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我从没有听到你如此严苛的批评过自己。你一向都那么自负,那么独断独行,那么孤高的。我想,有才气的男孩子都天生就有那么股傲气,知道吗?乔书培,”她深思的注视他:“我好欣赏你这股傲气,陈樵告诉我你在孙家表演了一幕拂袖而去,连孙家欠你的半个月薪水你也不要了,把那孙太太气得叫了陈樵去骂。你知道吗,我听了好激动,我真欣赏你走得漂亮,走得潇洒,走得干脆利落!我就受不了陈樵的‘迁就哲学’,人生,是不需要迁就的,是该活得有自我,有自尊,有傲气的。所以,乔书培,别让那女孩磨掉你的傲气,如果她真爱你,她是会连你的傲气一块儿爱进去的!”
乔书培惊奇的看著燕青,她这篇话那样行云流水般自自然然的倾倒出来,那样深深的就扣住了他的心灵,引起了他一阵说不出的感动,喜悦,和一种深切的“知遇之感”。他凝视她,竟忽然有个希奇的念头,如果当初采芹不再来学校找他,说不定他真会和面前这个女孩有发展呢!想到这儿,他就猛的打了个寒战,一种深深的犯罪感把他给抓住了,他立即摔了一下头,把这荒谬的念头给摔到九霄云外去。
“谢谢你告诉我这篇话,”他由衷的说。“我会记得牢牢的,从没有人这样对我说过,我一直以为──这傲气是我的缺点,是该改掉的。”他吸口气:“燕青,有件事真奇怪……”
“什么事?”“陈樵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可是他并不了解我。反而……你对我的认识,好像比他深刻得多。”
“这一点也不奇怪。”她微笑著,那笑容温柔而可人。“两个要好的朋友不一定彼此了解,只有个性相同的人才能了解对方,除非是你的同类,否则决不会了解你。”
“同类?怎么说?”“举例说吧,我家的猫和我家的狗是好朋友,一起睡,一起吃,但是它们不是同类,对彼此的习性也完全不解。狗表示好感的时候猛摇尾巴,猫表示好感的时候猛打呼噜。可是,我家的猫和隔壁家的猫却彼此了解,它们一块儿打呼噜,一块儿磨爪子,一块儿洗脸……因为它们是同类。人也一样。个性强的人了解个性强的人,懦弱的人了解懦弱的人,英雄惜英雄,狗熊爱狗熊。”他笑了。欣赏,折服,而惊佩的望著她。
“你怎么能这样聪明?”他问:“你和我差不多大,你怎能对人生体会这么多?”“你也能体会的,”她对他点点头。“而且,你一定体会得比我更深入,因为,你经历过一段我没有经历过的人生。像是──爱情。”她仔细的看他,似乎要看到他内心深处去。“爱情很美吗?乔书培?”她问。“很快乐吗?很享受吗?你觉得──很幸福吗?”他沉思了一会儿。“很难回答你这些问题,燕青,”他坦白的说:“我想,每个人对爱情的感觉都不一样,因为,遭遇的故事和背景不同。我和采芹──”他顿了顿,深思著。忽然问:“你看过黄昏时的天空吗?”“是的。”“你注意过彩霞的颜色吗?”
“怎样?”她不解的。“那颜色是发亮的,是绚烂的,是光芒耀眼的,是美丽迷人的,但是──也是变幻莫测的,那──就像我们的爱情。”
她被他勾出的图画所眩惑了,又被他眼底绽放的那抹奇异而热烈的光彩所迷惑了。她目不转睛的看著他,忍不住叹了口气。“你一定要介绍我认识她,”她说:“告诉我,她美吗?很美吗?”“是的。”“比我呢?”她冲口而出,问完,脸就涨红了。
他并没有注意她的脸红,他在认真的想回答这问题,认真的分析她和采芹的不同之处。“你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典型,各有各的美丽,很难比较。像你说的,你们不是同类,如果她是只漂亮的猫,你就是只──漂亮的狗!”“啊呀!”她大叫,笑著:“你绕著弯儿骂人!我看啊,你倒像只──漂亮的黄鼠狼!”
“漂亮的黄鼠狼?”他一怔,忽然会过意来,就嚷著说:“你才真会骂人哩,天下的黄鼠狼,就没有一只是漂亮的!”
她笑得弯下了腰。“你是仅有的一只!”“胡说!”于是,他们都笑了起来。仲夏的夜,在他们的笑声和欢愉里,显得好安详,好舒适,好清柔。笑完了,她正色说:
“什么时候带我去你的小阁楼,让我见见你那只──漂亮的猫?”“让我安排一下。”他说。
“还需安排吗?”她有些受伤:“她是女皇,你是内阁大臣,要晋见女皇,先要经过内阁大臣的安排。”
“你错了!”他低叹一声。“她胆怯,自卑,而害羞,她把你看得比神还伟大。”“把我?”她惊讶的张大了嘴:“她知道我吗?”
“是的。”“怎么会──”她迟疑的,又偷偷看了他一眼,就淡然一笑,抛开了这个问题。“改天,你请我和陈樵一起去!你知道吗?陈樵和外文系那个‘长发飘飘’颇有进展呢!你应该敲他竹杠。”“我听说了。陈樵吹得天花乱坠,说长发飘飘和他私订终身了,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他正视她,诚恳的说:“燕青,有人说,男女之间,不可能有友谊,你相信这句话吗?”
她看著他,默默的摇了摇头。
“那么,让我们来推翻这个理论?”他认真的,坦率的,热情的说:“我实在非常──欣赏你。”
“看样子,我们是彼此欣赏□?”她忽然又调皮起来,笑得慧黠而闪烁。“可惜你是黄鼠狼!好,我们要做朋友,一言为定!”“一言为定!”就这样,他和燕青之间,忽然变得友好而亲热起来,他们常在一块儿,谈文学,谈诗词,谈人生,谈爱情,谈同学,谈他的抱负,也谈他的采芹。而在这段时间里,采芹正忙著苦练她的电子琴,由于家里没有琴,她必须出去练,几乎每天都要出去五小时以上,她学得认真而辛苦。这样,到八月底,一天,她从外面飞奔而回,喜悦的投进了他的怀中,用胳膊抱著他的脖子,叫著说:
“我通过了,我得到了那个工作!”
“弹电子琴吗?”他问,不太信任的。“你真的会弹了?别当众出丑呵!”她对他妩媚的微笑著。
“我弹得并不太坏,你不知道我每天练得多辛苦,幸好以前学过钢琴,幸好我知道的曲子也多,否则我真不晓得怎么能通过?那经理让我坐在那儿,一口气弹了三小时,不能有重复的调子。噢,那经理对音乐可真懂,弹错了一个音他都会发现。”他开始正视这件事情了。
“你的工作到底是什么性质?讲来听听看,是乐队中的电子琴手?”“不是的,是电子琴独奏。偶尔也可能要跟著唱支歌。”
“哦,还要唱。不过,你的歌喉倒还可以。”他点点头。“每天要上班吗?”“是的。我们有两个弹电子琴的,轮流弹,一个人会吃不消,因为,西餐厅从早上十点钟就营业,要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当然,并不是每小时都要弹,弹弹歇歇,每天总要弹三小时左右。”“你的意思不是说,你要从早上十点钟,上班到晚上十二点吧?”他狐疑的问,本能的抗拒起来了。
“不会,我明天就去和另外那个电子琴手研究研究,我上早班,让他上晚班,那么,我每晚还是在家陪你。反正,马上就开学了,你白天也要上课。”她急急的说,生怕他会反对。
“多少钱一个月呢?”他问。
“你决想不到。”她的脸发光,眼睛也发光。“那经理说,从一万元一个月开始起薪,如果做得好,以后再加薪。”
“一万元?”他直跳起来,倒吸了口冷气。“你没弄错吧?只弹琴吗?还是另有文章?为什么出这么高的待遇?你最好说说清楚!”“唉!”她叹著气,温柔的凝视他,又温柔的吻他。“不要疑神疑鬼吧,书培。你知道,一个电子琴手是很难找的,好的琴手有高达四、五万块一个月的。不仅仅只弹一两小时,他们还跑场呢!一天去好几个地方呢!我跟你保证,那儿是最高级最高级的餐厅,一点花样都没有的。”
“那家餐厅叫什么名字?”他闷闷的问。
“叫喜鹊窝。”“喜鹊窝?”他咬咬嘴唇:“最好别弄成乌鸦窝。”
她小心翼翼的看著他,微微有些儿伤心。
“你──不高兴吗?”她低声问。“你──并不为我获得这个工作而开心吗?我──足足苦练了两个月呢!”
“哦,”他回过神来,注视著采芹,他用手指轻梳著她的头发,望著那发丝像水般从他指缝中滑落下去,又用手指轻轻抚摸她那小小的鼻梁,她的鼻梁并不挺,却有个很美好的弧线。再用手指抚弄她那略嫌瘦削的下巴,她整个脸庞的轮廓,都柔美而动人,他又想画她了。她是美丽的!他用一种惊叹的心情去想著,她实在是美丽的!随著岁月的流逝,她似乎越来越绽放出她的光华,越来越有种成熟的韵味和飘逸的气质。把这样一个美丽的小东西放在一家人来人往的餐厅里,不知道是不是很明智?他摇摇头,叹了口气,把她轻轻的拥在胸前。“我为你高兴,采芹,我是为你高兴!如果你觉得我表现得不够热烈,那是因为──我那男性中心的思想,使我有些儿受伤。”“受伤?”她窒息的问:“怎么会?”
“我找了几个月的工作,到处碰钉子,待遇都是千儿八百,你呢,一下子就找到了个上万的工作。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噢!”她轻唤著,热烈的抱紧了他,热烈的依偎著他,热烈的说:“你还在念书呢!你还在学画呢!你是艺术家呢!你不要用待遇去衡量人的价值,你的画,你的才华,你的艺术根本就是无价的!我是什么呢?我只是一个渺小的,供人消遣的弹琴的!”她仰望著他,眼底一片崇拜,一片痴情。“如果──你真的会受伤,我就──不去做那个工作了。”
他笑了,笑得稍微有些勉强。
“胡说!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工作,怎么能不做呢?当然要去做!”“你答应了吗?”她喜悦的叫,喜悦的吻他。“你真好,你真伟大!我一定每晚早早的回家,煮晚饭给你吃!这样,我们就再也不用为经济发愁了,是不是?再也不会饿得没钱吃饭了,是不是?而且,你借陈樵他们的钱,也可以还了,是不是?”“没想到,”他微喟著说:“我要用你的钱去还债!”
她凝视他,噘著嘴,似乎伤心了起来。
“原来──”她说:“你还跟我分彼此!原来──我们并不是一个整体!”“好了!”他故作轻快的一跺脚,粗声说:“少跟我来这一套了!你──什么时候开始上班?明天吗?”
“不。”她笑了。“要下个星期,因为──我还缺少一些行头,今天,那经理已经先支给我三千块,让我去做衣服。”
哦,原来她已经领了一部份薪水了,原来她早已接受了这工作,原来她和他的“商量”根本是多余的。他不再说话了,走到书桌旁边,他故作忙碌的把自己埋进了书本里。心里却有份隐隐的、迷茫的不安,似乎感觉到,她和他之间,有了某种无形的距离,有了片茫茫然的白雾,有了阵朦胧的轻烟……而且,这白雾轻烟正在缓慢的扩大弥漫中。
这种感觉,在采芹第一天去上班的时候,就变得更加具体而强烈了。由于谈判失败,另一个弹琴的只肯和采芹交替值班,换言之,他们每星期调一次班,日班从早上十点到晚上六点,晚班从晚上六点到深夜十二点。每人都值一个星期日班,再换成一星期晚班。第一个星期,就轮到采芹值晚班。至于每晚回家煮晚饭的诺言,显然是不用再提了。
那晚,采芹穿上了那件订做的长礼服,是件白色曳地的晚装。软缎的料子,闪闪的发著光,低低的领口,露出她修长美好的颈项。长长的黑发,披泻在她半裸的肩上,一支镶水钻的发针,嵌在她的鬓边。她细扫蛾眉,轻点朱唇,淡匀胭脂……站在书培的面前,她低问:
“怎样?我行吗?”他瞪著她,几乎不认识她了。从没想到,一件衣服,一些化妆品,可以把一个女人变成另一种模样。她站在那儿,纤细修长,苗条优美,浑身上下,都带著种夺人的高贵,与逼人的华丽!她那细细的眉毛,她那闪亮的眼睛,她那粉红色的双颊和那像花瓣似的嘴唇……怎么?这小屋突然变得寒酸了?怎么?这些家具都灰灰涩涩的了?怎么?连窗外的彩霞都失去颜色了?她在他面前轻轻旋转了一下身子,她裙角轻扬而纤腰一握,她再问:“怎样?我行吗?”
他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来。
“是的,你行,只怕太行了!”他说:“你美得像个仙子,我希望……”他把下面的话咽住了。
“希望什么?”她追问。
“没什么。”他摇摇头。
“不行,你说,你说!”她不依的。“你一定要说!你希望什么?”“我希望──”他咬著牙,含含糊糊的说:“那架电子琴又高又大,能把你整个人都遮住。”
“为什么?”她惊奇的。
“我吃醋。”他咕噜著。
“你什么?”她听不清楚。
“我吃醋!”他终于大声说了出来:“我不要那么多的人看著你,我不要那么多的眼睛来欣赏你,你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只给我一个人看!”她笑了。笑得又温柔又甜蜜。
“你真是个──”她低低的说:“又自私,又霸道的人!但是……”她幽幽的叹口长气,收起了笑,正色说:“即使有几千万人看著我,我仍然只是你一个人的。我──”她的声音轻柔如梦:“爱你!”他的心竟怦然而动了,为这三个字而再一次的震动了。他们之间,老早说过几千万个“我爱你”,而现在,这三个字仍然唤起他崭新的激情。他目送她转身走出小屋,目送她长裙曳地,衣袂翩然的离开,不知怎的,竟有种心痛的感觉。好像她这样一走,就会走出了他的世界,走出了那由彩霞织成的世界,走出了那空灵的世界,而投入另一个花花世界中了。
第二十二章
开学了,又是一个新的学期,又是一个新的年度,书培进入大二了。大学生活总是那样的,可忙可闲,因人而异。但,大多数的青年,经过一段漫长的苦读时期,好不容易进入了大学,就会整个放松了自己,他们在追求知识之余,更充分的要享受他们的青春,享受他们的骄傲,享受他们刚刚获得的自由。因而,在他们这个年龄,都是最自负、最刚强、最任性,而最欢愉的。大二是个精华的时期,新生时代的生疏和羞怯已成过去,未来前途的压力还没有来到,他们是真正在享受著“生命”了。陈樵辞去了一个家教,他也在充分享受“生命”了。搂著他的“长发飘飘”,他站在校园里,接受了书培还给他的两千元,他笑著问:“你发财了吗?中了爱国奖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