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你先去洗个澡,我再为你敷药。」她叮咛道。
他欣喜地点头,只觉得好久没好好地泡个澡了。
他欢天喜地地随她走到设在户外的浴室,才发现这里简陋得离谱,她甚至得辛苦烧水,再把热水倒在一个小浴盆里。他困窘地用小水瓢舀水淋在身上,洗净身体。
好拮据的生活啊!
他真是难以想象,过去的他生活奢靡,挥霍成性,现在却被逼得要如此克难俭朴,对他来说这简直是种折磨。
因为脚不能弯曲,所以洗起来备感辛苦。好不容易洗好了,才发现没有衣服穿。向来自诩为猎艳高手的他,在女人面前宽衣解带、裸裎身子早已习以为常,但这时他却不由得犹豫起来,因为对象是她?
一个黄毛丫头,是两个孩子的妈,也是寡妇……
第二章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灵恋紧张地跑来敲门了。
「先生……你怎么了?,摔倒了吗?」
「不——」他该如何启口呢?突然一个不留意,脚踝蹬了一下,震得受伤的膝盖骨剧痛不已,他发出如猪嚎般的哀叫声。
灵恋惊惶失措,连忙用力撞向门,脆弱的门板应声而开,也让破门而入的她,看到了不该看的景象……
她的脸颊刷地一片羞红,这辈子,她还没有看过赤裸的男人呢!
「对不起……」她转身拔腿就跑。
「不要误会……」他慌乱地对著她快速离去的背影大叫,纳闷自己为何如此在乎她的感受。「我没有衣服穿,你不要乱想……」
但她已经跑走了,留下唐崇旭一脸尴尬与无奈地站在那儿。
这辈子,他从来不需要跟女人解释,如今……困在这荒郊野外,他连习性都变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送衣服来了。
「我拿了一些衣服来……」隔著门板,她把衣服挂在门上。「不晓得合不合身,你先将就著穿吧!」
「谢谢你。」他连声道谢,穿上了汗衫和蓬松的裤子。
「还真合身呢!」他啧啧称奇。」「这么巧!」
这一定是她丈夫的衣服!
她眼睛一亮,如出一辙的穿著,让她仿佛看到了……
唐崇旭一跛一跛地走向她,冷硬的脸孔出现一个过去不曾有过的善意笑容。
「谢谢你!这一定是你丈夫的衣服。」他口无遮拦道。「我想我们的身材应该很雷同!」
「不客气。」她这才回过神,扶著他走回三合院。
她笑自己太傻,眼前的这个男人,来自一个遥远的大都市,与她毫无瓜葛,不可能是她熟悉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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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草我捣好了。」她说,那清新的中药味让他神清气爽。
「等一会儿,先让麝香、天麻、首乌、当归……完全混合后,我再帮你包扎。」
他乖乖地坐在地上等她,趁这空档,她先去洗了澡。
等她踅回来时,头发湿源源的,整个身子也因沐浴后而散发著一股孩童般洁净的气味。
望著清新甜美的她,唐崇旭竟莫名感到有点心荡神驰。
而洗完澡的他看起来亦是英姿焕发、神采飞扬,她第一次感觉到他身上洋溢著不同凡俗的味道。尽管衣衫随便,那股唯我独尊的气质依然不减。
高大挺拔的身躯、帅气的脸孔、炯然有神的眼眸,加上似西方贵族般高挺的鼻梁及紧抿的双唇,在在显示他是一个强悍、不易驯服的人。
尤其那对黝黑的眼珠总是充满孤傲、鄙夷,虎视眈眈地盯住他眼底所见之物,让她不由得垂首敛眉。
这个宛若人中之龙的男人,想必身边一定有无数的女人围绕,抑或是……他早已成家?
心念浮动间,灵恋的手并未停下来,准备好药物后,她默默地坐到他身旁。
唐崇旭嗅到灵恋身上微微的香皂味道,一股无法抗拒的魅力深深蛊惑著他。
她长得眉清目秀,娇美的脸蛋上镶著一对灵动的大眼睛,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淡淡的哀伤,小巧挺直的鼻子下是樱桃小嘴,嫣红的两颊更增添了她的丽质天生。
但面对唐崇旭时,她的神情总带著一股傲气,像刺媚般的不可亲近,让他感觉她神圣不可侵犯。
「圣洁」这个形容词,竟然会用在一个寡妇身上?
她与自己过去所认识的美艳女子有著天壤之别,那超脱凡俗的灵气之美,让他顷刻间感到迷失。
他乖乖伸出大腿放在凳子上,让她为他敷药。
「没那么肿了!」她端详后道。
「那是因为你的『手艺』高超。」他称许道,而她不可能知道以刻薄尖酸闻名的他是很难得赞美别人的。
她专注地替他包扎,大功告成时,她的眉心处已沁满汗渍。
「好了。」她用手拭去汗水。
「谢谢你。」看她满头大汗,他突然觉得很对不起她。
「不客气,二十四小时后,我再为你换药!我相信你一定很快就能活蹦乱跳,远离这个贫穷的落难处所。」她意有所指道。
难道,她真的巴不得他赶快离开?唐崇旭颇不是滋味地想著。
她在客厅一角为他安置好一个简单的床榻,充作他临时的卧房。
「有事就叫我。」她嘱咐。
关了灯,他很快闭上眼睛。
半夜,他模模糊糊地醒过来。
一阵窃窃私语的声音传来,乌漆抹黑的大厅,只有房间里传来一小盏晕黄的灯光。
她还没睡?她在跟谁说话?
他偷偷起身,忍著身体的不便,躲在房门旁的角落,在昏暗不明的光线下,他见到她拿著照片喃喃低语……
她在跟她丈夫说话。她一定很爱他。
反观自己,虽然是堂堂长鹤饭店的总裁,却因为绯闻而惹了一堆麻烦,几乎要毁在一个不入流的女人身上,最后还落得车子撞山,差点连命也赔上的下场。
来到「乌拉罕」,从灵恋坚贞高尚的人格上,他顿时觉得自己好粗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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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一早起来,小孩们早随著妈妈的发财车上学去了。
大概是受了伤,相对的体力也差多了,他醒来时都快正午了。
他左顾右盼,见到她留给他的纸条,还有挂在?椈壑W一个绑成圆圈的带子。
纸条上写著:
「这是『牵引』用的,记住一次二十分钟,之前先热敷脖子十分钟。小心使用,这是非正式的临时医疗器材,如有不适,立刻停止……」
她写得很详细,叙述有条不紊,娟秀的字迹让他赞叹不已。
望著用来「吊脖子」的绳子,他诧异她还有时间做这项医疗工程。这样善良的女孩,为何偏偏是个寡妇?上天对她真是太不公平了。闲来无事,他真的吊起脖子来了。
他的颈子悬在绳子上,一开始不以为意,逐渐地感觉整个颈子开始发烫,仿佛快僵掉了。
这时,发财车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刚熄掉引擎,大宝小宝便迫不及待地跳下车。
「叔叔、叔叔……」大老远的,他们已经嚷个不停了。
当两个小孩冲进门,却愕然见到脖子吊在绳子上的唐崇旭,顿时三人六眼,呆怔地互相对看。
唐崇旭因为无法开口说话,索性眼睛朝上不去看他们。
「哥哥,叔叔好像吊死鬼喔!」小宝突然说道。灵恋正好走进来撞见这景象,母子三人哄堂大笑。
唐崇旭心里也觉得好玩,于是刻意又做出更多逗趣滑稽的表情,这会儿笑声更是充满了客厅。
灵恋把唐崇旭扶下来,小宝不断嚷叫道:「叔叔是吊死鬼、叔叔是吊死鬼……」
唐崇旭一时童心大起,一个箭步跨出左脚,大手一把抓起小宝,揽在怀里,装出魑魅吃人的恐吓声。「吊死鬼要吃小宝……」
小宝尖叫,大宝为了救弟弟,冲过来,跟唐崇旭打了起来。
「小心啊!你的腿……」灵恋在一旁尖叫提醒。
「放心,我用手就可以搞定他们了!」他轻松自如地对两个孩子施展「魔手」,两个孩子吓得四处乱窜。
一场玩耍嬉戏下来,孩子们在地上翻滚,玩得不亦乐乎。
灵恋在厨房里做菜煮饭,还不时探头出来瞧瞧他们玩乐的景象。
真是和乐融融的画面,和他们「父子」共享天伦之乐,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幸福,如今在唐崇旭身上……不!她一定是疯了才会这么想,他不是孩子的父亲啊!
「别玩了,吃饭了,去洗手!」她叫唤道。「吃完饭还要做功课。」
这下子,笑声终于划上句点,大宝和小宝不舍地从唐崇旭的身上爬起来,乖巧地扶起坐在地上的叔叔。
「叔叔,来吃饭吧!」
「妈妈,请坐!」
灵恋睁大了眼睛,她还从没见过孩子们这么主动、这么有礼貌呢!
「怪了!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乖了?」灵恋匪夷所思地望著他们。
两个孩子脸红地望著母亲和叔叔,唐崇旭则暗暗偷笑。
他们愉快地用餐,灵恋买了一些强壮筋骨的中药药草,特别炖给唐崇旭喝。
「喝了它,这对舒筋活血很有帮助。」
「你特别买的?孩子们的发育比较重要,你应该多买些营养的食物,而不要只顾著我。」他略显不悦,才短短几天,小孩们已经不知不觉地融化了唐崇旭向来冷血无情的心,他也完全敞开心灵接纳了他们,只是他毫不自觉。
「这是你的钱,『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你拜托我医治你,我就得义不容辞给你最好的药方。至于孩子——」灵恋注视桌上的青菜和鸡蛋,不以为意道:「我虽然无法给他们大鱼大肉,但是我很注重他们营养的均衡。」
「你——」注视她不肯妥协的固执眼神,他忽然觉得碰到了一个难以应付的对手,他以前惯用的手段完全失效。
所有他交往过的女人都会大方地接受他的「馈赠」——同时乐于提供慰藉给他。
而眼前的女人却不想从他身上图利,这不但出乎意料,也让他吃了一记闭门羹。
用完餐后,孩子们乖巧地帮忙洗碗,灵恋在一旁用温柔的眼神凝望著他们努力清洗餐盘的小手,这一幕温馨动人的画面竟让唐崇旭望得出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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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的作业是什么?」下午,闲来无事,唐崇旭盯著他们做功课。
「画画啊!」小宝说著,拿起蜡笔在图画纸上画画。
「那你呢?」他又问大宝。
「老师要我们写日记。」大宝用注音符号在作文本子上写著。
「喔!」他漫不经心地回答,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飘往窗外。
望著她正忙著磨黄豆、做豆浆,在烈阳下挥洒汗珠的身影,一股怜惜之情油然而生。
他突然怨恨自己的腿不能动,无法帮她……
什么时候起他心中多了温情这束西?他一向是商场上、社交圈中闻名的「冷血动物」啊!
夕阳即将西下,孩子们纷纷把做好的功课拿给灵恋看。
「妈!你看,我画好了——」小宝道。
「妈,我的日记也写好了。」大宝叫著。
「画什么?写什么?」唐崇旭凑近看,好奇问道。
「老师叫我们画『我的爸爸』啊!」小宝兴高采烈地展示他的画,画上竟是唐崇旭「吊脖子」的模样,小宝咧嘴大笑。「我画爸爸受伤疗养时的样子。」
「我写爸爸今天疗伤时故意装鬼吓我们,陪我们玩……」大宝滔滔不绝地念出他写的文章。
这两个孩子,其实真的需要一个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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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她一如前天,在夜深人静、小孩们都睡著后,再替他换药。
他们谁也没有开口,沉闷的气氛回荡在四周。
终于,他按捺不住了,打破沉默说道:「谢谢你,我的大腿感觉好多了。」
她恬静地笑著,眼神中有欢欣也有落寞。
「我才要谢谢你呢!这个家很久没有笑声了,而这都是拜你所赐。」
两人目光相遇,他那一双深邃眼眸中,似乎多了一抹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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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没多久,他的伤完全好了。
如今他竟像个妇人,每天中午坐在屋檐下的台阶上,望穿秋水似地等著那辆破旧的发财车出现。
他知道他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可是他却踌躇不前、流连不已。
他眷恋「乌拉罕」的什么呢?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比不上那个繁华富足的文明城市!他应该嫌弃这里的,他应该回去做他万人之上的总裁,有无数属下供他使唤、任他差遣。
但他迷惘得连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在「乌拉罕」这处偏远的山区里,三个可怜兮兮的母子,竟让他失去理智,逸出生活的常轨。
当发财车驶近时,唐崇旭的脸上竟绽放出喜悦的光彩。
大宝和小宝跳下车,意外的,今天大宝的眼中毫无快乐的情绪。
而灵恋似乎没有发觉,一径对大宝耳提面命道:「明天学校运动会,妈妈卖早点会晚一点到,我会帮你准备一双运动鞋,还有运动服……」
「你不要来也没关系。」大宝突然脱口道。
「你说什么?」灵恋一怔,面带愠色问道。
「没有啦!」大宝似乎在赌气。
他默默地躲到角落,不理会任何人。
唐崇旭觉得大宝很反常,他走过去,蹲下身与大宝等高,双手一张,像个父亲般搂住大宝瘦弱的肩膀。
「怎么了?」他问道。
「我……」大宝哽咽地对著唐崇旭说出真话。「运动会时,同学的爸爸妈妈都会来,只有我……我没有爸爸,我不要人家笑我……」
「所以你干脆叫妈妈也不要去?」唐崇旭目光一闪,啼笑皆非。
大宝哭丧著脸点点头。
唐崇旭疼宠地将大宝拥在怀里,灵光一现,他想也不想便说道:「这很好解决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明天我就充当你的爸爸,这样,你在同学面前就能抬头挺胸了,好不好?」
「好好好……」大宝一迭声说好。唐崇旭知道自己做对了,他永远也不会忘记此刻大宝把他当天神般崇拜的眼神,只是花一点时间、一点精力就能获得孩子完全的信赖,他觉得十分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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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要去呢?」隔天一大早,当唐崇旭表明要去参加大宝学校运动会时,灵恋疑惑地问。「你应该多休息,不该去参加大宝的运动会!」
何况你只是一个外人,不要介入大宝和我的生活!她在心底呐喊,试图作出抗拒,不过终究她什么都没说。
「腿要恢复正常功能,就要多走动啊!」他提出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
到了校门口,唐崇旭堂而皇之地牵著大宝走入学校,而她则傻傻地杵在原地。甚至在她把发财车开到镇上卖早点的途中,她的心都悬在他们「父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