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我——我——”他眼露凶光,露出阴森的白牙,双手伸向苏小小。
“你不要过来!你是不是又想谋杀我了?”苏小小节节后退,护紧脖子。“我不是故意要喝那杯酒的,我不知道你那么小心眼,不,我的意思是说,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喝那杯酒,当时我也不晓得到底怎么了,那杯酒引诱我,我是说,那杯酒好像一种力量,一直呼唤着我,要我喝下它,我就那样糊里胡涂的,真的!我可以发誓!”
真的!她可以发誓,她绝不是有意贪小便宜喝了那杯酒!
那一天,曾莎白和赖美里兴匆匆地将她架到这间小酒馆,说是新发现了一个味道很棒的男人,押着她排排坐在吧台前,浪费她赚钱的时间看着一个穿著黑衣裤、长发系花布条的男人在吧台里无聊耍帅。她没兴趣陪她们起哄瞎搅和,转个头就瞧见那杯被小心翼翼藏在角落里的东西,以及覆盖在它上面那张脏得八百年没人摸、恶心得像草纸的粗糙黄纸。
那杯东西看起来像酒又像毒药,清澈晶莹,却有好几抹颜色在里头争艳翻搅;那些颜色看起来像是活的,在晶莹剔透的透明里染来抹去;红的、黄的、篮的、紫的、黑的、灰的、白的,就像带颜色的波浪,朵朵飘浮的玫瑰花瓣则像海面上翻黑的浪花。
她以为她是眼花了,却听到有个声音拼命在催她说:“喝下它!喝下它!”然后她就揉掉那张破烂的黄糙纸,模模糊糊地……等到她清醒时,手中正握着那杯已空无一滴水的高脚杯,而那田优作则在她身旁跳脚咆哮,就像现在。
“杀了你脏了我的手,我要将你开瞠剖腹收回我的酒!”田优作大声咆哮。
“你别跟我开玩笑,那东西早已溶入我体内消化光了,你就是剖开我的肚子也收不回去。”
“那我就吸干你的血!”
田优作越说越像一回事,眼睛发红、嘴唇泛自、伸直了手就像僵尸一样,一身死人气。
“你有完没完!”苏小小不耐烦地泼了他一杯酒。“才喝了你一杯酒,被你找尽理由坑了五万块大洋,我只好自认倒霉在这鬼地方做三个月的白工,还要每天忍受你的阴阳怪气,你却动不动就想谋杀我,到底存的是什么心?”
田优作抹掉脸上的酒,恨恨地说:“哼!我恨不得掐死你、踢死你、踩死你、捏死你,我费尽心神才弄到手的配方被你随便就毁了,呕心沥血才调配成的珍宝,又被你那样蹭蹋掉,不看你下地狱我怎么会甘心!”
“重新再调配不就成了?那什么配方的再抄一张不就得了?那么简单的事也这样大惊小怪!”
“重新再调配?”田优作激动的抓住苏小小的衣领,将她提了起来,打断她的话,说:“如果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就好了!你可知道,光是那亩憎爱符就花了我多少时间和精力才得手?更别提那堕落天使的眼泪,最重要的、好不容易才弄到的配方竟被你那样毁掉!”
苏小小又喘不过气来了。田优作狠狠地把她摔在吧台上。她咳了一声,顺了气后才说:“你少唬我!你以为我没上过酒吧、喝过酒?什么憎爱符!什么堕落天使的眼泪!还不都是你自己搞出来的名堂!想敲诈就说一声,还说得多稀罕似的!”
“你懂什么!你知不知道‘失恋的滋味’喝了会——”
“喝了会怎样?”苏小小挑舋地问。
这个田优作果然脑袋有问题,什么“失恋的滋味”?狗屎!听了就让她觉得肠胃不舒服。
“会怎样?”田优作冷冷的说:“哼!‘失恋的滋味’是恶魔行加冠礼的时候,献给他挑选的新娘,与她交杯对饮的珍液;是‘恶魔的唾液’中最有力量、魔性最强的第十三味配方。它能控制人的心神、主宰人的意志,是‘恶魔的唾液’全十三味中最珍贵的一味。我研究魔道多年,才发现这个秘密,就被你那样毁了!”
“说来说去全是在放屁!”苏小小鄙夷地说:“早听说你神经不正常,专门喜欢研究一些什么妖魔鬼怪的东西,果然没错。只不过一道调酒的配方,竟然说得像故事一样离奇,还想骗我说喝了那杯酒后会如何,你大概想骗我,喝了那杯酒后会被恶魔附身吧?”
田优作脸色铁青,语气冰冷地说:“喝了‘失恋的滋味’后,会让你对情激烈、对爱渴盼、对调酒共饮的人永志不忘、终生不渝;除非成为他的新娘,否则如有异心,便注定要失恋,屡爱屡败。这是‘失恋的滋味’的魔力,它是命运的交杯酒。”
“什么命运的交杯酒!哈哈哈!”苏小小对田优作这番话的反应,显得极不尊重。
田优作怒火在心头燃烧,双眼乍现红光,但随及敛去,他用更冷的声音说:“我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在匈牙利找到书中所示的配方,好不容易才调配成‘失恋的滋味’,我也选中了我的新娘,本来在三个月后,在我三十岁生日庆祝宴上,我要将它献给我的新娘,却完全被你破坏了!所以……”
他说到这里突然住口,苏小小也没去管他心思在转什么阴险的计谋,拿他当疯子一样越看越摇头。
在她要到这里干白工之前,丹尼尔就警告过她,说田优作这人阴阳怪气的,最会践踏女性柔弱的,芳心。丹尼尔说这句话时还连说带做,痛苦的皱着眉、捧着心。
丹尼尔堂堂六尺之躯,却有点娘娘腔,举止比她还女性化,就崇拜像田优作那种阳刚十足、模特儿身架的男性,所以他说的话,苏小小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现在却证明丹尼尔的话是对的,田优作的脑袋果然有问题。
田优作全身上下,就一张脸和身材长得好,个性却阴阳怪气、古怪得不得了。
这大概和他的信仰有关;他自认为是恶魔转生,而魔性越高、魔力越强的恶魔,通常形体就更为流丽光艳,美得不像是人间物。
所以,二十世纪都快过完了,他却信奉吸血鬼和恶魔的存在,崇尚恶魔喜爱的银、黑色,而且嗜血嗜红,有着一口阴森的白牙,并且还留着长发。
更有甚者,大学毕业后,他散尽家财到欧洲浪迹多年,追索恶魔的足迹,结果当然无功而返。追索不成,他开始探秘,一橱子是有关恶魔的研究书籍,走火到入魔的程度。
想当然耳,他是绝对不上教堂、痛恨十字架、厌恶上帝和天使;厌白、厌光,一身的黑,一身的魔味。
就连他开的小酒馆,也魔得让苏小小恶心反胃,咒骂一声神经病。
苏小小骂的也没错。别人开的酒吧酒馆俱乐部,都有很多样性的风清面貌;要不聘请乐团驻唱,要不符合新潮流,整个店弄得热热闹闹。唯独他的酒馆,除了调酒,还是调酒,颜色是一式的黑跟银,连咖啡都不卖。
再者,人家开的店,调酒都有很诗情画意的名字——如果是中国味的,什么“日落紫禁城”、“中南海之春”、“大黄河”、“丝路”的;坐的是高脚凳,伴以盏盏红烛。
如果是西洋的,那更精彩了——“欢喜”、“新绿”、“红色俄罗斯”、“蓝色夏威夷”,还有什么“海艳”、“天堂之爱”、“波士珊瑚岛”等等,又新奇又撩人遐思。
更有那种“爱情酿的酒”,以爱情为题材,所有的酒名都是贴切的爱情宣言,还分什么初恋、热恋、苦恋和失恋期的,每一个恋期都有独特的名称和滋味。比如“秋水伊人”、“我心狂野”,比如“单挑情敌”、“激情蔷薇”;并且有钢琴小提琴的现场演奏,柔和的烛光衬上优雅的气氛,又浪漫又美妙,杯杯都醉人。
但是田优作的小酒馆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光是酒馆大门那个恶魔的画饰,就可感受得到酒馆里的阴森恶心,再看看调酒单上的酒名——“蝙蝠的唾液”、“狼人之泪”、“恶魔的尾椎”、“獠牙的滋味”、“吸血鬼的血”、“血唇之吻”……全是和魔道有关的黑暗联想。崇拜田优作的人,会赞美他有创意、别出心裁,知道如何抓住现代人好奇尝新的心态。但苏小小相信丹尼尔说的:田优作那个人神经有问题。虽然丹尼尔这么说是因为求爱被拒,“感情”和“芳心”受伤害怀怨的缘故。
“你这样摇头瞪着我是什么意思?”田优作被苏小小看得光火,凶她一顿。
“没什么。”苏小小晃晃脑袋,忍不住还是耻笑他说:“我觉得你老兄真是天才,专门调些妖魔鬼怪,什么‘恶魔的尾椎’、‘吸血鬼的血’,还真没一样好听的,恶心透顶!”
“你现在尽管笑吧!最好赶快祈祷我在三个月内找到解咒的配方,否则……”
“否则怎样?”
“哼!”田优作粗鲁的把苏小小推出吧台,“给我干活去,别想偷懒打屁!”
有一件事他没说的是,根据那本尸骨不全的“恶魔秘史”一书上所载,喝了“失恋的滋味”后,如果三个月内——正确的说,第三次满月过后的恶魔之夜——
没有饮用解咒的天使之爱十二味,那么下咒与饮药的人的身体与灵魂将永远共为一体。
所以田优作才会那么生气。他费那么大的心力,就是为了取得爱慕多年的世伯女儿的芳心,却全被苏小小搞砸;一个不好,说不定还会因此前功尽弃,心上人琵琶别抱,而他倒霉的和苏小小缔结情爱之盟。他相信恶魔的力量,所以又气又怕,拴苏小小不放,并且急找出解咒配方,好赶快解决一切麻烦。
苏小小却恰恰相反,不信天地、不信鬼神,更别提恶魔这种没人缘的东西;她只爱、只膜拜一样东西——钱、钱、钱,十足的拜金狂外加守财奴,只要有钱赚,一切好谈。
她这种嗜钱如命的个性,让身旁的人都受不了,只要提起她,众人的反应一定不约而同皆是长长的一声“噢”,然后接下来是——“那个死要钱、没品的……”
即使这样被嘲笑,苏小小也不在意,丹尼尔却看不过去,问她:“大家那样嘲笑你,你怎么都不生气?”
“为什么要生气?笑又不会痛。”她耸耸肩无所谓。
“你就是这个个性,才会被轻视、不被人看重!”
“那又怎么样?被那些人看重了,钱就会从天上掉下来给我吗?”
“你……又是钱!我不跟你说了!最好天上下钱雨,掉下来的钱把你砸死算了。”
丹尼尔总像这样被苏小小气得半死,不明白她这样没目的攒钱、存钱做什么用。
他是服了她,只为赚钱过生活,居然还忙得煞是充实又有意义!
而苏小小心里怎么想真只有她自己知道。
第二章
傍晚下了一场雨,把空气中的尘埃全部洗干净。丹尼尔光着脚不敲门就冲进苏小小的房间,摇醒还在睡觉的苏小小,兴奋的说:“喂,小小,醒醒!看我买了甚么好东西!”
苏小小揉揉惺忪的睡眼,不感兴趣的往丹尼尔手上那件皱巴巴、像抹布的东西瞄一眼,倒回床上,拥着棉被说:“丹尼尔,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随便闯进我房间,进来前先要敲门。”
“我敲了你也没听见。”丹尼尔把棉被拉掉,逼着苏小小起床。“不要再睡了,看看我买的东西。”
“那是什么?抹布吗?”苏小小被丹尼尔吵得睡不成,只好起床刷牙洗脸。
“什么抹布!”丹尼尔跟着她到浴室,站在门口看她梳洗,说:“你实在真没眼光,讨厌!这是很贵的!你别看它故意弄得皱皱的,这是明年春天流行的款样。”
“哦。”苏小小专心把毛巾拧干、挂好,习惯性随口问说:“多少钱?”丹尼尔伸出指头比了比,连带腰身的动作都摆出来。
“八百?”
苏小小走回房间,对一直跟在她屁股后面的丹尼尔挥挥手要他转头,往衣橱随便抓件衣服就地换起来。
“不!八仟!”丹尼尔转身说。
“什么?八仟!”苏小小这一惊非同小可,顾不得衣服还没换好,上身只穿了内衣,抢过丹尼尔手上的衣服,气急败坏地说:“你有病啊?这样一件像垃圾的东西要八仟块?钱又不是不能用,发什么疯!”
丹尼尔挨了骂也不生气,反倒委屈得像小媳妇似的,低声下气解释说:“你别生气,我还是买到便宜的,这一件本来要一万六,但我工作的百货公司刚好庆祝周年打折,大家都熟,所以明年的新货我用折扣价买到,赚了便宜……”
他愈说声音愈低,苏小小瞪他的眼光,简直像要吃人。
“你马上拿回去退了。”苏小小命令说。
“不行!那多没面子!再说,我也喜欢。”丹尼尔把衣服抢回去。态度悍然又委屈。
丹尼尔本名叫邱添财,是东区一家百货公司的橱窗设计师,和苏小小是同村长大、歃血为盟的“换帖兄弟”。在他们那个鸟不生蛋的乡下高中念了三年还没毕业,就只身跑到都市打天下,不知怎地,竟让他混到一所美术家政专校的文凭。毕业后当完兵,先后做过美工设计和服装设计师的助理,最后不知是不是运气到了,当上那家知名百货公司的橱窗设计师。
丹尼尔人长得算俊,个子中等,举止娘娘腔,比个性粗鲁诨号“男人婆”的苏小小还像女人;他比苏小小大五岁,两人从小就是一对“绝配”,也只有苏小小不噜嗦他“闲话”。乡下地方通常是野孩子的天下。丹尼尔长得像女人、个性像女人、感情也像女人;而苏小小野惯了,比起丹尼尔多了几分凶悍之气,每当她凶起来,丹尼尔在她面前总像小媳妇一样委屈。
苏小小从小和他厮混惯了,习惯他那种“性情”,也从来没当他是男人。
丹尼尔离开乡下到都市后,嫌自己名字土,又迷上了一位英国影星,就取了个一模一样的洋名字,不准人家叫他本名。苏小小高中毕业来此念大学,理所当然就搬进丹尼尔租住的这层公寓,但贪的也是比外头便宜一半的房租。
“丹尼尔,”苏小小插着腰,上身仍然气得忘了穿上衬衫。“你知不知道八仟块我可以活两个——不,三个月!你居然用那么多钱买了那一件垃圾,你钱多是不是?用了都不心疼!”
“小小,你别生气,听我说嘛!”
“说个屁!”苏小小骂句粗话,转过头不理他。
“好嘛!我拿回去退掉就是了。”丹尼尔无可奈何地。
“退掉算你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