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啦!蓝芙菱显然就是那个例外。
想到这里,蓝芙菱自己也觉得非常好笑。
她会和芷嫣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当时确实跌破不少人的眼镜,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料到。
单从她俩的外型来看,绝对没有人会把她们联想在一起。她的身高有一百七十二公分,比芷嫣足足高了十五公分,脸蛋长得虽没芷嫣来得惊艳动人,可也算得上俏丽清秀。只可惜她空有模特儿水准的傲人身高,却从不装扮,平常只爱穿T恤牛仔裤也就算了,还常常带着一脸没睡醒的邋遢样。
尤其是她那头短发,不但不能和芷嫣如瀑布般乌黑亮丽的长发相比,更可以说是她全身上下最大的灾难。发质干得像稻草不说,睡醒时还会像个鸟窝似的不听话乱翘。再加上她有空闲就直打瞌睡的那股懒劲儿,无怪乎混到大学都快毕业了,也没听过有人追她。
所以当这位全校知名的校花美女主动亲近她时,芙菱还以为她是在开自己玩笑。不过后来她发现,芷嫣是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骄气与贵气;而且不晓得为什么,她总是很黏她。
芷嫣常说跟她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哪来的安全感?她是不晓得。唯一明白的是,只要和她在一起,就比较少人会来“骚扰”芷嫣,而她似乎也有替芷嫣挡掉那些无聊搭讪男子的责任。
难怪当时学校曾绘声绘影地传出两人是同性恋的传言,让一向冷淡看待事务的芙菱也啼笑皆非。其实只要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对睡神和美食的诱惑向来是没什么免疫能力的,所以她和芷妈的感情后来之所以会变得这么好,有一半以上得归功于芷嫣太会做菜,而她又太爱吃的缘故。
不过,令全校男同学吐血的事,还不止于此。
大三时,这朵被全校捧着的校花突然不声不响地被人给追走了,而且事隔将近一学年,他们才知道对方竟然还是学校新来任教的副教授。
这可是件全校轰动的大新闻,每个人都惊讶极了——除了她以外。
哈哈,当然啦!她也算是媒人嘛!
因为那位副教授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位拿着锅铲、围着围裙,俨然一副家庭煮夫姿态的大哥,蓝仲勋是也。
蓝芙菱愉快地看着芷嫣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鲜奶油蛋糕。身边有一位这么会做甜点的死党兼未来大嫂,再加上原本就很会做菜的大哥……
嘻!她真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她甘愿被他们养一辈子,不嫁人都没关系。
“谢啦!芷嫣,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鲜奶油蛋糕?”蓝仲达横过餐桌,不客气地从芷嫣手中接过蛋糕。
“喂喂喂,我才是今天的寿星耶,蛋糕是芷嫣特地做给我吃的,你别想独吞!”蓝芙菱嘴里塞着肉丸,另一只手就要去抢蛋糕。
“你们小心点,别弄坏了蛋糕,那是芷嫣花了一个下午辛苦做的。”大哥蓝仲勋开口道,顺便体贴地替芷嫣拉开椅子,他实在很担心那个蛋糕会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听听,好象有人心疼了哦!”蓝仲达故意拉长声调说道,并暧昧地眨眨眼。
“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用蛋糕帮你洗脸。”蓝仲勋威胁道,不过听起来不怎么有说服力就是了。
“你可舍得?”蓝仲达揶揄道,大哥一向疼芷嫣疼得紧,他会砸蛋糕?
等太阳从西边出来再说吧!
姚芷嫣放了一块排骨在蓝仲勋碗里,柔柔地对他说道:“没关系,我厨房里还多做了一个蛋糕备用。”说完,若无其事地也帮芙菱挟了一块。
“芷嫣,我好歹也是你未来的小叔,这样对我太不公平了吧!我也要吃京都排骨。”蓝仲达大叫,为什么唯独没有挟菜给他?
蓝仲勋体贴地帮芷嫣盛了一碗三鲜羹汤,然后缓缓对仲达说道:“请问你的两只手是生来做什么的?有手不会自己挟。”
爱情的力量真是可怕,蓝仲达第一次深深体会到这点,它竟然可以让原来个性温和敦厚的两个人,变得这般无情,而且还同一鼻孔出气。
蓝芙菱挟了自己吃剩的骨头,放进蓝仲达碗中,以施恩的口气说道:“别难过,至少还有我这个小妹关心你。”
这个更狠毒!简直已经没有手足情谊可言了。
“二哥平日待你不薄,你竟然这样对待我!”蓝仲达一脸伤心地看向碗中的残骨。“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会有你这样无情的妹妹?”说着,他顺手抢走她碗里的一块排骨。
“喂,你强盗啊!”
“你没听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别人的东西总是特别好吃。”蓝仲达不正经地解释道。
芙菱横过半个身子,伸长了筷子欲夺回排骨。“抱歉,我只听过偷不如偷不着。”
“奇怪,眼前一大盘排骨,你们为什么就要抢那一块?”蓝仲勋皱着眉头。
芙菱和仲达从小就是爱斗嘴。
自从芙菱九岁那年,父母因车祸意外双亡后,她就是由两位哥哥合力扶养成人的。
当年刚上高一的蓝仲勋,身负家里的经济重担,下了课还得出去工作赚钱,而念国一的蓝仲达则在家里负责陪她,顺便做些家庭手工,贴补家用。
大多时间她都和蓝仲达在一起,所以长久耳濡目染下来,很多习性自然和他如出一辙。
一顿晚餐,就在他们两个如非洲难民般抢夺食物下,还算愉快的结束。
可怜平常最爱捉弄人的蓝仲达,在芷嫣和蓝仲勋的合力围堵下,暂输一场。
“你们先去客厅看电视吧!这里我来收拾就好了。”芷嫣笑着说道,取过蓝仲勋的围裙就要穿上。
“别忙了,你今晚不是还要和芙菱赶一篇期末报告?”不让芷嫣有动手的机会,蓝仲勋以很快的速度将碗筷全收进厨房。
“我看我们两个还是赶快滚进客厅看电视,别在这儿碍手碍脚,还兼当电灯泡。”蓝仲达高声宣布,拉着芙菱就往沙发一坐。
“喂,你去开电视。”芙菱以手肘推了推蓝仲达。
“这次轮到你了。”蓝仲达已好整以暇地半躺在沙发上了。
“那你去把遥控器拿来给我。”她指了指茶几。
“它离你比较近!”
“我今天是寿星耶!”
“你总有一天会懒死。”
“你还不是一样。”
啪地一声!电视开启。
只见芷嫣手里晃着遥控器,无奈地说道:“等你们这对姓‘懒’的兄妹把电视打开,我看天都要亮了。”
“还是芷嫣比较勤快。”蓝仲达点点头称赞道。“可不可以麻烦把遥控器递给我?”
“芷嫣,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对不对?”芙菱也伸长了手,希望芷嫣能把遥控器给她。
这对兄妹实在懒得可以!姚芷嫣无奈地想着。
而且他们两个就像其它的现代人一样,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上KTV抢麦克风,在家看电视抢遥控器,似乎能掌握遥控器的人,就等于掌握了一切的生杀大权犹如太上皇一般。
不过,很抱歉地,她才是那位掌握遥控器的人!
芷嫣慢条斯理地按着遥控器,说道:“你们也别争了,你大哥要看新闻。”
这句话有如圣旨一般,让芙菱和仲达同时泄气地瘫在沙发上。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蓝家大哥要看新闻,任何人都不能有异议。
“对了,你大哥今天帮你买了一件新衣服,他要你在吃蛋糕以前先去把它换上。”
芙菱偷瞄了一眼厨房,确定蓝仲勋不会听到,才小声地问芷嫣:“大哥……该不会又买裙子给我了吧?”
“你怎么知道?”芷嫣有些讶异。
“因为每年生日他都会买一件洋装送她。”蓝仲达大笑道,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真的?为什么我从来没看你穿过?”芷嫣更惊讶了。
“要我穿洋装出门,还不如拉我去撞墙。”芙菱翻翻白眼。“我每年肯破例穿这一次,就已经是很给大哥面子了。”
“没这么严重吧!”芷嫣微微一笑,拉起芙菱的手说道。“你个子这么高,穿起这身洋装一定很好看。走!我们现在就去把它换上。”她已经迫不及待想看芙菱穿裙子的样子。
“再等一下嘛!”芙菱赖在沙发上不肯起来,能够只穿一分钟的裙子,她就绝对不会穿两分钟。
“你身上这件衣服都已经脏了,还是赶快去换下来吧!”芷嫣拉着芙菱,突然发现什么似的,问道;“咦?这是什么?”
顺着芷嫣的目光,芙菱自已也吓了一跳。她今天被篮球打到的时候流鼻血了,可是她没留意到袖口有沾到。
“我……我也不知道。”她索性装蒜。
“看起来很像血迹耶!”芷嫣觉得有些奇怪。
“什么血迹?”蓝仲勋洗好碗正从厨房走出来。
一看到大哥出现,芙菱整个人立刻从沙发上弹起来,忙道:“没什么,我正要去换衣服。”
二话不说,她拉了芷嫣就往房里跑。
甫进房门,芷嫣就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芙菱大喘口气,把今天在体育馆被篮球打到的事情全盘托出。“你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不能告诉大哥。”她再三强调。
“为什么?”
“大哥最容易穷紧张了,我怕他会不准我再去打工。”她最近才刚贷款买了一辆新的机车,手头正紧,而她又不想用哥哥的钱,所以她必须有工作才行。
“万一他问我怎么办?”芷嫣一脸担心。
“你不说他怎么会问你!”这个问题显然很蠢。
别手别脚地穿好洋装,踏出房门之际,她还不忘再次提醒。“记住,千万不能说出去哦!”
“放心,我的口风最紧了。”
芙菱满意地点点头,穿着一身浅蓝洋装,安心地跟着芷嫣走回客厅;岂知才过玄关,就看见蓝仲勋一脸铁青地直盯电视瞧,样子怪怪的。而蓝仲达更是一脸心虚的样子。
“有什么不对吗?”芷嫣微蹙颦眉问道。
没人回答。
客厅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芙菱看看蓝仲勋,又瞧瞧蓝仲达,心里突然升起不祥的预感:虽然她不清楚刚才客厅里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直觉事情和她有关。
半晌,蓝仲达终于打破沉默,指着电视开口道:“芙菱,你刚才上电视了。”
第二章
她真是倒霉到家了!不过是一个小小工读生被球打到的意外事件,竟然就登上晚间的体育新闻。
难道台湾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
难道就没有别的“灾难新闻”可以播报了吗?
虽然只有短短十秒钟的新闻画面,而且是被当成球赛进行中偶发的小插曲来播报,但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第一次得到媒体的垂爱,就是这种眼镜飞出、鼻子挂血的镜头,她本来就长得不特别美了,这回还真是丑遍全台湾。
蓝芙菱打了个呵欠,拿着拖把无力地清理篮球场地。
昨晚,为了赶期末最后一科报告,她和芷嫣熬了一夜没睡,想到自己必须在寒流天苦撑来体育馆打工,而芷嫣却能香甜地窝在家里补眠,她就觉得好命苦。
早知道她昨天应该装作被球打得很严重的样子,这样就能请假在家睡觉了。
“芙菱,你昨天上新闻了,你知道吗?”当初介绍她来这里工读的学弟钱大培高声问道,他正拖着一大筐的篮球来到场边。
“知道。”她懒懒地应道,没有抬眼看他。这个问题今天不晓得已经回答几遍了,她从不知道台湾看新闻的人口有这么多。
“怎么了?讲话有气无力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很烦。”芙菱咬牙切齿地盯着地上一块顽强的污渍,她已经对付它很久了。
“有什么好烦的?能上电视也算是一次难得的经验,别人想求还未必求得到。”钱大培夸张道。
“拜托,如果你是我,你就不会这么认为了。”芙菱颇为无奈地说道。“为了这件事,昨天我还被硬拖着上医院检查,以确定没有其它后遗症,我大哥他只差没要医生给我的鼻子照X光。”
“老师他只是太疼你了,不过说到这个……”钱大培突然神秘兮兮地靠向蓝芙菱低声道。“我这次期末考的法规考得好烂,不知道蓝老师他可不可以网开一面?”
“我大哥一向很公正。”她横跨一步,刻意拉开和钱大培之间的距离。奇怪,那个黑污好象跟她作对,怎么都拖不去。
钱大培也跟上一步,紧黏着她道:“你是他最疼爱的小妹,只要你在老师面前替我美言几句……”
“不可能,我大哥最尊敬孟子了。”她又移动,眼睛还是直盯地板;可恶!还拖不掉,她真快被那块脏污给气死。
“孟子?”钱大培愕然,他的法规成绩干孟子什么事?
“‘贫贱不能移’,下两句是什么?”她突然考他。
“废话,当然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连小学生都会。
蓝芙菱点点头,说明道:“再加一句——‘馋言不能听’,就是我大哥的左右铭了,懂了吧?”她最后已索性蹲下身子,瞇着眼努力想看清那块死都拖不掉的污渍到底是什么?没带眼镜真不方便。
钱大培耸耸肩,没再搭话,准备再去搬另一筐篮球。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又折回她身边。“好奇怪,今天又没有比赛,可是入口那里来了好多记者。”
“也许是某个大人物要来吧!”芙菱随口应道,她终于看清楚那个害她累得半死还去不掉的污渍,原来是块已经被踩成黑色的口香糖。可恶,是哪个没公德心的,竟把口香糖吐在篮球场上。
“啊,他们朝这里来了。”钱大培拉拉她的衣服,希望她也抬头看一下,可是她似乎跟那块口香糖卯上了。
“蓝芙菱。”有人唤道,她抬眼望向声音来源,是干事老伯。“她就是那位工读生啦!”干事老伯热心地对身后的一大群记者介绍她。
当中,有一位穿着西装的中年人,捧着一束花跨步向前,脸上堆满歉意。“蓝小妹,对于昨天的意外事件,我们感到很抱歉,希望你能接受我们真心诚意的道歉。”他举高手上的花束,等着她收下。
蓝芙菱愣看着这一群人一时之间搞不清楚状况。为了昨天的意外来跟她道歉?好奇怪!
见她迟迟不肯接过花束,那个人显得有些尴尬,连忙频频向人群后方张望。此时,一位身着休闲服、侧肩背着运动袋的高大男子,正两手插在口袋里状似悠哉地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