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有一盏散发着恶臭的油灯、一张肮脏的稻草床垫,和一个身材颇丰满的胖女孩。女孩有金色的卷发、红润的双颊、蓝色的大眼睛和钮扣般的小鼻子。她像看到死老鼠似地瞪着瑟钦。
他不用猜也知道为什么。虽然过去一年来已经长高两寸,但他的样子仍像个小妖怪。
「不干。」女孩说,固执地噘着嘴。「给我一百英镑也不干。」
瑟钦发现自己竟然还剩下一些感觉,否则女孩的话不应该造成伤害。他恨她使他感到鼻酸欲泣。她只是一只粗俗愚蠢的小母猪。如果她是男孩,他会揍得她上西天。
但隐藏内心的感觉,已经成为他的反射动作。
「真是可惜。」他面不改色地说。「今天是我生日,我原本心情很好,想付你十先令。」
瑟钦知道华戴尔付给妓女的钱从未超过六便士。(译注:一先令等于二十便士)
她闷闷不乐地望向瑟钦,目光移到他的下体,停驻在那里。这样已足以引起它的注意,并令它立刻开始胀大。
她噘起的嘴唇微微颤抖。
「我说过我心情很好。」他在她嘲笑他前说。「那就十六先令吧,不会再多了。如果你不愿意,能让我花这笔钱的地方多得是。」
「或许我可以闭上眼睛。」她说。
他露出嘲弄的笑容。「张开或闭上都一样,但我希望我的钱花得值得。」
他的钱果然没有白花。她不但没有闭上眼睛,还表现得非常热情。
一如往常,瑟钦很快就从这件事学到人生的教训。
从那时起,他决定以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名言为座右铭:「说到赚钱,情况许可时何妨光明正大,否则大可不择手段。」
☆☆☆
自从进入伊顿,瑟钦收到的家书都是随当季零用金附上的短信,信里的短句出自父亲的秘书。即将从伊顿毕业时,瑟钦收到一封写了两段文字的信,信里概述安排他去剑桥大学就读之事。
他知道剑桥是顶尖学府,许多人甚至认为它比修道院般的牛津大学先进。
但他也知道那不是父亲选中剑桥的原因。几乎从创校时代起,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就一直是柏家人就读的学校。丹恩侯爵送儿子去念别的学校,几乎等于是断绝与瑟钦的父子关系,向世人宣布瑟钦是柏家的污点。
他当然是。
他不仅举止像恶魔——虽然在师长面前从未坏到被开除——而且体格也变得像恶魔一样壮硕魁梧:六尺半的身高,全身上下都黝黑坚硬。
就读伊顿期间,他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努力使别人记得他是恶魔。正派人士说他是「柏家的祸害」,他却引以为傲。
到目前为止,丹恩侯爵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似乎漠不关心,但这封短信证明其实不然。把瑟钦送到柏家人从未涉足的大学,就是候爵打算用来惩罚和羞辱儿子的方法。
只不过惩罚来得稍微太晚。针对试图加诸于他身上的操控、惩罚和侮辱,瑟钦已经学会好几种有效的应付模式。他发现在许多情况下,金钱远比蛮力神通广大。
秉持贺拉斯的名言为座右铭,瑟钦学会如何靠赌博使零用金变成原来的两倍、三倍和四倍。他把赢得的钱一半用来嫖妓、从事其他恶习,和暗中补习意大利文——暗中补习是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人猜到他对母亲的思念。
他打算用赢得的另一半钱购买一匹赛马。
他回信建议父亲用那笔大学基金送一个穷孩子去念剑桥,因为黑野伯爵要靠自己的力量念牛津。
然后他拿购马基金去赌摔角比赛。
靠着赌摔角赢来的钱和华戴尔的叔叔施加影响力,瑟钦顺利进入了牛津大学。
☆☆☆
再次收到家书时,瑟钦已经二十四岁。那封只有一段文字的短信宣布了他父亲的死讯。
除了爵衔以外,新任的丹恩侯爵还继承了许多土地、数栋豪宅——包括位于达特穆尔高原边的宏伟祖宅,艾思特庄——以及所有附带的抵押及债务。
瑟钦毫不怀疑父亲为何留下这样的烂摊子。死老头控制不了他,就决心毁掉他。
如果那个伪善的老家伙微笑着在阴间等待第四任丹恩侯爵被拖往最近的债务人拘留所,那么他注定要等很久很久。
瑟钦此时已经涉足商场,凭头脑和胆识纵横其中,他丰厚收入的每一分都是自己赚来或赢来的。在这过程中,他把许多家濒临破产的事业转变成有利可图的投资。收拾父亲留下的烂摊子,简直就是小孩子玩的游戏。
他卖掉所有非必要的东西,清偿债务,重整破败的财务系统,遣散秘书、财产管理人和家族律师,换成一批有头脑的人,告知他们应尽的职责。之后,他最后一次骑马穿越儿时以后便不曾见过的黑色荒野,启程前往巴黎。
第一章
一八二八年三月 巴黎
「不,不可能。」崔博迪爵士惊骇地低声说,惊恐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额头抵着俯瞰普罗旺街的窗户。
「我想错不了,先生。」他的贴身男仆维塞说。
博迪爵士用手指扒过蓬乱的棕色卷发。现在是下午两点,但他才刚睡醒并换掉晨褛。「妮薇,」他的声音空洞而茫然。「天哪,真是她。」
「确实是你的祖母潘贝里夫人,还有你的姐姐洁丝小姐。」维塞忍住微笑。他此刻忍住的东西可多了,例如:手舞足蹈并高呼哈利路亚。
他们得救了,他心想。只要洁丝小姐出现,事情很快就会恢复正常。他冒了极大的风险写信给她,但为了崔氏家族着想,他别无选择。
博迪爵士结交了一群坏朋友。以第四任丹恩侯爵那个恶魔为首的那群浪荡子,在维塞看来是基督教世界最邪恶的狐群狗党。
但洁丝小姐很快就会予以阻止,年迈的男仆迅速替主人打着领巾时心想。
博迪爵士二十七岁的姐姐遗传了她孀居祖母的迷人外貌:近乎青黑色的丝般秀发,银灰色的杏眼,雪白的肌肤和窈窕的身段。潘贝里夫人则证明岁月丝毫摧残不了这些特质。
在讲究实际的维塞看来,更重要的是,洁丝小姐自她已过世的父亲承继了智慧、机敏和勇气。她骑马、击剑和射击的技术不比任何人差。事实上,她的枪法是全家族最准的。她的祖母在两次短暂的婚姻里替第一任丈夫崔亚蒙爵士生了四个儿子,替第二任丈夫潘贝里子爵生了两个儿子,而女儿和儿子都生了许多男孩。但那些男生没有一个的枪法能赢过洁丝小姐,维塞亲眼见过她在二十步的距离外射掉红酒瓶的软木塞。
他也会很愿意看到她射掉丹恩侯爵的脑袋。那个游手好闲、道德败坏、丧尽天良的大魔头是国家的耻辱。他把不算聪明的博迪爵士诱进他邪恶的圈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再和丹恩侯爵厮混几个月,博迪爵士就会破产——如果不断的纵情声色没先要了他的命。
但不会再有几个月,维塞把不情不愿的主人推向房门时开心地想。洁丝小姐会搞定一切,她向来如此。
☆☆☆
博迪假装看到姐姐和祖母令他又惊又喜。但舟车劳顿的祖母一回房间休息,他就把洁丝拉进租金昂贵的狭小公寓的客厅。
「该死,洁丝,这是怎么回事?」他问。
洁丝拿起乱堆在壁炉边座椅上的运动报纸扔到炉栅,长叹一声坐到椅子的软垫上。
从加莱到巴黎的马车旅程漫长颠簸、尘沙飞扬。法国道路的状况之恶劣,令她毫不怀疑自己的屁股青一块紫一块。
此刻她很想把弟弟的屁股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不幸的是,虽然年纪小她两岁,他的身高却比她高出一个头,体重则重好几十磅。鞭笞杖责使他醒悟的岁月早已过去。
「生日礼物。」她说。
他苍白的脸色一亮,露出熟悉的愚蠢笑容。「啊,洁丝,那真是体贴——」他的傻笑消失,眉头接着蹙拢。 「但我的生日七月才到,你们不可能打算待到——」
「我指的是妮薇的生日。」她说。
坚持子女和孙子女用她的闺名称呼,是潘贝里夫人的怪癖之一。她说自己是女人,妈妈和奶奶这些称谓太没有个人特色。
博迪的表情警惕起来。「什么时候?」
「你应该记得,她的生日就在后天。」洁丝脱下灰色的羔羊皮靴,把脚凳拉过来搁脚。「我希望她过个快乐的生日。她好多年没有来巴黎了,再加上家族里的气氛不太愉快。几个婶婶暗地里说要把她关进疯人院。我并不觉得意外,她们从不曾了解她。知道吗?光是上个月就有三个人向她求婚。我相信三号求婚者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范吉耶勋爵才三十四岁,亲戚们说,这简直太令人难堪了。」
「嗯,以她的年纪算不上光采。」
「她还没有死,博迪,我不懂大家为何要求她的行为应该跟死人一样。就算她想嫁给跑堂的,那也是她的事。」洁丝锐利的眼光看了弟弟一眼。「当然啦,那意味着她的钱将由新任丈夫管理。我猜那一点令大家担心。」
博迪的脸红了起来。「犯不着那样看我。」
「是吗?因为你好像就很担心,也许你以为她会帮助你摆脱困境。」
他扯扯领巾。「我没有陷入困境。」
「哦,那么陷入困境的一定是我了。根据替你的财务管理人说,如果我要还清你目前的债务,我只剩下四十七英镑六先令三便士可以用到年底。那表示我必须再度搬去和亲戚住或是外出工作。我免费照顾那些亲戚的孩子们十年,不打算再多花十秒当不支薪的保姆。如此一来,只剩外出工作这条路。」
他瞪大浅蓝色的眼睛。「工作?你指的是赚取工钱?」
她点头。「我想不出还有别的路可走。」
「洁丝,你疯了吗?你是女生。你应该嫁人,嫁给口袋饱饱的有钱人。像妮薇就嫁了两次。要知道,你遗传了她的美貌。如果你不要那么挑剔——」
「但我就要,」她说。「幸好我也挑剔得起。」
她和博迪幼年父母双亡,由勉强养活众多子女的众多亲戚照顾长大。要不是食指浩繁,亲戚们的生活原本可以优渥许多。但妮薇的家族一向多产,尤其会生男生,她的子孙都遗传到这项天赋。
这就是洁丝应该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时仍然有那么多人向她求婚——平均每年六人——的原因之一。但她宁可被吊死或戴上过时的帽子,也不愿嫁给有钱有爵衔的笨蛋当传种母马。
她擅长在拍卖会和二手商店里发掘宝藏,加以出售而获得丰厚的利润。虽然没有发大财,但过去五年来她都能自行添购时髦的服饰,而不是穿亲戚不要的旧衣服。那算是一种小小的独立。但她要的更多,而且去年一直在计划如何得到更多。
她终于存够承租店面的钱,并开始进货。她的店将非常高级典雅,只招待最上等的顾客。经常参加社交活动,使她深切了解有闲有钱的上流社会人士,不仅清楚他们的喜好,还知道什么方法最能有效吸引他们。
她打算一救弟弟脱困就开始吸引顾客上门,然后她务必要使他的错误不再干扰她有条不紊的生活。博迪是个不负责任、不可信赖、喋喋不休、脑袋空空的笨蛋。她不敢想像如果继续依靠他任何事,她会有怎样的未来。
「你很清楚我不需要为钱结婚。」她告诉弟弟。「我只须把店开起来。我已经挑好了地点,存够了——」
「那个旧货店的愚蠢计划?」他嚷道。
「不是旧货店。」她冷静地说。「我向你解释过至少十次——」
「我不会让你开店的。」博迪挺直身体。「我的姐姐不可以当生意人。」
「我倒想看看你要怎么阻止我。」她说。
他威胁地皱紧眉头。
她往后靠向椅背,沉思地望着他。「天啊,博迪,你把双眼挤在一起的样子看来真像猪。事实上,自从上次见面,你变得和猪愈来愈像。你重了至少三十磅,甚至四十磅。」她的视线往下移。「而且全胖在肚子上。你使我想到我们的国王。」
「那个大胖子?」他尖叫。「我才不像!把话收回去,洁丝。」
「不然呢?你要坐到我身上把我压扁吗?」她大笑。
他大步走开,用力坐到沙发上。
「如果我是你,」她说。「我会比较担心自己的未来,而不是姐姐的言行。我可以照顾自己,博迪。但是你……我认为你才应该考虑和口袋饱饱的有钱人结婚。」
「只有懦夫、傻瓜和女人才结婚。」他说。
她露出微笑。「真像某个醉鬼蠢蛋在掉进酒缸前会对另一群醉鬼蠢蛋说的话,夹杂在男性常说的那些关于奸淫私通和排泄作用的俏皮话之中。」
她不等博迪搞懂那句话的涵义。「我知道男人觉得什么好笑,」她说。「我曾经和你一起生活,还带大了十个堂表弟。不论酒醉或清醒,他们都喜欢拿他们和女人常做或想做的事开玩笑,他们始终很迷排气、排尿和排——」
「女人没有幽默感,」博迪说。「她们不需要。上帝创造她们来开男人的玩笑,由此可以合理地推断上帝根本是女人。」
他的语气缓慢而谨慎,好像那些话是他辛苦背下来的。
「博迪,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深度?」她问。
「你说什么?」
「那些话是谁告诉你的?」
「我不是醉鬼蠢蛋,冷嘲热讽小姐。」他自鸣得意地说。「我或许没有世上最灵光的脑袋,但我看到蠢蛋时还认得出来。丹恩绝不是蠢蛋。」
「的确不是,他似乎是个聪明人。他还有什么高见,亲爱的?」
博迪停顿良久,想要判定她是不是在讽刺。一如往常,他再次判断错误。
「嗯,他确实很聪明,洁丝。我就知道你看得出来。他说的话——哦,他的脑筋随时都在动。真不知道他哪来的动力。他没有吃很多鱼,所以不可能是那个。」
「我猜他的动力是琴酒。」洁丝咕哝道。
「再说一次?」
「我说,我猜他的头脑像蒸汽机。」
「想必是。」博迪说。「他不只能言善道,还很有赚钱的头脑。据说他炒股票像拉小提琴,只不过丹恩演奏出来的音乐是金币的叮当声。而且是很多的叮当声,洁丝。」
她毫不怀疑。根据各种说法,丹恩侯爵是英国的首富之一。负担得起不经大脑的挥霍与浪费。但可怜的博迪,根本没有能力奢侈,却决心仿效他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