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抱着最心爱的棉被,不到十秒便带着微笑睡着了。
夜里,她梦到沈彻其实是个烹饪能手,煮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给她吃,而她也踹开一只与她争食的大懒狗,好幸福地一直吃、一直吃……
※ ※ ※
“起来了,懒狐狸。”沈彻捏住芙菱的脸,他已经叫了她快二十分钟了,还不醒。
芙菱呻吟一声,翻身撇开沈彻的手,全身像条毛毛虫似的卷在棉被里。
“起来。”他又捏住她的另一边脸颊,她可真能睡,脸都已经被他拉得变形了,还完全没知觉。
她果然是有些特别的——特别的懒!也特别的会睡!
他微扯嘴角,突然想到一个也许可以叫醒她的方法。
“‘麦可’,上来。”他拍拍床垫唤道。“麦可”睡眼惺忪地看着主人允许它上去温暖的床铺,便摇摇尾巴“爬”上了床,一头钻进芙菱的被子里,并且拚命蠕动身体寻找一个最舒适的睡觉位置。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芙菱终于感觉到脚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正在侵略她的地盘,她倏地张开眼睛,疑惑地看着正坐在床边的沈彻。
“你终于醒了。”他贼笑道。
“那——是——什么东西?”她睡眼惺忪地问,心里已有八成的谱了。她一把掀开棉被,果然看见“麦可”那颗大大的狗头正对着她打呵欠,可恶,就是它破坏了她的美梦。
芙菱以极快的速度卷走所有的棉被,并且缩到大床的一角,她绝不会和一只狗共享她最心爱的棉被。
“咻,下去,不要赖在我老公身上。”
“麦可”无聊地看了她一眼,大大地打了个呵欠,趴在床上继续它的睡眠。
“你老公?”沈彻挑着眉。
她点头。“我的棉被就是我老公,抱起来舒服又温暖,别人都不能碰。”她埋进棉被里,一脸白痴的幸福样。
沈彻翻翻白眼,不想再继续这种愚蠢的话题,除她之外,大概没有人会无聊到把棉被当老公。
“好了,既然醒了就赶快下床吧!”他拍拍她的屁股。
芙菱看看时间,才早上六点。“我已经放寒假了……”她又准备躺回去。
“我要出去跑步。”沈彻拉住她,阻止她又倒头大睡。
“那就快去,顺便把那只懒狗也一起带走。”芙菱摆摆手,仍赖在床上。
“你也得跟我一起去。”沈彻笑道。芙菱口口声声叫“麦可”懒狗,根本就是“龟笑鳌无尾”,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懒字了得。
“你跑步我跟去干什么?”她咕哝道,死都不肯离开她的棉被,这么冷的天气要她一大早去跑步,无疑是要她的命。
“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在家。”他坚决道,突然拉开棉被,将她一把横抱起来。
芙菱被这意外的举动吓了一跳。“你要干什么?”她挥动双脚拚命扭动挣扎,他到底要怎样才肯让她安心睡觉?
虽然芙菱是一百七十二公分的高个儿,但对一百九十公分高的沈彻而言,抱她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箍着她,将她直接送到浴室门口,有些赖皮地说道:“限你五分钟梳洗完毕。”
他把她推进浴室,并替她关了门,以堵住她的迭声抱怨。
芙菱一个人在浴室死瞪着被阖上的门扉,就算是大哥和二哥,也都不曾把她硬拉起床;她昨天才刚开始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今天就立刻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真不晓得他到底在想什么?沈彻虽然看似那种凡事无所谓的人,但实际上,他做事都带有强迫性,只要是他下决心要做的事,他就一定会达成。
忍着早起的痛苦,她还是完成了刷牙洗脸的工作,不过她故意用了六分钟,算是对他强迫她起床的无言抗议。
待她重新回到房间时,沈彻已经将棉被都叠好了,而那只大懒狗也转移阵地到了沙发。
“把外套穿上。”沈彻递给她运动外套,拿着钥匙走向门边。
“等等,那只大懒狗不去吗?”芙菱嫉妒地看着窝在沙发上的“麦可”,为什么它那么好命,可以待在家里不必出去?
“它负责看家。”沈彻微扯嘴角,当然明白芙菱的想法。
“让他看家?”芙菱怪里怪气地,让一只行动如乌龟的懒狗看家,东西不被偷光才怪。她既然都已经早起了,如果不把这只懒狗也一起拖下水,她实在不甘心。
“我看让它看家不会有太大作用的,不如也带它出去透透气,以免它懒出老年痴呆症。”
听着她“好心的建议”,沈彻简直快笑出来了,这叫“一物克一物”,有时一个很懒的人就是看不惯有人比她更懒,尤其是当对方还是只狗的时候,那更是分外眼红。
穿好鞋子,沈彻双手交叉于胸前,似笑非笑地靠在门边。“如果你叫得动它的话,我是不介意带它出门。”
一得到沈彻的许可,芙菱卷起袖子,毫不客气地走向“麦可”。“起来,大懒狗,带你去活动这身懒骨。”
“麦可”眼皮抬都没抬。
“它叫“麦可”。”沈彻微笑提醒道,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芙菱撇撇嘴,改变策略。“我带你去公园看漂亮妹妹。”
“麦可”睁了条细缝瞄她,投给她鄙夷的眼光,连狗都知道这个时间公园里只有阿公阿妈。它伸了个大懒腰,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这只大笨狗。芙菱的耐心宣告用尽,她踢了踢沙发。“你是猪啊!快起来。”
沈彻在旁看得不亦乐乎,开怀大笑,他拿起狗链笑道:“过来,‘麦可’。”他再不出声,恐怕他的沙发就要不保。
“麦可”缓缓撑开眼皮,低呜一声,便“慢步”走向沈彻。芙菱则两手插腰怒视着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不过至少她终于如愿地将它也“拖”出门,这让她心里比较平衡了点。哈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于是,在寒冷的二月天,蓝芙菱开始了生平第一次晨跑的“创举”。
第五章
才走到公园,她就觉得好累了,更遑论还要跑步。
都怪这只大懒狗!
以往她看到别人蹓狗的画面,都觉得温馨又美好,所以她才会坚持也来蹓蹓看。岂知,这只大懒狗走路的速度超慢,她几乎是连拖带拉,才把它带进了公园,累得半死不说,连形象都被破坏殆尽。
“好累哦!”一进公园,芙菱立刻瘫在篮球场边的凉椅上,她已经被这只大笨狗搞得筋疲力尽。
沈彻快速运球切入篮下,展现一记单手扣篮的绝技。
“小心你的手……”他的手指关节还没好,竟做这么危险的动作。
沈彻伸高他的左手,笑道:“我是用左手。”他又做了个原地跳投,篮球应声入网,他潇洒地朝她一笑。“你要打吗?”
“不要!”她死命摇头。
“既然出来就要动一动。”沈彻强迫性地拉她进场,将篮球塞到她怀里,要她投篮。
“我不会啦!”她面有难色,天知道她体育课每次考篮球都一塌糊涂。
“你不是篮球社的吗?怎么可能不会投篮?”
“我是被学长硬拉入社的!”芙菱硬着头皮说出不会篮球的事实。“那个时候加入篮球社的女生很少,我刚好又高,所以学长希望我入社,这样比较有说服力,可以招到新生入社,所以—我在篮球社只是负责撑场面的,我根本不会……”
沈彻抿着嘴,忍笑道:“你知道,个子高又对篮球一窍不通,其实是有一点可耻的事——”
“才不是那样,至少我对电动玩具里的篮球游戏就很在行,可能连你都不是我的对手。”她骄傲道。
“哦?是吗?”果然懒人有懒人打球的方式。
不过,篮球是可以练的,只要她肯练习,学会投篮应该并非难事。
沈彻拚命对她指点一些基本动作,企图让她能顺利投进一球;只可惜,最后沈彻不得不承认她的反应真的很迟钝,简直毫无运动神经可言。
而“麦可”早就不对她抱有任何希望,几乎是在一旁从头睡到尾。
“跟你说我从来没投进过,你就不相信。”芙菱累得瘫在凉椅上,因为运动过度,她已经一身是汗了。
“真难想象你体育考试是怎么过的?”沈彻也坐在她身边,两手摊张在椅背。
“当然是哀求兼交换条件。”
“交换什么条件?”
“当然是自愿当体育股长,因为可以加分。”芙菱托腮苦笑道。“不过这个苦差事从来没有人愿意当,不但要带体操,上下课要负责借还器材,测验时还得第一个上场。”
沈彻一脸怪异的表情,不太能联想一个又懒、体育又差的人会当体育股长。
“我可以说是以劳力换取成绩。”她结论道,也满佩服自己竟能苦撑过来。还好她大学只剩一学期,只要一毕业,她就可以完完全全和最讨厌的体育课绝缘了,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好高兴。
沈彻捏捏她的脸颊,笑道:“你也算是个异类,走吧,我们去跑步。”
“我不要啦!跑不动了!”她死赖在椅子上。
“不要这么懒。”他敲敲她的头,强拉起她,带着她一起跑。
大约只跑了两座凉椅间的距离,芙菱又不行了,她赖在凉椅上不肯再跑,陪他出来已经是她最大的极限了,他别想让她再做剧烈运动。
“反正跑一圈还是要回到这里,所以你去跑,我在这里等你。”她靠趴着椅背,“麦可”也喘呼呼地趴在地上,摇着尾巴表示赞同。
沈彻看着同时瘫在一堆的芙菱和“麦可”,他们两个真可谓“懒兄懒妹”,此时竟不约而同地结为同盟,只为了想偷懒不运动。
“那么会吃还不运动,小心不到中年就变成大胖猪。”沈彻调侃她。
“我也想动啊!可是我只要一跑起来肩膀就会微微抽痛。”芙菱找了个强而有力的借口道,受伤的人最大。
沈彻蹙眉,他倒忘了她受伤这回事!
既然如此,他也不忍心让她忍痛跑步。“那你就坐在这里等我,千万不要乱跑。”他望望四周,确定有不少人在附近散步做操,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再加上有“麦可”在,他也比较安心。
“放心,我绝不会离开这张椅子的。”她爱困得要命,怎么可能乱跑?
沈彻微微颔首,摸摸“麦可”的脖子,便沿着公园练跑去了。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芙菱伸了个大懒腰,她拍拍脚边的“麦可”,建议道:“其实你也应该去练练跑,身为狗之一族,你跑得也真是太慢了点……”
“麦可”打个呵欠,一副慵懒样。芙菱像被传染似的,也跟着打了呵欠,早晨的公园泛着寒气,她拢拢外套,拿下眼镜,开始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有个发抖的声音颤颤地传来。
“小姐,请问你有没有看过这个?”
芙菱懒懒地睁开眼睛,由于没戴眼镜的关系,她根本不知来人是谁,只隐约看到一个穿着长大衣的男子站在大约两公尺远的地方,同地敞开自己的大衣……
她无聊地看了那个人一眼,又闭上眼睛,须臾,她又疑惑地张开眼睛,他在做什么?
突地,随着一声怒吼,沈彻硕高的身影已经阻挡在她和那个人之间,并且把那个不怕冷的男人重重击倒在地。
“你这杂碎!”沈彻愤怒道。
芙菱从凉椅上站起来,贴在沈彻的身后往前探头。“到底怎么回事?”
“转过身去!”沈彻命令她,自己又往前大跨一步,把那个男人痛揍一顿。
可能是因为沈彻暴怒的反应,让搞不清楚状况的芙菱吓了一跳,只得乖乖地背对着他们两个,到底是怎么回事?沈彻该不会想把那个人打死吧!
芙菱戴回眼镜,顿时明白沈彻痛揍那人的原因了。
虽然刚才她什么都没看见,但……那个男人……的大衣里面……好象什么都没穿……终于,她迟钝的发现——原来,这个人就是以前常听人说过的——暴露狂!
※ ※ ※
“听说那个沈彻今天没办法下场比赛了。”钱大培拿着拖把,坐到芙菱身边。
“嗯。”芙菱心不在焉地,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场边的沈彻身上,而一旁他的教练已经是脸红脖子粗的吼个没完,看起来气坏了。
“好象是手受伤了。”钱大培顺着芙菱的目光看向沈彻,撇着嘴角说道。“不晓得是不是跟别人打架?如果是的话,对他这位大牌篮球明星而言就太不利了。”
蓝芙菱根本就没在听他说话,托着腮径自盯着沈彻和骂他的教练,她当然知道沈彻受伤的真正原因。只是她没料到沈彻在前一天对付闯贼时,就已经伤到了指关节,再加上他今天早上把那个暴露狂痛揍一顿,才会让伤势更加严重。
说真的,她实在不大明白沈彻的反应,那个暴露狂爱献宝是他家的事,反正她从头到尾什么东西都没看到,为什么他要气成那个样子?还坚持先把他送到警察局才肯去医院看自己的手。
她一直观察着沈彻的一举一动,她发现他在人前都是一副笑脸,让人根本看不出他的情绪好坏,就连教练现在已经气得快脑充血了,他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
“芙菱,你有没有在听啊?”钱大培叫道。
“有啦。”她敷衍道,一颗心志忑不安,不晓得沈彻要不要紧?
“你是不是还不舒服啊?”钱大培的手原本想探探她的额头,看她是不是发烧了,但被芙菱一把给拨开。“呃……你还好吧?”
“很好啦。”
芙菱有些不耐烦。她现在才发现这个学弟好烦人,而且每次讲话都会有一些“肢体动作”,真不晓得她以前怎能忍受得了他?
“前几天你请假没来,我好担心,还以为你是那天被沈彻撞到,伤得太严重,所以……”
“我——很——好。”她恼火地说。就算她的腰部仍留有些许瘀青,她也不会让他知道。
钱大培搔搔头,继续说道:“芙菱,我有些很重要的话……想对你说……”
芙菱打了个呵欠,转过头来看着钱大培。
“你到底要说什么……嘎?你的牙齿怎么了?”她指着他大叫,现在才看到他的门牙少了一颗。
“没什么,昨天不小心骑车被撞断的。”
“哦,好惨!”芙菱忍不住想笑,因为他讲话“漏风”的样子好好笑。
“芙菱,我想问你一件事……”他支吾着,赶紧导回正题。
“有话快讲,有屁快放,没事快滚蛋。”沈彻低沉的声音像个背后灵般出现在他们身后。
钱大培吓了一大跳,脸色一阵红白,他没料到沈彻会突然出现。
“你叫什么名字?”沈彻搬了张椅子插在两人中间,跨坐在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