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暐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微笑。「唱歌吧!下一首换谁?」
「怎、怎么可能?」坐在他身旁,早已芳心暗许的客服部经理怎么可能当做没这一回事?
他竟然没否认?!这……太危险了!她连忙补救。「昭暐才不会看上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呢!」
可惜她补救的方式是攻击别人,这一点,是昭暐最不欣赏的。
争风吃醋需要用到这种手段,可见这女人言行不够光明正大,而且善于掩饰。
羽珍对于对方的攻击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因她会计部的手下与客服部的人对上了,这位客服部的头头才会老是针对她而来。
她才懒得跟这种人计较,要生气,就自个儿去气到长皱纹吧,她才不干呢!何况是为了那只白斩鸡似的男人争风吃醋,呸!不干!
两相比较之下,羽珍的表现着实让昭暐欣赏。
聪明的女人会有聪明的做法,她相当有智慧,没有张牙舞爪的反击,只冷冷的睨了对方一眼。
这就是女王的骄傲吧!他真是越来越欣赏她了。
酒过三巡,又High过一轮之后,趁着有人唱着慢歌缓和气氛,昭暐当着众人的面,向羽珍提出结束后两人去吃宵夜的邀约--
这是约会,众人明显的察觉,程总工程师昭暐先生对盛嘉之花展开攻势了!
这让方才攻击羽珍的客服部经理顿时花容失色。
「跟你?」羽珍垂下眼睫,睨着向自己提出邀约的昭暐。
果然不出她所料,这家伙对她存着这种心,哼!
她双手环胸,修长的美腿交迭,抬高下巴,又再度摆出了那高高在上的女王姿态。
「吃完宵夜我送妳回家。」他微笑道。
「这是约会吗?」羽珍挑眉,完全不掩饰她脸上的厌恶。
「是。」昭暐也不避讳,大方承认。
众人倒吸一口气,兴奋又紧张的期待接下来的发展。想不到看起来斯文的他会有这么大方的表现。
「哦,那我不去了。」羽珍撩一撩秀发,风情万种地拒绝。「要是跟你吃了宵夜让你对我有什么绮想,那就不好了。」
「翁羽珍,妳少八婆了,谁会对妳有绮想!」眼见心上人向最讨厌的死对头示好,一肚子火没地方发的客服部经理,忍不住指着她的鼻子破口大骂。
「哼。」羽珍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撇过头去,对着昭暐扬起嘴角。她等这一刻很久了,狠狠的将这个男人拒于千里之外,报一口怨气!
她清清嗓子,以所有人都听得见的音量,大声道:「我最讨厌你这种白面书生,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我对你没、兴、趣!一点也不想浪费时间跟你去吃什么鬼宵夜,你听清楚,以后少来招惹我!」
一点情面也不留的,狠狠拒绝。
昭暐好风度,微笑的说:「我知道了。」
众人莫不对他投以惊讶的眼光,被这么不留情面的拒绝,他还笑得出来?
「唱歌吧。」他笑着拿起麦克风,递给身旁傻眼的同事。
其实她的拒绝早在他的意料之中,要是她答应了,他反而会吓到呢!
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
第三章
盛嘉之花狠狠拒绝程总工程师示爱的这一件事,在公司上下闹得沸沸扬扬。
不过身为当事者的两人却都像没这一回事般,依旧正常的上下班,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昭暐见了拒绝自己的羽珍,还会笑着打招呼呢!
他的好风度让人无法置信。
「我真后悔当时没参加那场聚会!」错失良机的郭嘉智扼腕的搥墙。
昭暐睨了他一眼。「神经病。」
「从没听说哪个女孩会拒绝你,我真是太欣赏翁羽珍了。」
「你是白痴吗?」昭暐忍不住叹息。「未免也太闲了吧,管起我的事来,我看
不如我打个电给舅妈,告诉她,其实你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忙,你有非常多的空闲时间可以去相亲!」
「别!我求你,我以后不多嘴了。」一听到相亲二字,郭嘉智吓得脸色苍白。
「我决定搬出去。」昭暐睨了他一眼,然后宣布。
「为什么?这里的环境你不喜欢吗?」郭嘉智检讨自己是不是怠慢了表弟。
「第一,我实在受不了你的聒噪。」昭暐叹息。
一回台湾就住进表哥的公寓,说是两人有个照应,可他实在不喜欢跟别人一起生活。
「哈哈。」郭嘉智干笑。
「第二,你有时候带女人回来,让我非常尴尬。」昭暐数落着。
「嘿嘿。」被抓包了。
「第三,我二哥下个月会来台湾一趟,把一些我需要的东西拿给我,也把马克带来。」马克,他的好伙伴。「你这里一点也不适合马克,我要找一个马克会喜欢的环境。」如果可以,他才舍不得让马克来台湾。
马克是一只两岁的哈士奇成犬,也就是通称的雪橇狗,习惯在极寒冷的地带生活,而台湾过于湿热,根本不适合牠。
不过他实在不放心马克在美国,他会想念他的爱犬,所以还是下定决心,花了不少心力通关检验,让家人把马克送来台湾陪他。
「原来是为了你的宠物。」郭嘉智总算明白表弟坚持搬出的理由。
谁都不能阻挡昭暐爱狗的举止,为了那只娇生惯养的哈士奇,他付出的可多了。
「好吧,那我就不阻止你找房子了。」郭嘉智只能放人,谁教他住的高级公寓不准养大型犬。
得到表哥的认可之后,昭暐便利用假日以及下班时间四处找房子。
价钱不是问题,但得满足他的需求。
要距离公司近,临近有公园或是社区有中庭能让他遛狗,房子格局至少要两房一厅,采光要好,出入人士不会太复杂,最好是社区大楼。
好不容易透过仲介找到了符合他需求的房子,因为实在太喜欢了,便毫不考虑的买了下来,并联络室内设计公司,沟通好他喜欢的设计和摆设,便全权交由设计公司打理。
前后不到一个月,他搬进了新家。
在新居落成的第二天,他二哥程昭旭,便带着马克来到台湾,但因为还有事情得去办,把东西和狗交给弟弟后,他便离开了,连休息也没有。
不过兄弟俩还是约了时间好好吃一顿饭,二哥也承诺要替他向郭嘉智讨回公道,狠狠揍他一顿。
昭暐买下的房子离公司只有十分钟车程,是新兴的社区大楼,位于三十楼中的第十八楼,三房两厅的隔间,约四十坪,楼下便是公园。
对于新家及环境,他很满意。
「汪!」许久未见心爱主人的马克,在他脚边兴奋的摇着尾巴。
「Hi,马克,好久不见!你好像胖了,在美国吃很好对不对?」昭暐蹲下来,马克见状立刻扑上主人,疯狂的舔他的脸。
「够了、够了!Sit down!」受不了爱犬的洗脸攻势,他大笑着下指令。
果真是有训练过的,听到指令立刻乖乖坐下,一副乖巧的模样。
「坐飞机一定让你受尽苦头吧?我换个衣服带你出去跑一跑,马克,你太胖了,要减肥哦!」摸摸爱犬的头,昭暐进房间换运动服。
「呜--」像是听得懂主人在说什么,马克难过的呜咽一声,趴在地上,一脸的有气无力。
「马克,Come on!」昭暐快速换上白色运动服,手上拿着狗炼和遛狗必备用品--卫生纸和塑胶袋,喊着马克要牠跟上。
马克乖乖听话,将头抬起让主人扣上项圈,然后出门运动去也。
公园里有不少附近的住户,因为适逢周休假期,有不少人趁着黄昏天气下太热时运动,而马克的出现,则吸引了许多小朋友的目光。
「哇!好大的狗狗哦!」小朋友兴奋的指着马克大叫。
「好帅的哈士奇,还戴墨镜耶!哈哈哈!」这是男人们的大笑。
「汪!」马克神气活现,骄傲的跟在主人身旁。
「马克,你少得意。」知道牠的坏习惯就是禁不起别人的称赞,昭暐蹲下来,露出白牙,狞笑着解开牠脖子上的项圈。「跑输我,今天晚上没有牛肉吃!」
「呜呜……」马克忍不住呜咽。
「快跟上来!」昭暐拍拍手,便跑了起来。
马克见主人开始运动,知道没有转圜的余地,为了牠晚餐的牛肉,只好拚死命的跑了。
「汪!」牠快速的跟在主人身后跑了起来。
很多小朋友看了跟着追逐在马克身后,一起运动。
在黄昏的公园里,因为一只帅气十足的哈士奇出现而热闹非凡。
跑了近三十分钟,觉得运动量够了,昭暐才停下来,他一停马克也跟着停在他脚边,那双无辜的眼睛望着他,像在说--牛肉!给我牛肉!
「好好好,晚上给你吃牛肉。」他没好气地摸摸牠的头。
这时候小朋友们纷纷来到这一人一狗身旁,带着希冀的眼光看着昭暐。
「叔叔……」
听见这谄媚的唤声,昭暐当然知道这些小朋友想干么。
「牠叫马克。马克,跟小朋友打声招呼。」
马克合作的汪了一声,引来小朋友开心的欢笑。
「可以摸牠,牠不会咬人。」话一说出口,小朋友们立刻伸出手摸摸马克的头,而那马克骄傲得咧,引起别人的注意像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一点也不会害羞怕生,让人摸个开心。
马克喜欢引人注意这一点,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昭暐没好气地想着。
让马克跟公园内的小朋友们玩,昭暐在一旁回应小朋友们的问题,连一些喜欢大型犬的男士们也纷纷与他攀谈,聊起他最近才搬来这附近的事。
太阳日渐西下,小朋友们在妈妈的吆喝之下依依不舍的和马克说再见。
「明天见喽。」昭暐对小朋友们微笑道再见,也承诺了明天会再带马克来公园玩,小朋友们才甘心离开。
「马克,去上厕所!」昭暐一声令下,马克吠了一声,开始找方便的地点。
「呼……呼……」穿着超短热裤,运动背心,露出平坦小腹和修长美腿的羽珍,从公园另一头跑来。
她喘着气,耳中塞着iPod耳机,听着喜欢的音乐一边慢跑,越跑向公园中央,越看清前方有只超级大狗,正在寻找方便的地点。
她从来不知道这附近有人养这么大只的狗,是谁啊?难道是新搬到这附近的住户吗?
越跑越近,越觉得那个跟在大狗身后处理大小便的狗主人--很、眼、熟!
「程昭暐?!」她忍不住大喊,拿下耳朵塞着的耳机。
直到站在这一人一狗面前,她才认出这家伙。
感觉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昭暐疑惑的抬头,没想到看见一个月前在众同事面前拒绝他的女王。
「这么巧?」
他们两目相对时,昭暐正好拿着卫生纸,捡马克的狗大便。
「汪!」方便完的马克,摇着尾巴讨赏。
「大干净了吗?Good!」分神赞赏爱犬,昭暐态度自然,一点也不因为自己在捡狗大便而觉得困窘。
将塑胶带打结后,他摸摸马克的头,蹲下身来帮牠脱下帅气的飞行墨镜。
看着那只帅气的哈士奇训练有素的坐在他身旁,羽珍不禁挑了挑眉,疑惑的语气问:「你的狗?」
「牠叫马克。马克,跟小姐打个招呼。」意外会在这里碰见她,他想这或许是命运的安排。
「汪!」马克吠了一声。
羽珍蹲下身来,与马克平视了一会儿,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让昭暐感到奇怪。
「马克……」轻轻的喊着牠的名字,她沉吟了半晌,然后笑了,笑得像个小女孩,开心的摸摸马克的头。「你好,我叫羽珍。」
看见她的笑容,昭暐眼睛都瞪出来了。
平时他向她打招呼,也没看她对自己回以客气的微笑,都是狠狠的一瞪--
马克,你也太好狗运了吧!这么轻易就赢得美人芳心,你主人努力一个月都摆不平的难搞女王,你吠两声就搞定了?
昭暐不禁喊叹,人不如狗!
「妳喜欢狗吗?」逮到机会,昭暐找话题与她攀谈,态度还不能太热络。
「嗯。」羽珍冷淡的回应一声,显然对马克的兴趣比对他还浓。
她一直都很喜欢狗,而且是大狗,梦想是养一只哈士奇或是拉不拉多,每天牵着狗狗去散步,更希望找个养狗的男朋友,认为喜欢动物的人都不是坏人。
可惜,她从来没有交过一个养狗的男朋友,她还以为这年头的男人都梦想拥有一只黄金猎犬,可不知道为什么,她以前交往的男友们,对动物都没有什么爱心。
而程昭暐这家伙虽然不得她的缘,但他的狗可不!
她还没看过这么帅的哈士奇,全身的毛充满光泽,而且一点也不臭,可见牠被照顾得很好。
爱狗的男人……算是对他有一点刮目相看啦!
「牠今天才到台湾。」昭暐明显感受到她对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刻意把话题绕着马克转。「我带牠出来运动运动,适应台湾的天气。」
「看起来适应得还不错。」看着马克舔着自己的手,羽珍怕痒的频频笑场。
「有美女在牠会比平常更卖力表现。」他没好气的看着马克大吃她豆腐的举止。
「哦?」羽珍不禁猜测,他是不是想趁机借着狗来追求她啊?
如果是这一招,的确还满管用的啦!
「把手伸出来,对牠喊Hand。」
依着他的指示,羽珍伸出乎。「马克,Hand!」
马克乖巧的听从指令,将前脚放在她摊开的掌心。
「好可爱哟!」小小的把戏逗乐了羽珍,忍不住抱抱牠。
这么轻易得来女王主动的拥抱,让昭暐颇不是滋味,半是认真、半是开玩笑,咬牙切齿地道:「真是艳福不浅的臭狗……臭马克,God die!」
马克得令,立刻倒在地上翻肚,装死。
「啊!好可爱。」马克的聪明和小把戏让羽珍一颗心都化了。
看到这一幕,昭暐不禁想,原来女王也不是那么高不可攀,只不过要用对方法,他一直在尝试打破她画下界限的方法,却没半点头绪,想不到原来宠物是她的罩门!
「不早了,我该带马克回去吃晚餐。」昭暐刻意在她玩兴最高的那一刻说要离开。「不打扰妳运动了,再见。」说完,吆喝着马克回家去了。
啥?这样就要走?他到底有没有意思要追她啊?!没看到她玩得正开心吗?
「喂!程昭暐!」羽珍忍不住喊。
「嗯?」昭暐牵着马克走了一小段路后听见她喊住自己,隐藏得逞的笑意,故意淡然的转过头,一脸不解地挑眉。「什么事?」
「你住在这附近?」她不禁猜想,他是为了她才搬到自己住处附近,好追求她。
「嗯,昨天才搬来,我住在那里。」他指向前方那栋气势磅礡的新兴大厦。「这里交通方便,而且适合马克散步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