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不要告诉我他等了十年就是在等那一天吧?”冉樱不可思议地问。
“说不定喔!”
冉樱摇摇头,“这未免太夸张了吧!”说着,她还往后偷瞄了一眼,见邹文乔正忙着在电脑键盘上打字。“看不出来呀!”她喃喃道。
“我想,他骨子里的确是有点不太正常吧!”雷峰耸耸肩。“我也是跟他相处很久之后才了解他的个性,又过了一段时间才习惯。总之,我是要告诉你,你不要对他期望太多,但至少他会把你照顾得很好,你需要什么就尽管跟他开口,他都会毫不迟疑地照办,所以,你的生活一定可以过得很好、很舒适。”
“什么叫很好?”冉樱咕哝。“这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想法的呀!”
“我了解,所以……”雷峰看往邹文乔那边,并压低了声音。“如果你后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你可以……”
“请暂停!”冉樱蓦地举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我想先请问一下,你究竟跟他说我是什么品种的稀有动物?他怎么会突然对我产生兴趣呢?”
“啊!那个啊……”雷峰难掩笑意地嘴角微微抽搐着。“就跟那条天底下最懒的软体动物一样,我说你是天底下最笨的女人!”
冉樱愣了愣,继而哭笑不得地说:“所以,他就是要看看我什么时候会有跟猪八戒一样的死法,对吧?”
雷峰因为强忍住笑意而从喉咙里发出怪声。“咳咳,你……你要这么说也可以。总之,如果你后悔的话,也可以现在立刻离开,否则后果自理喔!”
冉樱眯眼盯着他半天后,“后悔?不,我不会后悔,”她坚决地摇摇头。“可是……”突然,她转身大步走到邹文乔身边。“邹先生。”
“嗯?”邹文乔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双眼依然盯在萤幕上。
“我曾经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对。”
“现在我要再多加一件。”
“哦?哪一件?”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讨厌和我在一起了,或者你喜欢上别的女人了,你一定要老实告诉我,我会立刻和你离婚,绝不会让你为难。”
邹文乔终于抬起头来看着她了。“这是原来那一件。”
冉樱点点头,脸色更严肃。
“可是,如果哪一天我真的笨死了,请你千万要遵守稀有动物保育法的规定,绝对绝对不能吃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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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是日不落国的大英帝国首都伦敦,今日仍是欧洲最大的都会,而它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它处处都流露出一股高雅的贵族气质,庄严宏伟、美轮美奂得令人难以想像,虽然没有纽约的豪迈奔放,较之巴黎也少了些浪漫随兴,但伦敦就是有其独特的温文尔雅气息。
然而有时候,它却又是那么冷酷、灰涩,甚至脏乱得令人不敢置信;英国上流阶层特有的绅士作风,绝不轻易让情绪显露于外的扑克脸,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何尝不是冷漠无情的表现。
这里倒满适合邹文乔的。
这是冉樱到达伦敦之后的第一个感觉,随后他们就直接到宁静安详的肯辛顿区,那是属于半乡村地带上流社会的郊外社区,人文荟萃、气质淳厚,特别是肯辛顿宫以南更是充满了多国贵族风情。
在这个贵族区里,邹文乔拥有一座帕拉底欧式豪宅,内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收藏和古典派雕塑,大厅、交谊厅、音乐厅、大理石舞厅,还有大大小小四十几间房,以及一个管家、一位大厨和十六个仆人,听说是邹文乔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留给她的庞大遗产其中之一。
这儿是他们预定停留在伦敦期间的住所。
可是,冉樱在第一天就迷路了,幸好管家在左翼家庭厢房的空房里找到了她;第二天她又迷路了,厨房女仆在右翼厨房的地下室酒窖里捡到她;第三天她还是迷路,雷峰在主宅交谊厅楼上的小休息室里看到她沮丧地跪坐在地上。
这回,她一见到邹文乔,就很认真地警告他,“我们如果继续在这儿住下去,总有一天会没有人找得到我了!”
而邹文乔也很严肃地听进去,并思考。
冉樱可以想像得出来他在思考些什么,他一定是先想到那条被压扁脑袋的大懒蛇,从而联想到将来的某某一天,可能雷峰又会跑去对他说:那个笨女人已经饿死在某某房间的更衣室里了!
搞不好几百年后才会有人在某个秘密夹层里挖到她的骷髅也说不定!
“我们搬到圣詹姆斯公园那儿去住好了,”邹文乔终于决定。“那儿比较小。”
小?哪里小啊?
“没有更小的吗?”在这栋光是玄关就至少有三十坪大的华宅里,冉樱和两旁一个管家、六个仆人大眼瞪小眼。“譬如三房两厅,我一个人就可以摆平那一种的?”
邹文乔皱眉了,“你在这儿也会迷路吗?”
怎么可能!
冉樱正待摇头否认,转眼一想,旋即又改为点头。“搞不好喔!”
这样也会迷路?
果真是个笨女人!
邹文乔不禁叹气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应了一声。“老大?”
“到圣詹姆斯广场那儿找栋房子,她不会迷路那种的。”
“……是……老大,”雷峰很努力的不把笑声爆出来,“皮卡地里那里可以吗?”
“随便,只要她不会迷路就行了。”
于是,一个星期后,他们又搬家了。
再过一个星期,就在圣诞节前不久,他们结婚了,而且是最简单潦草的那种结婚方式,没有礼服、没有花、没有摄影留念,只有神父的证婚、一人一句“我愿意”和交换结婚戒指,然后两个人分别在教堂婚姻记录簿上签上名字,冉樱就成为邹夫人了。
然而,最夸张的还是新婚夜--
虽然邹文乔一直忙着处理公事,也很明白的告诉冉樱,他是不做任何家事的人,所以,自从搬到这栋两层楼的透天住宅里之后,一切家务都是冉樱一个人在打理的,而邹文乔则忙着早出晚归。
但至少新婚第一天他应该会暂时撇开公事吧?
没有!刚结完婚,他就把她扔回公寓里,自己又回到公司里去了。
至少他会早点回来吧?
没有!她一直等到半夜将近三点才听到他开门的声音。
最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一进卧室看到她还没睡,竟然问:“咦?你怎 还没睡?要我跟你做爱吗?”
天哪!这是什么话?
冉樱霎时涨红了脸。
虽然她对结婚这种事不甚了解,但她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新婚之夜新郎该说的话。如果不够了解他的话,她必定会认为他是在暗示不想和她上床,但她知道他不是这种意思,他是真的在问“这种问题”,因为他不是那种会绕着弯儿说话的人,不管多狠多毒,他都不吝于直接说出口,让人家尝尝灰头上脸的滋味。
“你……讨厌跟我……那个吗?”冉樱忐忑地问。
“那个?哪个?”邹文乔边脱衣服边问。
脸更红了,“就是……做爱啦!”冉樱嗫嚅道。
“哦!做爱喔!”邹文乔耸耸肩。“无所谓。”
“那……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想有个孩子。”想想,这好像也不是新婚之夜新娘该说的话吧?
“孩子?”邹文乔陡然挑高了双眉。“你想要孩子?”
“你……”冉樱小心翼翼地观着站在浴室门口的丈夫,悄悄咽了口唾沫。“不想要吗?”
邹文乔皱眉,旋即放开。
好吧!既然那条大笨蛇不愿意生蛋--他总是忘了它是公的,就让她生颗“蛋”好了。“我对孩子没兴趣,不过,既然你想要,就生吧!但是后果你要自行负责。”
后果?
是说他不管孩子吧?“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照顾孩子了。”
“那就先等我冲完浴吧!”
天蒙蒙亮,几许晨光透过窗玻璃上的浓浓雾气照射进来,投在邹文乔强健有力的体魄上,清楚地显现出肌肤上每一道肌理的波动。
打量着睡在身旁的丈夫,这种亲匿的情景令冉樱全身感到一阵狂喜和战栗。
他是她的丈夫了!
她不是个贪心的女人,她并不在意他不爱她,也不在意他和她结婚的理由有多可笑,更不在意他是个个性多么恶劣的男人,他不讨厌她,而且愿意让她成为他的妻子陪伴在他身边,这就已经足够让她心满意足了。
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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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丈夫有许多类型,邹文乔是那种完全没有丈夫自觉的典型,婚后,他依然我行我素地按照他自己的生活习性与节奏度过每一天,除了供应妻子一切物质所需,以及两、三天和她行房一次,以提供制造孩子必要的“原料”之外,从不曾为妻子多设想过一分一毫,说得更正确一点,他好似有意冷落她,甚至漠视她的存在。
但冉樱也从不曾期待他会突变为模范丈夫典型,甚至很自然的配合他成为一个很能够自得其乐的妻子,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从不曾埋怨过半句。
她认真地学习英文,因为她的英文是日本式的美语发音,跟英国的传统英文差别很大,不但发音不同,很多说词也不同;同时,除了整理家务之外,她也开始学习开车、学习出外购物、学习英国人的生活方式。
老实说,英国的房子实在不好整理,光是吸地毯就耗去不少时间了(注),还要清理一大堆典雅精致的家具。起初,她一天都整理不完,后来她学乖了,今天整理楼上,明天整理楼下,后天整理厨房和后院,浴室则天天清理。
之后,她就有时间去学开车、出外购物,以及了解英国人的生活方式了。也许是因为长久以来都是独自生活的关系,她并不因此而感到寂寞,至少每天晚上邹文乔都会回来,周末他也会留在家里,因为他不是一个喜欢玩乐应酬的男人。
这样到了翌年三月里的某一天,邹文乔难得的和一般人一样在下班时间回到家里,习惯性地先冲个澡后就要到书房里去,冉樱连忙从厨房里追出来。
“文乔,请等一下,我有事要告诉你,”
邹文乔站住脚,并回过头来。“什么事?”
双颊蓦然飞起两朵红晕,“我、我……呃……”冉樱嗫嚅地舔了一下唇瓣,然后才下定决心似的说:“我怀孕了。”
一听,邹文乔先是怀疑的瞥了她的肚子一眼,仿佛不太相信她那又干又瘦的身躯真的容纳得下一个孩子似的,然后才说:“怀孕就怀孕,你干嘛告诉我?那是你要的,又不是我要的。”
说的也是。“我只是告诉你一下而已咩!”冉樱打着哈哈,见邹文乔迳自进书房里去了,她也耸耸肩回到厨房里了。
翌日开始,她就更加勤于往外跑,因为她必须自己去做检查,自己去买一切的婴儿用品,自己去学习如何照顾婴儿,甚至半年后还要自己去医院生产。
他愿意让她生他的孩子,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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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气候一年有百分之七十看不到太阳,绵绵细雨也很正常,倾盆大雨反而不多见,虽然冬天不算天寒地冻,可是夏天却跟台湾的四、五月春天相当,连夏季服装都可以省了。
六月里的某个周末,雷峰一大早就来了,邹文乔正在吃早餐,雷峰的一份也早已准备好了,他立刻愉快的坐下去,满足的端起稀饭。
“太好了,还是稀饭面筋好吃,你在哪里买面筋的?”
“我到Gerrard街买的,”冉樱朝邹文乔瞄去一眼。“文乔也说他比较习惯吃中国人吃的东西。”
“所以,你就特地到中国城去买这些东西?”
“顺便嘛!”
“真好命!”瞅着邹文乔,雷峰羡慕地咕哝。“你什么时候生?”
“预产期是十月。”
雷峰马上转向邹文乔。“老大,那时候我们应该不会这么忙了,你会陪老婆去医院吧?”
暍下最后一口稀饭,邹文乔才说:“不会。”
“欸?不会?”雷峰怪叫。“拜托,你老婆要替你生孩子耶!”
“那是她要的,又不是我要的。”
竟然说这种话!
白眼一翻,雷蜂还想替继续樱打抱不平,邹文乔却已经起身往书房走去了。
“快点,我们今天要把澳洲分公司传真过来的资料全看完。”
雷峰立刻忘了冉樱的肚子,只顾着自己的肚子。“咦?可是我还没吃饱耶!”
“我吃饱了。”
“欸?怎么可以这样?我要告你虐待员工!”
不理会那个正在拚命喝稀饭的人的哀嚎,邹文乔头也不回地走进书房里。
“樱,茶。”
“哦,来了!”
挺着肚子,冉樱赶紧去泡一杯浓浓的茶,以及雷峰的淡茶到书房里。跟着,她动作迅速地把餐桌厨房整理好之后,就拿了一本看一半的书也跑到书房里去了。在书柜前的老位子,她满足地斜倚在长沙发上看书,不时扬起睫毛偷觑一眼邹文乔。
这是最令她感到幸福满足的时刻。
虽然邹文乔每天都加班到很晚,但周末他都会把雷峰叫到家里来办公,而且,他并不介意让冉樱待在他们旁边看书。通常这种时候,虽然他都会专心办公,雷峰却总是一边工作,一边跟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我说嫂子。”
“干嘛?”
“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
“女的?”雷峰惊呼,“难道会是未来的天底下第二笨的女人?”
冉樱噗哧失笑。“你少胡扯!”
雷峰笑着朝她挤挤眼。“嫂子,生产那天还是叫老大去陪你吧!你开口的话,他一定会陪你去的。”
冉樱摇摇头。“不用了啦!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了,所有该准备的我都准备好了,该怎么做我也反覆预习过很多次了,没问题的啦!”
雷峰蹙眉注视她片刻。“我真是搞不懂,你这样是何苦呢?”
冉樱耸耸肩,没说话,但一直低头工作的邹文乔却也突然抬头间她同样的问题了。
“对,你这是何苦?你到底在想什么呢?”
冉樱笑了。
这是他唯一“关心”她的时候,大概也是他会对她产生兴趣的理由,他想要知道她为什么那么“笨”?也想要知道她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来?更想要知道这个天底下最笨的女人到底在想些什么?说不定他最想要知道的是她最后究竟会如何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