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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朋友,蜜蜜恋人  第11页    作者:叶昭洁

  “你叫百合?谁取的名字?”

  “爸爸。他喜欢百合花,说百合又纯洁,又不媚俗。”

  “你母亲——你母亲贵姓?”

  “吴。”

  “吴?叫什么?吴什么?”男人突然很激动,猛抓住百合的手。

  “伯——伯伯,您怎么了?”

  “我——对不起!”男人平静下来,啜了口茶。“不瞒你说,我原本对这个世界已经无望了,也放弃了自己。因为我觉得,这世界根本就不适合我,它只适合那些盲目、沉睡的人,或者是那些麻木、具奴性的人,而我,活着只是徒增苦闷罢了!”

  “伯伯……”百合勉强笑笑,不知如何安慰他。

  “百合,你知道吗?我是那天看见了你之后,想想,我的孩子若是还活着,也该这么大了,而你的模样跟我的妻子还真有些神似,所以……”男人顿了顿。“我突然——突然觉得自己重要起来,又突然觉得一切都有了希望;所以,我把自己整顿好,找了一份工作,重新开始我的生活——百合,告诉我,你的妈妈是不是叫吴碧晴?”

  百合瞪大了眼,好久好久,才摇头说:“不,不是!我妈——我妈叫吴秋莲,不叫吴碧晴。”百合想了一下,灵机一动。“你确定你太太生的是女儿吗?”

  “不,我走的时候,她还没临盆,后来入了狱,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

  “那好,有一个人,也许就是你儿子!”

  夏,是属于海的。

  夏,是属于浪的。

  夏,是属于沙滩的。

  夏,是属于飞舞中的蝴蝶。

  每个月,她至少来海边一次;夏季时还好,海风吹来,总叫人浑身舒畅,戏水的人多,也不显得寂寞。可是,就算是最寒冷的季节,她至少也会来一回的。

  多数人到海边,是为了戏水,或者是为了看夕阳;而小蝶,她来海边是为了悼念一段死去的恋情。

  蝴蝶的死法不同于其他,蝶尸总叫死亡也披上凄美的想象,如同小蝶的恋情。

  她在这沙滩上射杀过她的情人,情人的血淌在海沙里,被海潮一次一次的涤净;情人的血,遂和海水融成一体。她能体会那是怎样的交融,如同做爱,将彼此的体液留在对方体内,甚至奇妙的蕴育成新的生命。

  她原本痛恨她的情人,直到她在情人淌血的沙砾中发现青蝶的踪迹,知道情人临着死亡的约会,仍然带着她的信物。她的恨,于是退化成不忍,退回到爱的原点。

  恨,便不再是恨了!

  悼念完死去的恋情,一阵海风吹来,沙便将蝶尸又埋深一层。她想,终将要遗忘,无论爱,或者憎,只要埋得够深,总会忘的。

  她向林子走去,脚步浅浅的,走成一道轻快的线条。

  若她可能是他的女儿,那么,小蒋就更可能是他的儿子了。

  小蒋和百合只差两个月出生,而男人,显然也不确定妻子临盆的真正日期。

  门铃急急的响着。百合想:小蒋若真是这个男人的儿子,那么,父子相会的场面,不知要多感人呢!

  男人望着宽广的大门,门外挂着一排字:“国大代表×××服务处”,心中真是七上八下。碧晴若真嫁得这么好的归宿,过得如此平静富裕的生活,那他是不是该贸然的来搅乱这一池平静呢?男人不禁退却了。

  “百合,我看算了,不会这么巧的!”

  “没关系,只不过是见个面罢了,我相信,就算你们不是父子,一定也会成为好朋友的!”

  一个妇人出来开门,一脸的笑;男人看在眼里。“是她吗?不,不是!”说不上是高兴还是失望。

  “找如阳啊!他出去买东西,一会儿就回来,要不要厅里坐坐,太太也在。”

  “谢谢你,王嫂。我们等他一下好了。”

  原来是佣人,男人松了口气。

  “我看算了,改天吧!”

  “别这样!”百合拖着男人往里走。“伯母在,那不更好,有个缓冲嘛!”

  客厅很大,流泻着蓝调的乐曲;男人年轻时也曾喜欢过。他和百合在沙发上坐着,佣人奉了两杯茶,便上楼去请女主人出来。

  杯里的茶水冒着热气,男人手心却尽是冷汗;好一会儿的时间过去了,楼梯间才传出了“得!得!得!”的脚步声。男人向上望去,只见女人上过卷子的发整齐的挂在耳畔,穿着改良的碎花旗袍,一步步迈着小步下楼来。

  是她?没发胖?难不成还在受苦吗?

  女主人的旗袍裙摆在腿肚子上晃啊晃,男人叹了口气!瞧她瘦的!连腿肚子都扁了。以前,他总爱叫妻子横躺在沙发上,让他抚摸她的腿,所以他特别记得妻子的腿,不是一般女孩那样细瘦,而是圆润饱满、白白嫩嫩,鸡膀子似的。

  她终于转过脸来,带着笑。

  “百合,找如阳啊?”女人终于瞧见他了,神情肃穆极了。“这位是——”

  “伯母,您不认得他吗?您再想想。”百合挽着女人的手臂,比谁都急。

  这神情她是见过的,几分忧郁、几分豪气、几分睿智、几分痴狂——没错,这和如阳,尤其是晏阳,的确有几分神似。

  “夫人,敝姓杨。”

  “哦!杨先生,请坐。咱们——”女人牵着百合的手坐下,佣人又送上一杯茶。“我觉得,您的确有几分面善,只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了。”

  “若见过,也是廿几年前了。”

  “哦?怎么说?”

  “我坐过牢,是政治犯。”

  “什么?那——”女人吃了一惊;难怪了,原来和晏阳是同一种人,中了同一种毒的,难怪神情这么像!

  “我的前夫也坐过牢,也是政治犯。”女人不禁神情黯然了。

  “敢问大名。”

  “徐晏阳。”

  “什么?徐大哥?您是——大嫂?”

  “怎么?你认识晏阳?”

  于是杨时华把和徐晏阳在牢中相遇、相识及徐晏阳逃狱、自杀的经过,一一说给女人听;说到悲凉处,女人的泪,便不可抑遏的流成滔滔江水。

  “百合你来啦!妈——怎么?发生什么事了?”如阳见气氛如此僵,母亲又哭得那么伤心,一时愣在原地。

  “唉!徐大哥要是泉下有知,知道后继有人,也该含笑九泉了。总比我——唉!”

  这是一个悲哀,一个无法控诉的悲哀,一个时代无法弥补的悲哀!

  示君一直无法理解,小蝶没理由这么轻易就会放过他的,也没理由就此销声匿迹,但,事实就是如此。

  “又在想什么?这次暴走族疯狂杀人事件,上面看得很重,你有什么看法没有?”

  “血腥使人疯狂。”示君躺在床上,转身将头埋进枕头里。

  “什么?”阿自把枕头抽走,又被示君抢回去。

  “我看你早晚会闷死在枕头里!”阿自低骂几句,心里却很心疼示君成天不快乐的模样。

  最近,示君老接些别人不想接的棘手案件,把自己累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不但肥肉瘦尽,连肌肉也都给瘦了。一旦闲下来,不是打牌就是睡觉;阿自知道他是故意给自己找罪受。

  “好啦!”他又抽走他的枕头;这回示君懒得抢,脸仍朝着床,动也不动。“起来啦!”阿自捶他一记,示君仍不搭理。

  “铃——”电话铃响,阿自无力的丢下枕头,向话机走了过去。

  “喂?哪里找?”阿自用手捂着话筒,朝示君踢两下,很紧张似的。

  “干嘛,别吵啦!”

  “电话,电话啦!”又一踢,才仔细的说:“百合打来的!”

  “什么?”示君跳起来,抢过电话。“喂?你好吗?”

  “呃——订婚了,还好。是小姊姊——怡君姊告诉我这边的电话的。”

  “订婚?他对你好不好?”

  “很好,他脾气很好,都是我惹他的时候多。”

  “出来聊聊好吗?很久不见了。”

  “好啊!把女朋友一起带来吧!”

  “哪来的女朋友?我想是报应吧!现在都没人要我了!”说着,示君哼哼自嘲两句。

  “爱说笑!我现在很自由,随时都有空。”

  “那好。明天,明天可以吗?我去接你。”

  “好。”

  两人突然都沉默了,不知该说些什么。

  “谢谢你的百合花,我很喜欢。”

  “啊?哦!不客气。”

  晴朗的天,有如百合清朗的心情。这天,五点一刻她就醒了,打开窗子,任风灌满整个期待的心房。

  在大厦林立中的小小的梯形的天空,星星一颗颗淡去,月牙儿吐着银白色的光芒,迟迟不忍回家。在等待朝阳的时刻里,百合的秀发飘动在喜悦里,肢体舒解了,思考奔放了,肌肤光润了,整个人都鲜活美丽起来了!

  “哦——穿什么好呢?”

  百合拉开衣橱,挑了一件纯白洋装。那是她廿岁生日那年,妈妈亲自为她选布、剪裁的;小小的立领,双排黄豆大小的珍珠白钮扣,A字裙,高雅大方,又不显得毫无生气。这件洋装,百合前后才穿过两次,见了她穿的人都赞好,说是衣服和人相得益彰;更有人说,一看见她穿它,就令人想到百合花,就叫人联想起会弹钢琴的高贵淑女。为此,百合不知谢过母亲多少回了,却也为此,百合一直舍不得穿它,只是珍藏着。

  “不好,这件看来太拘谨了。”

  百合又挑了件水蓝色短洋装,领口、袖口都加了白色的边,胸前几束细带子,可打成各种装饰的结,细致美观。

  这件短洋装蓝得耀眼,百合一眼就看上了;可是价钱十分昂贵,店家说是进口素材的缘故,百合徘徊了几次,还是忍痛买下了。

  百合把衣服穿在身上,左看右看,总还觉得不够完美。

  “最近吃太多了,穿起来真蠢!”

  前前后后,百合试了十几套衣服,直到八点半了,才在匆忙中决定穿上最初试的那件白洋装。

  “糟了,这头发都没型了!”百合用大梳子在头上刷了几下,又拿起吹风机来猛吹,定型液加慕丝,弄了好半天才搞定。

  “化点妆吧!看起来会亮丽些。”百合拿了粉底在脸上抹两下,觉得不妥。“不,以前我都不化妆的,而且,看起来显老。”再想:“脸好像很苍白,还是上点粉好。”又想:“他也许比较习惯我以前的样子。”然而——

  百合还是上了淡妆。

  而这边,示君也是早早的醒了;阿自知道,他是兴奋得几乎整夜无法入睡。

  他们睡的是上下铺,示君在上,阿自在下,有时也倒过来睡,或者挤在一张床睡。所以,只要示君一有动静,阿自很难不知道。尤其示君喜欢把头闷在枕头里睡,一烦躁或失眠,总是“啪”地一转身,不一会儿又“啪”地抓被蒙头,不一会儿又“啪”地闷回枕头里——制造出频频的噪音不说,木板床总是摇晃得像睡在船舱里似的,叫人晕眩。

  “喂,安静点行不行?睡不着干脆出去跑几圈,别闹得连我也失眠嘛!”

  “你有点良心好不好?”

  阿自一张眼,示君的头从上头倒挂下来,脸色难看极了,活像夜叉,叫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啪”地一声,示君跳下床,挤到阿自旁边来。“我很烦,你知不知道?”

  “烦什么,不就要见面了。”阿自转过身去,仍想睡。

  “她已经订婚了,我现在见她,算什么!?”

  “你想算什么就算什么了!”

  “我想,她还是有点喜欢我的,否则也不会打电话给我,对不对?可是她为什么不早点打,要到订了婚才打呢?都是人家的老婆了!”

  “结婚都能离婚了,订婚算什么……”阿自转过脸来。“如果她愿意取消婚约,你会娶她吗?”

  “我——”示君犹豫一下。“唉!不可能的事,想它干什么?!”

  “我是说假如啊!你就想象一下嘛!”

  “我也不知道!”

  “你在乎她交过男朋友?还是在乎她有过别的男人?”

  示君不禁想起当初的如意算盘——他是百合的第一个男人,而百合,则是他最后一个女人……

  如今,就算他愿意让百合成为他的最后一个女人,永远对她忠贞,他恐怕也不会是百合的第一个男人了。

  “你在乎她的第一次,对不对?”阿自坐了起来。“你跟所有的男人一样自私,可以允许自己有很多性经验,却不能忍受对方任何一次性行为!”

  “难道你不是吗?”示君丢了个枕头过去。“干!哪个男人不想洞房花烛夜里‘碧血洗银枪’,哪个男人高兴当乌龟、戴绿帽子?你敢说你一点都不在乎?”

  “我没说我不在乎。”阿自把枕头压在背后。“可是,如果因为这样,而失去了一个好女人——起码是你朝思暮想,而且可以相互倚靠的女人,似乎并不值得。”

  示君沉默着。

  “想想你要的是什么吧!要她?还是要她的初夜权?时间不早了,准备准备,去见她吧!”

  示君在吉普车的玻璃窗上看见百合迎面走来,穿着一件白洋装。他想,如果那件衣服的布料硬些、挺些,她看来一定像极了修女。但实际上那布料是极柔极软的,风一吹,身体轮廓外的布自然的向后飘去,正面瞧她,她的身材玲珑有致——修女不该有这样惹火、诱人的身材的!

  “叭叭!”

  随着喇叭两声轻响,百合看见示君,上了车。

  “怎么穿得像修女一样?”

  “什么?”百合一听,恼红了脸,眼泪差点给逼了出来;她就知道自己穿错了,他喜欢的不是这款式的,她该穿得大胆一点、性感一点的。

  “去哪?”示君见百合垂着脸,闻到她身上有股淡香;墓园里捉弄百合的那一幕又浮现在眼前,不禁有些怜她了。

  “去金山好不好?风景不错。”

  “好。”

  一路上,他们没有说太多的话,百合低头拨弄着衣服上的扣子,想扯掉,又不能扯掉;她突然怨起妈妈,都廿岁了,还给她做这种密不透风的衣服,起码露个肩才对。

  “我当了警察。还好!”

  “我知道。你以前不是说过你的生命要像跳水一样,在生命之池中激起无数的水花吗?现在当了警察,正好!”百合终于抬头望他了。“其实,我是后来才听巧玲说的。”

  “巧玲?她还跟你说些什么?”

  “没有啊!可是,说了别生气哦!我觉得,她好像挺喜欢你的。”

  “你很喜欢把自己的男朋友推销给别人,是不是?”

  百合愣了一下,想反驳,却想到贺尚和如宓的事,便不再答话了。

  “她以前就很喜欢我了。我们第一次分手,也是她的原因,不是吗?”

  “其实——她人不错,你们——”

  “我跟她不可能的。”

  百合听了,有些放心,有些窃喜。

  “她老喜欢提你,我想她是真的很喜欢你。”

  “所以啊!她嫉妒你嫉妒得要死!”

  “我——我都是人家的未婚妻了。”任何一个女人都喜欢被另一个女人嫉妒,百合也不例外,她有些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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