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有钱的大少爷懂什么?”小路的眼眶溢出泪水,再也忍不住心中那份挫败。她又何尝愿意当扒手?她也想像普通的少女一样念书、逛街,更想和朋友躺在床上,兴奋的说著对未来的憧憬。可是她没有机会!她的生命原本就是一个笑话,一个连她自己都无法掌握的笑话!想到这里,她更觉悲哀。不知怎么地,这位英俊男子总能引发她内心深处最剧烈的悲伤和羞耻。
她是该觉得羞耻,但他养尊处优,又有什么资格来评断她的行为?突然间一股强烈的恨意涌上她的心头,她不要、也绝不会在他的面前不弱。
小路提起右脚决心好好的踹他一下,未料他却轻松的躲过攻击。
“还来?”泓理的怒气犹如即将爆发的火山。这小鬼居然想故伎重施?“老套了,小鬼。看来在你忙著算计怎么偷刖人钱包的同时,也得学学万一被逮到了该怎么脱身。”
小路的脸又涨红了。她从来没碰过这么难缠的“被害人”,或许她已经太老了,不再适合从事这一行。
“要杀要剐都随你便,用不着这么多废话!”她豁出去了。大不了就是进少年监狱嘛!
反正再怎么差,也不会比她现在住的地方可怕。
“你……”泓理的眼睛危险的眯起。这个小鬼真会惹人发狂。六年前她就是一个小恶魔,六年后仍是如此,她的父母究竟是怎么教的?
“你家住哪里?”他突然问道。他倒要看看能教出这等刁蛮无礼小鬼的父母究竟是何方神圣。
“你……你问这个干嘛?”小路被他突如其来的问题吓到二时给巴起来。
“送你回家。”泓理十分满意她错愕的反应。一般做错事的小鬼都怕这招。
她的碓怕!原本打算干完了这一票就远走高飞,没想到却出了这么大的差错,她完了!
“我不要!我不要回去!”小路万分恐惧的猛摇头,她宁愿死也不愿意再回“家”。
“由不得你,小鬼。”泓理的口气中充满了不耐。“我没送你进警察局已经算饶过你了,休想再讨价还价。”
“我不要!”她仍直摇头,仿佛他讲的“家”是一个恐怖的地方。
泓理不由得攒起眉头,这小鬼未免太不识相了。
“我是要送你回家,不是要推你人地狱,你用不着这么害怕。”
他温和的语气给了小路一丝希望。她猛然抬头,以最柔弱的口气及眼神求他。
“我拜托你烧过我好不好?我保证下一次不敢了。”
这么谦逊,这么温和,可惜这只不过是她逃脱的伎俩。泓理深吸了一口气,她的狡猾更加深了他欲探究竟的决心。
“我相信你绝不会有下一次,因为我决定亲眼目睹你父母是怎么‘管教’你的。”他丢给她一个冷笑,粉碎了小路满怀期待的心。
“你不懂!”她急得大叫,眼泪又涌上她的眼眶。“我不能回去!”
“为什么不能?”她奇怪的惊慌引发了他的好奇心。“莫非你逃家?”
“对,我逃家。”小路连忙咬住这块救命浮板,殊不知这是泓理引她上钩的诱饵。
“那我就非得将你送回家不可了,一个小孩在外面游荡是很危险的。”泓理放意讲得很轻柔。他倒想看看她还能再编出什么理由。
“你如果送我回去,我会更危险!”事到如今,小路决定说出实情,或许他会因此而饶了她。“我没有父母,你要送我回去的地方是个地狱,我会做扒手完全是被逼的!”
“被逼的?”泓理满是怀疑的看著她仍紧握住的黑色皮夹。从她熟练的程度来看,恐怕她说请的技巧也不遑多让。
“别再说了,我才不信你的话。”他做个结论。“你再不告诉我你家在哪儿,我就送你去警察局。”
这自大的混蛋!她这么求他都没有用,他的心是钢铁铸的吗?
“送我去警察局好了,我才不怕。”反正她就是不要再回到那个“家”。
“你不怕?”泓理的笑容充满嘲讽,他从没看过这么倔强又这么早熟的小女孩。
他干脆自己动手寻找可能的线索。他一把夺下她手中的黑色皮夹塞回自己的西装外套中,再伸手翻她的短薄外套,期望能翻出一些蛛丝马迹。
[你干什么?——小路尖叫著,对这种异性问的陌生接触产生极大的震撼。他不带情欲的搜索引燃了她体内一股莫名的感觉,仿佛有一道电流窜入她的颈项。她不懂那是什么,只知道那根……不舒服就对了。
“找地址。”他笑得深沉。“既然你不告诉我你住哪里,我就自己找。”
“不要找了!”她满脸通红,无法克制的心跳加快“我告诉你就是了。”
“很好。”他仍不放松对她的箝制,这个小鬼的脱逃功夫可是一流。
“我会告诉你,可是我也会恨你一辈子”一想起那座人间地狱,小路的脸色不由得变得苍白。
是老天要灭她吗?还是她终究躲不过被奴役的命运?她有一种预感,过了今天,她将不再是她。但她会变成什么呢?她自己也不知道。或许会被胖女人打死,或许会被垂涎她已久的矮子霸王硬上弓,抑或,她能幸运地遇到转机?
“现在你会很我,但将来你会感谢我。”泓理毫不在意的回道,对小路炙热灼人的恨意相当不以为然。
“我怀疑会有那一天。”隐忍住狂吼的冲动,小路算是认输了。
她输给了命运,输给了这个六年前她踹过一脚的男人。
而今,她只能红著眼眶,像只被缚住手脚的小猫,无助的被叶泓理拎回那座人间地狱。
谁能救她呢?
泓理没来由的感到一阵烦躁。
不知怎么地,自从昨日下午他将那名小扒手送回她家之后,他就一直处于这种极端不安的情绪中。
或许是她母亲过于伪善的道谢引起的吧?他不耐烦的燃起一根烟,对于摆在桌上的文件视而不见。
他实在没空理那个小鬼,父亲突然因心脏麻痹而去世,他才刚接管“飞宇集团”,尚搞不清楚状况,眼前有一大堆事情正等若他去做。
但那小鬼的眼神实在很不对劲!在她那超重的母亲甩上房门之前,他看见了她的恐惧。
那双清灵的大眼中浮现出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光亮,仿佛她早已明白她将会受到何等待遇。
莫非她说的都是真的?那小鬼不是在说谎?
“该死!”他轻声的诅咒。若那小鬼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他不啻是将她推向地狱!
想到这里,他瑟缩了一下,不敢想像那小女孩会有什么下场。
不行!他得过去看看。就算是自己多心也好,至少求个心安。
下定决心之后,泓理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那楝破败的公寓。事实证明他的疑虑是对的,因为从公寓里传来的尖叫声,在在说明了小女孩正处于危险之中。
“Shit!”泓理急得满头大汗,不断地按门铃。可是里头的人就是不开门,而小女孩的尖叫声却愈显凄厉。
“不要!”小女孩凄厉地喊道,似乎正在奋力抵抗某件事。
站在门外的泓理被她的尖叫声喊得心慌意乱,他知道她必定是出事了。
他连忙拿出随身携带的瑞士刀,挑出其中的一根细铁棒插人钥匙孔。拜他多年打工所赐,他在锁店学会了这一招。
“卡”的”声,门开了,而映入眼帘的景象却教他的心脏差点停止了跳动。
小女孩几乎被强暴!一个矮肥的男人正压在她的身上,并且将她的衣服撕裂。
强烈的怒气布满他的眼睛。他要杀了这个人渣!
泓理一把提起矮肥的男人用力甩向一旁看热闹的超重妇人,两个大小胖子撞成一团。
“是谁?”胖女人推开压在她身上的同居人,撑起像只大母牛般的身躯,尖声大吼着。
“是你!”当她看清来人是地,脸上不由得一阵青绿。“你是怎么进来的?!”她明明有锁门啊。
“这你不用问了。”泓理不屑的打量只会鬼叫的胖女人和仍蹲在地上发抖的矮小男人,心中涌上一股想吐的感觉。
当他的目光扫向不住地发抖,又极力想掩住自己身子的小路时,他的眼中霎时浮现出一抹温柔。他脱下外套覆住她的身体并抱起她。
“等等,你休想带走我女儿。”眼看着摇钱树就要被带走,胖女人连忙跳出来拦人。
“你女儿?”泓理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理都不理胖女人的叫嚣,迳自看着怀中的小路,朝她问道:“你是吗?”小路无力的摇头,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来看她,又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她。她和他还真是有缘。
他的肩膀好宽,胸膛又好温暖。她不假思索地将自己的脸埋入他结实的胸膛之中,仿佛一只找到港口休息的海鸥。
“她说不是。”泓理高傲的睨着显然已经气坏的胖女人,那只超重怪物还恬不耻的横在他前头。
“她确定是我女儿!”胖女人仍坚持着,甚至还哭天喊地大骂起来。“你这个没心肝的死女孩,亏我养了你这么多年,你居然”“够了”泓理愤怒的大吼终于让胖女人住了嘴。“你口口声声说她是你女儿,证据在哪里?她的出生证明呢?你家的户口名簿呢?”泓理不容他人反驳的证据虽教胖女人心慌,但她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别的她不会,要泼辣她行。
“我家的户口名簿关你什么事?你私闯民宅又随便带走我女儿,我可以上警察局告你!”“请便!”泓理冷笑,他料想到这只大母牛没那个胆。向警察说明案情时可别忘了提起你唆使他人犯罪这一项,我相信法官必定会对这一点极感兴趣。”胖女人的脸色果然如他预料中的难看。她脸上青绿白红四色交错的奇景虽然好看,但他?
可没有闲工夫耗在这里,他还要处理这小女孩的事。
“你……你不会……”胖女人难得给巴。
“我不会吗?”泓理的笑容就像十二月的寒霜。“我劝你今天就搬家,毕竟等到警察找上门才开溜是太晚了点,不是吗?”
他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却意来满室的惊惧。踢上房门后,从里头传出的尖叫、辱骂声至少可传到两条街以外。
被抱在泓理怀中的小路抬头注视著他。他的胸膛令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温暖和安全。
“别担心,你安全了。”泓理柔声保证,心中正考虑著该如何处置她。
“我安全了。”她心安的道,再一次将头理人他充满安全感的胸膛中。
该如何处置她呢?交给孤儿院?不,那样不好,她的个性那么叛逆,一定受不了刻板的团体生活。或许他可以将她交给政府,总有一些机构是专门收容像她这种小孩的……
“我属于你了吗?”埋在他胸前的小路突然抬起头问,动人的眸子里满载著信任和归属。
忽然间,泓理发现自己无法背叛她的信任。她或许是个小麻烦,但他实在无法冷血的漠视她的不幸。或许是她那双早熟的眼太动人,也或许是她可怜兮兮的语调打动了他,总之,他都无法冷漠的对她说“不”。
“是的,你属于我了”这句话奇异的牵动了他孤寂的心,也牵动了小女孩充满期待的眼眸。
“那真好。”小路安心的睡著了,而泓理也放心的拥紧她。
对昨日还是怒目相向的两人而言,明日将会是个全新的开始。
第二章
“你要收养她?”说话的男人语气中充满了不信与惊讶,仿佛这是个天大的笑话。
“别将嘴张得老大,小心飞进苍蝇。”泓理凉凉的讽刺他的好友兼法律顾问。
“你没听错,我是要收养她。”他接著说道,并燃起一根烟,透过烟雾看向耿青云。
“你可别告诉我那不可能。”
“的确不可能。”耿青云微微一笑,口气中不无遗憾。“根据中华民国现行法律,领养人需年长被领养人二十岁以上方可通过申请。你怎么看也不像大她二十岁。”他也点起一根香烟,同样透过烟雾打量泓理难得的放松神情。自从泓理接管“飞宇”以来,他已经许久未见到他这样的表情。以前的泓理很爱笑,脸上总是挂著亲切和蔼的笑容,但现在的泓理脸上只有嘲讽与严肃,仿佛打算此生就这么过了。
耿青云忍不住叹气,身为他的好友,他真不希望看见泓理变成一个愈来愈冷血的男人。
但他也了解加诸在泓理身上的重任与期许,那迫使他不得不成为一个如钢铁般的男人。
老实说,当他看见泓理抱著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女孩,并要他马上办理须养手续的时候,他吓了好大一跳。毕竟这是他成为泓理的律师以来,第一次经手公司以外的事务。不仅如此,泓理强烈的收养意愿更是令他感到惊讶,他甚至拒绝了将她送至收容机构的提议。
“该死!”泓理极不文雅的诅咒出声,并烦躁的熄掉手上的烟。“中华民国的法律真是严谨得令人肃然起敬啊。”他讽刺道。“除了透过收养这个途径,可还有别的办法?”
“有。”耿青云立即接口。“你可以申请成为她的监护人,但先决条件得要她的父母同意才行。”
“所以说来绕去,还是得先帮她找到一对父母。”泓理唇边勾起一个淡淡的微笑,看不出情绪好坏。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处理了。你负责帮那孩子找一对愿意挂名收养的夫妻,多少钱都没关系。”说完,他又燃起一根烟,心不在焉的看著窗外。那小女孩不知道睡醒了没有?
“事情没你想得那么简单。”耿青云的话成功的让泓理调回注意力。
“怎么说?”泓理挑起一边的眉毛。
“那孩子没有户口,等于是幽灵人口。她必须先上警察局备案说明原由,才能一步步进行收养程序。”那还是初步而已。泓理此番的坚持,将会带给他一大堆不必要的麻烦。但最麻烦的还不在于此,他不认为泓理懂得如何去照顾一个小孩,毕竟孩子不是宠物,不能说丢就丢。
“那就去备案!”泓理再一次熄掉手上的烟,不耐烦的看向好友。不知怎么地,今天他特别容易感到烦躁。或许是因为那小女孩迫使他必须更改原来的计划吧,他一向讨厌既定事物因外力而更改。“该怎么做就去做。你才是律师,不是吗?”
泓理不耐烦的语气教耿青云不禁挑起眉,他已经许久未曾这么对他说过话,泓理究竟是哪根筋不对了?
“我是你的律师,也是你的朋友,当然有义务提醒你将会面临的困扰。你确定要收养那孩子吗?她是人,不是小动物,不能说不要就不要,你可要想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