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说一次,我、没、有、吃、你、的、兔、子!”
“我知道了。”
“那你还跟那些兔子窝在那里干嘛?”看到她对自己怕成那样沈侃觉得生气。“还不过来,我又不会吃人!”
“是、是。”彧君简直是以牛步的速度踱到他身边。
“你带那么多兔子来干嘛?”
“我怕无聊。”
“拜托,你不要一副受到惊吓的表情好不好?我不会对你不利的。”他用着近乎恳求的声音说道。
“我尽量,我尽量。”她努力的点着头。
沈侃发现她的脸色几乎和那群免子的毛一样白,心中不免感到有些不舍。
“你很喜欢兔子?”
“还……好啦,我妈妈很喜欢。”
“那你干嘛把兔子带来,留着兔子陪她就好了。”
“她……去世了。”
“哦……”刺探别人隐私并不像他的作风,但沈侃还是无法克制的又问了一句:“什么时候的事?”
“没多久。”她的声音有点沙哑,显然还没从母丧的悲伤中恢复。“嗯……你来这儿找我有什么事吗?”
沈侃明知她又在转移话题,但他并没有点破,反正刚才的话题也不怎么愉快。
“我听到你尖叫,兔子少了是不是?”
“少了三只。”
“大概是我昨天门没关,被它们溜出去了吧!或许过几天它们就会自己跑回来了也说不定。你要在这儿住多久?”
“不知道。”
“你为什么住在叶大哥的别墅里?你是他什么人?”
“什么人都不是。”她脸色乍变。
“那——”
他话还没说完便被她打断,“我来这儿寻找灵感,远离尘嚣我才有办法创作。”
沈侃知道她并不想向他说明她和叶大哥的关系,既然她不想说,那他也不便追问。
“创作?是哪方面的?”
“写歌。”
“哇!”沈侃发出赞叹的惊呼。“你会写歌!好厉害。”
彧君羞涩的笑笑,不习惯别人的赞美。
“难怪你昨天一直在弹吉他。”
“那不是吉他,是贝斯。”
“贝斯?”可是那跟吉他好像。“那是做什么用的?”
“伴奏。那和鼓是一体的,它和吉他的构造很像,只不过少了两根弦,而且它发出的声音比较低。”
沈侃跟着她走进屋内,彧君着手整理着,沈侃也跟着她随手将东西扶正。
“看来你一个人得清理很久。”
“你不帮我吗?”她说话的口气好像他非得帮忙不可,要他帮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为什么?”堂堂一个大男人,我才不做这种事呢!沈侃骄傲的想着。
“是你把兔子放进来的。”
“才不是我,我才没有呢!那是因为塔——”
“因为什么?”
“没……没什么啦!”他说得有点心虚。“我帮,我帮忙就是了。”
沈侃一面嘀咕着,一面跟在她后头大扫除,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放着好好的大少爷不做,跑到这里当清洁工,真是犯贱!早知道告诉她实话就好了,现在也不用落得这种下场,不过……他这个“落难王子”可不会白当,她说过她会“救”他的不是吗?他将把这一切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
当一切整理完毕,沈侃也流了一身大汗。那看似干净可爱的小白兔所下的米田共可是一点也不好闻,整栋房子里几乎都充满了那种味道,熏得他连饭都吃不下去。大扫除一结束,他便飞奔回去大肆冲洗一番,把身上那股动物的骚味洗得一干二净,顺便又换了一套和她穿着相似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才又回到那栋小别墅。
才走近屋子,沈侃便听见了一阵悠扬的琴音,这首歌听起来好熟悉,但他平常忙着练球,对于一些歌曲实在不是很清楚,这首歌竟然能令他觉得很熟,想必一定是首很红的歌。
进了屋子之后,因为所有的窗子都打开了,所以那群兔子所制造的臭气也被风吹散不少,至少不像先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不过沈侃来这儿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视察他们整理后的成果,他的目标可是那位可爱的小美人。
沈侃站在房门看着她坐在钢琴前弹着同一首曲子,她重复弹了将近三、四次,看来他再不出声她恐怕还会继续弹下去。不过这曲子真的满好听的,令他舍不得打断,他只好先随意浏览一下室内,果真被他发现了一个写着“柳彧君”的谱夹,沈侃打开夹子看了一下,全是一些音符,教他看得眼都花了。不过他很确定那个女孩就叫这个名字——柳彧君。
难怪她会一直说自己知道她的名字,原来她的名字和惠君只有一字之差,而自己又把她当成了惠君,怪不得她会这么说。
“你又来这儿干嘛?”
沈侃浑然不觉乐音早已停止,还自顾自的看着手中的乐谱,他忽然看见了上头写着两个字——悲伤。
“别告诉我‘悲伤’这首歌是你写的。”
这首歌简直红遍了全国的大街小巷,还差点成了“国歌”,男女老幼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是排行榜上的冠军歌曲,演唱者则是目前国内最受欢迎的实力派女歌手,据说那位女歌者挑歌甚严,由她所演唱的歌曲支支动听,而且保证卖座。
其实这并不是沈侃看报纸得知的,而是某次他应邀参加一个慈善晚会时从主持人口中听来的,原来他刚才听见她所弹的歌曲就是这一首歌,难怪他这么耳熟。
“是不是很重要吗?”她不做正面答覆。
“我只是很惊讶,你那么年轻居然可以写出这么棒的歌曲,而这首歌又是那么的‘悲伤’,和你的人根本联想不到一起。”
“谁说悲伤是需要靠年龄来界定的?你能保证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就不会有悲伤的时候吗?谁规定每个人一定得时时刻刻挂着微笑?事实上除了快乐之外,悲伤也是人的情绪之一。”
看不出她脑袋里除了童话故事以外还装了这么多人生哲学。
“你为什么写这首歌?”
沈侃直觉一定有人曾经深深的伤害过她,否则像她这么年少的女孩哪会写出这种悲恸的歌曲?他曾经在晚会上目睹那位女唱将在演唱这首歌曲时伤心落泪,连台下的人都为之动容不已,包括他在内都被这首词意哀怨的歌曲给感动。他突然有一种冲动,想狠狠的替她殴打那个曾经伤害过她的——男人。
“谁告诉你这首歌是我写的?”她语气生硬的反问他,就算打死她她也不会承认自己就是“悲伤”这首歌曲的创作者。
“你根本不会说谎,小君君。”
虽然早已知道他晓得自己的名字,但在他“清醒”的时候说出来,她还是感到一阵羞赧。可恶!这个厚脸皮的男人根本就是在调戏她。
“你还没说你到底来干嘛!”
“你又在转移话题了,我都来这么久了,至少也听见你把那首歌弹了五次,你现在才发现。”
“乱讲,我早就知道你进来了。你这种身材,要我忽略不去看到你都很困难。”
“喔……原来小君君还是挺注意我的。”
“才没有!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
“怎么?我脸上贴了金子?我怎么都不知道?”他将自己的脸凑近她,和她近距离相望。“你帮我瞧瞧,这金子到底贴在哪里?”
他不靠近还好,一靠近彧君立刻心跳加速,整个人往后倒了下去。沈侃眼明手快的将她拉回来,否则她的头可能早已亲上了地面。
彧君被他这么一拉,整个人往前撞上了他的胸口,被他紧紧的抱在怀中。她的心跳得更快了,几乎要撞出了胸腔,整张脸也在瞬间红了起来,她连忙又往后挪。
“你不能老是这么怕我,既然你有心想帮我,那你就得试着习惯我的存在,再说我们以后还得努力的接吻,现在还这么疏远好吗?”他一脸正经的向她说明。
“我还不习惯嘛!”
“为了让你习惯,那我牺牲一点好了,过来。”不等彧君做出反应,他一把将她拉近身边,和她一起坐在钢琴前面。
彧君觉得自己靠近他的那半边身体像发了高烧一般的灼烫。“你要做什么?”
“没什么啊,我只不过想多认识你一些,不如你教我弹钢琴吧!”
“可是……其实我也不太会弹。”
“你刚才弹得很好啊!别告诉我你以前没学过。”
“我真的没学过。”
“那你怎么弹得这么好?”沈侃觉得不可思议。“你一定很有天分。”
“其实也不尽然,小时候我妈妈教过我,我妈她很厉害的,家里买不起真的钢琴,她就买了一架玩具小钢琴,”她用手比了一个大约五十公分的长度。“一点一滴的教我,我以前都是用一只手指头弹的。”
“像在练一指神功?”他开玩笑的说道,其实心中对她有了另一份评价,听来她并不是出身于富贵之家,连这手好琴艺也是苦练出来的。
“是啊,后来我每次去弹那架小钢琴我妈都笑我是在练一指神功。”
“你就靠那架小钢琴练成今天这种境界?”
“当然不可能,后来我妈画了一个大大的琴键,和钢琴一样大小,教我用双手弹。”
“没有声音啊!”
“我们都是凭感觉。读国小的时候学校有钢琴,我都是趁着老师不在的时候跑进去弹,顺便了解哪个键是什么音。”彧君描述着她小时候偷弹钢琴的事,逗得他哈哈大笑。“不过有一次我不小心被老师逮个正着,后来就再也没碰过学校的钢琴了。”
“我送你一架钢琴好不好?”沈侃突然有一种想弥补她小时候没有钢琴可弹的欲望。
他到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他底下的三胞胎妹妹每个都学过钢琴,但只有小妹最后选择了音乐,家中摆了三架价值不菲的名琴,但却始终蒙着一层灰没有人去弹,而彧君是想弹却没有琴可以弹,沈侃甚至可以感受到她当时的失望,这令他感到心疼。
“别说傻话了,你先处理完你的事再说,更何况我也不缺琴用,你看,眼前就有一架钢琴了,还送我钢琴做什么?傻瓜。”
彧君嘴里虽然是骂他傻瓜,但心里却能体会他的用心,被他的好意所感动,她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那你父亲呢?他是不是也和你母亲一样疼你?”
彧君突然变了脸色,原本怡然的笑意尽失,只留下一脸的恨意。“我没有父亲,我也不需要他,我妈给我的爱绝不会少于别人,我一直过得很幸福,少一个父亲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差别。”
原来她一直都是由母亲独力抚育成人,难怪家境不好。在过去那个年代,单凭一个女子想带着一个小孩在社会上生存,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妈妈很伟大。”
“是啊!她……”彧君说不下去了,看起来泫然欲泣。
沈侃让她靠在自己怀中,轻抚她的长发。“借你哭,我不收钱的。”他知道她母亲才去世没多久,她一定很不好受,尤其她从小是和母亲相依为命的,亲人的去世一定带给她很大的打击。
不料她却迅速的擦掉眼泪对他露齿一笑,“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才没你想像中的那么懦弱,哪可能说哭就哭。”
噢!她还想在他面前逞强,算了!不哭也罢,他生平最怕女人哭了。
“我知道你很勇敢,而且还很乐于助人。”他盯着她犹带泪珠的长睫毛说。
“本来就是,”她故作轻快地说道,“只是我怀疑某些人没有被救的价值。”
“某些人并不包括我吧!”他配合地装出担心的表情。
“你说呢?”彧君俏皮的反问。
“我……”还没说完他肚子竟然发出了抗议,大概是饿慌了,叫得又大声又久。
他们相视大笑。
“你没吃饭吗?”
“是啊,我被你那群白白胖胖的便便熏得连饭都吃不下去,你呢?”
“我也还没,可是我没有像你……”彧君笑得直不起腰。
“走,到我那儿吃饭。”
“你要煮给我吃?”
“有何不可?”
沈侃非常自然而且“顺利”的将手搭上她的肩头,暗自庆幸她并没有拒绝自己“友善”的碰触,一脸春风得意的领着她到自己的屋里去,也跨出了他成功的第一步。
???
和柳彧君相处的时间过得特别快,沈侃真恨不得傍晚不要来,因为天色只要略显昏暗,柳彧君就会像飞一样地逃开他身边,深怕他“变身”后会兽性大发,把她给吃了。这一点真是令沈侃又爱又恨,爱的是他的谎言可以让他一尝她甜蜜的吻,恨的是如此一来自己便不能与她朝夕相处。
他真是愈来愈喜欢有她相伴的时光了。
他喜欢他做重量训练的时候,她能坐在附近微笑的看他练习。他喜欢他慢跑的时候,她能骑着单车替他加油打气。他喜欢他吃饭的时候,她能为他做出一道道可口的佳肴。他喜欢他想听音乐的时候,她能为他奏出一曲曲动听的歌曲。他喜欢他说话的时候,她能倾听他的心声。他更喜欢他们到市区采购物品的时候,他能以友人的身份揽着她的腰、搭着她的肩,仿佛他们是一对相恋已久的恋人,他可以瞪每个想偷看她的男人,这让他觉得很快乐。
不过和她一起去外头买东西对沈侃来说也是一种困扰,今天有好几次他都差点被热情的球迷给认出来,甚至有些眼尖的球迷直接拿了纸笔来给他签名,还好他抵死不肯承认自己就是沈侃,坚称他们认错人了,也幸好他的小君君是个超级迟钝的女孩,否则他早就玩完了。真不晓得她如果知道自己欺骗了她,她会有多么生气,所以他暗自下定决心,下回绝不可以再和她一起去逛街,以免东窗事发。
“塔可,你也认为我不应该骗她吗?”
塔可抬起头看了主人一眼,又百般无聊的低首不理会沈侃,仿佛觉得他在车库里的自言自语已经严重干扰了它的睡眠。
“老大在跟你说话,你有点礼貌好不好?”连爱犬都不理他,真是枉费了他平日的教导。“臭塔可!这件事对我很重要,你居然在我说话的时候打瞌睡。”沈侃索性蹲下身捧起大狗的大脸和自己相对。
“塔可,我真的很喜欢她,如果你也是人的话,一定也会喜欢上她的。可是我已经骗了她一个多星期了,至少也吻了她十几次,要是她知道我全都是欺骗她的,噢……那她一定会恨死我。”
大狗一脸无奈的看着主人,仿佛在告诉他它也无能为力,不过随后它却对着主人的脸打了一个大呵欠。沈侃被它这个无礼的举动气得七窍生烟,连忙闪开那股口臭,站起身来破口大骂。
“笨狗!笨狗!我怎么会养你这只大笨狗!又笨、又肥、又呆,这些饼干给你吃真是暴殄天物,这可是君君亲手做的,亏我还留了这么多给你,不如扔掉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