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真爱你的男人才会在乎你、在乎你的感情、在乎你心底有没有别人。你可以说秋飞很傻,但你又何尝不是一个傻瓜。摆在你面前的是一份真情挚爱,而你却蠢得想逃避它。”由于语兰自己也做过傻瓜,对于这类道理的体认颇为深刻。
“相处是需要学习的,没有人是天生好手。你若连这点机会都不肯给,那么损失的人不只是秋飞哥,更会是你自己。”这是丽清的经验之谈。
“只要有爱,一切困难都能克服。”
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段雁舞的心弦。直到现在,她才明白自己是多么在乎秋飞、喜欢秋飞。她真的爱他,也希望与他长相厮守,可是,难道只有成亲一途吗?为什么她不能保有自己所习惯的自由?她满是困惑的抬头望向妯娌两人,提出她的疑问。
“我和秋飞一定要成亲吗?为什么我们不能保持现状?”
丽清闻言轻轻一笑,她明白要一个自由惯了的人接受束缚,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小舞,你还不明白吗?凡事有得必有失。你虽然失去了自由,却得到了一份诚挚的爱,比较起来孰轻、孰重?”
“而且就算你和秋飞成了亲,以他对你纵容的程度来看,你根本用不着担心这个间题。像我,还不是三天两头就往娘家跑!”语兰接着帮腔。
“只要嫁对人,一切就没问题。”
这似乎就是问题的答案了。段雁舞默默的接受了她们的劝告。
现在唯一令她放心不下的,只剩下禹宣。不管大伙儿怎么说,她一定要先找到禹宣,否则绝不嫁给秋飞。
※ ※ ※
那是小舞吗?禹宣想了一下午,愈想愈觉得不可能,这里是京城,小舞没有理由会到这儿来。而且小舞也不可能穿裙子。
大伙儿都还好吗?尤其是小舞,没他在凶匪寨里任她打骂,日子大概会显得特别无聊吧!
他并不是故意不与山寨联络,而是情况使然。四个月前的一场意外使得他不得不留在京城。
话说四个月前——
“禹宣,风雨刮得这么强,我看你改明儿再出门会好一点。”段一豪皱眉看着屋外的强风劲雨,心中担心不已。
“无所谓的,大当家。再强的风雨我都见过,这点小风小雨算得了什么,不打紧啦。”禹宣边回答边收拾行李,露出一脸无谓的神情。
“你可别逞强,要是你出了什么意外,小舞会扒了我的皮,你可是她最在意的哥儿们。”连他这个做爹的都没他来得吃香。
“我能出什么意外?顶多跌破皮而已,小舞不会因为这几个小伤杀了你,你就放心吧。”
结果,他不但跌出了一大堆伤,还跌失了记忆,这些前尘往事是他一点一滴慢慢想起来的。
离开了凶匪寨之后,他的马儿因为受到雷电的惊吓而将他拋落山腰,幸好他及时捉住了横生的树枝,但同时也因为强烈的撞击而使脑部受创。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个儿正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四周围着几张陌生的面孔,每一张面孔上全写满了关心。
令他感到惶恐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记不起自已的一切,只能在一片空白中搜索到唯一的字眼——禹宣。这似乎就是他的名字。
救他的人家姓胡,家住京城,因省亲而前去益州,在回程的路途中,因风雨太大而减缓行进的进度,也因此发现他倒在一颗大石头旁边,额头不断地冒着鲜血。
面对一切茫然不知的禹宣,胡老爷索性好人做到底将他带回京城,收留他在家里做些杂役工作。胡家在京城也算是大户人家,虽不及“纶庄”、“钱家庄”来得富有,但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商贾之家。胡老爷育有两子一女,两个儿子的长相普通就像他的翻版,但唯一的女儿却长得端庄秀丽,令胡老爷非常引以为傲。因为凭他和其夫人的长相,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也因此,胡老爷特别宠爱她。
胡小姐不但人长得漂亮,个性更是柔顺乖巧,只要是见过她的人没有不称赞。她今年芳龄十五,正值适婚年龄,上门求亲的公子哥络绎不绝,但全被胡老爷给回掉。他太喜爱这个独生女,舍不得那么早将她送出门。
胡小姐本人对她爹的决定更是举双手赞成,因为她早已心有所属,对象不是别人,正是禹宣。
当她第一眼看见她爹带回来的男孩时,她的心就迷失了。这个记不起任何事、唯独记得自己名字的男孩就像是太阳之子,带着耀眼的光芒直直射入她的心房。
他带着有礼的微笑,毫不羞怯的告诉她,他记不起任何事,从今以后要留在家中做工,并请她多多指教。从那一刻开始,她那颗多愁善感的少女心便卜通卜通的跳个不停。她从来就不是个主动大方的人,尤其自小父母更是教导她要成为一个端庄、温柔的大家闺秀。毕竟她是胡家的大小姐,不可以丢胡家的脸。
但她的心却明白的告诉她,她想要这个男孩,她想认识他、想与他相守,于是她千方百计的制造各种机会接近他。找他帮忙挑东西、找他帮忙捡纸鸳,只要能够制造独处的机会,她一个都不放过。
渐渐的,男孩也有相同的感觉,他也为他所见过最美丽、最柔顺的女孩而心悸不已,进而懂得掌握每一个独处的机会,两个少男少女的纯真之爱就这么如火如荼的展开。
随着时光的飞逝,男孩发现了一个大问题,他不但是记得自己名叫禹宣,那些曾经流逝的记忆也跟着日升日落一点一滴重回到脑中。
原来他是名山贼,这个听起来惊世骇俗的名词使得他的爱恋之路显得困难重重,他不知道当可儿听到他的其实身分时会做何感受?或许会昏倒吧!
他没见过比她更容易受惊吓的女孩子,一点小事都能将她吓得哇哇大叫,她若知道他其实是个山贼,恐怕会当场昏倒。
他并不恨自已是名山贼,只恨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弱不禁风的富家千金?单单胡老爷的门第观念就已经够烦人的了,现在还加上个山贼的身分。唉,他情愿自己的记忆力没有恢复,浑浑噩噩的过日子的确比清醒来得容易。
就是这份挂念使得他继续留在胡家,撰择一个没有小舞、没有朋友,却有可儿的生活。每当想起兄弟们的笑语时,他就会后悔自个儿的选择,却又在拥可儿入怀的时候,庆幸自己仍留在胡家,这种矛盾的情绪是否就是一桩不协调姻缘所该付出的代价?
然而,他的决心却因今天在大街上瞥见类似小舞的女孩以后动摇了起来。
他太累了,每一次跟可儿会面都是偷偷摸摸,深怕被其它的仆人碰见,若是让胡老爷知道他们的事,恐怕他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这里纪律森严,跟凶匪寨截然不同,他渐渐觉得难以呼吸。
究竟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光明正大地和可儿长相厮守,而不是像个见不得人的小偷呢?以他的山贼出身,恐怕这个愿望永远也不可能实现。
“禹宣,是你吗?”胡可儿的声音轻轻的飘过来,语气中充满了紧张。
真像在做贼,禹宣苦涩地想,但他的确在做贼,偷他救命恩人的女儿。
“可儿,我在这儿。”
胡可儿一听见禹宣的声音,马上飞奔至他怀里,正是一个爱恋中少女惯有的表现。
“我总算摆脱了奶娘的监视,她最近盯我盯得好紧。”她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上回她和禹宣也像这样偷偷见面,结果被奶娘碰个正着,幸亏她机警地端出大小姐的派头命令禹宣做事,否则老早被看穿了。不过姜毕竟是老的辣,奶娘直觉得他俩有些不对劲,从此以后加强了盯梢,盯得他们独处的时间愈加稀少。
她所不知道的,是她那日万不得已下端出的千金派头,多少伤了禹宣卑微的心。自那日以后,他更加怀疑自己的决定,他不知道自个儿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往后更艰辛的挑战。
“你不认为这样太累了吗?”禹宣忍不住心头的疲惫,悠悠地叹道。
“你……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胡可儿惊惧于他疲倦的表情,颤声的问道。
“或许我们并不适合在一起。”说出这句话是那么的痛苦,但禹宣真的觉得倦了。
“你胡说!你不是真心要这么说的。”胡可儿拒绝承认禹宣的心意,一个劲的摇头。
“可儿,你听我说,”他捉住她的肩膀,强迫她注视他。“我们并不适合,我只是一个下人,来路又不明,你怎么知道我过去没干过坏事?或许我杀过人、坐过牢呢!”
“那是不可能的事!”可儿的反应激烈。“干过坏事的人不会有你这种眼神。”
“我的眼神跟我有没有做过坏事有何关系?”他想可儿大概是急疯了。
“有!有很大的关系。”她喃喃低语,“你的眼睛中有一种光亮,你知不知道?就好象天上的星星,闪烁着柔美皎洁的光芒。”她边说边捧着他的脸,泪眼迷蒙。“所以别再说你和我不适合的话,我一句也不要听!”她的泪水如同清晨的朝露一颗颗的落下,滴乱了禹宣原本已经做好决定的心。
她为什么会如此脆弱,同时又如此坚决呢?
如星的眼睛?单凭这个她就可以断定他没干过坏事?是不是只要有着漂亮眼睛的男人,统统都在“好人”之列?
他不禁想起今早在长安大街碰见的男人,陪在那位与小舞神似的美人儿身旁的男人同样拥有一对漂亮的眼睛。
看着紧搂着他哭泣的可儿,禹宣不禁迷惑了。他能说出他是名山贼的事实而打醒她的美梦吗?他有办法忍受她轻蔑、憎恨的眼神吗?
这一切的答案都是“不”。
第十章
他们终于要回清灵寨了!秋飞高兴的都快飞起来。
说来也奇怪,原本乱七八糟的事情全在几日内迎刃而解。
先是遗失的帐本突然出现,接着几十坛白干也在旧仓库里找到,还有原本大跌的价钱也莫名其妙的回稳,就好象有人故意在后面操盘一般。
其实这一堆乌龙事背后的无影手秋飞早已料到。袭人此番的出手相助,秋飞没齿难忘。总算不枉费当初坚守山寨的辛苦。
当然“魔鬼四人组”同样令人感激。要不是袭人用计将他和小魔头骗到京城来,恐怕他们现今还在清灵寨吵个没完没了哩!又若不是丽清他们,他和小魔头的关系也不会那么快向前跃进一大步。
丽清和她大嫂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小魔头竟然不再那么排斥成亲,甚至答应等找到那混小子——禹宜之后就与他成亲。
开玩笑!谁会傻得照她的意思去做啊!要是那个混小子一辈子不出现,那他不就一辈子娶不了小魔头?
表面上他是答应了她的条件,其实心里早已打定主意,等回到清灵寨以后,先押着她成亲再说,以免夜长梦多。
今儿个大伙儿冲着他和小魔头明日就要回寨的面子上,特别抽空陪他们逛京城,以聊尽地主之谊。
段雁舞再次发现京城的人们真的很喜欢到处乱看。她不懂他们有什么好看的,几乎全京城人的眼睛全往他们这边瞟。
他们有什么不对吗?她顺着一群看似痴呆的少女的眼光有过去,从她们几乎瘫软的表情看来,引起她们这种反应的不是别人,正是走在她们身旁的三个男人。
她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很好看、很吸引人。光是李少允本人的魅力就很惊人了,再加上李少儒、秋飞,莫怪乎那些姑娘们的脚彷佛就要当场瘫掉。
她真正觉得奇怪的是,不只是女人们盯着他们瞧,就连男人们也目不转睛。
当然丽清姊的美是没话说的啦,语兰的精致之美也同样教人羡慕,但她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那些男人连她也不放过,同样紧紧盯着她瞧?
她没答案,只能告诉自己,那是京城人的嗜好。
她的想法一点也没错,因为秋飞也跟她有同样的看法,一双漂亮的眼睛回瞪着所有盯着段雁舞瞧的男人。
“秋飞,别瞪了,我向你保证,要是像你这种瞪法,你一辈子也瞪不完。”少允以过来人的身分劝诫,似乎对这类目光习以为常。
“一点也没错。”少儒也赞成他老哥的话。“你应该试着享受这类注视,被人崇拜的感觉并不坏。”他一向认为长相优异并不是什么坏事。
“秋飞哥,有咱们这种长相的人可不多哟,别人爱看就让他们去看吧,我已经习惯了。”丽清笑吟吟的赞同她夫婿的话。自她蜕变成一个大美人以来,每天都逃不过这类凝视,久而久之便习惯了。
“就是嘛,你就当它是一种光荣,别人想都想不来呢!”语兰笑得更得意,尾巴都快长出来了。
真是恐怖的“魔鬼四人组”,全是同一个调调!秋飞顿时汗流浃背,幸好他和小魔头明儿个就要离开京城,否则再继续待下去,难保小魔头不会被他们带坏。
六个人就这么边说边笑的沿路吸引众人的目光,直到段雁舞突然呆立,眼睛眨也不眨的瞪视着前方的一对人影。
“禹宣。”这不是幻觉,确确实实是禹宣没错。“禹宣!”她再一次大叫,拉起裙襬以最快的速度向前奔去。这一次她绝不能再错过。
大伙儿都被她这突来的举动吓着,只得一个劲的跟着她跑。
但最受惊吓的当属禹宣,真的是她!真的是小舞!她……变得好漂亮,原本她就是个美人胚子,才四个月不见,她已变得美丽异常,就好象一朵含苞的花朵,受到了不知名的滋润而完全绽放。他瞄了随后赶至的秋飞一眼,瞬间明白这个有着秋水般眼眸的男人就是那股不知名的力量。
他为小舞感到高兴,但一看到身旁的可儿,却又霎时想起自己的处境。该死,他不能与小舞相认,他不能认她。一旦让可儿知道他的其实身分,那一切都完了。他只能硬着头皮扮下去,幸好可儿并不知道他已经恢复记忆这件事。
他真是个差劲的男人,为了爱情而放弃朋友,面对着小舞殷切灼热的目光,他只能选择回避。
“姑娘,你认错人了吧?我并不认识你。”禹宣的语气虽坚定,目光却闪烁。
“我是小舞啊!禹宣,你不认得我了?”都怪丽清坚持将她弄成这副德行,害禹宣认不出来。
“对不起,姑娘,我并不认识一位叫小舞的人。”他极力挣脱段雁舞紧捉着的手,眼光紧张的扫射站在一旁的胡可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