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吸了一口气,冷漠移开目光,不正眼看她。
“别担心了,你的门依然完好无缺。”他说。
“那你怎么进得了我的房间?我确定我把门锁上了。”丁秋柔问,声音仍旧透露着沮丧,彷佛他的“破门而入”是一件足以影响她一生的重大事情。
“如果我连锁都不会开,又怎么能把你从绑匪手中救出来?”冷漠这么说。
“不会有人来绑架我的。”丁秋柔闻言,喊着。
“你何以如此肯定?”
“我从没伤害过任何人,为什么有人会想伤害我呢?”
冷漠瞪着她。
“你究竟是太单纯,或者根本就是个白疑?”
丁秋柔张大了嘴,随即生气地指着他。
“你怎么可以骂我?我爸爸花了一大笔钱可不是请你来骂我的!”
“就算是在人界,也有没心肝的坏蛋!他们做坏事纯粹是为了自我的利益,哪里会管你是江洋大盗,还是天杀的大好人?你在人界待了这么多年,总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吧?”
这回,轮到丁秋柔以怪异的眼光看他。
“你说话的方式好奇怪。”她皱眉。“为什么说‘人界’?我从来没听过谁用这个名词来称呼我们所居住的环境。”
“是吗?”冷漠非常仔细地观察她的表情,映入眼廉的却只有纯然的无辜与不解。非常好!精湛的演技简直可以荣膺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就算是我用词不当吧!反正,那不是我此刻想跟你讨论的话题。”他说着,告诉自己别太着急,绝对还有更多机会可以逮着她的小辫子。
“你就这么闯进我房里,还指望我会乖乖地坐在这儿跟你谈话?”丁秋柔这才想起自己对他太过和气,于是她哼了声,撇过头去,把富家女的傲慢表达得淋漓尽致。“很抱歉,冷先生,要谈话得等会了,现在我想休息,请你出去吧!还有,出去时,麻烦替我把门带上,既然门锁难不倒你,我会要爸爸找人在里头装个门闩。”
“别麻烦了,我照样会打开它的。”冷漠迳自走到她床边,拉了张椅子坐下。“恐怕你暂时不能休息了,丁小姐,我要和你讨论一下那封威胁信的事。”
“威胁信?”丁秋柔的注意力又被拉了回来。她再度转头看着冷漠,甚至还把身子前倾了些。“你在说什么?我没收到什么威胁信呀!”
“但是你父亲收到了。”冷漠告诉她。
“什么?”
“你父亲收到了一封信,信中说明将对你不利。”
丁秋柔愕然,好半晌之后才能开口。
“爸爸收到了一封威胁信,所以他才会想送我回山上?后来,又雇了你做我的随身保镳?”她喃喃道:“这件事是真的吗?你没骗我?”
“你父亲没对你提起这件事?”冷漠反问。
她摇头,颇为沮丧地道:
“他一个字也没提。”
“也许是他不想让你害怕。但是,我认为该把实情告诉你,如果你能具备一些警觉性,我的保护工作将会进行得比较顺利。”
丁秋柔尚未从打击中恢复过来,是以对冷漠的话根本就恍若未闻。
“原来真的有人想绑架我,所以爸爸他才会……”她呢喃着,泪水在不知不觉中缓缓溢出眼眶。“我不知道……还以为他找藉口想把我赶回山上……我真的好坏……”她不断吸着鼻子,举手想抹去滑落脸颊的眼泪。
她哭了!他说的都是些该说的话,她却哭得好像他刚痛骂了她一顿似的,这……这是搞什么嘛!
“喂!你--”冷漠有些手足无措。“怎么忽然哭了呢?我说错了什么话吗?”他烦躁地背过身去。“我终于明白你父亲为什么要瞒着你,或许我也不应该说出来。”
“不,不是这样的。”丁秋柔情急地伸手拉住他。“我很感激你把实情告诉我,否则我心里一定会有疙瘩;你知道的,我一直到最近才可以和爸妈住在一块儿,难免会有些缺乏安全感……对了,请你把事情详细告诉我,我--”她想下床,却又忘了该放开拉着他衣角的手,结果脚和被单缠在一起,几乎重心不稳地跌下床,因此,哇哇地喊叫起来。
冷漠转身接住正要滑落床边的丁秋柔,耸起两道浓眉,对她说:
“小心点!似乎我一不注意,你就会有跌断颈子的危险。”
“从床上掉下去才不会摔断脖子。”丁秋柔攀着他,喃喃咕哝。
“没错,大不了只会让你有个瘀青的屁股。”冷漠看着攀在他腰际的手,嘴角略扬道:“身为一个保镳,我有责任保护你身体的每一个部分,自然也包括你的小屁股,我想我不会喜欢看见它受到丝毫伤害。”
她脸红,责难地瞪他。
“你不应该提起我的……我的臀部,那不礼貌,何况,你也不会‘看见’它,绝对不会的。”老天!她为什么会觉得害羞?从前,她的堂兄们甚至还毫不客气拍她的臀部呢!
“你以你的屁股为耻吗?”
“当然不!”丁秋柔喊:“它是我身体的一部分,而且形状不错又没有下垂。”
“那么,听我提起它,你应该觉得骄傲。”
“拜托!没有人会因为自己有个不错的臀部就觉得骄傲。”
“哦?是吗?”冷漠扬扬眉。
他这么说,令她不可控制地探出脖子看向他那瘦而有力的臀部,而当她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时,脸红得简直要燃烧起来。喔!她怎么能这么丢脸?居然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房里谈论……天!为什么她在他面前总表现得像个白疑?
“你又脸红了,为什么?”冷漠问。来人界好几回了,他只知道人们会为了好些个理由脸红,至今却仍无法成功地辨识其是导因于忿怒、兴奋、羞愧,或其它的因素。
丁秋柔恼怒地瞪视他。
“我脸皮薄,不像你!你这个人这辈子脸红的次数一定数都数得出来了吧?”
冷漠耸耸肩,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曾经脸红过。然后,他发现这女孩还赖在他身上,不晓得为什么,她似乎并不怕他,而且经常就这么不自觉地贴靠着他,这着实不像个冥界逃犯对幽冥使者所该有的态度。
他想不透其中的原因,只能轻轻地将她推回床上坐好,再度把此次谈话的重点提出来。
“因为丁先生出国去了,有关威胁信的一些问题只能问你了,你就坐在原地别动来动去,免得横生意外,我会尽量长话短说的。”冷漠道。
“我说过了,关于那封信的事,我一点也不知道。”丁秋柔闷闷地答,因为离开了冷漠身边而产生了些许失落感,脸上也跟着出现了可怜兮兮的表情,虽然她自己并不知情。
然而,冷漠看见了。她若有所失的寂寞神情憾动了他向来冷硬的心,令他既惊愕又忿怒,接着,一贯的面无表情取代了所有的情绪。
“既然你不知道那封信的存在,那么,就说说你近来的生活状况吧!只要有一丁点不寻常,都要说出来,了解吗?”冷漠明白自己的语气不佳,也知道他这么说话让人家白了脸,却红了眼眶。他心里也不好受,但是没办法,一定得这样!他怎能对她心软?她是撒旦王指名的首要逃犯,而他是奉命来追捕她的啊!
第四章
梵轩走在喧嚷的街上,好奇地看着一块块五颜十色的招牌,尽管对有些名称不甚了解,他还是兴致勃勃地体会着人界的热闹。
这个世界真是不可思议,既吵闹又很愉快似的。路上的人,或两个、或三个结伴而行--有的说话、有的聆听;也有三、四个一块儿开口的,嘈杂得有如一水池的鸭子在叫。不管是做什么事,他们的步调都很快,这和冥界的寂静、单调,简直是天壤之别。
很不错的感觉啊!梵轩心里想。虽然四处都是高高的房子,一辆辆叫做车子的东西来来往往,喇叭声此起彼落,空气也不怎么好。但是,走在路上的女孩子都穿着美丽的衣裳,经过他身旁时会红着脸偷看他;如果他也看向她们,她们的脸就变得更红,低下或撇开头闪避他的目光--那样子很有趣,也很可爱、很讨人喜欢。
梵轩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跟着其他人上天桥、过地下道,学人家红灯停、绿灯行,毫不疲倦地浏览人界--对他而言--新奇而陌生的一切。
天渐渐黑了。他往前走着,依然不觉得厌倦,肚子却发出咕噜的叫声。是啊!冥使也会饿的,一样得吃东西才能填饱肚子,梵轩于是放缓脚步,开始注意哪儿有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
他不是没想过施展法术回饭店去,但是他所在的位置是个非常热闹的地方,整条街都有卖东西的小贩,来往的行人更是多到了拥挤的程度;一旦他在众目睽睽下突然消失无踪,恐怕会引发一阵混乱,冷漠先前警告过他要特别小心的。
于是,在人群中穿梭观察了好半晌,梵轩决定入境随俗,就和一般人一样,在众多的小贩中挑选一家来解决他的晚餐问题。÷仔煎?鱿鱼羹?台南意面?彰化肉圆?臭豆腐?这么多名称怪异的东西,都是可以吃的吗?梵轩边看边皱眉,无法决定该挑哪一种做他的晚餐。
正在犹豫之际,一位长发披肩的女孩攫取了他的注意力。这女子穿着露出一小块腹部肌肤的短上衣和牛仔裤,正坐在某摊位上专注地吃着东西。她很快地吃完一份,并要老板再给她另一份,而桌上还有一个空的碗;从那纤细的身材还真看不出她有这么大的食量!
然而,真正吸引梵轩注意的是她的表情。当她的长发偶尔被拨至脑后,标致的脸庞透露出无限的满足。
嗯,她正在吃的那东西一定很不错,梵轩这么想。能让一个小姐一碗接一碗吃个不停,而且神情是那么满意;也许,他也该试试那看起来不怎么显眼的东西,瞧它是不是真那么好吃。
于是,他挤过几个人,来到那摊子前,在那女孩旁边坐下,并告诉老板:
“我要和这位小姐相同的东西。”其实这摊子卖的是蚵仔面线,除了这个也没别的了。
卖面线的老板笑着点头,旁边的女子则微微偏过头,以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便继续吃她的东西而不再理会他,这反倒令他感觉些许讶异。
她似乎和人界其他的女孩子不同,见了他既不会脸红也没有笑容--说起来,她是今天唯一对他不理不睬的女孩子了,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梵轩确实感觉受到了伤害。
幸而那感觉并未持久,香喷喷的面线一上桌,梵轩便忘了身旁的女子转而攻击他的食物。一开始,热腾腾又黏呼呼的东西烫着了他的舌头,接着他就聪明了点,学着那女子先把汤匙里的面线吹凉些再往嘴里送,然后,便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了。
啊!好吃!好吃!真是少见的美味食物!如果这儿其它东西都像这个这么棒,他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学得冷漠的所有技巧,以求能成为冥王手下第一追猎者;那么,这些美食就可以与他常相左右了。
梵轩愈想愈开心,三、两口便解决了眼前的面线,然后举手要老板再给他一碗。
何芊芹看了那奇怪的男人一眼,站起来,挤过人群,离开了卖蚵仔面线的摊子。什么嘛!吃东西就吃东西,边吃边笑得像个白疑一样,看得她倒足了胃口,只吃了四碗就坐不住了。
那家伙还真不是普通的怪。外表嘛,是自以为很帅的那型,却穿著名牌服饰到夜市来吃小摊子,还傻里傻气说什么“我要和这位小姐一样的东西”,老板卖的不就是蚵仔面线吗?他是头壳坏去,还是怎么回事?
她厌恶地摇摇头走人,谁知才离开摊子不过一公尺远,就听见后头传来卖面线老板的声音。
“哎呀!年轻人,伯伯做的是小本生意,只不过六十块零钱,你又何必硬是不给,非得跟我过不去呢?”老板操着浓厚的外省口音说。
听起来像是有人白吃不给钱哪!何芊芹伫足,迟疑了片刻,才旋身往回走。
回到摊位前一瞧,哈!不是那个呆子是谁?他浑身上下的衣物加起来起码超过两万元,居然会到夜市小摊子吃霸王餐?看来,他是真傻了!
何芊芹参与了围观人群,站在一旁看着老板和那傻子拉拉扯扯。傻子说要把外套给老板抵六十元,老板也许是不识货,摇头不肯,并说他有心刁难。两个人就那么僵在那儿,唯没有肢体冲突,却有进退两难的味道。
时间缓缓流逝,看热闹的群众逐渐散去,老板继续做他的生意,傻子又不能离开,只得楞楞地站在一旁,看在何芊芹眼里,感觉有点可怜。
看起来,他实在不像吃东西不给钱的小混混,说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傻少爷还可能些。这么多看热闹的人就没一个肯伸出援手,她就当是日行一善,拿出六十元把这事儿给解决了吧!
于是,她走向前,看都不看那傻子一眼,便由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数了六十元放在摊子上。
“伯伯,这里是六十元,你拿去,让他走吧!”
老板闻言,一脸惊讶。
“小姐,你要替这白吃白喝的家伙付钱啊?”
“我只吃了面线,可没有喝你任何东西。”梵轩在旁边白疑地说。
“没关系,小事而已。”何芊芹说,朝老板笑了笑,便转身离开。
梵轩一楞,呆了几秒才回头问老板:
“现在我可以走了吧?”说着,也不等回答,便朝那女子追去。
对于人界的金钱交易,他可以说是完全不了解。方才只知道填肚子,也没想那么多,谁知道东西吃完了,人却走不掉;若不是这女孩挺身帮他,他这会儿可能还像个铜像似的,站在那里忍受众人的目光呢!
所以,他对她真有说不出的感激,再怎么样也不能让她就这么走了,而他连声谢谢都没有说--他可是“礼貌运动”的忠实服膺者啊!
可是,那小姐钻过拥挤的人群,眨眼便消失了。梵轩也努力地挤,却只招来几个白眼和怒视,和她的距离却愈来愈远。
终于,他忍无可忍了,不再考虑会有什么后果,施展寻人术找那小姐去了。
※ ※ ※
梵轩出现在何芊芹面前时,着实吓了她一大跳,让向来胆大的她几乎张嘴大叫。不过终究只是“几乎”,毕竟她打十二岁以后便很少让人给吓着,也许早已忘了尖叫是怎么样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