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擅长跟孤独相处的人。
经年累月的,一个人租赁一个房间,自己煮食,自己和自己对话。
知己如姊妹的朋友一两个,随着个人际遇天南地北的各自发展去了,一向也聚少离多。
室友各忙各的,偶尔点头微笑,并不特别熟络。
我的个性,一向也懒得经营吃吃喝喝的玩乐朋友。
这样的生活很单纯很惬意。
空虚感,是醇酒是享受啊!
直到有一天,我生命里第一个男人突然出现了,他很强势的进驻我的生活,我的生活,从此才有改变。
一个人跟两个人,当然不一样了。
但寂寞并没有随着男友的出现而消失。
她只是隐匿起来了,变成一个更私密更幽微的伙伴,只要男友稍不注意,就对我眨眨眼。
拜男友的工作狂倾向之赐,我跟我的好朋友,经常在咖啡厅、在街上、在书店相逢,有时消磨一下午或一整晚,感觉很棒。
我和我的寂寞,是绝妙的拍档。
我常想,如果没有她,也许我会失去自己。
直到又有这么一天,我生命里第一个男人变成最后一个。(如果运气够好的话。)
我们结婚,然后我怀孕了,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
两个人跟三个人,当然更不一样了。
二○○四这一年,不只是阿扁与连宋对决的一年,也是我们小女儿诞生的一年。
临盆在即,除了期待喜悦,也有一点点惆怅。
也许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位伴我多年的好朋友,也很不舍。
未来,她会以什么样的姿态参与我的生活呢?
也许再也不回来了?
因此,我以好友寂寞为题,写了这个故事,做为纪念。
楔子
她觉得,谈一场恋爱,分手,然后遗忘,是很容易的。
她的意思是说,漫漫人生,六七八十载,一场恋爱,能在人活着的一生中占据多少比例呢?
快则几天,慢则几年,反正分手后,再思念再感伤也会过去的。
所以,既然走到这地步--
就分手吧!
一只手勾着一只更大的手,两双步伐沿着堤边人往人来的人潮漫步。
姿态是优闲从容的,却意外显得萧索寂寞。
岑茵始终低头盯着石头步道,看着自己的脚步;言放宇的视线则追逐着渡船的方向,目光愈飘愈远。
淡水是适合一切浪漫的。冬天够冷,冷到骨子里去;夏日够烈,烈到剥去一层皮。
然而谁说淡水是台北人心灵的出口?
又冷又烈的天,偏偏有极美的夜晚。
这样的美丽,不是因为观音山的娴静姿容,不是渔火渡船,不是古街长堤,不是空气里的咸,不是烟花,不是童玩。
也许也是这一切的综合,也许不是,是走在街上,情不自禁放缓脚步,终于也会对走唱艺人报以热烈掌声的闲情。
「吃炭烤喔--来来来,楼上还有位子,最好的夜景雅座,可以一边看海一边吃喔,两位帅哥美女用餐吗?要不要先上来看看?」
言放宇迟疑了一下。
以往来到河堤,鼻尖嗅着阵阵烤肉的香味,心头总是又痒又恨。也不是真的吃不起,但平素实在节俭惯了,每次天人交战后,两人总是默契极佳地选择了便宜又实惠的淡水阿给、可口包子,配鱼丸汤。
可是今天不同。
「妳想不想吃?」他觑她一眼。
想起从前的种种馋相,岑茵忍不住淡淡一笑。
「不吃,还是有始有终吧!」
言放宇也笑,温柔的眼角弯成迷人的弧度。
「好,那么我欠妳一客炭烤,如果哪天我回来了,遇见妳,一定要请妳吃一次。」
岑茵欣然同意。
「说定了。」
于是他揽着她的腰,往他们都熟悉的阿给摊位走去。
这一年,岑茵升大三。
言放宇大四毕业准备赴美国深造,刚好父亲也在今年退休,于是全家就一起移民美国。
坦白说,他回来的机会不大了。
分手,平静得不像真的。
也许是青春吧!
人拥有青春的时候,总相信未来还有太多美好在前方等待着,现在失去的爱情,不必可惜。
况且这样的分手,没有背叛,没有丑陋。
海风吹开两人的发丝,天上星辰彷佛也为他俩的离别而拢聚。
这晚,子夜天空特别清澄,纯粹黑净,星星特别低垂,带来前所未有的光采和幽暗。
美丽的离愁,像诗一般。
「我可以讨一个礼物吗?」
离开淡水前,岑茵突然仰首问。
言放宇莞尔微笑。
「妳想要什么?」
「陪我一夜。」岑茵澄明清澈的眼眸中亮起一丝异样,粉颊不自在的泛红了,神情却是坚定。
「妳说什么?」言放宇不禁愕然。
岑茵平静地抬起头,漆黑的双瞳,养在氤氲的泪眶里,微微抿着嘴,却不说话。
这是她第一次露出这种神情。
言放宇连呼吸也困难了。
他不确定这样好不好,这对她似乎不太公平。未来还有更多更好的男人会出现,这样特别的礼物,不该是给他。
可是岑茵的眼神,满满的,不容拒绝。
「妳确定?」
「嗯。」
「也许我们根本不会再见面了。」
岑茵低如蚊蚋的声音几乎听不见。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她不想带着遗憾让他离开,于是他带她回租赁的宿舍套房,她绵绵密密吻着他的颈际,深深汲取他独有的气息。
在这张他们曾经肩并肩聊着天、看著书,笑闹无数的大床上。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热烈欢爱着。
他看着她的裸体,情难自禁的屏息。
她羞涩到胸脯也泛着潮红,却坚持睁着眼睛,看他如何吻遍她全身、如何喘息,氤氲欲望的眼睛变成深邃美丽的颜色。
她熟睡之后,第二天他走了,没带走屋里任何物品。
阳光将她唤醒的时候,她知道他已经在飞机上俯看层层云海。
第一章
七年后,时序进入盛夏。
午后,在屋龄超过三十年的老公寓二楼。
「茵茵?茵茵哪,那些照片妳看过没有?」
岑母提着大包小包菜,推开门,只见出门前放在客厅里的一叠相片还好端端搁在茶几上,看起来一点动过的痕迹也没有。
心头怒火不由得一下子高张。
「我说的话妳都不听了是不是?照片看了没有啊?妳给我开门--」
她抓起相片,走到岑茵的房门口奋力敲打,一边拔开高分贝的尖嗓子叫:
「我让妳看相片,是尊重妳,妳不要不知好歹。都三十好几的人了,一个对象也没有。啊妳是打算一辈子留在老家拖累我们是不是?
「妳自己不羞,我还要在街坊邻居面前做人哪!我岑林阿梅居然有个老处女的女儿,拜托妳也为我们想想好不好!
「要说条件,难道妳会比巷口牛肉张的女儿差吗?我有把妳生的比较丑吗?她儿子也生两个了,妳好歹念到大学毕业,还是当老师的,我们做父母的还有哪一点对不起妳--」
岑母骂人向来不留余地的,连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例外。
这长串国台语夹杂的台词,几乎每隔几天就要拿出来重温一遍,偶尔加进刚从八点档肥皂剧学来的新词儿,练得顺口无比。
房门倏地打开了,岑茵脸色难看的杵在门口。
岑母正骂到兴头上,不料岑茵会突然开门,两张脸孔一下子贴近,吓得岑母不由自主地退后一步,喉咙登时被口水呛着了。
嘈杂声嘎然而止,窗外啾鸣的鸟儿,正可爱地欢唱。
「我看过了。」岑茵疲倦的垂下眼,肩上背着一只帆布袋。「我没意见,请妳自己安排吧!」
她绕过母亲,走到门口穿上鞋子准备出门。
岑母赶紧跟在后头,不死心地念道:「妳这是什么脸?我当妳妈,说妳两句就要跑了是不是?」
岑茵平静地看着母亲,说:「没有,我都按妳的交代做了。下午我接了一个家教,不去不行。」
既然是去赚钱,岑母也感觉不能刁难,于是缓下脸问:
「回不回来吃饭?」
「不用等我。」
岑茵拉开门,头也不回就走。
离开家,彷佛鸟儿离开囚笼。她抬头迎着湛蓝天空深深呼吸,继续往前走。
其实岑母没有骂错,岑茵的确是受不了母亲叨念才决定出来的,根本没有家教这回事。
她叹口气,慢慢走向公车站牌处,准备搭车到附近的书店逛逛。
公车几乎是立即就来了,她招手,爬上摇曳的车箱里。
母亲尖锐的咆叫似乎造成某种程度的耳鸣,不然为什么离家愈来愈远,耳里还绕着嗡嗡的声音呢?
岑茵皱起鼻子,微微苦笑。
她才二十八岁,并不是母亲说的三十好几。
当然她也没有羞辱双亲的意思,且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不嫁人,母亲颜面就挂不住了?
她的人生难道不属于自己吗?
话说回来,她也不是没有努力,她试过了。
那年,言放宇用最后一吻告别后,她又陆续交过两三个男朋友。只是大家无缘走到白头,该怪她吗?
她更不是什么老处女,早就不是了。
又是淡淡一笑。
公车嘎然停止,她扶着扶手慢慢下车。阳光直直射进视网膜里引起不适,她赶紧低头避开,匆匆走进骑楼,绕进一家书店。
强烈的冷气带来一记寒颤,神经立即获得舒缓。公车的臭味、母亲的叨念,闷热的阳光空气统统消失了。
她露出今天第一个真心的笑容,习惯性的走到摆设大众小说的柜子前,拿起一本网络爱情小说。
其实当个女光棍有什么不好?水瓶鲸鱼笔下的男主角是好是坏再迷人,也不会弃她而去。
翻了几页,慢慢看出一点兴致来了,她转头想找个舒服的位于坐下,因而游目四顾。
可是她错了。
这个举动错了。
早知结果如此,她应该乖乖站在原地埋头把书看完,甚至留在家里接受母亲的咆哮--
但,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此刻,她的脖子向左旋转六十五度,目光正对着财经杂志区。
杂志区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正定定注视着她。目光冰冷。
她脸孔一下子刷白,手脚奇异地发颤。
她不能说话,不能动,呼吸停止。
而那张脸孔持续冰冷,也没有响应。
没有响应,是因为他无法做到。
是的,他无法,因为他只是远见杂志第一七八期的封面人物。
言放宇从来不喜欢照相的,因而对着镜头总是浑身冰冷。那冰冷,并不是针对岑茵,然而岑茵确确实实感到一阵莫名的寒意。
她放回小说,扭捏不安地绞动手指,怔忡着,不晓得该不该过去拿起杂志。
他……怎么会出现在杂志上呢?
迟疑地,她近乎僵硬地跨出第一个步伐,又害怕的缩回,眉心皱成一团。
瞧她笨的,只是本杂志啊!
终于,她跨出第二步,好象近乡情怯的旅人,远远停在家门不远,原是犹豫,可一举足,却比谁都迫不及待。
甚至轻微碰撞了别人,也没有稍稍转头或缓下脚步。
她近乎奔跑地到达放置财经杂志的架子前,停下,轻喘,伸出食指,轻轻刮过杂志表面的光蜡,刮过男人的下颔。她盯着他光洁的下巴,顿了顿,才下定决心拿起它,仔细捧在怀里,翻开第一页。
密密麻麻的财经信息混乱地拂过眼帘,她微微皱眉,翻过一页页与她永远扯不上关系的报导,很快找到她要的那一节。
标题似乎就是景气、股市、投资那一类,虽然使用中文书写,但排列出来的效果也不比失落的蒙古文好到哪儿去。
标题上方有一张宽约十公分、长约十六公分的相片。
目光的冰冷被隐隐的不耐烦取代了,嘴角扯着不由衷的僵硬微笑。
她对着他微笑起来,似是非常了解他的怒气。
买下它,她走进书店附设的咖啡座坐下,对着照片里的微笑微笑。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
服务小姐不知何时走到她身边。
「……一杯咖啡,谢谢。」
「我们的咖啡有许多种类,需不需要为您介绍呢?」
「呃……」岑茵迟疑地摇头。
迟疑源自于她根本无法分神听见别的声音。
万千世界,彷佛缩小到只剩她和这张照片而已。
她飞快瞥了桌上的立牌一眼,说:「焦糖玛琪雅朵。」
「好的,需要搭配下午茶套餐吗?您可以选择一块蛋糕跟两块饼干,只要一百七十八元,很划算唷!」
岑茵几乎动怒了。这无礼的女孩,难道看不出她急欲独处吗?
「不用了,谢谢。」
女孩终于走了,留下她和他的照片。
她让自己趴在杂志上,脸庞贴着他的脸,以为可以得到他的体温。结果是,照片确实温暖了,一颗眼泪滴在他眼睛旁,彷佛是他为她流下的。
她一个人享受重逢的喜悦和苦涩,静静的,感动着,激动莫名。
这么遥远,又如此熟悉。
「铃--铃--」
手机铃声骤响,吓了岑茵一跳。她手忙脚乱地掏着帆布袋,掏了老半天,终于结束那可怕的噪音。
「喂?」
「岑,妳猜我看到谁了--」
「谁?」
「言放宇,他明天要回来了唷--」丽儿斗志高昂的声音传来。
她在某周刊当娱乐记者,永远一身干劲。
「不过不是我去采访他,妳知道,我不是搞财经的嘛。哎,总之明天他就回来啦,妳的机会又来了,要好好把握啊--」
「神经。」岑茵疲弱无力地苦笑,不晓得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只不过--
「他有妻有儿。」
虽然财经新闻她不懂,但看个人资历表还没问题。
「噢,原来妳知道啦--」丽儿挫败地顿了一下,马上又燃起熊熊斗志。「反正已经分居啦,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妳不是一直忘不了他吗?」
「忘不忘得了,也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想去骚扰他。」岑茵说。
「老天爷!」丽儿忍不住地数落她。「妳想当一辈子女光棍吗?说实在,妳真的不是当女光棍的料。就像布莉琪琼斯--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说的:妳要是再不改变,就会跟一个酒瓶共度余生,孤零零的发胖老死,最后尸体还被野狗吃掉。妳连社交圈都小的可怜,就算酒瓶也不愿跟妳共度余生呀。」
「妳,呃……」岑茵愤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么漂亮辩驳。「……反正酒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喔--」丽儿伸伸懒腰,转着原子笔,换个姿势,同时话锋一转:「妳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实在太可惜了。」
「为什么?」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丽儿的声音飘忽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很羡慕你们,后来你们也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丽儿,」岑茵轻叹:「他的孩子五岁了。」
「啊?」丽儿听得一楞,五岁?「那又怎样?」
岑茵又叹了口气。「他出国七年,孩子五岁,也就是说,他才出国一年就结婚,第二年就生下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