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好了名字,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幽篁小筑的绿?绵羊?山林?大树下的酣睡?云和天?溪水?溪边的画家?章氏兄弟和家庭?抛下了笔,我站起身来,我掌握不住我的思想,毕竟我不是个天才。房里很静,大概章家的人都有午睡的习惯,而我树下所睡的那一觉是足够代替午睡了。推开房门,我决定出去走走,并且发誓不走得太远。整栋房子都静悄悄的,沉睡在绿色的竹叶里。我从后边的走廊出去,来到凌云的鸽笼旁边。在鹦鹉架前面,我和翡翠珊瑚玩了很久。用一枝狗尾草,我逗弄着珊瑚,一面反复教它说:“喂!你好!”那是个固执的小东西,除了对我歪歪头,用怀疑的小圆眼睛瞪着我之外,它什么也不肯做。我正想走开,听到有人走来了,同时,我听到章伯母的声音在说:
“凌风,你老实说吧,你留在台南做什么?”
“等爸爸的皮夹克呀!”凌风笑嘻嘻的声音。
“别跟我来这一套!”章伯母说:“你那件夹克上的招牌(MadeinJapan)都没撕掉,你从日本定做的吗?”
“噢,好妈妈,你——”
“放心,我已经把招牌纸撕掉了。只是,我并不鼓励你撒谎,你怎么越来越不老实了。”“我是好意,让爸爸发脾气并没好处,是不是?”
“你说吧,为什么迟了十几天回来?”
“我在玩,和同学们去了一趟台北。”凌风坦白的声音。
“你不觉得你太过份了吗?”章伯母责备的:“凌霄天天苦巴巴的在田里工作,你就在外面游冶无度!”
“妈!”凌风恳求的喊。“你明知我的兴趣不是泥土,我不能由爸爸塑造呀!”“你老实说了吧,你有了女朋友?”
“或者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们没有到鸽房来,声音远了,他们穿过竹林,不知到何处去了。我呆呆的站了一会儿,沉思了几秒钟,自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竹叶梢头有一阵父父的声音,和翅膀扑动声,我抬起头,看到一只美丽的鸽子,正掠过竹叶,飞回到巢里来。当它停在鸽房顶上的时候,我认出它正是凌云所心爱的那只“晚霞”。我试着招呼它:
“来!晚霞!”它歪歪头,没有过来的意思,我踮起脚,用狗尾草去拨弄它,它扑动翅膀,在空中飞了一圈,又落回到鸽房顶上。随着它的飞翔,有一片羽毛还是什么的飘落了下来,正好落在我的脚边。我低下头,那是一张折叠的小纸条,我完全不经思索的拾了起来,下意识的打开,上面竟是几行小字:
“必定要等待到什么时候?
这样的煎熬何时能已?
忍无可忍,请赐回音。”
有人藉鸽子传讯给凌云!我暗暗的吃了一惊,那样一个娇娇怯怯的小女孩!她的情人是谁?但我无意于去窥探别人的秘密,那张纸条在我手中像个烫手的马铃薯,我将如何处置它?绑回到鸽子身上?但那只鸽子远远的避开着我。怎么办?我拿着纸条发愣,却突然想起一个办法,我记得每只鸽子都有它们固定的巢。果然,晚霞飞回它的巢里去了,那是第一排鸽房的第五间。我把纸条折叠好,放进了晚霞的鸽房里,塞在一个角落上。“她会来找的!”我想。转过身子,我急急的走开,一面为我所偷看到的纸条而不安。
我一头撞在章伯母的身上。
“喂,咏薇,你没睡午觉?”她问。
“哦,我早上已经在树下睡够了。”我说:“我正和鹦鹉玩呢!”“很可爱是不是?那是凌云的宝贝。”
“它们不肯亲近我呢!”
“慢慢的就好了,它们也会认生。”
我望望竹林。“我去散散步。”“别走得太远了!”章伯母笑着说。
“这次不会了!”我穿出了竹林,真的没走远,我只是站在竹林的树荫下,瞻望着躺在阳光下的草原。前面是章家的苗圃,一棵棵叫不出名目来的植物正茁壮的生长着,再向远处看,有两个戴斗笠的人在苗圃中工作,弯着腰,不断的在拔除莠草,那是章凌霄和老袁。我站了很久,这农场,草原,竹叶,和阳光都让我迷惑。我说不出来我对它们的感觉,但是,我认为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像是真实的,而是我的一个幻境。
第二天,当我再从鸽房旁边走过的时候,我曾伸手到“晚霞”的鸽房里,像我预料的一样,那张纸条已经不在了。
第五章
我在青青农场的头三天,都忙于熟悉我周遭的环境和人物。三天里,我得到许多以前从来没有的知识,我学习分辨植物的种子,懂得什么叫水土保持,什么叫黑星病和叶烧病。还了解了连挤牛奶都是一项大学问。(我曾帮着凌云挤牛奶,却差点被那只发怒的母牛踢到奶桶里去。)新的生活里充满了新颖和奇异。还有那些人物,不管是章伯伯、章伯母,还是凌霄、凌风和凌云,身上都有发掘不完的东西,就像这草原和山林一样的莫测高深。我越来越喜欢我的新生活了,山野中的奔跑使我面颊红润而心胸开旷。我一直眩惑于那些小树林和莽莽草原,即使对蛇的畏惧也不能减少我的盲目探险。三天下来,我的鼻尖已经在脱皮了,镜子里的我不再是个文文静静的“淑女”,而成为一个神采飞扬的野姑娘。这使我更了解自己一些(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爱静的),了解自己在沉静的个性里还潜伏了粗犷的本能。(我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人都是猴子变的。)
这天晚上,凌云拿着一顶天蓝色绉纱所做的帽子,走进我的房间,把帽子放在我的桌上,她笑吟吟的望着我,微微带点羞涩说:“你别笑我,这是我用手工做的。”
“真的?”我惊奇的问,拿起了帽子,那是个精致而美丽的玩意儿,有硬挺的阔边和蓝色缎子的大绸结,两根长长的飘带垂在帽檐下面。“真漂亮!”我赞美的说。
“二哥说你需要一顶帽子,我就怕你会不喜欢!”她慢慢的说:“我看你很喜欢穿蓝颜色的衣服,所以选了蓝颜色。”
“什么?”我诧异的望着她:“你是做给我的吗?”
“是的,”她笑得非常甜。“你不喜欢吗?”
“噢!我不喜欢?”我深吸口气:“我怎么会不喜欢呢?”戴上帽子,我在镜子中打量自己,那蓝颜色对我非常合适,让我凭空增加了几分飘逸的气质。凌云在一边望着我,静静的说:“咏薇,你很美。”“我?”我瞪着镜子,看不出美在何处。尤其身边有凌云在对比。把她拉到身边来坐下,我把镜子推到她面前。“看看你自己,凌云,你才美。”
她笑了,摇摇头。“你是很美,”她说:“大哥说你美得很自然,像溪水旁边的一根芦苇,朴实,秀气,而韵味天成。”
“你大哥?”我想起那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脸上突然发热了。“是的,他是这样说的,我一个字都没改。”
我取下帽子来,望着镜子里的我自己,溪边的芦苇?我么?笑了笑,我说:“你大哥该学文学,他的描写很特别呢!”“他对文学本来就很有兴趣,不过,学农对我们的农场帮助很大,爸爸刚买这块地的时候,我们只能盲目种植,头两年真惨透了,这儿又没有电,每天晚上还要提着风灯去田里工作。现在好了,大哥用许多科学方法来处理这些土地,改良品种。爸爸现在反而成了大哥的副手。”
“他对农业也有兴趣,”我说:“否则他不会干得这么起劲。”“可能。”她沉思了一下。“不过大哥天生是个脚踏实地的人,他不会空谈,和二哥不同。”
“他多少岁了?”我不经心的问。
“二十九岁。”“怎么还没有结婚?”凌云怔了怔,看看我,她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好半天,才说:“他的脾气很怪——”停了停,她说:“将来我再告诉你吧!或者,你自己也会发现的!”
发现什么?一个逝去的故事吗?我脑中立即浮起一篇小说的资料:农场的小主人,爱上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孩,发狂的恋情,溪边,草原,林中……到处是他们的足迹,然后,一个意外或是什么,女孩死了,或者走了,或者嫁了。伤心的小主人从此失去了笑容,沉默的埋头在工作里,度着他空虚寂寞的岁月……凌云走了,我坐在桌前呆呆的沉思,构造着我的小说。抽出那本“幽篁小筑星星点点”,我开始拟故事的大纲,农场小主人是现成的,他该有张沉静而生动的脸,但是女孩呢?我找不出模特儿来,是个富翁的女儿?富翁在农场附近有栋别墅,女孩到别墅来养病……对了,这女孩应该是苍白的、安静的、瘦小的……像歌剧波西米亚人里的曲子:你冰冷的小手。她该有一双冰冷的小手,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部。但是情节呢?他们怎么相遇?又怎样相恋?又如何分开?我瞪着台灯和窗上玻璃的竹影……让那女孩病死吧,不行!抛下了本子,我站起身来,在屋内兜着圈子,多么俗气的故事!把本子收进抽屉,我这篇小说已消失在窗外的夜风里去了。躺在床上,我望着屋顶,我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不知该怎样相遇和结束,这是恼人的。但是,真实中的呢?凌霄有怎样一个故事?这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太久,旷野的风在竹叶上奏着轻幽的曲子,月光在窗上筛落的竹影依稀仿佛,我看着听着,很快就沉进了睡梦之中。清晨的第一声鸟鸣已经把我唤醒了,自从到青青农场来之后,我就不知不觉的有了早睡早起的习惯。看看腕表,才只有五点半,但窗子已染上了明亮的白色,成群的麻雀在竹林里喧闹飞扑。我从床上起来,穿上一件大领口的蓝色洋装,用梳子拢了拢头发,想去竹林里吸吸新鲜空气。还没出门,有人来到我的门口,轻叩了两下房门。
我打开门,凌风微笑的脸孔出现在我面前。
“起来了?”他多余的问。
“你不是看见了吗?”我说。
“那么,跟我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
“远吗?”“别担心!跟我来就是了!”
我抓起桌上那顶蓝绸的帽子,走出了房门,凌风拉着我的手臂,我们从后面穿出去。经过厨房的时候,我弄了一盆水,胡乱的洗了洗手脸,凌风等我洗完了,也就着我洗剩的水,在脸上乱洗了一气,我喊:
“也不怕脏!”“这儿不比台北,要节省用水!”他笑着说,带着满脸的水珠,擦也不擦就向外跑,这儿的水都是从河边挑来,再用明矾澄清的。在厨房门口,我们碰到正在生火弄早餐的秀枝,凌风想了想,又跑回厨房,拿了几个煮熟的鸡蛋,还在碗橱里找到一只卤鸡,扯下了一条鸡腿和翅膀,他用张纸包了,对秀枝说:“告诉老爷太太,我带陈小姐到镇上去走走,不回来吃早饭,中午也别等我们,说不定几点钟回来。”
走出了幽篁小筑,穿过绿阴阴的竹林,眼前的草原上还浮着一层淡淡的薄雾,零星散布的小树林在雾中隐隐约约的显映。东边有山,太阳还在山的背后,几道霞光已经透过了云层,把天边染上了一抹嫣红。我戴上帽子,在下巴上系了一个绸结,回过头来,凌风正目不转睛的瞪着我。
“干什么?”他抬抬眉毛,响响的吹了一声口哨。“你很漂亮。”他说:“清新得像早上的云。”“我不喜欢你那声口哨,”我坦白的说:“你应该学凌霄,他总是那么稳重,你却永远轻浮。”
“每个人都叫我学凌霄,难道我不能做我自己?”他不愉快的说,语气里带着真正的恼怒。“上帝造人,不是把每个人都造成一个模子的,不管凌霄有多么优秀,他是他,我是我,而且,我宁愿做我自己!”瞪瞪我,他加了一句:“喜欢教训人的女孩子是所有女性中最讨厌的一种!”
我望望前面,我们正越过东边的那块实验地,章伯伯他们在这块地上尝试种当归和药草。小心的不去踩着那些幼苗,我说:“动不动就生气的男人也是最讨厌的男人!”
“我们似乎还没有熟悉到可以吵架的地步!”他说。
“我们见第一面的时候好像就不和平!”我说。
他不说话了,我也不说话。草原上的雾消散得很快,那些树林越来越清晰了。太阳爬上了对面的山脊,露出了一点点闪亮的红,像给山脊镶上了一段金边。只一忽儿,那段金边就冒了出来,成为半轮红日,再一忽儿,整个都出来了,红得耀眼。大地苏醒了,阳光灿烂而明亮,东方成了一片刺目的强光,再也看不到那些橙黄绛紫了。我身边的凌风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拉住我的手臂说:
“嗨!咏薇,别傻吧!”
我望向他,他盯着我的眼珠在阳光下闪耀,那微笑的嘴角含着一丝羞惭。“我们商量一下,咏薇,”他说:“整个暑假有四个月,我们都要在一起相处,我们讲和吧,以后不再吵架,行吗?”
“我并没有跟你吵架呀!”我笑着说。
“好,别提了!”他说,望着前面:“来,咏薇,我们来赛跑,看谁先跑到那块大石头那儿!”
我们跑了,我的裙子在空中飞舞,迎面的风几乎掀掉了我的帽子,然后我们停下来,喘着气,笑着。他浑身散发的活力影响了我,我不再是那个常常坐在窗前做白日梦的咏薇了。拍拍石头,他说:“要不要坐一下?”我四面看看,我们已经离幽篁小筑很远了,眼前的青草十分茂密,杂生着荆棘和矮小的灌木。再向前面有一座相当大的树林,树林后是丛生着巨木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