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很有钱,你照顾我,我叫爸爸给你钱,给你造个漂亮的房子,那黑黑的家不要了,我以后可以去找你玩,我以后会住在这里,跟爸爸住在一起,爸爸是个好人,我要什么他都会给我,还会让我上学……”
“什么事呀?”亚亚跑得气喘吁吁,还讨好的摸摸小女孩的金发。
小女孩还在喃喃自语着,也没人理她。
“吃早餐呀!我饿了。”路弥四处张望。哪里有早餐店?“唉,不用算我一份,我想回旅馆睡觉了。”折腾了一晚,她累死了,哪来的胃口吃早点?
路弥看亚亚的眼神像怪物。“谁理你吃不吃呀!你没看我房子都烧了,哪来的钱吃饭呀?”她的火气愈升愈高,快喷火了。
亚亚翻了个白眼,有些无奈的打开皮包,拿出张千元大钞,塞到路弥手里。
要不是她们俩有过坚定的革命情感,她管她饿还是撑到吐。
路弥看也不看的将钱一揉塞进牛仔裤里,牵起小女孩的手就走。
亚亚不放心的跟在她身边。
“这小天使是要干嘛的?”她问路弥,不等回答就又笑容可掬的弯身以英文问小女孩。“小可爱,你叫什么名字?”
“小格格。”小女孩回答的是中文。
“我是大姐姐唷……”亚亚脑筋一转。“你叫小哥哥?怎么写?”这回换中文了。
“小格格,方格子的格,我是国王的女儿,所以叫小格格。”小女孩的中文倒很流利。
“你的中文真棒耶!怎么学的呀?”亚亚一副哄小孩的口气。
小格格骄傲的昂起脸。
“我跟丽莎虽然住在德国,不过她是中国人,常讲中文,我听久就会说了,她常跟我说话。”她十分得意的样子。
小格格是个天才的小孩。
“臭小孩!”路弥一听到她说中文,立刻丢下她的手,气得手擦腰。“刚才还假装听不懂中文,你在搞什么鬼?”
“丽莎说不能跟陌生人说话。”小女孩严肃的回答。
“丽莎是什么鬼东西?刚才我是陌生人,现在就是熟人了?你再用这套标准下去,迟早被卖掉还帮人数钞票!”她气呼呼的,又拉起小格格的手继续往前走。
“她说的也没错,你别对个小孩子那么凶!”亚亚不理会路弥的抗议,又弯腰对小格格笑。“小格格的爸妈呢?”
“在那里。”小格格朝身后随便一指。“等一下再去找爸爸。”
“嗯?”亚亚不知道她指的是哪里,直起背脊疑问的看着路弥。
“就算她老爸是马英九,也得等我吃饱再说。”路弥这么回她。
“那你们去吃,我睡饱了再来找你。”亚亚也没什么好奇心,拍拍她的肩,打了个大哈欠后就走了。
在早餐店吃饱喝足,补足短缺的血糖后,路弥的心情好多了。
看看表,十点了,诚甲书店也该开门了。
小格格正在喝奶茶,嘴里咬着吸管,水蓝色的图眼睛盯着她。
“看什么?快点喝。”路弥没好气的说。
“我可以边走边喝吗?”
“好吧。”
小格格滑下椅子,主动将手递给她。路弥牵着她的手走出早餐店。
阳光变成了烈日,路弥并不是很在意,她心不在焉的走着,远远的就看到自己辛苦建立起来,已颇具雏形的工作室,只是现在成了一堆焦炭。
她实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背成这样?她将所余不多的财产全投资到工作室上,现在工作室没了,她怎么办?去贷款吗?还是跟朋友借?
唉!有够烦的,她实在讨厌跟别人开口求援,尤其是对她那些收入不错,但花得更凶的朋友们。
她想起之前的企业家男友,他对她实在大方,简直就像个自动提款机,除了他隐瞒自己已婚的身份外。因为这缘故,她二话不说就跟他分手了。
现在自然也不会那么没志气的去跟他求援。
还有范朝刚……这人大概已经构死了!
唉,如果能出现一个让她觉得厚着脸皮求援也没关系的人就好了。
她苌的是三穷四绝了呀。
小格格停住,拉拉她的手,路弥这才跟着收脚回过神来。原来她们已经到诚甲书店门口了。有个女工读生在门口扫地,显然才刚开店不久。
路弥牵着小格格走进去,一股冷气凉风立刻受欢迎的迎面吹来。
她拦住一名捧着一叠书的男孩子。
“平无争在哪?”她直截了当的询问。
男孩子犹疑的看着她。这也难怪,她的语气像要找平无争打架似的。
路弥没什么耐性,在他还在犹豫时,马上拖着小格格绕过他,对他的制止声充耳不闻。
她在一列及肩书柜前四下张望,突然对面书柜一颗人头冒出来,吓了她一跳。
路弥的身高不算矮,好歹也有一七六,但这以后脑勺对着她的这位仁兄,却足足比她高出半个头。
“喂!”她不客气的叫。“平无争到底在不在这里呀?”
那人似乎也被她吓到,飞快转过身来,看起来有些纳闷愕然。
“我是平无争,小姐……有事?”他不解的问。
一看到路弥他就认出她来。她就是搬到对面不久,开服装设计工作室的那位时髦小姐,店里的工读生们一天到晚在讨论她的容貌、头发、身材及身上穿的衣服。
很斯文的一张脸,这是路弥对平无争的第一印象。
斯文俊秀的脸,高挺的鼻梁上架了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挺有学问的,像个无害的白净书生,他的胸部以下被书架挡住,所以她不客气的打量目光被迫停止。
不过通常都是这种长相的男人在骗人。她下了结论,而且他的下半身也许是个大屁股配肥腿,露在凉鞋外的脚趾藏污纳垢,恶心巴拉!
“你就是平无争?那好,你过来,把你的女儿领走。”
把小格格交给他后,她也准备要回去睡个觉,醒来后再看店面那团乱值不值得处理。
“我的女儿?”平无争身子前倾,看到她身边的外国小女孩。她正好奇的用水蓝眼睛看着他,显然想看看她爸爸长什么样。“她是外国人!”
“你在说什么废话?我眼睛又没瞎。”路弥瞪着他,难道她会看不出她是个外国人吗?
平无争干脆放下怀里的书,绕过书柜来到她们面前,拧着眉头看着她们。
“你刚说她是我的女儿,可是她是个外国人,怎么可能是我的女儿?”他不解的看着路弥。“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
现在看到他完整的身型了。原来他没有大屁股与肥腿,一条洗白的牛仔裤包裹着他比例标准的臀与修长的双腿,她拿出设计师与模特儿的专业目光,发觉他的身材比例还真不赖,一点也不输专业的模特儿,甚至比他们还要更好,
不过他说的话又轻易的挑起了她的怒气。
“我跟你开玩笑?你以为你是谁呀?”她放开小格格的手。“有什么事你问她,反正这不干我的事,我只是带她来而已。”说完,她脚跟一旋,大步往门口走去。
把小孩交到父亲手上,没她的事了,她总算可以好好回家去睡一觉了。
平无争让她走,反正她就住在对面。
他跟这漂亮的外国小女孩大眼瞪小眼。
不能这样,店里还要做生意。
他蹲下身子,让他与小女孩处在一个对等的地位。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他说着简单的英文。
小格格放开嘴里的吸管,乖顺的回答。
“我是小格格,方格子的格。”说完,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丽莎要我来找爸爸的。”她把照片交给他,然后指着照片中的黑发中国女子。“这是丽莎,这是你,你是爸爸。”她又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平无争,然后乖乖的站着。
平无争看着照片里明显年轻许多的自己,记忆回到五年前,当时他还在德国念书,丽莎是他的同学,由于同为中国人所以他们很谈得来,只是回到台湾后,就疏于联络了,而且他很确定他跟丽莎是纯友谊关系,绝没有对她做出任何越轨的事。
只是两人音讯断了五年,现在突然跑出这张照片和这外国小女孩……莫非她是丽莎的小孩?可是……
“小格格,丽莎阿姨带你来的吗?她现在在哪里?”
“死掉了。”小格格没什么悲伤之意,想是还不太晓得死是怎么回事。“丽莎要死掉之前,请了一个台湾人带我上飞机,我到台湾之后,就自己坐计程车到这里来了。”就是这样,这里的人都很好,司机叔叔也很好,还买了面包、牛奶给她当早点,她就多给了他一百元小费。
平无争听得有些脑袋发胀。
“死掉?你怎么知道她死掉了?”他怀疑她知道死掉两字代表什么。
“丽莎跟我说的,她说有人要杀她,像电影里面那样,她就叫我快来台湾找爸爸。”小格格肥肥的小手指着平无争的鼻头。
愈说愈离奇了,丽莎到底怎么了?
“小格格知不知道丽莎阿姨在德国的电话或地址?”他得先查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小孩子说的话不能尽信。
小格格摇摇头。“丽莎说不能说,否则有人会跑到台湾来把我杀掉,就像杀掉丽莎一样。”她像在说鬼故事般,眼睛睁得大大的,声音压得低低的。
平无争看了她好一会儿,思索着她话里的可信度。
也许他该将她送到警察局,看是否有外国小孩的失踪人口。
才刚这样想,小格格就开口了。
“你也不能送我去警察局,否则那些人也会因此追到这里来,那我就会死掉。如果你不要我,那我就去别处,我有钱。”她又从口袋里拿出几张纸钞,骄傲的现给他看,但不是新台币。
“但我不是你爸爸呀,也许你真正的爸爸现在正着急的在找你,找不到你他会有多担心,还有你妈妈呀。”平无争耐心的跟她说理。有耐心是他最优秀的美德,况且是面对一个这么迷人的小女孩。
“你放心,我爸爸是个国王,他跟他的军队会比坏人快找到我的。”小格格信心满满的说。
第二章
路弥睡得很不安稳,像现在才睡了不到三小时就又被惊醒!
天,她真的要神经衰弱了!
既然睡不着,她干脆就起身整理楼下那团混乱,但真的书身这团混乱中时,却又不晓得该从哪里收拾起。
她挽起袖子,束起长发—将牛仔裤脚反摺,拿了个水桶与水杓,将地上的黑色积水捞进水桶里。光这项就花了她快一个半小时,蹲得她腰酸背痛。
然后又戴上手套,将地上的碎玻璃一块块拾起,丢进垃圾桶里,但垃圾桶太小,她又将几块报销的布叠在地上,将玻璃放在上头。
看到原本可以做成许多美丽服装的布料,被弄成这副惨不忍睹的模样,她的心真是痛死了!
而她甚至没办法将这快让她呕血的怒气发泄在别人身上,因为这全都是她自己造成的!想到这里,她更是气得发抖了。
现在她只剩下放在二楼的裁缝机了。
忍住气,忍住泪,她拿起铁捶用力敲开位于店中央的工作台。
这很容易,因为木制的工作台几乎已全付之一炬,敲敲打打几下就全塌了。
她凭一己之力,将这些木材与垃圾搬到隔壁街的垃圾集放处丢。来来回回跑了十几趟,从午后搬到黄昏,她累痴了,就坐在门口吞云吐雾了起来。
当一口烟深深的从胸腔经过喉咙吐出时,一股解放感深深攫住了她。
她放松的将背靠在墙上。
对面诚甲书店的灯火辉煌,映照下,她幽暗一片的小店面就显得更加凄凉萧瑟了。
忽然,小格格跑了出来,站在对面兴奋的拼命朝她挥手,她懒得回应,小格格就跑到斑马线前等待绿灯。
然后,那位高头大马的平无争也走出书店,边穿上薄夹克,站在对面似乎看了她一眼,就连忙走到等不及要过马路的小格格身边,牵起她的手穿越马路,朝她而来。
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一黄一白的父女档,才两天,瞧他们热络的样子,相认有那么愉快吗?
她望着橙中带紫的天空,心里叹了一声。人生真是无常呀!
啪啪啪的跑步声由远而近,她将烟头丢到地上,伸脚踩熄的同时,小格格已经跑到她身边,亲热的揽住她的手臂。
“路弥,跟我们去吃晚餐,爸爸要请客!”她连珠炮似的说,然后又是一阵急喘。
路弥抬头望向刚走到她们身边的平无争。
他听到小格格说的最后一句话。
“不是我要请客,是我哥。他有事要跟我说,我们约在他的罗卡餐厅。”他解释着。“一起去吧,我看你忙了一下午,肚子也饿了吧。”
他好心的没提起她店面烧毁的事,其实他也是听工读生说的,难怪昨天一早来看到的会是一片狼借。真可惜了,这个店面,还有她刚要起步的事业。
一个女孩子要独立创业不容易,现在又变成这样……
吃晚饭?路弥努力想着自己上次吃晚饭是什么时候。
“不用我出钱?”她得确定一下。毕竟她现在很穷。
平无争摇摇头。
“不用。”他将手伸向她。
路弥看看他的手,再看看他,不再多考虑什么,伸手握住他,任他施力将自己拉起。
“我去换件衣服。”她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拿掉发束,瀑布般的长发立刻一泄而下,落在她的脸庞四周。
“不用了,你现在这样就很好看,脸擦一擦就行了。”平无争拿出手帕递给她。
路弥不客气的接过,往脸上胡擦一番。
“你说不用就不用,如果我被挡在餐厅门口,我就拿你当晚餐。”
要是平常有女人这么对他说话,平无争会以为她在对他进行暧昧的暗示,但路弥例外,她认真得让他怀疑是否该改变主意,让她去把身上脏灰的衣服换下,好借此保住自己的身体。
平无争牵起小格格,小格格则主动握住路弥的手,她走在他们中间,显得很愉快。
“要用走路的?”见平无争似乎没有叫车的意思,路弥皱眉问道。
天知道她下午已经走了一个月分量的路了,现在还要她走路实在很不人道。
“嗯,就在这里而已。”平无争推推眼镜,轻松的说。
结果他的就在这里,让路弥足足又走了三十分钟的路。
要不是在傍晚的微风中散步的感觉还不错,这趟晚餐又不用钱,她一定会让平无争今晚吃不下饭!
罗卡餐厅从高雅简洁的外表看起来就颇具格调。
还没走近,服务生就拉开大门等待他们进入了。
平无争对他微笑示意,服务生递给小格格一支棒棒糖,又多看了路弥两眼后,便将他们带入VIP室。
“他一直在看我耶!”路弥对服务生那两眼很不满。“干嘛?只不过装潢比别人华丽,餐点比别家贵一点,就必须要身奢华衣才能进来用餐吗?”她瞪着平无争发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