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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霞满天  第1页    作者:琼瑶

  第一章

  乔书培漫步在沙滩上。

  是三月的末梢,阳光暖洋洋的照射在海面及沙滩上。那些白色的细沙,被阳光染成了一片金黄。海面上,像是敲碎了一海的玻璃屑,反射著点点光华,亮晶晶的,闪熠熠的,明晃晃的……炫耀得人睁不开眼睛。

  乔书培敞著夹克,迎著那带著咸味的海风,无意识的在海滩上走著。低著头,他看著自己在沙上留下的足迹,那单调的,清晰的,孤独的一行足迹。他微蹙著眉梢,陷在某种若有所待的沉思中。三月的末梢,天气仍然带著凉意,海边的风,吹扑在人身上,是凉飕飕的。这种季节,海边总是静悄悄的。不像夏天,这儿会充满了弄潮的孩子们,追逐嬉笑的少男少女,以及拾贝壳的,打水战的,又叫又闹的顽童们。夏季,这儿是孩子们的天堂。而现在,海边却阒无一人,只有他在这儿默默凭吊。他数著自己的脚印,带著份寥落的、萧索的、酸楚的感觉。在海湾的另一边,就是渔船出海及归航的所在,码头上永远热闹喧哗。码头和小镇是相连的,这西部的小海港虽然已在最近繁荣了不少,却仍然维持著它朴拙的民风。而海湾的这一边,绵亘著沙滩与岩石,顺著海岸走,你似乎可以走到世界的尽头。他曾经走过,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从日出走到日落……只是,那时候,印在沙滩上的足迹不是他一个人的,另一对细小的脚印总是追随在他身边,一路追随到世界的尽头。而今,那对脚印呢?他一凛,心头似乎被针刺了一下,抬起头来,他看著那海边耸立的岩石,那些巨大的石块,被海浪日夜扑打,被海风朝夕侵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挫磨成了不同的形状,有的像恐龙,有的像老鹰,有的像张牙舞爪的怪兽,也有的平坦光滑如一片石板。小时候,这儿是捉迷藏的好地方,只要躲进这些石堆里,好几小时都可以不被发现,当你渴望孤独的时候,这儿也是隐藏住自己的最佳隐避所。他曾经隐藏过。在那些巨石与巨石之间,有个仅可容人的狭小石缝,缝后有个小小的石洞,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鹰巢”,因为这洞的上面,就是那块直耸入云、状若老鹰的巨岩。这石洞是他的秘密,全世界,只有另外一个人会在这石洞里找到他。

  他心底的刺痛在扩大,扩大成了一片迷惘的、怆恻的情绪。不由自主的,他背向海洋,往内陆的方向走去。他的脚步熟悉的走往那个方向;那片稀疏的防风林。防风林在海滩的外围,由许多像松树般的树木造成的。小时候总是疑惑,沙地上怎能长出松树?他以为松树是属于高山峻岭的。长大后,才知道这些并非松树,而是一种名叫木麻黄的植物。走进树林,他再深入了几百公尺,地上仍然是软软的细沙,沙上躺著一些无人注意的、像松果般的果实。他弯腰拾起了一枚。多年前,他也曾在这树林中游荡。他直起身子,耳边似乎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在说:“我捡到一只小麻雀,它不会飞了。”

  他猛的一惊,抬起头来,四面没有一个人影。阳光穿过树隙,在四周投下许多树木的阴影。他深吸了口气,小麻雀,是的,那是只不会飞的小麻雀。他似乎感到一只小手把麻雀放进他的手中。“你会治好它,是不是?”

  他带走了那只小麻雀,只为了那个信赖的声音。一星期以后,小麻雀长成了,他们把它带回林中,望著它振翅飞去。那是他和她第一件共有的东西,共有的希望,共有的祝福,和共有的欢乐。他倚靠在树干上,迷茫的抬起头来,心里恍恍惚惚的想著拉马丁的诗句;“旧时往日,我欲重寻”。谁能寻回旧时往日?永远没有人能够!他透过那稀疏的树木,眼光直射向林外,搜寻的望向东方,在那儿!他又看到了那栋老屋!那栋古老而庄严的老屋!“白屋”,大家都这样称呼这幢老房子,因为,据说它最初是由白色的大理石片砌成的,后来,石片斑驳了,才补上了其他五颜六色的建材。“白屋”早就不是白色了,但,它依然那样壮丽,那样倨傲,那样带著它特有的傲岸的气质。它耸立在那儿,漠然的面对著海洋,面对著那块高大的“鹰岩”。“白屋”和“鹰岩”像两个对峙著的巨人。他总把这栋房子称为“巨鹰之家”。奇怪“白屋”和“鹰”之间的关系,它的主人姓殷,面对著“鹰岩”,是有意?还是无意?小时候,总觉得住在白屋里的人又神秘,又幸运,又与众不同。似乎比所有的人都要高一等。现在呢?老屋的外墙早已灰败,上面爬满了绿色的藤蔓,拱形的窗口,看不到窗纱,也看不到人影。倨傲的老屋只剩下了一份难以描述的寂寞和冷清。昨天,父亲轻描淡写的说过:

  “知道吗?白屋要拆掉了,有人投资,在这儿盖一家观光旅社。”他凝视那老屋,那楼上是一排窗子,从右边数去的第三个窗口,有个女孩曾倚窗而立,有个女孩曾倾听海鸟的啁啾,有个女孩曾弹奏著钢琴,用软软的童音,唱一支好单纯、好细致的歌:  “彩霞满天,渔帆点点,海鸟飞翔,海浪腾喧,对此美景,惜取少年!彩霞满天,落日正圆,今宵过去,还有明天,珍惜光阴,把握少年!”

  是的,彩霞满天!这海岸是朝西的。每到黄昏,落日就又圆又大又灿烂,镶著一圈金边,往海面缓缓沉落。而满天云彩,全被落日染成了绚烂的、亮丽的、变幻莫测而光芒耀眼的色泽。从小,他就被海边的黄昏所捉住,他常常屏息的站在海边,一瞬也不瞬的注视著那落日沉进海洋,和那满天的彩霞,逐渐变成黝暗的暮色。体会著造物的伟大,宇宙的神奇,和那日升日落、潮来潮往的玄妙……他常看得那么出神,那么专注,以至于忽略了身边那小小的“影子”。是的,她是他的“影子”,曾伴著他看落日,伴著他看彩霞,伴著他迎接暮色……如今,那女孩呢?他闭上眼睛,不由自主的一挥头,过去的都过去了!弹琴的女孩,捡小麻雀的女孩,白屋里的女孩,到岩洞里找他的女孩,陪他看落日的女孩,跟著他走往世界尽头的女孩……是已经消失了,再也找不回来了。他垂下眼睛,强迫自己把目光从“白屋”上移开。用脚尖踢了踢脚下的沙子,他无意识的呼出一口气,抬起脚来,他离开了那伫立之地,在林中茫无目的的走著。他似乎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然后,他忽然站住了,记忆的底层,有一点小火花在闪动。他四面搜寻,终于,他看见了那棵林中最古老的大树,有虬结的树干,如云如盖如亭的枝桠和树叶,他奔了过去,用手扶著那树干,他围绕著它找寻,树干上有层青苔覆盖,他小心的去剥落那青苔,然后,他找到了!在树干的根部,有块老早老早被刀子削剥的痕迹,那痕迹上,是一片模糊的阴影,彷佛可以看出字迹。他蹲下身子,仔细的去辨认那用蓝墨水写下的字;什么都看不清了!只是一片模糊的阴影,一些污染的痕迹,没有字,没有蓝墨水,他瞪视那痕迹,在内心的刻版上,却清楚的重印出那两行字:

  “女生爱男生,羞羞羞!

  殷采芹爱乔书培,羞羞羞!”

  就为了这两行字,当初这儿曾经发生多大的一场“战争”,他一个人打三个人,被打得鼻青脸肿昏天黑地,简直是第三次世界大战。他还记得自己被打倒在地上,躺在那儿动弹不得,肇祸的人一哄而散。然后,就是她了,那女孩悄悄的,怯怯的,无声无息的靠近了他,拿著条小手帕,枉然的想弄干净他脸上的血痕和污渍。而他,他怎样呢?他对著她一阵狂吼大叫:“走开!你这个倒霉鬼!碰到你就倒霉!你最好离我远一点!走开!走开!”至今记得她当时的神情,小脸蛋涨得通红,乌黑的眼珠被一池清泓所淹没,小嘴巴瘪呀瘪的,终于“哇”的一声,痛哭著跑走了。这就是当年的自己!有一颗坚硬的、残忍的心!有一副倔强的、鲁莽的个性!有一份易感的、可怜复可叹的自尊!从小,他就是个孤僻的、矛盾的怪物!怎么值得一个女孩毫无理由的崇拜和关怀?他轻叹了一声,为了那无知的童年。然后,靠著树干,他在沙地上坐了下来,仰起头,他望著那树叶隙缝里的天空,这正是彩霞满天的时候,落日洒下了无数的金色光点。低下头,他看著地上的细沙,那带著些儿湿润的、白色的细沙,他不知不觉的拾起一枝枯枝,在沙上无意识的写著字:

  “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

  他写了无数个“殷采芹”,当面前的沙地写满了,他就一个名字盖在另一个的上面,继续写著,直到那脆弱的树枝折断了。那轻脆的折裂声使他微微一震,他终于抛掉了树枝,慢吞吞的把头扑在弓起的膝上。

  海浪扑击著岩石,在喧嚣著。海风穿过了树林,在低吟著。他坐在老树干的下面,默默的咀嚼著那个名字,回忆著那个名字,思想著那个名字;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殷家的女孩!白屋里的女孩!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他的记忆被带回到许许多多年以前。那些记忆是一个片段接一个片段,像海浪般一波又一波,对他纷纷的、汹涌的、前仆后继的卷了过来。

  第二章

  乔书培第一次到这个西部的小海港,才只有六岁。

  他是跟著父亲乔云峰迁居到这儿来的。当时,这儿的某机关需要一个办文书工作的人,相当于秘书的职位,说起来不算什么好工作,待遇低,又远处荒凉的海滨。但是,乔云峰却毅然放弃了台北的都市生活,带著他扑奔这远迢迢的陌生小镇。乔书培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作这样的决定,只隐约的明白,这件事和母亲的弃他们而去有重大的关系。母亲,母亲在他印象里已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像水雾里的一颗寒星,朦胧、遥远、虚幻,而美丽。他总记得母亲有对含愁的眸子,总记得她离去之前常常抱著他暗暗饮泣,总记得她和父亲间曾有一段长时期的冷战……然后,她走了,不再回来了。然后,乔云峰把他带到了这个遥远的小海港。

  到达这儿的第一天,他们住进了公家配给他们的宿舍,一栋好简陋好简陋的小屋,竹床、竹椅、竹书架……四壁萧然。至今,乔书培记得父亲把他拉到面前,严肃而郑重的盯著他,用近乎沉痛的语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书培。从此,你只有父亲,没有母亲,就让我们父子二人相依为命。我们会过得很清苦,不过,我会教育你成一个独立自主的男子汉!”

  这样,乔书培开始了他那海港中的童年。

  第一次见到殷采芹是他念小学一年级那天。

  那天,因为下午要新生训练,本来只上上午班的一年级新生,增加了下午的课程。因而,学校命令全体学生都要带“便当”(饭盒)。那真是漫长的一天,是记忆深刻的一天,是尴尬而难捱的一天!便当是父亲给他准备的,乔云峰父兼母职,原就十分生疏,那便当的饭是从公家大厨房里盛来的,上面只有一些肉松、酱瓜,和几丝辣椒萝卜干。乔书培不在乎他的饭盒寒酸,他深知父亲已经尽了他的全力。只是,上课第一天,他紧张得什么似的,所有的同学他都不认得,而那些同学彼此间都是邻居,大家熟悉得很,有说有笑有闹,只有他,孤伶伶的没有人理。而这些孩子中,有个长得又高又壮又结实的男生,显然是孩子头儿。乔书培不知道他的名字,只听到所有同学都叫他“小老鹰”。乔书培不明白这外号怎么来的,那孩子浓眉大眼,声音宏亮,一点也不像老鹰,倒像只老虎。

  事情发生在吃午餐的时候。全班都坐定了,老师在台上喊了一声“开动”,大家就都打开便当吃饭。老师很威严,全班都怕老师,吃得好安静,只有“小老鹰”还不时发出吃吃的笑声。乔书培打开便当后,就整个人都呆住了。因为,父亲居然忘记给他放一双筷子或是一把汤匙,那饭盒里除了饭菜之外,什么都没有。老师站在台上,很严肃的走来走去,不时命令著:

  “快点吃!限你们十分钟之内吃完!”

  他瞪著便当,急得头上冒汗,就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才好。可不敢“报告老师,没带筷子”,怕老师骂,又不敢“不吃”。最后,他一急之下,居然埋著头,像小狗般“啃”起“便当”来了。一口一口的,伸舌头去舔那饭盒中的饭,只希望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狼狈相”,只希望那盒便当快点“舔”完,偏偏肉松沾上了鼻子,辣椒又呛了喉咙,他憋著气,既不敢咳嗽,也不敢出声音,怕引起别人注意……但,毕竟有人注意到了,那只该死的“小老鹰”!他只听到他那宏亮的嗓子,大嚷了一句:“哎呀!他和野人一样吃饭!像我家的大狼狗!”

  一时间,所有同学的目光都向他射了过来,他惊慌失措的抬起头,鼻子上沾著肉松,喉咙里噎著饭,只听到满堂一阵哄然大笑,同学都像看见什么希奇怪物似的,指著他又笑又叫又说。教室里的安静再也维持不住了,严肃的气氛也消失了,有的同学跳到桌子上去了,有的把椅子摇得唏哩哗啦响,有的鼓著掌唱歌似的叫:

  “大狼狗!大狼狗!大狼狗!”

  老师站在讲台上,很生气的拍著桌子叫:

  “安静!大家坐好!安静!”

  但是,没有人再听老师的,大家越笑越凶,笑得老师的声音都听不见了。乔书培呆坐在那儿,只觉得脸上发烧,一直烧到脖子上,连眉毛都发烫了。他真恨不得当时就从这教室里消失,当时就有个地洞让他钻进去……大家逐渐笑得忘记了原因,只是你推我攘的闹个不停。混乱中,他忽然觉得有人在轻轻的拉他的衣服,他回过头去,立刻接触到一对好温柔好 腆的目光,有个小女生正悄悄的站在他后面,在他还没醒悟到她的来意以前,他就感到她飞快的把一样东西塞进了他的手中。他低头一看,是一双筷子!再也描述不出他那一瞬间的惊喜和感激!等他抬起头来时,小女生已经红著脸躲开了,他只注意到她有对又黑又亮的眼睛,和一副怯生生的模样。他始终记得那双筷子,和那筷子引起的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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