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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万岁  第1页    作者:娃娃

  娃娃心情手札Part15

  小编来mail,标题是「一个月就这样过去了」。

  娃娃回mail,原文如下:

  这个标题让我心惊……下次别用,我会作恶梦的。

  是的,一个月就这样过去了。

  我的人生?我的建树?我的未来?我的霸业?

  提醒我下次千万别再乱取夫子此类太过正经的题目。

  那实在和我的style不合。

  写了一欠到丝路取经的……全砍,因为不知所云。

  写了一次古板正经的……抓狂,因为写不下去。

  一再尝试,一再挫败,但我想到了亲亲小编对我的期盼,所以我逼自己一定要继续再爬起。

  目前第N次的尝试总算写了过半……但仍前途未卜,我呜,我呜,我给他呜呜呜。

  行行好,这次的稿再难看也千万别再要我修稿。

  否则我会……喊救人的。

  正在嘻嘻呵呵呼呼呜呜快要疯了的笨小娃。

  看完了吗?所以此次的心情手札原是该取名叫:娃娃受难记的。

  之前曾和文友餐叙闲聊,说每次看到有作者在序中写到被催稿时,娃娃就好生羡慕,因为会被催就代表受重视,而娃娃,写了那么久还从不曾有过被催稿的经验,因为娃娃向来都是准时交稿的乖宝宝,果真是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好的不中坏的中,果然被催稿了。

  怎么样?现在有被受重视的感觉了吗?

  没有,娃娃只有愧对江东父老的感觉。

  书中女主角季雅的名字是以文友笔名遴选一字而成的,原是想两个字都用上,想想作罢,一来怕有剽窃之嫌,二来又怕如枫儿般的前车之鉴再度发生,害得男主角不敢对女主角「痛快」下手,在此特向文友雅说声谢谢。

  最后,耶耶耶,系列已经到了第五本,眼看就快要大功告成了(正在作梦的娃娃),记得要继续收看下一本「帮主千秋」,看女帮主安沁楹(呵呵!这回是读者猫猫所提供的名字)如何大展雄风!

  这回的心情手札别嫌短,因为后头的恶搞剧场难得由娃娃亲自操刀,记得要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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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夕阳拉长了一双人影,那是一男一女,对立在夕阳下。

  僵持了好一会儿后,男人终于缓缓启口--

  「我们分手吧。」

  女人抬高了微愕的双眸,在愕然被消化了后,她看起来很不开心。

  不开心,其实有不少的因素是因为不知该如何应付眼前这种场景。

  她很会读书,却不太会应付现实,更何况还是这种叫做分手的场面。

  眼前男人名叫洛伯虎,是她曾经自以为深爱过的男子。

  之所以会说是「自以为」,是因为她若真是爱惨了,想来可以容忍他的滥情,只求偶一顾盼,或是天天上门去吵闹,逼他对自己专情,不再理其他的女子。

  但她什么也没做,只是按着常规度日,耐心地等侯他的上门解释,她甚至还「好心」地担心他过得不好,又怕其他女人会为他寻死,怕……

  她向来总是想得太多,又太容易把自己的感受,摆在别人之后了。

  所以她才会突然怀疑起先前那种自以为刻骨铭心的感觉,不过只是一种想象,且还不单只是她一个人的想象,于他也是,要不他又怎能将分手说得如此轻易?

  见她不作声,他又开口,「对不超,是我辜负了妳。」

  她依旧没出声,因为不知该如何作答。

  她向来不擅与人争执,也鲜少对人发脾气。

  但不作声不发脾气,并不代表着无动于衷,两人毕竟有过一段甜蜜的回忆,但除了感慨伤心外,自尊心受伤才是最令她难以释怀的一点。

  「妳很好,是我没有福气……」

  他的话让她不自在,她好吗?如果她真的好,那他为什么还会不要她呢?

  会跟他走在一起,过半的因素是因为他难得没将她视做个正经八百的蠢书虫兼女夫子,而敢与她肆无忌惮地乱开玩笑,逗她笑开怀,和他在一起她很开心。

  她自知或许生得不错,却嫌呆板得有些无趣。

  年逾十九的她,还未曾许过人家,在这样的时代里算是有点年纪了,就算将来真能嫁人,嫁妆也不过是一箱又一箱的古书诗集。

  她父亲是个在乡塾里教书的穷教书匠,两袖清风,家无恒产,母亲又死得早,她和父亲相依为命,并从十二岁起开始陪着父亲教导班上幼童,而被戏称为。「小小夫子」。

  去年父亲过世了,乡塾里有了新任夫子,她的工作就变成有些打杂的性质了,因为大家总想着,女人就算再有本事又如何?最后还不是要嫁人。

  那新任的夫子虽曾对她表示过好感,但她自认心里已经有了个洛伯虎,是以向来不假以颜色,而现在她被人「甩」了、不知会引来多少讪笑或怜悯?

  但不管是讪笑或怜悯,她都不想要!

  她拥有最多的东西,一个叫做书,另一个,就叫做骨气。

  做人哪,要有骨气!老爹临死前还没忘了对她这么耳提面命。

  思绪飘远,她回过神来才发现洛伯虎还在继续。

  「我只是要让妳知道,对于妳,我是真心的,但事到如今,再拖下去也没有意义……」

  那倒是真的!

  她听了险些点头,但不可以!她告诉自己,千万别再像往日那般轻易地被他影响,她应该生气。

  「依妳的性子,我很担心,担心妳会因为遭人在背后指点而不开心……」

  这也是真的!

  她和他同住在苏州城里,这一男七女的感情纠葛,早已成了年度轰动话题。

  听说甚至还有人广设赌局,赌这街头小霸王最后情归何处。

  而她,向来就是最不愿意成为众目睽睽的焦点人物了。

  但如果两人真的分手,那么那些即将纷至沓来,出自于众人或怜悯或好奇或窥伺的眼神,叫她如何自处?

  他看出了她的惶惑不安,伸手从怀里取出一只木匣子,交给她。

  「这是一个宝物,我希望它能为妳带来幸福。还有四句话,我希望妳记住:『往南莫朝北,有宝不得应;墙纸切勿觑,官宅莫落户。』」

  她并没想刻意记下,却习惯在面对着他时,将他的话全记进了脑海里。

  她甚至无法推却那来自于他的宝物,虽然她一点也不想再要他的东西。

  相识至今,她向来乖乖听话,但事实证明,听话并没能让她挽留住他的心。

  既然连心都留不住了,她要他的宝物做什么?

  就在她还在堆累勇气,好将他的宝物砸回他脸上时,他已翮然离去,连回头顾盼都没有。

  可恶!

  他是不是看死了她是颗软柿子?

  看死了她不会大吵大闹,让大家都下不了台阶,所以才能如此潇洒却又有点不负责任的说分手就分手?

  但……

  呜呜,她真的是……一颗软柿子。

  她压根不敢也不想吵,而且还在想起未来可能会出现的被议论画面时,想要逃走了。

  她跑回房里收拾包袱,留了张字条,说是要辞工去散心。

  她背上包袱出了乡塾,长这么大,她难得独自出门,一出了城门,脑中一片空白,顿时不知何去何从,就在此时,洛伯虎的那四句话浮上脑海。

  往南莫朝此。

  看来他倒是算准了和他分手后的她,是非逃不可的了,但……哼!

  为了证明她再也不是颗软柿子,她提起脚步,朝着北边的方向。

  从现在开始,她的主人只有她自己了。

  往北走,数日后来到了宝应县境,她想起了第二句。

  有宝不得应。

  宝应?宝应!

  有宝不得应?

  哼!甭再考虑,她决定留下了。

  至于那只木匣子,一出了城后她就把它扔到江里去了,却在隔日,走呀走地,赫然在路旁发现它的踪影。

  木匣完整,毫无伤痕,一点也不像是曾经浸泡过江水。

  真是见鬼了!

  这回她再度将它扔进一处峡谷,却在夜里寻了间客栈落脚时,房门一启,不寒而栗地再度在桌上看见了它。

  不管她扔了几回,它总能很快地、匪夷所思地再度回到她眼前。

  这真是宝物吗?还是个邪物呢?她有些害怕了。

  头一回,她认真地打量起那只木匣子,摩挲翻转,见到了镌刻于匣匠上的几行小字:

  启我以述……谨记其……得圆……如若不启,如未完成,终世相随!

  小字旁边刻了她的名字,认她为主。

  这段字里有几个空格,串连不出完整的意思,只知道若是不打开它,不完成它,它是会一辈子跟随着她的。

  她咬咬唇,打开了木匣子,没见着珠宝首饰,只见着一本空白小册子及笔,纸笔都只是寻常货色,看不出神奇所在……算了,她投降,决定将它留在身边了。

  她在宝应住下,闲晃数日后盘缠用尽,深知如果不想落魄街头的话,就该开始找活儿做了。

  这一日,她在一片庙墙上看见一张征人的红纸。

  她走近点一瞧,那是户姓官的人家,想聘请一位开启童蒙的夫子,首要条件必须是外地人。

  她想起了洛伯虎的最后两句--

  墙纸切勿觑,官宅莫落户。

  她撕下了红纸,准备去找人了。

  她快步离去,没发觉这事实在是巧得有些诡异,都和洛伯虎给她的指示,出现了反面的结局。

  她走得太快,没见到身后有条盯梢了数日的人影。

  见她走远,人影在后叹息。

  第一章

  世事如舟挂短篷,或移西岸或移东。

  几回缺月还园月,数阵南风又北风。

  岁久人无千日好,春深花有几时红。

  是非入耳君须忍,半作痴呆半作聋。

  唐寅·【警世诗】

  一点也不难找。

  她在路人的指引下,一下子就找到那幢红瓦高墙的深宅大户,还顺带地听到了不少小道消息。

  听说这姓官的人家,几乎囊括了宝应府过半的营生。

  在城里的几条大街上,「官记钱庄」、「官记银楼」、「官记客栈」、「官记绸庄」、「官记糕饼」、「官记花铺」、「官记酱铺」、「官记医栈」、「官记镖局」一字排开,连在街尾转角的那间棺材铺,也都无可避免地挂上了个烫金的「官记」两字。

  换言之,只要是生在宝应,无论生老病死、婚丧喜庆、喝茶聊天、兑银走镖,都和这姓官的一家甩不脱关系。

  官家老爷官应熊,是地方的传奇人物之一。

  他之所以闻名,除了经商手腕高明外,那一妻七妾的和睦融融,以及多年膝下无子的努力,都是让人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

  妻妾八名,儿子生不出来,最后终于让他在连生了十一个女儿后,盼到了独子。

  一个儿子大家疼,不但官老爷开心,女眷也都如此,不分彼此,都将这官家唯一的男丁视如己出,而官老爷更是将宝贝儿子取了个「官至宝」的名字。

  至宝至宝全身是宝,人人拿他当宝。

  不过后来有个算命的街坊,说这名字太贵气,怕孩子难养,于是官老爷又帮儿子另取了个「十二」的小名,从这位小爷会走会跑开始,宝应上下,谁都知道这官家十二少了。

  「那么他的年纪还很小吗?」

  她听完后好奇地问了。

  路人摇头,瞇起牛眼,果真是个外地客,竟连官家十二少都没听说过。

  「那官十二今年二十五喽,生得玉树临风、器宇轩昂,又好看又聪明,待人又不骄傲,是宝应这里所有少女一致的梦中情人,只可惜三年前已订了婚配。」

  既然连家中么子都已经二十五了,那夫子一职,想来是为着孙辈所请的了。

  谢过路人后,她往官宅行去,在大门外说明了来意后被领进了书斋里。

  书斋里摆设清雅,不像商贾之家倒像书香门第气息,让她对于这户人家,再多添了几分好感。

  她才刚啜了口热茶,一位福福泰泰的中年男子就已跨入,在他身后跟了个年近三十的女子,女子有张素妍的脸蛋,及一双黑白分明的精锐瞳子。

  中年男子愁眉坐定,开口的是他身后的女子。

  「姑娘如何称呼?」

  嗓音亲切却饱含探询,这也难怪,正常人家的女子多半足不出户,想来还没见过有女子上门应聘说是要当夫子的吧。

  「季雅。」简单俐落,顺带点明了她的无意强求。

  「季姑娘是个生面孔,府上哪里?」

  「苏州。」

  「好地方!水甜人美,莫怪能出像季姑娘这样的清秀佳人,却不知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妳离乡背井,来到了宝应?」

  这问题说难不难,说筒单却也未必,因为她不想说谎,但说实话?却还没这种交情。

  想了想,季雅启口。

  「嗯,真正的原因我不想提及,但如果您一定要得个答案,我不介意搬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人生何妨试图改变』之类的措词,或许我说得有些含糊,但两位请放心,我随家父在苏州开班授徒了一段时日,如果贵府单纯的只是要个能够启蒙的夫子,我自信能够游刀有余。」

  女子闻言浅浅笑了,连带地缓下了那过于锐利的眸光。

  「我叫官盼弟,官家的七姑娘,这位是家父,咱们官家的主子。」

  盼弟?!

  季雅忍不住想问了,「官姑娘,您该不会正好有个姊妹叫做招弟的吧?」

  官盼弟笑着点头,将饱含调侃的视线投向父亲。

  「季姑娘猜得一点也没错!」她掐指开始数算。「招弟、迎弟、来弟、带弟、思弟、想弟、盼弟、等弟、请弟、领弟、引弟,正是咱们十一个姊妹的名子,最后终于集咱们的愿力为家父带来了么弟。姊妹们都已经嫁人了,但嫁得个远,经常回府走动,感情亲密。我父亲负责官家对外的所有生意,至于家里盯内务,目前则是由我这闲人在负责打理。」

  官盼弟说得谦虚,但季雅却清楚,能有本领打理这么大一个家族的人,绝非泛泛。

  「不好意思!」官盼弟皱了皱鼻子,表情亲切,「一开始就同妳啰啰唆唆的,但此事牵连甚大,我一定要先和季姑娘把话说清楚,也好让妳知道这夫子一职,对于咱们官家是多么的重要了。」

  配合着女儿的话,官家老爷重重地点个头。

  季雅不懂,不过是个启蒙童师,为什么会这么重要?

  官盼弟见着了她脸上的疑云,先叹了口气后才开口。

  「说来也是缘分,季姑娘会到宝应,想必有妳的原因,而咱们官家两个多月来始终觅不着合适的人选,亦有咱们情非得已的原因,第一,咱们要找的是个不会对外头碎嘴的外地人:第二,这个夫子倒不需要多么的学识丰富,但一定要有耐性、有毅力、有定力,还要有爱心,承受得起胡闹泼蛮: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必须要能让那唯一的学生,愿意接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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