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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你的心  第1页    作者:沈曼奴

  序

  忠于自已

  以主角自身的观点,即作者以第一人称撰文,无法自由出人其它角色思想写法的小说,在市场上的反应似乎比较弱。

  我知道。但却仍忍不住以此种方式写成这本书;忍不住将自己的心情与主角辛盼语的心情完全结合:和她一样,无法预知剧中其它人物的想法:当改变她往常生活习惯的事情一件一件接踵而来时,和她一起烦恼,一起思索解决办法。

  老实说,能完成这篇故事是桩意外。

  写完上一本书后,对接下来的创作有好几个构想,但就是提不起精神写作。近半个月的晃荡,惊觉再这样下去不行,只得硬着头皮坐在头脑前胡乱KEY  IN,写着写着就完成了书中约三千字的第一章第一节。

  没有故事大意、也没有人物设定,更别说已在电脑里的片语档内键人角色名字……只是和往常一样,寂寞时坐在电脑前随意扮演某种角色的文字游戏;真  的没想到能变成一篇完整的故事。

  因为和《找一把钥匙》一样,撤底将自己投入剧中,为免两位主角的个性太过雷同,辛盼语不再火爆任性,不再因听不惯封方的言词便与对方激烈争辩,  甚至还支支吾吾不知该如何说出自己的想法……说起来少了某些会使人血液澎湃的冲突点,不过,我挺喜欺这点转变。而故事中的男主角潘朗瑟,我觉得他出现得很自然。很久没遇到好似理所当然的存在、理所当然会和女主角相遇的角色了。

  至于虔庭南,当他在第三章出现时,惊觉他正是我心中白马王子的化身。一直无法拒绝音质干净而优雅的男子的吸引,加上其柔情而不霸道的体贴,绝封是多数女孩的梦中情人。他如同攀不着的偶像,随着自己愿望,爱怎样美化便怎么美化。虽然最后他仍因某种原因而脾氧爆发,却也觉得那才是他有血有肉的表现。

  潘朗俊——男主角的弟弟,只出现两个场景,但仍有他存在的必要性。他善讽而自然的个性,令人心中莫名有股涟漪漾起,对他的好奇心更增。

  其它的角色,诸如易燕、孙香盈以及潘母,她们皆遵循她们的感觉去行事;也许太过自以为是、也许过分的想阻挡他人的感情发展、也许故意去侮害他人……但很难去责备她们,因为她们只是试图掌控剧情走向,试图让自己活得像主角。

  只是,希望像她们这样的人,能放开自我,学着去体谅别人的想法,终有一日,她们能活出只属于自己的故事的。

  而现实生活中的你我,也是一样。忠于感觉,忠于自己的心!

  第一章

  我缓缓转过身,

  平视到一宽阔丰厚的肩膀,

  逐步入眼的是坚毅的下巴、

  紧抿的双辱、高挺的鼻峰,

  及复古墨镜……

  我看不到他的眼,却感受到强烈的怒气

  ——足够单手拧断我脖子的怒气……

  我二十三岁,无业游民。

  二十三岁,也算是有一把年纪了吧!光瞧现在电视上出现的一些新面孔,所报出的出生年次莫不在我五、六年后,我就知道自己老了。

  再想到姊姊、哥哥的小孩朝我欧巴桑、欧巴桑的唤,我开始考虑改以「实岁」的方式计算我的年龄!我二十二岁,刚满。

  没忘了迈人二字头岁数时的那种悸动。不仅镇日在心里高唱「十九岁的最后一  天」,且认真的在十五张白纸上填满我的人生计画——一份不失务实、兼有少女怀春梦想的理想规划——然而,当日子还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当母亲皱着眉头说我都二十岁的人了,还在做十二岁小孩才会做的事,当我发觉我还是那个对凡事毫无影响力的辛盼语……我才肯承认那是一堆不值一提狗屁计画。

  一定是不值一提的,否则我怎会忘了我当时到底写些什么。当然,生涯规划嘛!大概就是短期间想成为怎么样的人,三、四年后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五年后银行存款会有多少,十年后又能成就什么样的事……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真能遵照自  己的规划行事,我只清楚我曾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在拟计画。

  不过其实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什么都不多,时间最多。

  我的人生没有目的,我十分明了。但没什么大碍吧?!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如果我只想一天之中有二分之一的时间睡觉,六分之一的时间用餐盥洗,其馀时间发呆  度日、无所事事,应该也碍不着其它活得积极、有干劲的人才是。

  或许我多少该觉得对我的父母有所亏欠。若不是他们的包容,我没能活得这么悠游自在。也许有一天我会突然厌倦这样像只蛆虫的生活,然后真的将母亲给的补习费交到补习班去,真的有定下心来听讲背书,考个公职或再考个学校什么的,成全爸妈老想再栽培我的心愿。但是现在没有,没有一丝想改变我现今生活的念头。

  虽觉亏欠,却不认为是羞愧或不孝;毕竟不论当我在一所连自己都不记得名字的专校毕业后,是否独立工作,爸妈仍会在经济上支助我。算算,在我的要求下,他们从一个月供我一万二生活费减至四千元,而我一个月下来,连房租加三餐支出  绝不超过两千九百元,再加上某些日常用品的花费,收支相抵后,我发现每个月至  少还有五百元左右的余款,如此一来,我又何需去淌复杂社会里的浑水?

  老实说,一开始我也不相信我办得到,但我真的就这么活下来了。

  专三时搬出学校宿舍,找到的新宿舍约离学校有二十分钟左右路程——一栋老旧的四楼透天厝,里头经屋主木板隔间后,分租出去;当时月租一千五,我嫌贵;房东遂带我到以石绵瓦加盖的顶楼;他表示若想找便宜的住处,就得在那种地方熬得下去。

  水泥地的房间长四公尺、宽三公尺;天花板长满青苔、霉菌,铁架全生了锈,一看就觉得禁不起风吹雨打;看得出房东旨在告知我现今租房界的行情,且相信我  不会真的想住进该处。他却没想到我竟还开口问房租,愣了一会后,他随口说了个价金:月租八百;经杀价后,若一次付清一年房租,就以年租八千元计。

  我不否认当时有着偏偏要逆道而行的叛逆,才租下那问房。

  一个礼拜后,我搬进该处,发觉好心的房东将天花板换过,且用木条巩固了铁架,心中多了不少安全感。

  更没想到,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一住就住了五年。

  怎么瞒过爸妈的?这就该感谢曾住在三楼的易燕,她单独租下楼里最好的双人  房,当爸妈南下看望我时,便让我假装与她同房。易燕坦率而豪爽,很难令人怀疑  她所说的话,爸妈总要我多和她学学。毕业后她考上了一所夜大,搬出该处。

  和她相识,但未交心,别后二年来未曾联络过。

  在住的方面没问题后,另一项大事就属吃了——我的一天三餐以七十元打发——一条白吐司二十元可以当一个礼拜早餐,中餐在自助餐食一碗大碗的白饭及一样青菜,晚上则改白饭加一块腌肉,基本花费不会超过四十元,有时视健康情况加菜;这么下来两天至少有多馀的一、二十元可以买便宜的水果补充维他命c;再加上回家一次,又能带一大堆高级品回宿舍——我的健康无虞。

  也就是说,只要不出意外,我确定自己可以吃得好、睡得好。

  意外——我想不出来会有什么样的意外改变我这混吃等死的生活。

  所以我很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似乎不太好听,但不可否认,我相信我已经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且过着我想要过的日子。

  我不是没有工作过。念书时期,我曾经在补习班打过工。工作是打电话招生,没什么好与不好;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就是在那个打工的暑假过后,潜意识  里就不愿按常规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度日……

  不管怎么样,现在的我不受制于任何人、任何规定,有几万元的存款,有花费  不尽的时间——

  虽然有时日子真的无聊至极,想从宿舍顶楼直接往下跳………但还好,真的还  好,比起无家可归、或把灵魂卖给金钱名利的人,这样的日子,真的还好。

  可以睡到身体都要发烂的时候再起床;可以坐在窗前一连发呆数天;也可以在  图书馆、文化中心或各大书局流连,假想那些书皆是自己的资产;也可以不停的在  大街上行走,直到累了、倦了,再回到自己的床上倒头就睡……

  说真的,有一阵子我觉得我可能有病!

  可能是精神方面的病,病症是对人草畏惧、不敢踏人社会、不敢与其它人接触

  但是,我却又有标准的人来疯……在家人面前或在熟人面前,我总能嘻嘻哈哈与其笑闹,有时还活泼过度令人难以消受……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在自我怀疑数日后,我这么告诉自己;而日子一久,我坚  信自己是个很正常的人。

  ☆  ☆  ☆

  看完了一篇报导,我合上杂志放回架上,走出书局。

  该篇报导讨论现代女子前半生三阶段的爱情观。

  第一阶段,为二十岁之前,即求学时期,少女受了电视剧及文艺小说的影响,对爱情有太多的憧憬及浪漫幻想,而这一切全是不实际的。

  第二阶段,为二十一岁至二十八岁之问,这时的年轻女子认清了现实且有太过现实的倾向;大多表明不屑于恋爱这回事,将目标定于自我实现。

  第三阶段,为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之问,此时的女子回归母性的自觉,开始追求平稳的婚姻。

  的确,在此之前,我也曾有段沉溺于旖旎梦想的少女时光。

  而如今,于第二阶段的我,对于异性——不论老少美丑,倒也真的是心如止水,谈不上讨厌或喜欢。可以说比较看透了爱情……虽然根本没谈过恋爱!

  冷静观察,谈恋爱这回事不就是花费时间、花费金钱去改变自己、去取悦对方?

  而且常常是所付出的与回收的不成比例,徒惹一阵伤心。

  所以何必苦苦去追求那非自己所能掌握的爱情?自己一个人过得岂不挺好!

  至于书中所谓的第三阶段,我也抱着赞同的态度。

  毕竟随着时间的增长,人们的观念不停的在变。说不定有朝一日,当某人出现在我面前,我便会立即推翻恋爱无用论的想法,且主动追求对方!

  但那也只是说不定罢了,我知道自己不是有那种说爱就爱的勇气的人。

  看看天色将晚,且已在市区闲晃了一整天,我决定循早上来的原路回家。

  宿舍离市区颇远,搭公车的话约二十分钟,以我慢吞吞的步伐,经常得走上一、两个小时才能到达。

  穿梭过几条人潮蜂拥的市街,沿着一条两旁都是超高办公大楼的大路走下去,即是通往市郊的标准路线。

  在这条路上,我常做一桩既是伸张公权力却又极为缺德的事。

  走出行人道,巡视满满的一整排违规停在路边的车子,我抿抿唇角,侧了侧头,锁定了两辆并排停放的车子为目标。

  我觉得违规停车已经够可恶了,并排严重阻碍交通的车子则更该受罚!虽然有时因有急事,不得已随处停下;但车主是否考虑到若内排的车子亦同样赶时间离开  呢?或者,因其阻碍车道,而酿成了车祸呢?

  没有多想,我自牛仔裤的裤袋里掏出万用刀。若无其事地将其中挫指甲的短刀握在手边,近身走过一辆深蓝色的福特。车子又旧又脏,看不太出来我加上去的刮  痕。怪不得车主放心大胆的并排停车。

  耸耸肩,将视线调向前方另一辆待罚的车子——啧啧!我不禁咋舌!说实话,车子我懂得不多,但那一辆全黑发亮、跑车型的口腻遛,任谁看了也知道价值  不凡;它的主人还真舍得随手停下。

  既然主人舍得,那可就怪不得我了。嘿!我刮过的车子不下上百辆,倒还没碰  过这么名贵的车种。

  像做贼似的,谨慎地左望右望,确定街上各忙己事的人们不会注意到渺小的我后,我轻手轻脚走向那辆高级车……咦?再走近些,发觉车头前蹲着一男一女,鬼鬼祟祟的扶着车头的保险杆不晓得在干什么。

  当我把视线聚集在保险杆时,那两人同时抬头,发现了我。女的紧张地拍拍身旁的男人,两人又同时起身,跨上他们身后的摩托车,倏然离去。

  我一脸茫然望着他们的身形愈来愈远,还是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愣了一下,我想起了正事,握着万用刀的手兴奋得发着颤;先轻轻地试刮一下……老天!望着毫无瑕疵、黑得金亮的车板,我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但我还是下手了……

  稍一用力,车子立刻出现突兀、泛白的刮痕。

  在此刻我是非常相信人性本恶的。我站直了身子,依习惯从车尾走向车头刮出一长痕伤口。

  按照往常经验,应该尽速离开作案现场;但我恶作剧心大起,且自信不可能那么倒霉,刮了几百辆别人的车子,就这一次会被抓到?所以我当机立断,在车头侧  身加画两个交迭的心……

  心形出现后,我决定再刮去心形内的烤漆。

  正要动手时,描见一名衣着光鲜的男子快步走出大楼、顺手戴上一副墨镜,向这辆车走来。

  我在心里大喊糟了!忙转过身,双手背在身后,左观右望,佯装在等人。

  那名男子一阵风似的经过我身前,飘过的古龙水味直窜人我胸腔内,我吓得心跳飞快,额边滑下豆大的冷汗。眼珠子随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溜到眼角,发觉这不  是他的车后,双腿差点发软。

  还是快些离开,免得被逮个正着才好。于是我旋身跨出一大步……

  「Shit!」我……我不常骂脏话的,但这回实在是因为我……我居然一脚踩到了狗屎!

  那狗屎又软又湿又臭,而我穿的鞋子是便宜的室内塑胶拖鞋,鞋底极薄;这脚  一陷下去,不只鞋底染了一堆,连脚旁都沾了不少。

  我的脸严重扭曲,皱着鼻,脚一举跨到身旁车子的保险杆上,将脚上的黄渍转印到保险杆上。此刻我真的不是存心故意的,而是自然反应的想甩开那令人讨厌的束西。

  我手抚着引擎盖,利用保险杆将脚底的脏东西除去不少。最后一次,再举起脚时……

  「你太过分了!」耳后突然响起隐含强烈怒气的低吼。

  而这一声低吼的威力可非同小可。不仅害我两肩重颤了一下,暂停跳动的心脏险些跃出喉头,还害得我举在半空中的脚往保险杆重踹了一下,然后那保险杆……  天啊!那保险杆哐当一声后,就像……就像我的下巴脱离我的脸似的——脱离了车  身……这……这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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