且限我隔天交。
做人家老大的,可以这样欺负乖巧的属下吗?(敏儿注:当然!我现在不就这么做了吗?)
平常敏老大就已经作威作福,到处叫人家把稿费交出来,让她去找呱呱鸭。
(受害者太多了,族繁不及“被宰”,所以我就不一一唱名了。)
而且还很过分的叫我发发,把花花我仅剩的一点气质都踢到爪哇国去。
有事的时候,就会来抱我的大腿当小媳妇,平常可是跩得二五八万,没事就要问候一下别人的妈,害得也爱问候人家妈的花儿,只能退而求其次的问问人家的爹好不好。
花儿是乖宝宝,每个月都准时交稿,敏老大居然说花儿是生来抢钱的,没有留一点给她。
像花儿这么讲道义的人,怎么可能看可爱的敏老大饿死呢!
当然会分一点点的零钱给她过活,绝对不会赶尽杀绝的。敏老大放心,我对你很有爱护之心的。(敏儿注:光说不练没有用,明天我把银行帐号传真给你,发发记得赶快汇一点零用钱给我哦!)
不过呢,敏老大的恶形恶状还不只这一些,真正说起来,她最过分、最可恶的一件事,就是跟花儿我抢男人。
平常意淫我的金城武就算了,还恶心巴拉的给可乐姓金城,完全没经过我的同意,怎么可以这样呢?
帅男不能同事二女,再说我也不允许敏儿染指他,于是敏儿约我去中正纪念堂决斗,她带西瓜刀,我带棒球棍。
各位请评评理,这样不会太不公平了吗?!
花儿连看到菜刀都会脚软,何况是西瓜刀。
敏老大是胜之不武,不过就算用蛮力抢走了武哥的人,也抢不走他的心的。
说起来,跟敏老大的孽缘是从新月网站上结下的,花儿一时鬼迷心窍留言给敏老大,现在想想,还真是错误的决定。
敏老大爱耍宝的幽默个性和形象丢一边的搞笑行为,让花儿想装成熟、扮忧郁都不行,害我形象严重受损。
这个月敏儿又到广州去坐牢了,不在台北,还真是怪想她的,只好把恐龙妹的桌布拿出来睹物思人。
敏老大,看完了这篇臭骂你的序,你以后恐怕也不敢再叫花花我写序了吧?咱们的暗盘交易我有点吃亏呢。
敏老大你答应奉献给花儿的那本书,我到现在连影子都没瞧见,却已经为你献出我给你的第一次。
所以花儿决定要更改一下交易内容,以后十本书才能换一篇序,不然一张武哥的裸照也能换十篇序。
敏老大,意下如何呢?
P.S.:如果是可乐兄的裸照,那就不必了。
花花讲完换敏儿讲 官敏儿
我们家发发在yahoo里头发起一个专属于新月作者的家族,里头的趣事很多,敏儿就列举其中一篇文章跟大家分享。
话说不知道某些人是从哪儿得知这个家族的存在,于是写了信要求家长发发同意她们加入。心急的敏儿于是赶紧写了一封Mail给发发——
敏儿(以下简称敏):花花,你有没有审慎的评估过对方啊?
花花(以下简称发):有有有,我绝对很慎重的审视过了,连对方的祖宗十八代我都挖出来了,如果这样还不够的话,下次可以用催眠的方式问问对方上辈子的事。
敏:不是新月的作者不要紧啦,说不定金城武来找我了耶……你别急着拒绝,万一人家的小武哥想藉由这个管道来泡我,可是你又阻止他来泡,那敏儿就没办法被武哥泡走了,他也会因为泡不到我而伤心落泪、捶胸顿足、痛哭失声、痛心疾首……啊我会粉可怜,可乐也粉可怜耶!
所以,花花啊,拒绝别人之前先看清楚,素不素小武哥来找我啦?
如果不是人家的武哥,你可以直接叫他去死,这辈子都别想踏入我们的家族。
可是如果是人家的武哥,别怀疑,赶快把我的地址、电话告诉他,顺便跟他讲敏儿躺在床上等他喔!
发:有有有,武哥来过了,花花也很尽责的告知他敏儿已经脱光光在床上等他享用了。
武哥也流着口水很高兴的去了,可是却败兴而归,他跟花花抱怨躺在床上的是个男人,他没兴趣,所以花花我只好下海,舍命相陪。
要怪要怨要气要恨,只能怪敏儿自己没胸部。
哈哈哈。
各位!
看过这篇文章之后,如果还有人觉得我们家发发气质清新、文采脱俗的……妈的,敏儿的头摘下来给你们踩!
大家千万别被发发给欺骗了,她其实很恶魔的,跟我一样没水准……不,是比敏儿还没水准。哈哈,发发看到这篇序一定会后悔死了!啦啦啦,已经印成书啦,你后悔也没用喽!特地请发发帮我写序,就是为了要破坏她的形象的咩!
不过说真的,发发是敏儿第一位认识的作者,对我意义重大。所以想到要请同行帮敏儿写序,发发是独一无二的最佳人选。(我这样称赞你,发发有没有感动?感动的话就晚一点交稿,省得臭宜纯都拿你的超级效率来取笑我兼威逼我,老娘总有一天被你们两个臭家伙给逼死。)
在要结束第十章的晚上,赫然听闻我的高中好友突然离开人世了。人生是不是就是这样?我得到发发这个好朋友,却失去另一个。
我简直不敢相信,一边痛哭一边完成最后的稿子。
张婷婷,我的高中好友。她好漂亮,肌肤白皙,身材玲珑有致,每每走在路上都有一群男人想结识她。我是说真的哦!所以每次跟她出去逛街,敏儿都觉得自己难看得像只丑小鸭,可是却又舍不得她的幽默风趣,所以还是忍受着自惭形秽的感觉跟她出门。
婷婷,我想告诉你我很后悔。
七月底在离开台湾之前,你还吵着要跟我见一面,可是我因为赶着完成手边的工作而没有和你出去碰面,甚至连好好地聊个电话都没有……我现在后悔极了,婷婷,你听到了吗?我后侮了,可是现在我连想听一听你清脆开朗的笑声都不可能了。
我订了明天的机位赶回台湾参加你星期天的出殡仪式,我觉得到时候我应该会哭得很难看,所以想先告诉你,我很后悔,而且我很想你……
还有,我爱你,希望你能好好的走!
第一章
“开枪啊,大小姐!”
一声啜泣在连串震耳欲聋的枪声中响起,显得格外的无助与脆弱。
“梁叔,不要,我做不到……”
“小姐!难道你要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被乱枪打死吗?!”
跪坐在冰冷地板上的洪芯芯俏脸惨白惊魂未定,梨花带泪的楚楚脸庞激动的频频摇晃,原本美丽的长直发此刻狼狈地披散在她抖动不止的纤细肩胛上,更叫人触目惊心的是,她握着枪枝的双手明显的颤抖,朝下的枪管说明她不敢开枪的恐惧。
“大小姐,快点!他们已经追上来了,你再不开枪我们两个就死定了!”
“我不要,粱叔,我不敢啊……”呜呜……老天,她害怕极了,为什么要逼她过这种枪管下逃生的生活?!
谁能来救救她?
几道惊心动魄的枪声乍起,只见倒卧在地上的梁叔捣着胸口发出一声哀鸣,“大小姐,你快……开枪……”
“梁叔!”
吓坏了的洪芯芯震惊地看着他颓然倒下的身影,登时泪水直流,下一秒她死咬唇瓣,像是下定决心似的,颤巍巍地举起手中的枪枝,朝急奔而来的对方扣下扳机……
砰的一声,刺鼻的烟硝味登时弥漫在她的四周,纤细而削瘦的她被子弹射出的后座力猛地震退几步,一道惊恐的啜泣声逸出她紧咬的双唇。
老天,谁来救她脱离这里?
四周霎时寂静。
躺在地上,照理说应该断气的梁叔偏过头,瞪大了眼睛盯着距离自己的头不到十公分的弹孔,他努力想压下自己的惊慌,但徒劳无功。“救、救命啊,洪哥。”子弹怎么会射向他呢?大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是自己人啊!
“卡、卡!芯芯,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呜呜……爸爸,我不要了!你放过我好不好?”
“不好!”
声大如雷的洪灿森拿着纸张卷成的纸筒怒气冲冲的走出来,挥高了手想往女儿的头顶上敲,却又舍不得,二话不说反手往一旁无辜的小弟头上擂下去。
莫名其妙被痛打一下的该名小弟虽然疼个半死,却也不敢喊出声。
身为香港、大陆最让人畏惧的黑道大哥——洪灿森,是个身形粗壮魁梧,手段残暴,生性易怒,骂人如响雷的鲁男人。他手底下的香港红衫军名震香江、内陆,且以穿红杉而闻名于黑社会。
洪灿森最大的特色不是他的鲁直蛮横,也不是他的凶残耍狠,而是他的秃头……这也是他最在意的一点,不过上一个胆敢叫他秃头的家伙已经投胎去当畜生了,而下一个敢跳出来指着他的头喊秃的兔崽子目前还没出现。
自从十多年前为拓展帮务举家迁移台湾之后,他就努力培训独生女洪芯芯。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似乎没有遗传到他玩命耍狠的优良血统,不仅视黑道为畏途,拿起短枪不只枪管抖个不停,连她的脚好像也抖得快断了似的。
还有更糟糕的呢!
她竟然、竟然……他妈的善良、胆小得不得了!老天,光就这一点就足以让洪灿森呼天抢地、捶胸顿足不已。善良耶,这可是黑帮社会最忌讳的特质啊!
不得已,洪灿森只好常常把女儿抓来,替她恶补一下“未来女老大”应有的技能——
就像现在这样。
“芯芯,你存心想气死老爸是不是?”
吓得久久站不起来的洪芯芯跪坐在地上,低垂着螓首将刷白的脸庞埋在掌心里郁郁哭泣,“我不是故意气你的,可是真的……好可怕!”
他见女儿哭得梨花带泪倒也可怜得紧,不知不觉的放柔了表情,可是……啊,天要亡他啊!红衫军的未来领导竟然连开枪都不会,这传出去能听吗?
满腔的抑郁无处发泄的他频频转动脖子。“妈的,死老梁,你准备躺在地上躺多久?再躺下去,老子我干脆一枪毙了你,叫你永远爬不起来!”
红衫军的头号军师梁栋悲惨地成为洪灿森下一个发飙的对象,只见虎背熊腰的他手撑着地板站起来,惊魂未定的眼神还不时瞥了瞥方才由洪芯芯射出、差点打中他脑袋瓜的弹孔。
“梁叔,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洪芯芯含着委屈的泪水瞅着他,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叫作风向来阴狠猛辣的梁栋也软了心肠。
唉,没办法,谁叫这丫头是他从小看到大的宝贝干女儿呢?虽然碍于她那独裁霸道的老爸,她不能叫他一声干爹,但他可也是把她捧在手心里疼啊!
“芯芯啊,你这样不行呀,”梁栋走上前小心地搀扶起跪在地上的她,虽然心疼她哭红的俏脸,可是该叨念的还是要说。“这回幸好是在演戏,否则我跟你肯定被人家砰砰两声就解决掉了。”
“嗯,梁叔,对不起。”
“你对不起有什么用?”洪灿森声大如雷的训斥,“你这丫头,你知不知道刚才你梁叔差一点就死在你的枪下?!”
叫她开个枪而已嘛,整个人抖得像是遇上九二一地震似的,有没有搞错?
被父亲这么一念,洪芯芯歉疚地低垂着螓首,轻咬下唇,不发一语。
“洪哥,好了啦,芯芯只是还没办法克服恐惧而已嘛,小事啦!”
小事?这事可大啦!不敢开枪,这样能跟人家混黑道吗?洪灿森翻翻白眼,然而满腔的气愤与不满在望向女儿时,却也只得化成无奈的叹息。
唉,有什么办法呢?骂归骂、吼归吼,芯芯可是他唯一的宝贝女儿,不宠着点怎么行?
洪灿森伸出大掌抚上女儿低垂颓丧的头颅,“好了,枪法这件事咱们以后再说,大不了叫你梁叔天天盯着你练枪靶。”
“爸爸,对不起,我又让你失望了。”
洪芯芯揩揩泪,美眸蕴含歉意地瞅着自己的父亲,轻轻偎进他的怀里撒娇。
大家都说她爸爸凶狠得吓人,杀人像在拍苍蝇似的——砰一声,倒一个,砰砰两声,死一双。
可是她倒觉得父亲除了身材魁梧了一点、嗓门大了一些之外,一切都很正常啊!说他是黑社会老大,她反而觉得他比较像市场里卖猪肉的贩子。当然,她不是没看过他开枪,不过感觉上恫吓的成分居高,因为子弹大多都射在对方的脚边,而不是射中人家身上。
他唯一要改正的地方嘛,嗯,就是希望他别老是穿着红衣服。还有,脖子上别挂那一条十公分宽的金项链,十根手指头也别戴满金戒指,太刺眼了,而且也有一点没品味。
不过最后这一点,她倒是隐忍着没说出口。
野熊似的将纤细的女儿搂抱在怀里,洪灿森的心情好多了。
“那么,我们现在继续下一个课程……”
“不行啊,爸爸,我没时间了。”
“你要出去?”
“嗯。”洪芯芯仰起螓首对着父亲嫣然一笑,“去育幼院当义工的时间已经到了,再不出门就来不及了。”
踮起脚尖在父亲的脸颊甜蜜地印下一吻,她又转而向身旁的干爹挥手笑了笑,“我走喽,拜拜!”
清脆甜美的嗓音在弹痕累累的秘密仓库里响起后,一抹足音轻巧、身形纤瘦细腻的倩影款步走出四周的幽暗,步入阳光下的她丝毫不沾半点黑帮狠戾的气质,反倒像是落点错误的无瑕天使。
“义工……她竟然说要去育幼院当义工?那比练枪法还要重要?”
洪灿森瞪着女儿离去的背影,眉毛顿时纠结成一团。
梁栋叹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
“洪哥,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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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转红的十月天,走在台北街头的洪芯芯任由午后轻风撩拨她美丽的长直发,丝缕飘逸的乌溜发丝随着轻盈的步履在她的肩膀上轻轻舞动,娴雅的米白色连身长裙让气质清新优柔的她看起来益发脱俗出尘。
她当然知道父亲不喜欢自己去育幼院当义工。
与其让她去那里付出爱心,他绝对更希望她留在家里学习各种黑道应有的“技能”,举凡练枪弄刀、学奸耍狠,什么都好,就是别去泛滥她的善良与爱心。
可是人各有志嘛。
她看到枪就怕,碰到刀子就发抖,见到鲜血就翻眼晕厥……唉,自己真的不适合黑帮生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