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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点鸳鸯  第5页    作者:蔡小雀

  “不,我们只是进来随便看看的,挑……结婚纪念品。”情急之下,她胡乱诌道。

  晨庄有些惊吓地看了她一眼,不过也聪明的没说什么。“呃,是。”

  店主人看着他们在那儿演双簧,虽不知他们究竟在搞什么鬼,但是目标是那条珍珠项链是绝对没错的。

  他做了三十年的生意了,难道还看不出吗?

  “那么请随便看,有喜欢的再跟我说。”表面上他还是神色温然,微银的双眉只是略挑了挑。

  “好。”她一把揪着晨庄就往店内另一个角落溜去,“跟我来。”

  晨庄被她拉得莫名其妙,“你不是想看那条珍珠项链吗?”

  “你好笨,人家早就知道你的目标是那条项链了。”她看得出来。

  他微笑,“这不是很好吗?”

  “好你个头,你到底有没有一点购物的常识啊?千万、千万不要让老板知道你中意某件东西,否则老板自然会提高价钱,到时候你当了瘟生、冤大头都不知道。”她咬牙切齿,却也没忘了小小声。

  他哑然失笑,“你指的是杀价的艺术,可是对于珍珠这一类的东西我还略知一点行情,如果他想要随便漫天开价,这招是行不通的。”

  她抚额地道:“天哪!像你这么迷糊善良的人,怎么可能斗得过店老板呢?人家都是做了几十年的生意人啊!”

  晨庄微笑了,“我爸也是生意人,还是那种千年老狐狸的,所以相信我,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生意人’的心理了。”

  她眨了眨眼,气恼着他的天真,“哎哟!”

  他平常都笨笨的,虽然长得高大英挺的模样,可是善良得乱七八糟,买东西一定不知道杀价,就算给人骗了还会帮人家数钞票呢!

  他一个劲儿地笑,“别哎哟了,反正我们只是问问看,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算了,你不也是这样想的?”

  “当然。”她冲口而出,小脸瞬间红了红。

  “那就走吧!”他握起她柔软的小手,轻牵着她往柜台走去。

  他小心翼翼呵护的模样,令芳缤不由自主的心里一暖。

  她本能地跟着他走,来到了店主人面前。

  第四章

  “我们想看那条珍珠项链,谢谢。”晨庄礼貌地道。

  店主人早把那方紫绒盒取过来,微笑道:“请看。”

  芳缤赞叹着捧起了那条柔润的珍珠,珠子和珠子之间不时轻敲出隐隐玉石之声,美得像一首诗。

  她实在爱不释手。

  “这串珍珠项链不是新品,相传是温莎公爵时代,公爵买来送给他最心爱女人的礼物,而这项链又有一个传奇故事……”店主人深深地凝视着他们俩,续道:“传说珍珠自己会去寻找有情人,牵就了一对良缘后会再度消失,直到找到下一对待撮合的有情人为止……这么周而复始的辗转红尘……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罢了。”

  芳缤轻轻地抚过每一颗圆润完美的珠子,叹息着,“我相信这个传说,它简直像有生命一样……你看它散发出来的光芒……”

  晨庄盯着她爱不释手的模样,忍不住对店主人道:“不知道要多少钱,您才愿割爱?”

  店主人微挑银眉,“啊!你们是买来当结婚纪念物的?”

  晨庄一愣,芳缤忍不住拉了拉他的手提醒,“呃,是啊、是啊!”

  店主人充满歉意,“很抱歉,你们小俩口看起来已经够幸福了,我想就不再需要这珍珠了。”

  他们俩闻言微微一愣。还有这种理论?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它,你摆出来就是给有缘人选购的,不是吗?”芳缤困惑地道:“为什么不能卖给我们呢?”

  店主人看了他们俩身上的服饰,微笑道:“听我说,你们已经结婚了,就不符合这珠子要撮合的对象,所以何不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呢?”

  芳缤直视入他眼底,读出他的心思,“最主要的原因是,你觉得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买下它,对不对?”

  店主人至此才有一丝狼狈,“啊,你误会了。”

  晨庄挑起一边的浓眉,低沉道:“那么就请你出个价。”

  店主人看着他们,最后只好坦白道:“我买下它的价钱是一万两千元港币,所以你们至少也要出比一万两千元更高的价钱,可以吗?”

  一万两千元港币?!

  芳缤脸色微微变幻,不过她立刻冷静道:“就珍珠来讲,它的确有这个价值,但是我们的确不太可能花比一万两千元更高的价钱来买这个奢侈品,谢谢你。”

  晨庄沉思了一下,正要开口,芳缤紧紧地挽住他的手臂,“晨庄,我好饿……我们去吃晚饭好吗?”

  这是她第一次唤出他的名字。

  晨庄震动着,眸光倏然更温柔了。

  “但是项链……”他望入她眼底。

  “我不想要了。”她好怕他会一时冲动买下送给自己,要不然他为什么这么坚持进来呢?

  “但……”他还想说什么。

  她更加用力地偎近他,威胁道:“你忍心饿死娇妻吗?快快带我去填饱肚子,要不然我饿晕了,你是抱不动的喔!”

  他缓缓地挑起一边的眉毛,怀疑地咕哝,“抱不动你?”

  “快走啦,真的饿死了、饿死了!”她拼命的将他往外拖,等到两人离开了古董店十几步,她才松开了小手,“呼!”

  她方才在店里佯装妻子撒娇的模样实在太惹人怜爱了,这时她的小手放开了,晨庄反倒觉得一阵异样的空虚。

  “为什么急着把我拉出来?”

  “就算把你卖掉也凑不到一万两千块呀!”她掩着小嘴笑道:“再留在那儿只是让店老板看我们笑话,何必呢?”

  他瞪大眼,“你又知道我买不起了?”

  “韦大社长,不是我看不起你,”她一个劲儿想笑,拼命忍住,“只是……嗯……反正我们也没有必要花这么多钱买这么奢华的东西啊!”

  “但是你很喜欢它。”他指出。

  “没错,但是我也喜欢台湾故宫的翠玉白菜啊,难不成我们也要想办法把它给弄出来吗?”她拉拉他,“我真的饿了,肚子快要肩掉了……再不请我吃饭,等一下我就生把火把你烤来吃喔!”

  “我又不是烧鸭。”他啼笑皆非。

  她还好认真地打量了一番,正经八百地道:“嗯,你的确不像,因为身上没有什么肥油,人家肥肥的烧鸭烤起来是油水淋漓,好吃得不得了,你的肉……唔!烤起来一定是干干的吧!”

  他吓了一跳,“你真的想把我巴比Q啊?”

  她笑得好不开心,“哈哈哈……”

  晨庄欣慰地看着她的笑容,陡然有种想将她拥入怀中的强烈冲动。

  只要能逗她开心,就算真把他绑起来当乳猪烤,他也心甘情愿!

  ☆  ☆  ☆

  今天不知怎地,酒店的咖啡厅里来了一大票外国客人,笑语喧哗、高谈阔论著,从中午直坐到了下午六点还不甘愿,纷纷又点了吐司夹起司和香槟,边吃边聊笑着。

  更可怕的是他们十几个人都抽雪茄,那辛辣刺激的味道弥漫得整个咖啡座里都是,差点把阿细和芳缤给熏昏过去。

  等到晚上同事来交班时,芳缤的脸色已经快要绿掉了。

  她咬牙切齿,“这些人要是生在清朝,不被林则徐一把火给烧掉才怪!真是荼毒世人!”

  “芳缤,你被烟熏傻啦?林则徐烧的是鸦片,又不是雪茄烟。”阿细好笑道。

  “都一样啦,我们长年吸二手烟的下场绝对比吸鸦片还惨。”

  “幸亏不是天天有这样的客人。”

  芳缤忍不住叮咛着交班的同事,“敏敏,记得多煮些咖啡,咖啡味多少能解尼古丁。”

  敏敏一脸苦相,“我绝对不会忘记的。”

  “那我们下班。”阿细高兴地取过皮包,揪了她一把,“芳缤,你还在蘑菇什么?”

  “你先走吧,我想先去洗把脸。”她揉了揉脸蛋,好像都掐得出烟味。

  于是阿细先行离去,芳缤则走到饭店一楼洁净优雅的女厕里,好好地梳洗了一番才走回咖啡座。

  她才拿过皮包要走出饭店大门,蓦然一道高大的身影伫立在她跟前。

  “嗨!”还是一身简单的黑衣外套配牛仔裤,尘埃满布的咖啡牛皮短靴,晨庄的笑容却比什么都要明亮。

  她的心瞬间温暖了起来,“嗨!”

  “我有这个荣幸送你一程吗?”他温柔地道。

  她俏皮地偏了头想想,“只是送一程吗?从这儿到我家要好几程喔!”

  “保证服务到家。”他抬手行了个绅士礼。

  她被逗笑了,心底荡漾着一片水波似的柔软,“好吧,我就试试看你们公司的服务,如果不满意的话……”

  “不满意包换包退,但是保证换来的还是同一个人。”

  “去!那还说可以换?”她笑捶了他一下,“你们公司怎么这么烂,只有一个司机?”

  他一脸严肃,“嗯,我会向上头呈报的。”

  她忍俊不住,笑着瞪了他一眼,“那你到底要不要送我呢?还是要站在这里逗我笑就好了?”

  他伸出手来,让她快乐地勾住他的手臂,“请!”

  芳缤心花怒放,踩着如晕车、醉酒般的脚步跟随着他。不论他要带自己去哪里,就算是龙潭虎穴,她也会高兴地跳下去。

  从来没有人这样温柔贴心地对待她,还接送她下班……

  饭店外的天空虽是夜幕低垂,她的心里却出着大太阳,还有一大片、一大片的蓝天和草原。

  这种感觉真是太美了。

  ☆  ☆  ☆

  晨庄坐在办公室里,英俊好看的脸庞透着深思,嘴边还隐隐浮现着一抹笑意,眉宇间的神采更是春意盎然。

  他在想芳缤。

  从来没有一个女子能够这么牵动他的心,无时无刻只要一想到她,整个心都唱起歌来。

  以前在欧洲读书时,他也交过几个女朋友,可是从来没有这种深深牵挂一个人的心情。

  这就是爱情吗?他不知道,但是这种感觉却让他的四肢百骸都透着暖洋洋的舒服。

  简单狭窄的办公室里一片静默,惟有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自行走动,桌上的文件少得可怜,仅有的一只黑色电话也安静得像个哑巴一样。

  这几日没有工作、没有委托、没有电话声,可是他一点儿也不担心。

  或许是满脑子都有着芳缤甜美的笑语和身影,所以尽管日子空闲得每天打苍蝇,他还是轻松快乐着。

  就在这时,一道敲门声响起。

  第一声没听到,等到敲第二次时,晨庄整个人跳了起来。

  啊!客人!

  他如旋风般地冲到了门边,飞快打开,“你好……”

  “少爷!”一个脸颊红润的胖胖老太太惊呼了起来。

  晨庄呆住了,“庆妈?”

  庆妈唬地一声抱住了他,高兴得直跳脚,“哎呀!我总算找到你了,庆妈瞧瞧,你最近是胖了还是瘦了……哎呀,怎么瘦成这样?一定是没正经吃睡对不对?我就说嘛,没有我跟着怎么行呢?你最爱喝我煲的汤了……”

  晨庄也紧紧地抱着老奶妈,又叫又笑,“庆妈,好久不见……你的身子还是这么硬朗……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慢慢来、慢慢来。”庆妈松开了他一些,微微喘气,“哎哟,真是高兴死我了,你坐下来慢慢跟庆妈说,你最近是不是都没有好吃、好睡啊?”

  晨庄拉了张椅子给老奶妈坐下,就要去倒茶。

  庆妈跳了起来,很难想象这样年纪的老人家动作能够如此敏捷,她很快地抢过了他手上的杯子,去茶几旁倒了两杯水来。

  “少爷来,先喝杯水润润喉咙。”庆妈眼眶儿突然一红,“呀,老庆妈怎么舍得你倒茶给我喝呢?好好的一个少爷不当,偏偏跑来这儿……唉!这老爷也真是的,不正经啊!”

  晨庄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他平静地喝了一口水,“我爸最近怎么样?还好吗?”

  “怎么会好呢?每天脾气坏得吓人,屋子里十几个仆人天天都轮流被骂,幸亏老庆妈我是几十年的老佣人了,要不然老爷说不定连我也给凶下去呢!”

  “那个老固执!”晨庄皱眉,“脾气再不改,迟早有一天心肌梗塞。”

  “呸呸呸!千万别这样说呀,不吉利。”庆妈抚着胸脯,喘息道:“少爷啊,回去好不好?老爷尽管嘴里不说,但他天天就是到你书房和卧室里转圈儿,我知道他心里是很想念你的……就别跟他呕气了好不好?”

  晨庄有一下、没一下地转着杯子,看着透明杯里的透明液体,“我并没有跟他呕气,只是我已经是成年人了,有我自己想做的事……他不能一个劲儿地强迫我接下他的事业。”

  “有子克绍箕裘是每一个老人家最盼望的事,你从小就是老爷的希望,他把所有的期望都放在你身上,你又是个聪明伶俐的,二十六岁就读完了博士……你是他的天才儿子呀,他怎能不把事业交给你呢?”庆妈劝道。

  晨庄深邃的眸光微微闪动,“他的企业里多得是人才,并不差我一个,再说我虽然拿的是商业博士的文凭,但是这只是一种能力而不是我的兴趣,我想要当一个侦探,这是我从小的愿望。”

  庆妈举目看了看狭窄的办公室和简陋的摆设,心疼得要命,“少爷啊,你要老庆妈担心死吗?在这么老旧又窄小的地方……老爷给你的钱你统统都没动用,自己帐户里的钱你也没什么挪用,何必这么固执呢?就算你真要开征信社,也可以用钱开家规模大一点的呀!”

  她实在搞不懂,少爷为什么坚持要窝到这么鸟不生蛋的地方来,住得这般困苦呢?

  他是她从小拉拔长大的,现在过这么贫困简陋的生活……老庆妈想来就鼻酸,大大舍不得。

  “我不想靠父亲的庇荫。”他正经地道:“我要自己闯天下。”

  “可是老爷……”

  “庆妈,别再劝我了,父亲当年能够白手起家,身为他的儿子,我也应当有这一番雄心壮志才是。”他微笑,“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庆妈用汗巾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唉!可话也不能这样讲……老爷的事业该怎么办?你放心交给外人吗?”

  “爸爸的公司里人才济济,我又何需担心?”

  “可是,可是……”庆妈拼命擦着汗,“那少爷就不回去了吗?”

  “我会回去的,只要爸爸真的需要我,或者我已经打下了属于我的江山。”他拍了拍庆妈厚实的肩膀,安慰道:“我看老爸身体还满不错的,上次用扫把将我打出来的力道也挺强的,放心吧,他老人家至少还能再撑个二十年。”

  庆妈这下子真不知该怎么劝了。

  她慈祥的脸庞透着为难和思索,突然间叫了出来,“那敢情好,你不回去也成,但是从今天开始,就让老庆妈过来服侍你,你看看你瘦得脸蛋儿都失掉了,有庆妈在这儿,最起码每天替你做好饭、煲好汤,洗衣服、整理家务的,你不就更能专心地做你的工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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