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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海洋  第6页    作者:楼雨晴

  「当然啊!」我牵强地挤出微笑。「到时我再带你逛遍高雄名胜。」

  「一言为定。」

  将票交给服务人员.上车前,我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回头,他始终站在原地看着我,那一剎那,我无法思考更多,冲动而任性地奔向他,伸手楼住他的颈项,深深地~~印上他的唇。

  这是我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爱他,为这段感情做个完整的纪念~~以及告别。

  松手之际,瞥见他短暂的震愕,我没有回头,迅速上了车,不敢多看他一眼,更不敢去想象,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我把我的爱留下,埋葬在这里,然后,重新去开始另一段人生。

  这是最心酸,也最无奈的抉择。

  其实,我一直都不想走‥

  卷卧在位子上,我顾不得别人的眼光,放任自己痛哭失声。

  不知何处传来了这么一句

  「小姐,别哭得这么伤心啦,台北、高雄只要四、五个小时,很近的,想他再叫他来看妳嘛!」

  是啊,台北到高雄只要短短五个小时,但心与心的距离,却已经远到穷尽今生都无法交会了。

  第二幕 卷四

  学校开学了,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步调要摸索适应,大学新鲜人的身分,让我每天都忙碌到无暇去理会自身复杂混乱的思绪。

  以前读高中时,听同学讲了太多关于宿舍「不干净」的故事,刚好我胆子也不够大,就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勇气回想那天的情景,抵达高雄时,我曾经打过一通电话回去报平安,接电话的是予洁,我分不清该失望,还是松一口气,若另一头的人是程予默,我还真不知该跟他说什么。

  一切都安顿好后,我又打了通电话回去报告现况,这回接电话的是叔叔。

  第一个月,我回去时,程予默和同学去中部玩,没回来过夜,据予洁说,他是和女朋友一起去的。

  第二个月,学校有考试,我走不开。

  或许是他有心逃避我,也或许是我和他的缘分真的太浅薄,每每总是很巧合的错过彼此。

  而他也从没打过电话给我。

  时至今日,我已三个月没见到他,也没听到他的声音了。

  命运就像是一出安排好的戏码,将我和他错排开来,渐行渐远。

  要忘记他,比想象中的还要困难,每当我一不留神,他的形影就会跃入脑海,占住我所有的思维。

  随着分离时日的拉长,他的影像不但没有转淡,反而多了一种名叫思念的东西,它像只小虫,侵入我的血液、骨髓,一寸一寸的啃蚀着我。

  也因为这样,我学会了用忙碌来麻痹思想,每每只要有一丁点危险情绪冒出头,就拿其它的事物来转移注意力。

  我热中于社团、联谊,藉由认识各式各样的朋友,让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想起他。

  在一次的联谊中,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叫童圣阳。

  他对我很好,既体贴又包容,和他在一起,让我感受到了自小所缺乏的照顾与关怀。

  我间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一副被打败的表情,惊讶地说:「不会吧!小姐,妳难道感觉不出来我在追妳?!」

  是吗?他在追我?也就是说,他喜欢我?

  被人喜欢、在乎着的滋味好独特,因为我一直都是没人在乎的‥.

  叔叔当然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会让我有压力,我得提心吊胆接踵而来的战火

  程予默或许也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太扑朔迷离,像是雾里看花,什么都捉摸不住,让我的心随着他不明确的态度而摆荡,找不到定点。

  而童圣阳,他是第一个关心我,却不必揣揣担虑、不必茫然着慌,可以安心去感受、并接受的人。

  我这才明白,原来被人放在心上的滋味,是这么的教人感动。

  和他在一起,让我觉得很安心。

  我对他是有好感的。如果爱情有一定的公式,最深的爱恋必先由淡淡的喜欢开始,那么我想,我是很有可能爱上他的。

  于是,我接受了他的追求。

  我从小就独立,凡事一肩挑,并不是我比别人坚强,而是被迫成长,我其实也会累、会无助、会力不从心,但是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放下武装,单单纯纯的依赖他、信任他,当个不识人间愁的小女人。

  还有绝大部分的原因,是我想藉由另一段新的感情,来冲淡初恋挫折的伤痛。

  每当我又想起程予默时,就拿另一道影像覆盖过去,取代它曾经存在的痕迹,有了另一个我该爱的人,可以帮助我忘记那个不该爱的人。

  感情得到寄托,一切事情都变得容易许多。

  我做得很成功。

  那份曾经让我的心拧得发酸、发疼的感情,被我牢牢压在心灵最深处,封箱锁起,现在的我,已经不太想起他了。

  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彻底的忘记他。

  十一月天里,气候开始转凉了。

  从小就极度怕冷的我,只要稍一不小心,就会喷当、鼻水直流。

  这种天气最讨厌了,要在以前,没事我一定会躲在被窝里,睡他个地老天荒、海枯石烂。不过我并没忘记我是有男友的人,童圣阳一群死党吆喝着要见我,于是我这个丑媳妇就只好认命地见公婆‥‥嗯,是见「叔伯」。

  就这样,我难得跷了一天的课,舍命陪君子。

  一伙人杀到澄清湖去烤肉。

  先承认一点我不是什么当贤妻良母的料,你要我烤肉当然没问题,但是我的功力仅止于把食物弄熟,如果你想更进一步要求美味,那…不好意思,送客,谢谢光临,我们拜拜再联络。

  几乎我所经手的食物都有一定程度的焦黑,真要说有什么差别,那就是烤焦的地方不一样而已。

  但是童圣阳却吃得好开心。

  「哇例~~嫂仔,妳想害我们大人「落赛哇喔?」

  啧,哪个家伙说话这么不可爱?

  另一个人夹起一块不明物体端详。「果然最毒妇人心。」

  很好,有人要拜拜再联络了。

  我戳着肉片,委屈地解释。「我怕它没熟啊!」

  「我说嫂仔,它简直熟过头了,好不好?」

  「闭嘴,猴仔、阿卫!你们是要我一人一脚把你们踢进湖里去吗?」童圣阳出声维护我。

  「哇,大人心疼了耶。」

  「好怜香惜玉唔,真是羡死奴家我了。」猴仔和阿卫一搭一唱,扭腰摆臀又怪腔怪调的调侃我们,把我逗得直发笑。

  「别理那两个白痴。妳烤妳的。我吃。」童圣阳拍了拍我的手。

  「你不怕拉肚子?」

  「放心,我胃壁强健得很。」他将烤得比较完好的食物拨到另一个盘子,递给我。

  我心里头暖暖的、甜甜的,感受到他的包容与疼惜。

  烤完肉,酒足饭饱后,大伙又嚷嚷着要去唱歌。

  「好啊、好啊,去钱柜。」童圣阳附议。

  「钱柜好远耶,好乐迪不行吗?」我奇怪地问他。

  「不行,一定要钱柜!我要的是刘德华,又不是周杰伦。」

  现在连KTV竞争都很激烈,唱刘德华的新歌要去钱柜,周杰伦要去好乐迪,不然唱不到。

  「你这个固执的老伯,就这么爱刘德华污?」我去点了一下他的头。

  「不不不,伯母,他爱的是妳!」这回出声闹场的是牛仔。

  「嘿畔,妳好笨哦,我们大人是要唱「肉麻情歌是给妳听啦,妳都不懂他的心。」

  「那干脆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好了。」

  「你是活在旧石器时代喔?会不会唱「王昭君」啊?山顶洞人!」

  「你才是活在冰河时期例,恐龙!」阿卫一脚往猴仔的尾椎招呼过去,直接蹦出马路,刚好一辆车呼啸而过,当场让我见识到什么叫生死一瞬间。

  「你干么用你那根顶人家的屁屁,好痛了人,万一以后都不能用了怎么办?」

  猴仔跑回来,踝着脚大发娇填。

  「你有个鸟用就好了,干么还要屁用?你是Gay啊?」

  「如果对像是你,那就用得上啦!」猴仔拋了个媚眼,娇滴滴地怅向阿卫。

  「P、K!你这个垃圾,刚才那辆车怎么没撞死你,为民除害。」阿卫再一次抬起佛山无影脚。这一次的目标,是想让他连鸟都没得用。

  我简直傻了眼。

  「他们‥‥」

  「习惯就好。」童圣阳大笑,帮我戴上安全帽。

  然后,我们真的再由澄清湖一路杀到钱柜,也真的点了「肉麻情歌」和「月亮代表我的心」。

  「肉麻情歌」是童圣阳为我唱的。

  「月亮代表我的心」是阿猴和小马耍贱,娱乐大众用的。

  咦?现在才留意到,这群人的绰号多半是动物耶,童圣阳怎么净交些「畜牲」当朋友?

  最神奇的是,他们就连行为‥‥都很畜牲。

  但是畜牲得很可爱。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他听,你猜他怎么说?

  「这样才能衬托出我们灵长类的素质啊!」

  像是要印证他的话一般,麦克风传来高亢歌声

  「男人上吧上吧不是罪,尝尝阔别已久高潮的滋味,就算早泄也是一种经验,不如好好把握这个机会,持久一回‥‥」

  不要怀疑,这真的是「改良版」的「男人哭吧不是罪」。

  我觉得好丢脸,头埋在童圣阳怀里抬不起来,很怕等一下服务生会进来,把我们以妨害风化的罪名扫地出门。

  但是我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所以这群疯子就在小小的包厢里,完全不顾形象的嘶吼飙歌,我不是开玩笑的,这时候随便一个人经过,告诉他这里头每一个都是成绩顶瓜瓜的大学生,绝对没人会鸟你,搞不好还会叫你回家吃药。

  歌飙累了,喉咙也唱哑了,一群人才各自作鸟兽散。

  童圣阳送我回家时,已经快凌晨。

  我跳下后座,将他给穿的保暖外套脱下来还他。

  「晚了,自己骑车小心。」

  「真舍不得放妳走。」他楼住我的腰,孩子似的把脸埋在我肩头揉揉赠赠的。

  「难不成要十八相送啊?又不是梁祝。」

  「可以啊,直接送进我家掌厨,再奉送一副冬暖夏凉的胸膛和免费长期饭票,保固期五十年。」

  「是是是,你继续作你的白日梦。」这家伙真不知死活,非要尝尝拉到脱肛的滋味是吧?还掌厨例!

  「现在是晚上,没白日梦可作,但是妳一定要梦到我。」

  「那你也先让我睡着才有可能,我说梁兄,你什么时候才要放开我?」

  「吻别!」他耍赖,把我抱得更紧。

  我笑了,在他颊畔亲了一记.。

  这就是他和程予默最大的差异。

  很多时候,我常会不自觉的拿他和程予默相比。

  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典型的男人,程予默温静稳重,沉谁如海;而童圣阳很阳光,热情奔放。

  程予默的心思太难捉摸,从来都不是我能懂的,但是我懂童圣阳,他的爱与恨清清楚楚,没有模糊地带。

  「这叫什么吻别?好敷衍!」他哇哇叫地抗议。

  「那你要怎样嘛!」

  「看清楚哦,这才叫吻别!」接着,他迅雷不及掩耳的低头封住我的唇。

  我傻掉了‥‥

  全程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呆愕中度过,剩下的三分之一

  才有接吻的实质认知。

  他温热的唇贴着我,热情探吭,我甚至不知该怎么反应,无措多过其它感觉。

  他放开我,连眼睛都在笑。「初吻?」

  「嗯?」算吗?我答不上来,记忆中还停留着那日黄昏,夕阳余晖透过落地窗帘,洒在清逸俊雅的沈睡脸容上,我用最纯净羞涩的柔情吻了他;以及统联站外,伤痛带泪的吻别‥

  「要多练习,妳这种吻技会把男人吓跑。」

  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回送他一记如来神掌。

  童圣阳大笑着发动机车扬长而去。

  我站在原地目送他离去,并没有马上移动步伐。

  原来,这就是接吻‥

  好象也没有我想的那么复杂,不过就是唇与唇的碰触‥‥是吗?是这样吗?为什么我总觉得好象少了点什么‥

  这样的想法很不该,但是刚刚那一记亲吻,真的没有我所预期的震撼~~如果最初的惊吓不算的话。

  它甚至比不上记忆深处那一厢情愿的浅吻,所带给我的刻骨铭心‥‥

  说不上来现在是什么感受居多,有失落、迷悯,以及灵魂最深处触及不到的怅然也有释然与安心,烙上了专属某人的印记,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放掉过去那段晦涩无望的情,今后,真的得全心全意去对待另一个人了‥‥

  一阵冷风吹来,吹醒了失神的我。

  好冷。

  我打了个喷厦,搓搓手臂上刚冒出来的鸡皮疚瘠,漫不经心地转过身

  瞬间呆住!

  我看到伫立在街灯下,倾长幽静的身影‥

  这是统联站一别后,我首度见到他。

  睽违三月,他的形貌依然如记忆中刻划的那般清华出众,修挺的身形像是一座山,沉稳得教人安心‥

  一瞬间,所有刻意压抑的迷乱情潮,全都泉涌而出。

  在乍见他的那一眼。

  他就这样定定地望佳我,动也没动,子夜般的黑胖,一如今晚的夜色,幽冷迷离。

  时光彷佛停止流动,定格在我转身的那一刻。

  我们谁都没试着打破沉默,只是隔着昏暗的街灯对望着。

  远方刺耳的喇叭声惊醒了我,我回过神,急忙开口。「你、你怎么会来?」

  「好久不见了‥‥」他答非所问,深揪着我,声音好沉,似是盈满不堪承载的思念‥.

  可能吗?

  来自于他的思念?

  「是啊,好久了‥‥」我无意识的附和,不知所云。

  他看着我,温温地笑。「妳把头发留长了。」

  「懊,是啊‥‥」离开台北时,仍是清汤挂面的及肩中短发,现在都过肩了。

  「很适合。」他又冒出一句,眼神很认真,我无法把它当成一句随口的应酬话。

  「唤,谢谢‥‥」

  他真的觉得我漂亮吗?比宋可薇还漂亮?.

  他的神情有着教人心悸的温柔,语调低醇得几近缠绵,揉合成一股揪扯得心头发酸的感觉‥‥

  我几乎要以为,他曾深刻地牵念过我‥.

  可恶的程予默!

  他怎么可以在我终于决定忘掉他的时候,又堂而皇之的出现,轻易扰乱我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心湖?这样戏弄人很好玩吗?

  我恨透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了,也不想再去猜测他的心,那太累了,我只想好好的保住难得的平静,真的,我很满意现状。

  「我们一定要这么生疏吗?」他眉宇淡郁地曙起。

  「懊,没啊‥‥」有吗?我看起来很生疏?

  「那妳一定要一直说「是吗?」

  「唤,我哪‥‥」话才说一半就打住,我们相视了一眼,同时笑出声来。

  这一笑,气氛缓和了许多。

  「要来怎么不先打个电话?」我开始有心情和他寒暄。

  「我以为这种天气,妳会在家里一觉睡到世界末日。」他淡淡地,像谈天气似地说道。

  我无言以对

  以前从没发现,他这么了解我

  「哦,我和朋友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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