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风高,乌云遮月。
姑苏城外近郊,昔日门庭若市、仆佣上百的宋府今已成灰,千年红桧搭成的结实屋脊早已倒塌,焦黑的房柱已然摇摇欲坠,空气中飘着阵阵焦味。大火只余残星,但仍有白烟冉冉而上,夜风一吹,便将烧焦的味道带得更远。
“哒”的一声轻响,一条白影倏地来到惨遭祝融的宋府之前。
“糟,来晚了。”
身着白衣的齐白凤轻叹一声,低头看着掉在地上焦黑的匾额,其上“宋府”两个字此刻只能依稀分辨。他踏入热气仍高的现场,虽知不可能有人生还--就算能逃过那场残杀,也无法在随后那样的大火中活下来--可他心底深处还是抱着一线希望。
穿过死状极惨、具具焦黑的尸体,纵使齐白凤跑遍了大江南北,行走江湖更不是一、两天,但对于凶手的残暴仍万分震惊。
只为了个根本不存在的绝世武功秘岌,就能灭人全家?
宋兄啊宋兄,你死得太不值得了啊!齐白凤为好友不值。
来到原是大厅的地方,突然间,他竟听见一声细微的呼吸声。他屏气凝神再次倾听,这次真的听清楚了那微弱的生命之音。他快步来到音源之处,七手八脚的把地上倒成一堆几近炭化的梁木移开,最后终于看见一具殭硬的尸骸,呼吸声是从他身下发出来的。
齐白凤将尸骸扳开时,发现那人就是姑苏宋家的宋世杰;看他焦黑的身子弓着,似在保护什么。他很快便知道宋世杰是想保护什么,因为他瞧见了宋世杰身下隐藏的地道门;所幸他略通奇门机括,才没忽略掉那道暗门。
将门打开,一阵凉风吹来,地道中的地板上有一个巨大的白色物体。他仔细一瞧,罩在外面的白丝竟是冰蚕雪衣,雪衣罩着个七、八岁昏迷的小男孩。
许是这男孩命不该绝,若是宋家无这冰蚕雪衣,或是这地道并未打通,光是浓烟和高热就要让男孩命丧此地了。
齐白凤很快的查看男孩身上,发现并无外伤,立刻将男孩连雪衣一并抱起离开现场。此地不宜久留,若让那些凶手知道宋家没有绝后,只怕又要爆发一场抢夺战了。
他今日没能来得及赶上替好友避此大祸,这回绝不能再让宋兄以命相护的独子死于非命。
隔日,那男孩从昏迷中清醒过来,齐白凤却发现--男孩瞎了!
男孩不只瞎了,而且对全家惨死的事毫无记忆,也不记得自个儿的姓名;
纵使齐白凤医术高明,也对此种情形没有办法。何况他又觉得冤冤相报何时了,再加上他一向随性,认为既然男孩记不起来,那干脆就算了,免添杀孽。更且若真要算起仇家来,可能各门各派都要算上一份,要报起仇来可是没完没了。
今日他既已决定收这小子为徒,就不可能让他年纪轻轻,白白去送了性命。
青春可是只有一次,白白浪费在报仇上,弄得阴气沉沉、怪里怪气的那多糟蹋生命!因此齐白凤便没让宋家男孩知道那血海深仇,之后的十几年,只一味的寻找让这第三个徒弟复明的办法和药材,却始终都不得其法。
日子一天天过去,当年的宋家男孩就这样在黑暗中长大。
在因缘际会下,齐白凤带着一票徒弟,从祁连山到长安开了间商行--风云阁。
也不知是他齐白凤太聪明了,还是他徒弟教得太好,这风云阁的生意竟然莫名其妙地越来越好,弄得他看了那堆帐簿就一个头两个大,最后干脆屁股拍拍、两手挥挥,对徒弟们说要去替老三寻找复明的仙丹妙药,顺便游山玩水去了。
第一章
洞庭湖,君山。
苍翠竹林中有一座竹子搭成的小屋,竹屋不华但洁净雅致,屋内传来淡淡茗茶清香混着竹林的香味,更令人觉得清爽。
屋里既有茶香,想当然耳屋主正在泡茶;一名大婶从屋前提着一壶烧开的水进了门。
门一开,就见到两人坐在竹椅上,一位是身穿白衫,看似中年的侠士,另一位是个纤弱姑娘。她虽作村姑朴素装扮,仍难掩那与生俱来冷若冰霜的容颜,看上去更比一般姑娘家多了一份沉静。而她,才是这竹林小屋的主人。
大婶将那壶滚水送到桌上,方便小姐与客人再泡上一壶茶。
屋中的两人继续方才的谈话,未因大婶的进门而中止。
“要我治你徒弟可以,条件是他必须娶我。”白晓月脸不红、气不喘的说着,不见一丝姑娘家该有的尴尬。
有这款便宜的事!?齐白凤看着这小姑娘,可被她大胆的言词给吓到了。
他知道自个儿徒弟长得是不错,但名声从长安传到洞庭来?还让人家姑娘执意嫁他?这也太厉害了吧!“世侄女,你误会了,我是要找你父亲鬼医白磊,不是要你……”齐白凤说不下去了,现在的姑娘越来越可怕了,瞧这小姑娘竟然直勾勾的看着他,脸上不兴一丝波澜。
“家父远游去了,十年八年不会回来,前辈若有那时间,大可去找他。”
白晓月将手里的杯子放到桌上,轻描淡写的道:“不过怕是风云阁宋三爷的眼可等不了这么久。”已经拖了这么多年,再拖下去,他铁定永无重见天日的希望。
白晓月知道这道理,齐白凤当然也知道。他好不容易打听到昔日老友隐居洞庭的消息,便想请他替自己徒弟医治双眼,怎知又让他扑了个空。
齐白凤瞪着这小姑娘沉思半晌,他是不了解她为何执意要嫁青云,但既然男未娶、女未嫁,要治眼的是徒弟,小姑娘要嫁的也是徒弟,怎么说好象也是青云自个儿的事。
“这样吧,你先到长安去,让青云自个儿决定。”
“不行,我要前辈您的保证。”她早打听过了,宋青云很听他师父齐白凤的话。晓月脸上不动声色,小手却在水袖中紧握,她一定得嫁给他!
齐白凤闻言呆了一下,随即想到反正男人可以娶个三妻四妾嘛!到时若青云不喜欢她,再娶也就是了;何况他是师父,帮徒儿订个亲是应该的。再说这白家姑娘又不是不能见人,长得还算清秀,就是有点冷漠,性子大胆了点。不过若和他那女徒弟杜念秋比起来可就好多了,至少这小姑娘还懂得询问他这长辈一声,不像念秋……唉,想到就头痛!
“也好。既然如此,我修一封书信,你带上长安风云阁吧。”
就这样,齐白凤帮他第三个徒弟宋青云订下了这门亲事。
晓月接过书信,送走了齐白凤,至此才松了口气。
“小姐,你这样做……真的好吗?”一旁大婶忧心的询问。
“我也不想,但爹爹不在,洞庭水寨的刘七一再来骚扰,迟早会将我强抢去。我不会武,又怎防得住他?”晓月脸上闪过一丝轻愁,恨自个儿生为女儿身,惹来这桩祸事。
“小姐,你大可去长安住些时候,不必牺牲自己的幸福呀。”
“林婶,我自个儿上京,刘七仍是会骚扰君山这儿的人;我若嫁了风云阁的宋青云,多少会让姓刘的有些顾忌。”这么多年来,君山的人家都把她当成自家人,老老小小不是把她当女儿就是叫她声晓月姊姊;没想到今时今日,却因为她被水寨的头子看上了,欲要她做押寨夫人,导致君山人人被欺,捕鱼的不能下水,务农的不能拿作物去镇上买卖,更是三不五时便要被水寨的人威胁骚扰。
已经两个月了,大家都苦在心里,见到她时总面露微笑,一点也不怪罪于她,但她心中不安啊!这般善良的人们,何苦受人欺压?但要她嫁给刘七做押寨夫人,她又不甘。
她想要钻研医药,想要行医救人,想将她学了十多年的医术用在正途之上,但若跟了刘七,这些希望都不可能实现,他只会将她关在寨中,等腻了便将她束之高阁,又去强抢民女,她会在那地方无用的终老一生。
所以她只能赌了。在今日一见齐老前辈,听闻他的要求时,她便决定要赌这一把--嫁给宋青云。
“小姐,你不一定真要嫁那宋三爷啊!治好了他的双眼,仍是可以要求风云阁的保护不是?”林婶皱眉直念,怎么想就怎么觉得小姐没必要如此牺牲。
“君山的人就是把小姐当成自己人看,才不想小姐有个不好的归宿,不愿小姐当了刘七那浑人的小妾。如今你为了咱们要嫁给风云阁那失明的三爷,这……
不是林婶碎嘴,但教你去嫁个残废,这同样让咱们心疼哪!”
晓月听了,定定的看着她说:“林婶,若是毫无关系的人,有谁会为了远在千里之外一群不相干的外人和刘七那种水贼恶霸结下梁子?就算是治好了双眼,怎知他在复明之后不会反悔?我若嫁给了宋青云,君山这儿的人就是他的岳家,岳家的人受了欺压,他怎样也不会不管。再说,我此回便是要去治他双眼的。”她思前想后,只有嫁给宋青云才是最保险的办法。
林婶还是一脸为难,“小姐,不是我不信小姐的医术,但如果治不好呢?”
“治疗的条件是他需先娶我,然后才开始医治。如果治不好,我同样也会是风云阁的三夫人。”
晓月嘴角轻扯出一抹淡笑,“没治好人家,但他给了君山保障,陪他一生也是应该的,不是吗?”在她的想法中,是认为名满天下的风云阁三爷至今未娶便是因为他的眼疾,因此才会有以身相许的念头;一来交换君山村民们的安全,二来则是听说宋青云虽是个江湖人却温文尔雅,再且他既是齐老前辈的高徒,想必不会太过为难她钻研医理的兴趣。
“小姐……”
“别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君山的大叔大婶们都待晓月如亲生女儿,今日又怎能再让大家为我受这些无谓的苦难?何况江湖上都说宋青云是个温文儒雅的君子,他不会错待我的,林婶你就别再担心了。”
“这……唉,都怪你爹,出门采药一去就是一年多,到现在一点音讯也无,真不知他这爹到底是怎么当的。”
“爹……有不得已的苦衷。”晓月望着青黄茶水中自个儿的倒影,淡淡的说着。
林婶见她脸上不自觉的忧伤,也不好再说。听说小姐的爹十几年前在江湖上也是挺有名气的,后来不知为何,突然便带着女儿隐居到洞庭君山来。
他个性古怪的紧,一天到晚待在屋子里,刚开始附近的居民都对他印象极为不好,君山的人没人和他往来。后来在一次突来的传染病中,他让小姐带了好几帖药给村人服用,没想到一帖便见效,活人无数,此后人人便将他当成活菩萨,自动尊称他女儿为小姐。
可那人依旧过他孤僻的生活,整天就在屋子里钻研药理,一张死人脸看到谁都没有表情。倒是小姐从那次后便会三不五时到村子里走走,村人有了病痛也会找小姐看病。小姐虽然脸上也不常有明显的情绪,但心地善良的紧。
村子里若有人病了,她总是会细心的照料,甚至彻夜不眠、衣不解带的守护着病人,小小年纪就既聪慧又懂事;久而久之,君山的人是打从心底疼惜尊敬这位小姐。
再次看着出神望着茶水的小姐,林婶只是又叹口气,摇摇头便出去了。
像小姐这样一个好姑娘,真的应该嫁个懂得疼惜她的夫君。
现在只希望那风云阁的宋三爷能知道珍惜这块宝……
六月,正是初夏。
在君山村民的掩护下,晓月避开了洞庭恶霸刘七的那群手下,改扮书生,踏上长安之行。
原本君山的大叔大婶们是要让几名大哥护送她上京的,在她多番劝说下,才让他们打消了念头。她从小便跟着爹爹行走江湖,知道只要不惹是非、不管闲事,一般人是不会来招惹你的。何况她乘坐的是平民驿车,强盗土匪也不会想要打劫--在此盛世,谁会为了几两银子、甚至只有几串铜钱惹上官府?
今儿个是离开君山的第八天,到长安的路还有一半呢。越往北,官道旁的景物也渐渐由翠绿的红土山林转为广阔的黄土平原,天气也不再那么湿热;艳阳依旧高挂,但空气却变得较为干燥。
气候又干又热,让驿车里的人个个热得汗流挟背,有几名庄稼汉干脆脱下衣衫打着赤膊。
“白兄,这种大热天,你穿这么多不热吗?”一名在长江渡口驿站上车的大汉以蒲扇似的大手对着热红的脸直搧风。
“心静自然凉。”晓月淡淡的回答。其实她穿著这么件书生长袍怎会不热?但再热她也不能像他们一样脱了上衣啊。
“啊?心怎么能静,静了不就是停了,停了不就是嗝屁了?那怎么成!”
那大汉直嚷着。
另一名姓王的大汉闻言只道:“我说老陈,人既然都嗝屁了,到了阴曹地府岂不就凉快了,到那时你想多凉快就有多凉快。”
一旁的人听了全笑了起来,晓月也忍不住微笑,才解释道:“陈大哥,所谓的心静,是指你不要一直去想天气热的事,把心思移到其它地方去,自然而然就不觉得热了。通常你越去想它,就会觉得越来越热,只要你别去想它,反倒觉得凉快。”“格老子的,读书人就是不一样,不像咱们这些个庄稼汉,不懂得这些道理。”那姓陈的大汉这才恍然大悟,搔搔头不好意思的笑笑。
“没的事。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除非中了科举讨个官来做,或许还能造福乡里,否则像咱们这些文人,根本无法像各位大哥那般,靠自己的双手讨饭吃。”
“我说小老弟,人人都说士农工商,你反倒认为不如咱们这些老粗,你这书生还真是奇怪。”
晓月说道:“王大哥,人人也都说书生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岂不道尽那十年这名书生都在当米虫吗?这还是指他十年便考上科举了,若是几十年都没考上,又仗着文人的身分而不肯屈就其它行业,那可就不只当十年米虫了。”
“你这岂不是在说读书不好?那你为何还要读书呢?”坐在对座的大娘狐疑的发问。
“我当然不是说读书不好。书中所载之物皆是古人所留下来的经验之谈,宜从中学习优点,但不可太过。书一样要读,日子仍然要过,而不是成了书呆子,一味埋首书堆,不管世事。小弟也并非只是一名书生,同时也是一名大夫。”
“原来小兄弟还是一名大夫,我看咱们这趟旅程可不怕有人身体不适了。
”姓王的大汉笑开了脸,直拍着晓月瘦弱的肩膀,害她只能苦笑。
“老王,你再拍下去,这小大夫可要被你拍死啦!也不想想你力气多大,人家小哥儿的身子多单薄。”那名大娘直嚷嚷,怪那莽汉的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