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车。”她将手比做车子,另一根手指头比拟为人,平顺地从左至右滑动。“咻!就到目的地了。”
“那射箭呢?你为何不会?”依拉不死心地追问。
“为什么要学?训练专心注意力吗?”
“不是,要用来打猎物、射敌人的。”
“可是没有猎物跟敌人啊。我们不可以拿了箭乱射动物,人类应该爱护、保护动物。”
“那你总该学针线吧?如果衣服破了,至少会补。”
“但我很少把衣服穿破,大部分都因太小丢掉或送人;就算穿破了,再买新的就有了,穿破衣服出门会被笑的。”
其它人听到丽斯翻译到把衣服“丢掉”、“送人”时;都倒抽一口气,他们无法想象如此暴殄天物的行为。
其中一个勇士托丽斯问,那她到底有多少衣服穿?
“不知道耶,没数过。谁会无聊到去数衣服。像我妈妈每两年都整理柜子一次,把不流行的衣服丢掉,以免占空间。我奶奶就比较念旧,她都舍不得丢,所以她准备了两个大房间,一间放衣服,一间放鞋子、帽子等那些配件;而我和姐姐最喜欢去奶奶家玩造型游戏。”
“鞋子也要一间房间?”
“那当然。她有好几百双鞋子,当然需要一间房间来放。”
丽斯天真地问:“那妈妈一辈子都不用买衣服了,光是穿那些就够了。”
李天风轻笑说:“那怎么可能?风格又不一样。”
“什么是风格?”
“我奶奶喜欢那种可以展露身材、装饰很多、名设计师设计的衣服,而我喜欢简单舒适的。”
男人都会马上联想到,都做奶奶的女人了,还有什么可露的?早就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模样。
李天风忍不住笑出来。“你们要是看过我奶奶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我跟她出门时都宣称她是我大姐,别人还相信,因为她身材、皮肤都保养得很好。”
丽斯马上说:“那她不是长生不老了?”
李天风想了想。“这样好像也说得通。”
达西暂时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虽然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假设,但光是富裕的环境是用不可能培养出那种集天地灵秀一身的美女。如果她是从那个世界来的,就说得通她为何毫无警备之心,不记仇、不知危险为何物。不知道害怕、不在乎达伦王身上拥有上天所赋予他的神力了。何必在乎呢?因为她即来自上天。
达西对达伦神秘地一笑,一副“你知、我知、大家知”的表情。
每个人当场都下了相同的结论,但都很有默契地不点破;就只有丽斯和李天风浑然不觉。
李天风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轻叫一声:“啊。”
“妈妈,怎么了?”
“我们不是要买花瓶吗?再不买回去,那些花都枯了。”
李天风站起向和尚鞠躬,弯腰拜了一下。“大诉我们先走了,再见。”
丽斯见状也学着鞠躬,双手合并拜着。“大师,妈妈和我要去买花瓶了,再见。”
达伦唤回欲走的两个“大忙人”。“等一下,我说你们可以走了吗?”
“可是妈妈说再不买花瓶回去,那些花就要枯掉了。”
“丽斯乖女儿,你问你妈妈想不想骑马去堡外逛逛?”他哄诱女儿。
丽斯第一次听父王这样叫她,乐得昏了头,马上把花瓶的事丢到一旁。“妈妈,父王说要带我们去堡外逛逛。”
达伦再加一句:“顺便告诉她,我会派人帮她收拾那些花。”
对一进堡里就不曾出去的李天风而言,这可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她当然喜孜孜地点头。
他们这一群人马一出堡,市集的人马上交头接耳,谈论着刚刚王族们的谈话。所有人皆恍然大悟,难怪王会被那女人迷得三天下不了床,还听说王灭了黑熊一族、杀了那群恰克族勇士。
神知道神石毁了,所以送天女来代替神石。神之子配天女,不正是绝配。
龙堡的人处于一种兴奋的气氛中。他们一族将兴盛,因为神特别眷顾龙堡一族。从此以后在这片大草原上,他们“呼韩邪”达伦一族将统治其它部落,未来可期。
芳草碧连天。龙堡外的景色,一片葱葱郁郁草原延伸至天漫,远处的山一片翠绿。
草原上,点缀着白色帐篷,炊烟袅袅升起,羊群。马匹悠闲低头吃草、走动。
目送达西王子一行人向远处高山驰骋离去后,达伦令所有人回龙堡。他则载李天风绕往另一方向骑去,呼呼的风呼啸而过,四周景物如火车窗口外般快速倒退。李天风目不暇接,不知该将视线投在哪个方向欣赏。
他们几乎绕过半个龙堡,来到龙堡后,李天风望着陡峭的山壁间,丽鹿在崎岖不平的地上轻松地跳跃于岩石之中,一派悠闲地低头觅食。
李天风回头望向达伦。原来他是带她来看这群美丽的丽鹿,她回他一个感激的笑脸。
可是,看他一脸看好戏的恶作剧表情,好像不只那么简单。她眼光徘徊于那峭立的山势与他一脸倨傲的神情,她的脸色逐渐惨白,她捉住他的手,欲阻止他的企图。
他只是将她的手松开,将她的双手环住他的腰,脸一凝,他驭马冲上嶙峋的山壁,置若罔闻她的尖叫声。
李天风脑海一直浮现他们两人连马从高处摔下、尸体横陈地躺在山脚下。不可能,这么陡峭的山连人爬上去都有问题,更何况马匹背负着两人的重量,他们不该随意闯入丽鹿的世界。
奇迹似的,他们竟然安全上山。她感觉马匹停止不动,她的头这才从他怀中探出来察看周围情况。
这一看,直让她倒抽一口气。山下一条蜿蜒宝绿色的河,河边净是桦、柳、杉树和高过人头的草丛,丛林中偶尔瞥见鹿、野羊等动物的身影。成群的野鸭、天鹅在河中嬉戏,河边还有只低首喝水的紫貂,一片生气盎然。
原来,他就是要带她来看这片美景。
她犹如置身梦幻的画中,并比画中多了一分感动。它不止美,而且可以感受到万物的生命在这存在与跃动。她背躺于他的胸怀,连连叹息。她从未看过这般翠绿的小河,仿佛被两岸的树林所熏染。森林云雾缥缈,仿佛造物者给它披上了一层外纱。
自那天起,达伦每天会拨出一段时间骑马载她至龙堡外兜风。
而这段时间,就只有他们两人,不容许其它人的存在。
渐渐地,李天风的心也被他所掳获。
这是她首次感受到被一股浓烈的爱所包围。虽然他常常独裁地限制她的行为,但她感受得到被细心呵护的感觉,而他也尽他所能供给她一切她想要的。
她开始关心他的行踪,期待每天专属两人的甜蜜时间。想了解地每天做些什么事,想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事,他爱吃什么、他讨厌什么?想知道他一切的一切。
有一次,为了取悦她,达伦意外送了她和丽斯一样礼物。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小狗和一只波斯猫,将小狗给丽斯,满足她喜欢指挥人的个性,让小狗整天跟在她身后跑,让她呼来唤去。
丽斯还帮小狗取了跟李天风家里小狗同样的名字——小皮,她以为所有小狗的名字都叫小皮。李天风只得遵从丽斯的歪理,所有猫都叫咪咪,当然那只波斯猫也叫咪咪。
李天风在接受这项意外礼物,并回想他原本对宠物是多么的嗤之以鼻……她真的深切地感受到他对她的爱。
第九章
这天,李天风与丽斯从果园里采了些梨子,请那些忙碌地帮她做衣服的妇女吃。
她们神情愉悦地走进大厅,意外看到一脸怒气的达伦,及面无表情站在他后面的阿克,还有一个神情惶恐的肥胖男人;而桌上则摆了许多各种颜色的矿石。
达伦直觉这个矿工的工头罕诺说谎,看他紧张地拼命拭汗,他就觉得最近矿山的生产量减少确实是有问题,绝不是奴隶们生病死亡这么简单。
达伦质问罕诺:“你说说看,奴隶为何生病?我送去的食物喂不饱他们吗?”
“这……这可能是传染病,他们莫名其妙发高烧卧病在床,没两天就死了,属下也不太清楚是什么原因。”
达伦看到她们,叫住欲避开这场面往厨房走的两人。他语气变得较为温和:“天风、丽斯,你们过来一下。丽斯,我要请你帮我看看罕诺。”
他最近得知女儿有另一项异能,她不只能当“翻译”,她真正的本事是可以借着碰触对方的手或脑得知他心里在想什么。
丽斯快乐地接受任务。她要罕诺低下头,让她碰触他的头。
李天风坐在达伦旁边,投给他一个不赞同的眼光。她不喜欢一个小孩能随时得知别人心里想什么,她认为小孩心智尚未成熟,还不够坚强得可以承受一些人心的黑暗面。她正在训练丽斯收放自己的异能,而不是像敞开的大门随时接受外界的各项信息;她必须是有选择地接收外界的刺激,而且是依照她的年龄所能接受的范围。
达伦威严地问罕诺:“回答我,奴隶死了多少?”
罕诺恐惧丽斯奇怪的动作,惟恐她施以什么奇怪的幻术。“死……死……了多少?”他支支吾吾答不出来。
“快说。”
“死了约一千人吧。”他随意说了个数位。
“我记得我交给你两千多人的奴隶让你使唤,而你却让我的财产减少一半,还是当我发觉生产量减少时才招认。你说你这工头该当何罪?”
“我……我……”罕诺跪下,头直磕,吓得冷汗直流。“王,饶了我。”他哀求着。
“父主,杀了他。”丽斯到达伦身旁轻声地说:“他说谎,根本没人死亡,是他独吞一半宝石,卖给途经的商旅。”
“阿克,把他拖出去杀了,并把他的财产全数没收,他的族人全部贬为奴隶。”
“可是,王,罕诺是宜图族首领妻子的弟弟,这样子好吗?这族性格刚烈,有仇必报,我怕——”
达伦坚决下令:“拖出去杀了!阿克,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懦弱?”
“是,王。”阿克拖着哀求声不断的罕诺出去。
李天风有一丝不忍。“难道不能把他关个五年、十年就好,一定要拿命来偿吗?”
丽斯毋须达伦的答复,即否决掉她的想法。“又没地方关他,而且这样多麻烦,还要派人力看守他。”
达伦企图转移李天风的注意力,将桌上那堆未经雕琢的宝石推到她眼前。“挑个喜欢的吧,我要工匠做条项练给你。”
丽斯也凑了过来。“我也要。”
他点了点头。
李天风看着桌上那堆不同颜色的矿石,有大如足球大,有小如手指头,奇形怪状。突地,她看到那堆原石中闪了一下光。
她寻视着,看到一颗长方形如手指头长的蓝宝石,她的手不由自主拿起它凝视。她仿佛看到蓝宝石对她眨了眨眼,感觉透过手指,宝石里富蕴着一股神秘力量,经由手指传导给她,让她手指有种酥麻感;而且它的颜色如同达伦其中一只眼般的湛蓝。
她拿起宝石与他那只眼比对,同样晶莹剔透,闪耀着光芒。
达伦凝视她娇艳的面容,那盈盈如一泓水的美目,那欲滴的朱唇半启,引诱他一亲芳泽。
他们含情脉脉凝视对方,愈靠愈近……
“妈妈,你看这块红色石头好漂亮,我要这块。”丽斯的话打断了这浪漫的气氛。
李天风顿时羞红脸低下头。她失态了,居然在小孩面前,在人出出人人的大厅,在白天里,就这样情不自禁。
他们名不正、言不顺,那些绮丽的浪漫只属于晚上房间里。李天风如是想。
达伦润润喉咙也说:“丽斯,那就用这红色宝石帮你做条项练。天风,你呢?想用这块宝石做什么?”
“不用了,我要把它拿来当护身石,装在小包包里随身携带。”
达伦意有所指:“是吗?随身携带?”
李天风脸更红了。“你别误会。我不是因为它的颜色像你眼睛才选它的,我是因为它向我眨了下眼,它——”她不打自招,在他得意洋洋的笑容下说不下去了。
她的脸更绯红了,尤其在达伦听完丽斯的翻译后,他哈哈大笑。
李天风请娜咪帮她做一个小布包,用来装蓝宝石,她将它系在腰上。
龙堡的人皆乐意看到两人驾马出游的行影,尤其神之子变得亲切多了,也比较有人情味的感觉。
以前的他总是高高在上,一副傲然的态度斜睇他们。但,现在的他只要天女在身旁,就会换了一张带着笑容的脸,表情富有变化,随着天女的言行举止而牵动着。
神之子得到天女,并且彼此心意相属,这消息在这片大草原上,越过雪山,渡过小河、湖泽,广为流传着。
他们每日的遛马甜蜜时光,在矿山被袭这消息传来后暂时停止了。
因为达伦领着黑武士至矿山讨伐那帮逆贼。
原来是宜图族联合恰克族袭击矿山,掳走所有奴隶及宝石后逃逸。宜图族首领妻子震怒弟弟被杀及其一家沦落为奴隶,鼓动丈夫报复并借机占领矿山。恰克族则因大熊及其武士被杀,早怀恨在心,准备伺机而动。
恰克族及宜图族均是善战的剽悍民族,尤其恰克族的马上射箭更是厉害。
达伦为了使己方伤亡减至最低,一直不敢采取激烈的正面冲突。他利用他的神力,能轻易侦知敌人逃逸何方,再等他们放松警备时突袭;而他也能事先侦知他们的攻势、人力,而选择避开或从背后攻击。
恰克族及宜图族原本自负于马背上的速度及优异的箭术,此时自然都宣告无效。不论他们跑得多快,最后总是被他找到;而箭术更是无用武之地。此时,他们才体认到不该惹怒神子,显然为时已晚。
达伦必须灭了他们,这事关荣誉。如果没给与他们“适当处罚”,以儆效尤一番,别人定会不断挑衅他。矿山含有丰富的资产,谁拥有了它,就拥有了财富。有了矿山就不用再辛苦打猎、剥皮毛、牧羊……只要用宝石就能换取任何想要的东西,所以人人皆觊觎着矿山。所以他必须灭绝这两族,让其它人知晓这就是他们的下场。
只是,达伦没想到这两族联合起来这么难缠,花了他近一个月时间才消灭他们;更惊愕的是,在他满腹相思地奔回龙堡时,竟发现李天风不见了,而且没人知道她怎么失踪的、她去哪里?
这事实让他几欲疯狂。
*
李天风也没想到他会出趟远门这么久,她以为他顶多两、三天就会回来。
为了给他一个惊奇,李天风说服里雅教她骑马。
而李天风、丽斯也一直拚命拉拢阿克与里雅两人,找话题让他们聊,找机会让他们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