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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把钥匙  第3页    作者:沈曼奴

  暗恋是很痛苦的。我决定只痛这一次。将所有情感付出给他后,将来我一定不会再这么傻的倾我所有心力去喜欢一个人。

  有时我会觉得对他的好感表现得过分明显,恐怕被人瞧出端倪;但似乎只是我多虑,根本没有人相信我这种人会有柔情。

  这样也好,我从没想过要把对他的“暗恋”变成“单恋”。

  暗恋和单恋有什么不同?

  龚信文告诉我:“暗恋就是没有人知道你在喜欢某人,而单恋就是大家都知道你在喜欢某人,但对方却不喜欢你!”

  原来如此。如果我有承受尴尬的勇气,我可以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你!”但是我没有。既然没有,我想过应该放弃,因为若无法让我喜欢的人,像我喜欢他一样的喜欢我时,我应该自动放弃!因为不对等的爱,毫无幸福可言。

  我知道,我知道!当每晚独饮相思时,我总下定决心回到还未喜欢上他的自己!但一旦他出现眼前,我立刻又丧失思考能力——只要他的一句话,我便会推翻原有的计画!

  真惨——也只能这么说了。

  这场暗恋会怎么结束呢?我常常在想。

  “好热哦!”他拿着手中的桌球拍扇风。

  “对呀!热死了!”我倚在栏杆旁。九月的午后,一点风都没有。

  老实说,我们之间的话题贫乏得可以,总是兜着一些不关己事的事情在聊。偶尔他询问几名老师出题的特性,但甲、乙两班有些科目的老师并不一样,我无法确切地回答他。几乎每回谈话,我们都会像现在一样谈着天气……真的很无聊,可是我高兴!我喜欢!

  “喂!”姜美祯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一下,“上课了!”

  “真的?怎么都没听到钟声?”他看了一下腕表,朝我挥挥手,“我回教室了。上课专心点,别打瞌睡哦!”

  “你管我?”我朝他吐个老长的舌头。

  “不要吐舌头啦!很难看哪!”说完他才走开。走到楼梯口时,又回头挥挥手。

  我甩甩头,觉得脸颊发热。他的浅笑总牵动我每一根神经。

  “啊——脸红了!脸红了!”姜美祯在我身边嚷。

  我瞪她一眼,“神经病!”走回我的座位。

  经济学老师进门后,大家自然安静下来。

  老师戴着一副很斯文的黑框眼镜,气质很不错,教学技巧也挺好。听学姊说他除了教书外,在外面还有一份保险业务员的工作。我们学校就是这样,有不少老师教学只是兼职,在外头部还有自己的一份事业。听说五年级的投资学老师,就是白马磁砖的股东之一,还有,姜美祯提的新来的电脑老师,似乎也是某电脑公司里的成员。

  我不反对老师除了教学外,并未与社会脱节,前提是他们得尽好自己的职务。

  这节课我例外的十分认真做着笔记。姜美祯悄悄传过来一张纸条——放学后摩托车再借我好吗?拜托!拜托!

  姜美祯住潭子,搭公车约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但她觉得十八岁以后,还搭公车有点丢脸,常常向我借车子。

  我住的地方离学校只有一小段距离,走路约花八到十五分钟左右。车子借她是没问题,但晚上话剧社聚会在公园路的麦当劳,我怕一待晚,走夜路回宿舍的滋味挺恐布的。

  我想了一下,便将车钥匙丢给她。她随即又丢了一张纸条过来——我觉得你和那个学弟很配哪!

  我不客气地在纸条上回道——你去死!

  姜美祯双手握着笔,假装往肚子捅一刀,趴倒到桌上装死。没两秒,她又端坐起,写着纸条——忘了问你,你钱包里这回留的是什么金玉良言?

  摇着手中的笔,我想了又想,决定不回答她。

  我习惯在钱包里夹着一张自己做的小卡片,以收集的云彩纸为底,将边线雕成蕾丝形状,写上一些辞句。

  我在找一把钥匙,一把追入爱的殿堂的钥匙——就是这次我夹在钱包里的卡片上所写的。

  前一阵子我还写过——我不仅要一生只爱一次,还要一爱就是一生!

  以及——总在期待“意外的惊喜”,但既已“期待”,何来“意外”?

  总是短短的几句,但都记录着我一时的心情。

  这回皮包被捡走。捡到的人看到那辞句时不知会有何想法?是颇有同感,或觉得皮包的主人非常幼稚?

  不小心撞到那人时,我没有正眼瞧对方;只记得对方穿着白衬衫、灰色长裤、褪色的皮鞋;感觉是个颇成熟的成年男子,可能会觉得我是个幼稚的小女孩吧!

  我仰头看看老师,老师很进入状况地教着课。右边姜美祯手抚着额头打瞌睡,左边龚信文一边听课,一边还背着英文单字。

  我抿抿嘴,伸手进抽屉里拿出下午买的漫画月刊,读起这一期的最新剧情。

  第二章

  我抱着我疼爱的小猫“喵呜”,学姊的贵宾狗“王子”跟在脚边,等待着电梯下来。

  我和一个我们学校夜间部毕业的学姊,合租号称中市规画得最好的国宅——“光莒新城”中的一间公寓。

  光莒新城当初是配给退伍军人居住,建材、坪数还依军人的阶级有所分别。听学姊说我们这栋公寓属于“将军级”,是最好的。

  这栋公寓高十五楼,每楼有两户。顶楼是空中花园,我住在十四楼。公寓里有四房两厅两卫,不过房东将套房锁住,偶尔南下,他们则住进套房。房东是退伍将领,目前住在台北,每个月我们必须将房租汇寄上去。

  两年前搬出校舍,爸妈来台中陪我找房子。当时公寓里还有四个学姊,合住两间房,余一间面东、可俯望孔庙的房间要出租,房租三千五,厨房用具齐全,客厅有冷气、有电视,非常舒适的一层公寓。我嫌房租太贵,但爸妈非常中意这里的环境;他们不希望我去住一般学生租的顶楼加盖、木材隔间的小地方。他们和学姊谈妥,便要我住进来。

  连着两年契约到期时,房东都酝酿涨价。前年让他得逞,我个人的房租高达四千。但去年相继有两名学姊出嫁,公寓里只剩三人,我们以房东涨价我们就搬为要胁,使房东今年维持一层公寓月租一万二。而四千元还只是房租而已,并不包括水电费;再加上公寓的管理费,每个月实付的金额大约四千五。在学生里我租的房子算是高级住宅,房租也特高!

  每年寒暑假都有想过要搬家,但好日子过惯了,外面出租的房间我都看不上眼,只好依旧窝在这层有家的味道的公寓。

  和年长我数岁的几名学姊都不熟。只要她们在宿舍里,我就一个人待在房里,除非她们都不在,我才会在外头活动。

  上学期还有两名室友,暑假过后,却只剩下一位学姊。她说另外一名室友自动离开,房租会付到契约到期为止,要我不用担心。我心底明白大概是怎么一回事。这两名学姊原是挚友,两人好得不得了,像王子就是她们两人合买的小狗。但上学期期末就常常听到她们在争吵,有一次甚至还打起架来,原来是其中一个抢了另一个的男朋友。

  女人的友情真的很脆弱,一碰到爱情这回事就会“破功”!

  王子舔着我的脚指头,我踢开它,要它离我远一点。

  我讨厌名种狗!

  王子长得比一般贵宾犬还大一点,我觉得它可能是贵宾犬和马尔济斯的混种。

  我讨厌这种宠物狗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它们的骨头实在很贱!它们生来似乎就该受宠爱,它们不知道狗有保护主人、看家的职责,它们只负责取悦人。所以说它们的日子过得比一般土狗、流浪狗好,有的甚至还比人尊贵。所以我讨厌王子!

  本来王子过得怎么样不干我的事,学姊们轮流照顾它。但学姊拆伙后,它跟着也被打入冷宫,几乎整个暑假被关在阳台,没有洗过澡。我看不过去,带喵呜下楼玩的时候也会让它跟。

  奇怪的是,在这之前它就很黏我。今年初学姊买它回来后,它见到我就猛摇尾巴,老爱跟着我。可是我打心底讨厌它,它让我想起花蝴蝶姜美祯。

  我承认我嫉妒受人欢迎的姜美祯,但实际原因还不仅于此。她常常会来我身边咬耳根数落某人的不是;当我听信她的话,跟着讨厌那个人时,却又惊见她正与该人有说有笑。我最受不了这种两面人了!

  没和她撕破脸过,是龚信文的勤。他也看不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姜美祯,但他说社会上人人都这样,我们反倒该跟她多学点。我想想他说的有理,但逢迎各人喜好的事我做不来;最多我只和姜美祯维持死党的关系。

  被我抱在怀里的喵呜却和王子有天壤之别的遭遇。喵呜还小得只一个掌心就捧得住的时候被我捡到。在别人眼里它只是一只野猫,黑绿交错的毛色、尖锐发亮的绿色猫眼,在在透露着叛逆不羁的野性,这也是我喜欢它的缘故,我觉得它跟我很相像。

  原本只打算照顾它几天,所以喵呜喵呜地叫它,久而久之喵呜就成了它的名。起先放假回家时,我会把喵呜托给龚信文照顾,现在则放它出外自己觅食。第一次将它留在门外时,我以为它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想到它承认我是它的主人,竟蹲坐在公寓楼下等着我,我当然又更宠它了!

  显然对于王子和喵呜我也有阶级之分,与那些崇拜名种猫狗的人是五十步笑百步。但是我高兴,我喜欢与人背道而行!

  电梯在十四楼停了好久,现在终于开始往下降。

  我觉得奇怪,这时候学姊应该不在家,住在对门的殷奶奶也好久没遇见她了,会是谁从十四楼下来?

  电梯门一开,我被电梯里的景象给吓住了!

  虽说电视、电影里,男女拥吻的画面早看过无数次了,但这么近距离观看一男一女热烈亲吻的画面,实在撼动人心!

  女子穿着连身窄裙,闭着眼猛吸吮男子的唇,面容有些扭曲,十分专注地挑逗着男方。

  男方则以同等的热情回应着她,双手在她背后游移。两道躯体紧紧纠缠在一起,好似有多少难以言喻的欲火在体内炽烧着,看得我也跟着脸红心跳!

  怀里的喵呜,不喜欢被我抱得过紧而喵了两声。我才回过神,放松自己。

  而还在对吻的两人,依然不受打扰。男子则伸出手,按下电梯的CLOSE键,电梯门在我面前缓缓合上。

  脚前的王子却突然尖声哀号!原来它被电梯夹住了。幸好电梯夹到它后,又自动开启,只是电梯里缠绵的气氛尽失,两道人影这才分开。

  女子不悦地瞪了我一眼,我自然也没好气地回瞪她。本来嘛!打扰到他们我是有点过意不去,但电梯是大家共用,她没有资格埋怨我!

  女子故作妩媚的嘟嘴,算是不跟我计较。只是她不知道她嘴巴上的唇色已经掉了大半,双色嘴唇看起来有点滑稽。

  她一手搭在男子的肩上,眉眼都在巧笑,“你真的不送我?”

  和姜美祯甜得腻人的嗓音如出一辙,我这才知道原来美女都是这种声音。

  “我还有事要做。”男子握在她腰间的手使了一下力,要她离开。

  女子不开心地跺了一下脚。走出电梯经过我身边时,手肘刻意顶了我一下。我的反应慢了一拍,只来得及在她身后空踢一脚出气!

  回过头,看到男子一边以面纸拭去唇上沾染到的口红,一边还挂着浅笑看着我。我撇开头不看他。

  当我准备按楼数时,他刚好也伸出手。当我看到两人的手指同时聚集于十四楼的按键上时,愣了一下。

  他的指尖轻倚着我的指尖,十四楼的按键发亮。我如烫着一般缩回手,移到电梯的左后角。

  我发现他很高!身材比例很好。他两手插进裤袋,平视前方,没什么表情。

  我低着头,吊起眼珠,偷偷打量他的五宫。

  老天!他真的很帅!本来以为章翰郎已属上上之貌;现在一看这人,反而觉得章翰郎过于孩子气。他的眉宇之间镶了点傲气,但不逼人;眼神温和、唇线轻抿,感觉上白领阶级大概就是这样。

  我想我现在一定是一副贼模样。我记得有一次和姜美祯、龚信文一起去逛夜市,有一名骑着摩托车、身后还载着女友的男生一见着姜美祯时,两眼直发亮;眼珠子跟着姜美祯的身影斜到一方,甚至还回头频频望着她的背影。那样子实在有够难看!

  后来走在路上,我发觉人与人之间一直在互相打量。优秀的人聚集了大家的目光,劣等的人则令人不愿再看第二眼。世人因美丑胖瘦而有不相同的待遇,实在很不公平。

  我也爱看陌生的迷人男子,但绝不迷恋;主因是我有自知之明,那么优异的人种眼光不会低到看上我这种人!

  我长得不丑,当然也不漂亮,勉强还可以挤入中等美女之林。留着耳下三公分的学生头;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扁不挺;走在路上不会让人嫌碍眼,但也不会有人在擦肩而过后,还频回头看我!

  喜欢上俊帅的章翰郎则是意外。可是我仍有自知之明,不曾奢望他会来追求我。

  我必须强调,我是有自知之明,不是自卑!

  移开停在他身上的目光,惊见王子竟然一直围在他脚边讨好他!

  所以我说宠物狗是贱骨头!一点个性也没有。

  男子没有询问我的意见,迳自抱起王子。

  我翻翻白眼,看到电梯已升到八楼。心里觉得有点奇怪,他也上十四楼,难道他搬进对门?原来住在我们对面的殷奶奶呢?

  我轻抚喵呜的脸颊。抱着王子的他却突然“啊!”的一声,急急地放下王子。

  喔哦——麻烦来了!王子竟然在他身上撒尿!真不知道这是一条什么狗,竟会尿在人身上。只是,刚才在外头散步时,它就如厕过了,怎么还会有这种举动?

  也许男子身上有别只狗的味道。宠物狗讨好人拿手,吃起醋来也拿手。

  狗尿的骚味传来我这方,我掩鼻。

  男子平举两手,看着绵衬衫、西装、长裤直流而下的湿溃,那莫可奈何的表情惹得我笑。

  他闻声回头看我,“狗是你的?”

  看来他想找人为他被糟蹋的衣服负责。

  “不是。”我否认。而且王子本来就不是我的狗。

  王子却在此时窝到我脚边。我气它拆我的台,用力踢了它后腿边一下,它不敢喊痛,垂着头缩在角落。

  “可是它跟着你!”他皱着眉,好像责怪我虐待动物似的。

  电梯终于抵达十四楼。我双眉一扬,跨步走出,说道:“是你自己要抱它的!怪谁?”

  而且我下午丢掉的几百块,已使我的经济陷入拮据了,哪还拿得出钱把他的衣服送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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