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讨厌你了!”
个性温和的她,那天,第一次对我这样大吼。
☆☆☆
分了班,才注意到她,几乎是立刻就喜欢上她了。
卷卷的浓密漆黑的发,小脸白白嫩嫩的如娃娃般可爱,总是含着温暖的笑容,令我不知不觉接近她。
顺利的成为她的朋友,掌握她的喜好,渐渐地成为在她心中占有重要分量的人。
每天在一起学习,一起玩乐,不想让她离开我的视线。
但这样还不够。
因为她的性格活泼有趣,许多同学都很喜欢和地呆在一起,别人一定也会注意到她的可爱,而受到她的吸引吧。
“范思,范思,周兰好好笑哦,她说她的爷爷……啊,等等我嘛,范思。”
我才不要停,不想听她的口中谈论其他人。
“范思,为什么不理我?”
“你很吵呀,我还要练习跑步,没有闲功夫陪你。”
“哎,可是说好今天我们一起去看电影的。”
谁还会去看呀,和别人在一起也一副快乐的样子,真不甘心,如果不是和她同班、又往得近的话,才不会成为好朋友呢。
不知不觉妒嫉起来,她和我所不知道的人度过我不知道的时光,她的眼中并不是只有我。
“你怎么了啦,为什么这样生气!”
“我才没有。”
我快速地穿越走廊,跑下楼梯,只想任性地装作要摆脱她,让她着急痛苦,让她知道我的重要性。
她追至教学楼前的台阶处,由上而下不死心地叫着:“范思。”
我回过头。尽是不耐烦的表情。
“我最讨厌你了!”
委屈得快要哭的脸,下一秒钟却换成一脚踏空的惊愕。
我反射性地伸出手。
巨大的冲击力令我后返几步,左膝滑磕在地,那是无法形容的钻心的疼痛。
可是更重要的是怀中的人。
而心跳几乎停止了。
怀抱着她的颤抖的双手,沾满了红色的热调的液体。
1
猛然惊醒,我忙抬起头,喘了口气,拭了拭额角的冷汗。
“你怎么了?”
因我稍大的动作,令同桌也吃惊地望了我一眼。
“做了噩梦……”
用力地揉了揉眼,我看向右腕上的电子表,显示器上显示出7:30的字样。嗯,社团活动快结束了。
“你还真睡得着呀,”没同情心的同桌只觉得好笑,“虽然是可自由参加的、无老师监督的晚自习,但从头睡到尾,还是太扯了吧。”
“谁让我拿错要做的习题了呢。”
我把当作枕垫、已有些汗湿的英语习题卷收好,放进书包中:“你知道吗?那些小蝌蚪文字一定是催眠咒语,害得我一看到它们就昏昏欲睡。”而且还害我做了噩梦。
“做了什么噩梦啊,看你醒时一脸惨白的模样。”
我搔了援后脑,皱着眉思索。
“好像是小时候的事情吧……啊,忘了啦,谁还会记得做什么梦。”
再把文具盒放在书包内,我站起身,准备回家。
“朱梅。”
我转过头,叫我的人是第四排靠窗坐的陈小燕,她周围围了一大群人,但看样子并不是在讨论问题。
“什么事?”我把单肩挎包挎在身上,向她走过去问。
“宝剑是往右翻还是往下翻?”陈小燕站起身拨开周围的人群问道。
“啊?圣杯是往右翻,魔杖是往下翻,宝剑呢?”
陈小燕面前的课桌与邻桌的桌面上摆满了长方型的纸牌。
“哎,都快期中考了,你怎么还有闲情逸致玩塔罗牌。”
“笨蛋,别罗嗦了,你不会对国王的恋爱运好奇吗?”
哦,桌上掀开的第一张牌是圣杯4。
“不会吧,这么容易的卜方法你都会弄错?”我挤进围观的人群,替陈小燕掀了下一张牌,“宝剑是翻它下方的牌面啊。”
“喂,笨蛋,别遮住我的视线。”
清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侧转身子,被测算命运的男生已被挤坐在前排的课桌上,批着我说:“让开一点。”
“臭国王……”
细长的手指往后抚了一下稍长的刘海,露出白皙英俊的脸。“没错,我就是掌握安定与力量,有着坚强意志的国王。”
“真祝贺你呀,还是跟昨天一样臭屁。”
我十分不快地盯着外号为“国王”,大名叫唐云飒的二年三班的风云人物。他是学生会副主席,成绩优秀,有一点点骄傲,但并不惹人厌,开朗的性格极受女孩子的喜欢,在老师堆里也非常吃香。
但是“笨蛋”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是令人生气。
我挤出人群,看了看表,液晶显示器上显示了7:35的数字。再不下楼的话,范思一定等急了。
“啊,我要去接驾吗?”
“哎?”
我不解的回过头来看着坐在课桌上的唐云飒,他指了指我右腕上的表,意味深长的笑着:“时间到了,又去接你的女王吗?”
“对啊,她是掌握幸福与快乐的女王,不比你差哦。”
“真奇怪,”唐云飒搓了搓胳膊,一副寒冷的模祥,“为什么你叫起‘国王’‘女祭司’之类的外号时一副不情不愿的模祥,但谈起女王来却从不觉肉麻呢。”
“咦?你也有平常人的羞耻感受吗?真奇怪哩。”光顾著耻笑别人,而忘记看前面的路,被谁无意伸出的长脚一绊,我想要控制往下跌倒的身体,却只能调整方向,向右侧端坐的人杯中跌去。
像压在什么东西上面的“咔嚓嚓”几声脆晌,单薄的衣袖无法阻挡硬物的挤扎,痛得我几乎落下泪来。
“啊——,我的伽兰提斯。”是悲惨的哀叫声。
我还未反应过来,身体已被人推到一旁,后腰又撞上另一边的课桌。
“好痛!”我扶著后腰朝始作俑者愤怒地望去,却因看到奇怪的光景而怔在当场。
“喂,百年难得一见的‘隐者的哭泣’哦。”
在一旁兴致勃勃说著风凉沽的是还呆在呆桌之上的国王。
而刚才凄厉的惨叫声却是对面第三排座位上的少年发出的。原本干净秀气的脸一副悲伤的模祥,无框眼镜下的大眼含著泪水,抱著杯中一堆不知是什么碎木块
哭泣著:“呜呜,我的伽兰提斯——”
“笨蛋,都是你啦,力什麽非要撞迸我杯里?”纤瘦少年的矛斗突然指向我,朝我大吼著。
“喂,我也不想呀,而且我的胳膊被那破木抉刺得好痛。”
“什麽破木块,这是我的伽兰提斯。”
“好,就算那是什麽提丝,可平常人都应该会问问同学跌得痛不痛、要不要紧才对吧。我难道还不如那破木块宝贵呀?”我有些生气地说。
“当然了,你连我们伽兰提斯翅膀上的一颗小螺钉都不如。”
被如此蔑视,我不由无名火起,但却无可奈何。
被称为“隐士”的许原,智慧的灯可照到遥远的梦想,却照不到身边的真理。而与有著梦幻般的大眼、清秀的外表不符的,是许原狂恋科幻的内在。他杯中的碎木块又不知道是他拼装的第几个飞机模型。
当然有著想进入航天研究中心的梦想,是严肃的事情,并不好笑。好笑的是“伽兰提斯”……我记得他上次做的飞机模型名叫“塞娜克罗丝”——只要是女神的名字,看来许原才不管年轻年老哩。
但是该要纠正的事情述是要纠正一下——
“喂,你们不要叫我笨蛋啦,我有名宇啊。”
“才不要,谁叫你抽中‘愚者’的牌面。”不同方向的三个手指指过来,堵住我抱怨的嘴。
真不甘心啊,为何只有我这么倒霉呢。
出了教室,后退的步子撞上温暖的身体。“啊,你总是这么不小心,连走路都跌跌撞撞的。”是清澄而甜美的声音,优美得宛如天籁。
我仰头向上看,不自觉扯起大大的笑容:“范思。”
身后的少女低头微笑着:“怎么还不想回家呀。”
“才不是哩。”
映在我眼中的是范思被长长的刘海几乎掩住的细长的凤眼,柔和的瓜子脸配上个性的红唇,令她笑起来有种令人安心的感觉,不笑时却又很酷。短短的发,长长的刘海衬着她的脸更为帅气和美丽。即使在这群个性十足容貌出众的同学中,她还是最亮眼的。
“只是耽搁了一下而已。”范思的手抚上我的头发笑着:“是吗?那现在可以回家了吧。”
☆☆☆
下了楼梯,出了教学楼才发现外面的天昏昏暗暗的,一弯新月斜挂在灰暗的天空中。晚上的学校同白天喧哗吵闹的情景有很大不同,除了亮着灯的教室里还有一些自己的同学,整个操场上空荡荡的,静谧非常。
“在理科班怎么样,”范思边走边关心地问着:“有没有人欺负你。”
我像是好欺负的人吗?
“没,”我摇摇头回答:“遇到什么事,唐云飒他们都会帮我。”
“他们应该的,”范思理所当然地说:“因为你年纪最小啊。”
若是别人说同样的话,我一定会认为他们不认同我的能力,当我是小孩子,而会不高兴。但从范思嘴里说出来就没那种感觉。
我和范思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分班认识的,加上住在同一家属院,不知不觉间成为朋友。不知是不是因为个性还是年龄的关系,她从小一直担任照顾人的角色,非常沉稳和出色。
上了初中和高中一年级,我们都非常巧的一直在同一个班。但到高中二年级分文理班时,我们却不得不分开。
我的兴趣是理化,范思却想考外语系。分班至今虽已有大半年,但我们在课余时间还是经常腻在一起,不觉得同以前有什么改变。
“咦,扣子松了。”随着范思的目光,我向胸前看,第二颗扣子果真松掉了。
“真不会照顾自己。”范恩好笑地叹息着把书包递给我。我接过沉甸甸的背包,范思站在我面前帮我扣扣子。
眼光下垂,就可看见范思修长而灵活的手指。
“是线头有些松,回到家让俞姨把扣子再缝紧一些。”
“嗯。”我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你手受伤了吗?”突然瞥见范思左手小指上贴着创可贴,我紧张地问道。
范思不在意地抬手看了一下说:“不碍事的,被球擦了一下。
和一百米跑二十秒的运动白痴的我不同,范思的运动细胞非常发达。在校运动会上,举凡短跑、跳远之类的田径比赛,她的成绩从未落过前三名之外。早在高中一年级时,她就被老师拉进学校的排球社团,下半学期就成了主力球员。
“排球有什么好玩的啊。”
虽然女排相当于中国国宝级的体育运动,但在喜欢看足球联赛和NBA的爸爸的影响下,我更偏爱足球和篮球运动。比起看不太懂的排球来说,我希望范思能打篮球,那样的话,我们会有更多的话题可说。
范思一脸“小孩子不懂”的笑容:“打排球是一种非常迷人的运动,当你高高跃起扣杀的时候,有种飞起来的错觉。得分的那一瞬间,那种成就感更是让人陶醉。”
范思一谈起排球就会两眼发光,一副全情投入的模样。
“哦。”我不大起劲地附和着。跑不快也跳不高的我,实在无法体会那种感觉。
虽然范恩在初中时也打过排球,但是高中排球的激烈程度还是让她初加入时很不适应。那一阶段,她受伤最多,膝盖跌破、手指擦伤是常有的事。在外人面前,她
总是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只有我知道,她为了能进一队做了多大的努力。
“朱梅,英语的课现在还跟得上吧。”
范思的各科成绩都很平均,英语更是她的强项。相反的,我的英语却极差,中考时,若不是数理化的分把平均分数拉上去,连和范思上同一高中都很难。
“嗯,我们的英语老师讲课很清晰,而且许原就坐在我后面,问问题很方便。”
但我每次上英语课都好想打瞌睡。当然这句话不能对范思讲。
☆☆☆
天空由灰黑慢慢变成深黑色,星星发出如钻石般炫目却又神秘的光芒。
一想到我们眼前难辨似的星光,可能属于一颗早在数十个光年前已毁灭的星星,但它的光芒却仍然保留在我们的眼前,我的心中便有了无限的感既……
几百万几千万光年以外的星星,在我们现在眼中所看的是几百万几千万年以前的光,只是想想便觉奇妙无比。
“注意脚下啊,别绊倒了。”
“嗯,可是星星好美。”
我和范思沉默地走在灯火通明的街道中,可是即使什么话都不说,光听到范思的运动鞋在水泥路面上拍击的有节奏的“啪啪”声,也会觉得安心。
静静地过了桥,往右拐就是住宅区。在小院的圆门前,我和范思道别后,便各自回家了。一天又平静地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红彤彤的太阳从天边蹦出来放射出万道金光。白色的教学大楼仿佛染上橘红色的色彩,柔柔和和的让人感觉很温暖。
“早上好,啊——”
我张大嘴打了个呵欠,迷迷糊糊地跨进教室。
身后传来“啦啦啦啦”跑动的脚步声,我侧了侧身准备让路。
忽然,一具温热的身体压下来,无法避开,只好让对方接个满怀。
“啊”
我惊吓地叫了起来,耳中却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朱梅。”
我挣扎着挣脱对方的搂抱,有些生气地说:“胡青青,你干什么啊。”
“因为你讨厌别人碰嘛。”
束高的发辫,有一张明丽容颜的胡青青,眼睛也闪闪亮亮的:“所以每次见到你都好想碰碰你,看你的反应好有趣哦。”
这个坏“恋人”!
“我不是你的玩具呀!”
对于我的大叫,胡青青没什么反应地掏了掏耳朵,施施然地走到她的座位上。
“真气死人了。”
我嘟着嘴把书包放到桌上,掏出文具盒、课本的习题集,然后把背包挂在桌侧。
不过被她这么一闹,瞌睡虫全跑光光,不再迷迷糊糊了。
“有时候就是发现朱梅真的好有趣哦。”
早就坐在座位上复习课文的同桌突然说道。
我斜眼看过去:“喂,是不是贬义,是贬义我跟你没完哦。”
“不是啦。”同桌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着说:“因为开始觉得奇怪,但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啊,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为什么听不懂。
“因为再怎么说唐云飒陈小燕他们几个在同年级中也算是顶尖的优秀人物,是那种站出来,连周围的空气都似乎跟我们不一样的人,但对朱梅就没那种感觉。”
这个我知道啦。卷卷的发,有一张孩童似的脸,个性也平平常常的,无任何出色之处,总之,我就是那种不引人注目的平凡人。
虽有自知之明,但被人这样明确地说出来,还真是不愉快。
“但是因为有朱梅,你们才成为一个团体吧。”
“什么团体?”
我拿出自动铅笔,按了按,检查一下有没有放笔芯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