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刘于甄每天来,把她烦得要死。
刘于甄很坚持她是为了当年的事情不理睬她。
她们的对话通常是——
“我已经跟你道歉了嘛。”刘于甄总是娇滴滴的这样开口。
“我真的不在意。”
“那为什麽都是我来找你,你却不找我?”
“因为我要工作。”
天知道当年已经是多久以前了,她之所以不想理她,纯粹只是话不投机……好啦,她承认是有那麽一点点羡慕,跟一点点吃醋的成分在里面。
因为刘于甄看起来很幸福,相形之下,她就很悲惨。
别说丈夫,连个男朋友都没有,从台北到中正机场那天,还要李佩芝送她,想想,感觉还真凄凉……
叩、叩。敲门声传来。
茗微从床上翻起,心想谁啊?
虽然饭店还未开张,但已有门禁,受训员工都在楼下,会来敲她门的只有管理阶层的人,谷天霁不在,谷天露有事情暂回美国,扣掉这两位,数来数去就只剩谷天霍、刘于书、刘于甄,其中,又以最後一个机率最高,原因无他,因为她每天至少有一次开门是看见刘于甄的脸,而今天,正好还没见过。
她拉开了门,“刘于——啊。”
俏脸怔住,樱唇微张。
因为站在深红色地毯上的不是刘于甄,而是那个不知道去了巴尼哈山的坟地,还是什麽古努比亚的水坝的谷天霁。
他看起来……好脏。
脸黑了,头发乱了,白色衬衫的领口有些微的污渍,感觉好像刚历经一场沙尘暴一样。
他对她微笑。
很好看的微笑。
他伸出手,好像想摸摸她的脸颊,但看到自己污脏的手後,似乎就算了,然後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东西给她。
她被催眠似的接过,“这是什麽?”
“糖果。”他答得很简单,“样子有点丑,不过味道还不坏。”
“你……特别带回来给我的?”
“你说呢?”
又来了,每次都这样,不把话讲清楚,不是叫她想,就是叫她猜,她又不是他,怎麽懂得他在想什麽?
“换件衣服,我带你去吃饭。”
第五章
开罗市区就像大部分的城市一样,充满了车子、行人、招牌,以及各种想得到与想不到的商家。
电影院、露天咖啡座、卖银器的小贩、香料店,还有看起来很平民的小吃店,以及似乎入选过米其林餐饮指南的高级餐馆,就这样,没有规画,以一种“违和”的姿态交错出现在繁闹的大街。
谷天霁斜看了副驾驶座上的茗微一眼,忍不住微笑——双眉清扬,薄唇微弯,她的脸上,有种小孩子看到玩具时的新奇神情,单纯得让人觉得好有趣。
将车子转了个弯,他问:“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哪里都可以吗?”
“只要单日可以来回,都可以。”
“我想想。”才刚说完这三个字,茗微很快又补充,“你车子开慢一点,我可能要想一下。”
闻言,谷天霁脸上笑意更甚。居然要他放慢速度?看来她想去的地方应该不少。
车子在繁华的市街上慢慢的兜著,当克莉斯汀的唱片转到第三首的时候,她下定决心的说:“我想好了。”
“去哪?”
“由你决定。”
“哈哈哈。”
“不要笑啦。”
他笑得更大声了。
亚库是个很尽责的人,由於付钱的人是谷天霁,因此当他从皇后谷地回到开罗,亚库立即巨细靡遗的将这一个月的事情,一一告知,包括她居然只出门过三次。
一次是被刘于甄拖著陪产检,两次是她皮肤过敏,出去看医生。
虽然红海之后的周边休闲设施很多,但是一个月只出去三次,还是很惊人的纪录。
她应该是闷坏了。
既然哪里都没有去过的话,那麽——
“尼罗河的落日跟金字塔的落日,选一个吧。”
茗微毫不犹豫的回答,“金字塔。”
红海之后就坐落在尼罗河畔,这些日子以来,不管是日出日落,甚至是日正当中,她都看过了,反倒是金字塔,至今无缘一见。
车子转个大方向。
应该是逐渐偏离闹区的,但不知道为什麽,一路上却有种前面是观光重地的感觉一直出现。
行车的时间不会很长,然後,一个漂亮三角形的小土堆进入茗微的眼中,乍见之下的感动,让她自然而然的啊了出来。
“就是那个对不对?”眼见小土堆越来越大,她的心情也越来越好,“他叫什麽名字?”
“吉萨。”
对,就是吉萨,她居然忘记了。
之前她好像在国家地理还是探索中看过,吉萨是个了不起的地方,有让拿破仑吓一跳的金字塔,还有游客们必定朝贡的缺了鼻子的人面狮身……缺了鼻子……缺了鼻子就要补啊,讲到补的话,当然就是修复师了……哎,好啦,她承认自己对某些事情还满挂心的。
虽然说是他把她从机场接到红海之后,但由於当时两人都处於惊讶之中,所以也没交换太多言语。
其实,她原本是想要来一场成熟的重逢的,奈何天不从人愿,意外太多,害她现在得像小孩子一样别扭。
☆ ☆ ☆
“在想什麽?”
二十六岁还发呆实在是有点丢脸,因此茗微想也不想就先否认,“没有啊。”
“那为什麽还不下车?”
咦,下车?
她将视线拉回,车子不知道什麽时候就停下了,画著几个停车格的旁边是一外观已完全观光化的欧式餐厅,线条流利,乾净清爽,顺著望过去,除了几栋高低外型都参差的建筑之外,便是相邻的吉萨金字塔阵。
她不知道车子定住多久了,却知道谷天霁脸上就是那种抓到有人睁眼说瞎话的笑法,她赶忙下车。
他轻推了她的纤腰,“进去吧。”
推开门的瞬间,她听到风钤的声音。
原木吧台,原木高脚椅,吧台後面有咖啡机以及一些看起来还不坏的酒,桌椅都小小圆圆的,精心雕琢出来的粗糙,令茗微想起前两年出差法国时去过的某家店。
一个约莫三十岁的西方男子嘿的一声,走过来与谷天霁拥抱,“怎麽有时间过来?”语气透著颇大的兴奋,听得出两人十分熟稔。
“跟朋友来吃饭。”谷天霁很自然的替他们做了介绍,“夏茗微,我们饭店的文化回廊摆设师与解说训练师。丹尼尔,他是法国人,餐馆的投资者。”
茗微连好都还来不及说,立刻被拥抱了一下。
“你真美。”丹尼尔用一种很夸张的语气说。
“结了婚就不要乱献殷勤。”谷天霁不著痕迹的将她拉到身後,“我们很饿,帮我们安排位置吧。”
“没问题、没问题。”丹尼尔旋即唤过一位侍者,“带两位上去,给他们最好的位置。”
侍者满脸为难,“可是楼上是预约席。”
“没关系。”丹尼尔说得很轻松,“把牌子拿起来就好了。”
就这样,两人上了二楼。
直至坐下,茗微才发现小店的特异之处。它在一个很巧妙的位置,刚好可以将遥远的金色巨塔收入眼底。
她看看远处,又看看小圆木桌另一端的谷天霁,他敞开的领口悬坠著七彩石,顺著结实的手臂往下,转弯,手指上没有戒指。这手没有,那另外一手呢?唔,也一样,奇怪,怎麽会这样?
看她的大眼睛在他的双手上不断梭巡,小睑透著疑惑,他忍不住开口问:“我的手上有什麽吗?”
“不是有什麽,是没有了什麽,所以觉得很怪。”
“好吧,那这上面该有什麽?”虽然她的问题又多又怪,但他倒也不会觉得不耐烦。
“婚戒啊。”理所当然的语气。
“婚戒?”
见他丢出的是问号,她很好心的解释,“结婚戒指。”
什麽话?他当然知道婚戒就是结婚戒指,但问题是他手上为什麽必须要有那个东西?
“谁告诉你我结婚了?二”
她张开小嘴,“就是……”
咦,对喔,的确没有人跟她说过谷天霁结婚了,那诡异的结论完全是她从谷、刘两家是世交,一起移民,刘于甄从小喜欢他,而且,她肚子又大了判断来的。
当然也不只是这样啦,这一阵子,刘于甄老是在她耳边天霁哥哥长、天霁哥哥短的,要她不想成这样也很难,怎麽说她也只是个普通人嘛,会归纳出这样的结果也是理所当然的,只不过,看谷天霁一脸预备兴师问罪的表情,她就知道自己猜错了,话已说出,她唯一能做的只剩下“……就是……就是啊……”这样的苟延残喘。
“忘记是谁说的了吗?”
“嗯,也不是啦。”
见她一副很想把脸埋进盘子里,结结巴巴就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谷天霁心中已然有底。
他身边在状况之外的人只有一个。
他身边唯恐天下不乱的也只有一个。
然後,当“状况之外”遇到“唯恐天下不乱”,会产生什麽样的结果,也不是太难想像。
彷佛说好似的,丹尼尔端著木盘登登登的上来了,在茗微前面放下一盘餐点和一杯琥珀色的酒汁,十分友善的说:“我老婆说要招待你。”
茗微的大眼睛打出了问号,“你可能认错了,我在这里不认识什麽人。”
“没错、没错,爱丽丝说是你。”
她还仙度瑞拉呢,爱丽丝……慢著,爱丽丝?
上上星期,她被拖著陪刘于甄去产检的时候,那个护士是怎麽唤刘于甄的?好像就是爱丽丝……
丹尼尔笑咪咪的开口,“我前阵子比较忙,谢谢你陪她去产检。”
“不、不客气。”
面对谷天霁那似笑非笑的目光,茗微脸颊忍不住辣烫起来,一方面是觉得自己呆,一方面是觉得丢脸,相形於他的自然,她不是显得太介怀了吗?
这段时间以来,她把时间与精神全花在文化回廊上,得空的时候,会跟亚库聊天,偶尔,也会想到如果有机会跟谷天霁面对面,要说些什麽,她已经全部想好了,真的。
包括场景、对话都在她的想像范围之内,她想要一个成熟且优雅的重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的胡乱猜测明明白白泄漏出她的心事,感觉好像即使经过多年,她还是没有什麽成长一样。
带给埃及无数经济效应的吉萨金字塔就在触目所及的地方,合该是十分吸引人的,但茗微却无心欣赏,低著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著盘子里不知道是什麽肉的东西,她清楚知道自己的耳朵还红著。
“茗微。”谷天霁突然唤她。
她征了怔,不明白他的语气为什麽好像有那麽一点温柔。
他看著她,突然笑了,“没事。”
☆ ☆ ☆
後来连续好几天,谷天霁好像变成她的专属导游似的,只要是她想走一走的地方,他都会奉陪,去参观了博物馆,也去了市集,茗微买了蒙脸纱——虽然明知道用不上,但是她还是买了。
香料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但是香水却是。
她喜欢上小贩大力推荐的“埃及艳后用的香水”,说实话,她并不相信瓶中的香气曾经出现在埃及艳后的身上,也不相信这瓶小东西可以让身边的人都迷她迷得要命,但由於那味道甜甜的,闻起来很像年幼时杂货店里卖的那种水晶糖果,所以她买了一些。
她与谷天霁也许是因为相处的时间长了,曾经认识很久的两个人渐渐又熟稔起来,她可以很自然的跟他说话,聊新闻、天气、影视明星的八卦,偶尔,也会讲一些正事,例如工作方面的事情。
“你都没有其他事情喔?”卖银饰的摊位前,茗微拿起耳环,一边对著镜子比较哪个适合,一边问:“最近没有工作吗?”
谷天霁微一笑,眼中有著调侃,“你把我讲得好像是无业游民。”
“一下在饭店出现,一下又跑到好几百公里之外;一下为了跟商务人士洽谈而西装笔挺,一下又因为爬某个洞窟而把自己弄得像流浪汉。我不好抓你的时间跟当时的工作内容啊。”小女子的声音显得很无辜,“而且我也怕你因为陪我而耽误到自己本身的工作。”
“如果我要去工作呢?”
茗微嗯的一声,又要去巴尼哈山的坟地……呃,不是,他後来纠正她,那次他的目的地是皇后谷地,不是她口中的地名。
“我下星期开始要去亚斯文。”
“跟玛琪朵吗?”那个大力士女生。
他轻捏了下她的耳朵,“她叫玛琪,不是玛琪朵。”
她嗤的一笑,不去理会他的纠正。现在想来,玛琪朵还真像好莱坞片中可以陪著男主角上山下海的那种女主角,勇猛无比,可以做到所有的事情,几乎是一个满分的夥伴。
只是夥伴而已,谷天霁是这麽说的。
这阵子因为天天相处,她慢慢的从状况外到了状况中间,不了解的事情还很多,但至少,该知道的都听说了——本人说的。
例如,他是怎麽到开罗读书的,後来又是因为什麽契机一直留了下来。
他很尊敬费曼教授,也很肯定玛琪朵的工作能力。
在修复古迹之馀,他会接下一些短期的讲师工作,帮助更多对埃及有兴趣的外国人了解这个地方,家里生意资产丰厚,但那不是他的兴趣,有硕士学历的他正在准备博士论文,他希望将来能跟费曼教授一样,一边教书,一边主持一些重大的修复或者是挖掘计画。
然後,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天哪,她怎麽又想到了这个,又不是丑到没人要,怎麽老是这样啊?
那个香水小贩根本骗她嘛,依现在的状况来说,别人不但没有为她转,反而是她自己开始打起陀螺,我转,我转,我转转转……
好不容易定住心思,她想起他刚才说的事情,遂开口问:“你的‘下星期开始’是什麽时候?”
今天是星期三,照西历“到下星期”有四天,如果照埃及人周五是假日来算,那麽就只剩两天,虽然都算对,但是感觉大不同。
谷天霁一笑,“变聪明了嘛。”居然会想到这个。
“我本来就很聪明。”
他指著小贩车上堆得高高的甜食,来个随堂考,“这是什麽?”
她看著那渗著果汁味道的绵软物体,信心满满的回答,“乌玛里。”
他做了一个答对的手势——看来,她适应得很快。
这一阵子下来,她已经不觉得吃小羊肉是没人性的行为,习惯了宽扁豆料理以及橙汁糖浆,知道薄荷甜茶的喝法,上街买东西也能杀到正确的底价,融入城市的速度,超过他所想像的快速。
“谷天霁。”她唤他,声音甜甜软软的,“你还没说是什麽时候要去亚斯文。”
“星期一。”
“玛琪朵也要去吗?”她很介意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