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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珂求痴  第1页    作者:唐婧

  序  一

  超认真女人  花儿

  最近很多人问花儿,唐婧是不是大陆人?

  被问之后通常花儿都得先呆个三秒,然后努力的想一想,住在永和的婧姊姊籍贯是湖南,那么她是不是大陆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住在台湾的大陆人,这样可不可以?

  我猜应该是婧婧优美的文字和丰富的国学知识造成这种错觉吧。

  (这么一说,好象是指台湾作者比不上大陆作者?)

  不是啦,不是那个意思啦,是说婧婧很有古意、很与众不同。

  套句财女倌常说的话,婧很有学问,人看起来很有学问,作品也是很有学问的水准之作。

  其实各位读者都不知道,花儿偷偷的爆料一下,婧姊姊其实是个偏执狂,她丰富的国学底子和对历史的狂热,让她的作品充满了浓浓的学术味,精彩而且认真,没几分坚持的人还真的做不到。

  注意婧姊姊的人应该就有注意到,她故事的背景常常巧妙的融入历史里,不管是正史或是野史,都为她的故事加了不少分。

  婧姊姊是个老实头,又是很容易认真的个性,每次花儿都会忍不住小小捉弄她一下。

  她知道上当受骗也不会生气,只是笑。

  愚人节的时候,花儿将财女倌骗得团团转,后来她心有不甘想扁花儿出气,怕死的花儿马上送上一个新目标给她。

  花儿跟她说婧姊姊老实好骗,而且忙于写稿的她,一定没注意到今天是愚人节,骗她绝对会很有成就感的。

  结果财女倌马上扯了一个漫天大谎,让婧姊姊的心情低落到了谷底。

  隔天花儿告诉她,那只是个恶作剧而已,她还感激涕零的跟花儿道谢,觉得花儿是全天下最善良的人。

  花儿应该是最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吧?

  婧姊姊曾经说过,很喜欢财女倌直爽、开朗的性格,她不知道这句话让心胸狭窄的花儿闷了快半年,自怨自艾的想:对!我就是很阴暗,周遭老是罩着一大片乌云,有时候还会吊两团阴森森的鬼火,所以婧姊姊不喜欢我。

  这句话一说,婧姊姊一定开始着急、担心花儿胡思乱想,要赶紧软言安慰我,说她最喜欢我了。

  她就是这么容易认真,偏偏花儿又很爱胡说八道,所以凑在一起时还满好笑的。

  之前有机会大家一起去吃饭,晴子说花儿很静,饭局上没什么听到我的声音。

  其实不是花儿静,是因为花儿的嘴巴忙着吃东西呀。

  爱吃鬼的第一守则就是,有东西吃绝对不浪费嘴巴的空间,当然要赶紧吃喽。

  不过后来晴子就知道花儿有多吵了。

  花儿如果是达达达那种机关枪,那婧姊姊就是那种一次只能打一发的猎枪。

  这么看起来,花儿好象在各位读者心中塑造出一个婧婧的形象——正经八百又饱读诗书的气质美女。

  其实也不完全是,婧姊姊这家伙还会撒娇,最近花儿自己开了一个家族,邀请众姊妹加入,婧婧当然也来共襄盛举了。

  才不像没良心纯一样,居然在加入理由上给我写:我是被逼的。

  就算是也别说呀,大家都是被逼的,因为花儿会喷火,但没人敢说出来,只有纯不怕死。

  婧姊姊的电脑一向只用来创作,对网路她还是新手,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小麻烦,这个时候,花儿就准备跷脚当大爷了,婧姊姊会称赞花儿是电脑奇葩,她很爱我,爱到我都会害羞的地步。

  花儿只要一被称赞,立刻就会骄傲的忘了自己是谁,真以为自己是高手,立刻上紧发条前去救援无助的婧姊姊。

  这样想想,我觉得自己满伟大的。

  帮婧姊姊写了这篇序后,她一定又要一直谢谢我,说我很善良、说我人很好了。

  其实也没那么善良啦,多一个机会推销自己,我巴不得天天帮她写序。

  序 二

  聊寻痴  唐婧

  虽有乖乖花跨刀写了序,但因着这套书已近尾声却还有些事情未能交代,是以,婧还是提起了笔。

  第一点,婧先要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啥?

  在《冰魄娃娃》的序里,婧曾说下个系列里的东西会尽量避免牵涉到历史典故,免得让各位读得辛苦,在第一、二、三本时,婧都乖乖照办,可,嗯,在第四本的《珂珂求痴》里老毛病再犯,搞了个南唐的李煜上了枱面。

  虽然本系列的背景婧一开始就设定在五代十国,但因齐坛是个杜撰的国名,是以编编们之前都尽量略开了时代背景的交代,可到了这本书时就再也避不了,假若拔除了李煜,那么,这本书也不用看了,所以,没错,书里写的李煜正是咱们向来熟悉的五代大词人李后主,人是真的,荒淫贪色也是真的,可故事,却是假的。

  除了李煜,齐姒姒的痴郎荆澔也是从历史人物中拔取了些许影子,只不过,略更了名。

  荆浩,五代人(西元九○一——九六○)字浩然,河南沁水人,隐居在太行山的洪谷,号洪谷子,着有《笔记法》及《山水节要》等,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山水画家。

  之所以会借用他的名字,一来此人可算得画痴一名,另一,就是他的名字够男人味儿,婧婧非常非常喜欢,着实忍不住想要借用,男人通常名字豪气就生得好看,可别不信,金城武可算得一例(一提到他,婧果真看到了众多女子的口水)。

  另外,《娸娸求痴》中,娸娸哭灵时的那段祭文,是婧爸为朋友所作,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婧爸文学造诣扎扎实实,全然骗不得人的,婧自知不如,论起文学底子,婧仍有待修练,老爸,借用了您的东西却没先知会您,在这边儿补声谢谢。

  题外话,喊了声老爸,竟忍不住想起周杰伦的那首「爸!我回来了!」,婧很喜欢很喜欢听他的歌,虽然,婧的阿娜答老说那叫不知所云,我想,音乐就像小说一样,各有所爱,那种私心底的认同及狂热喜爱,不易解释,也强逼不来。

  婧写小说,无音乐不可,而且,会影响心情,写姒姒及珂珂,听的是游鸿明的歌,那一首首不断重复的「孟婆汤」、「五月的雪」、「爱一回伤一回」、「妳连笑起来都不快乐」,还真让小说里总盘绕着一点拂之不去的伤感,亲爱的SONYA问过,干么妳们这些当作家的老爱写些悲惨的东西,让人看了心情不好。婧也不知,可总觉得,事情只要牵扯上了爱情,这种会让人揪心的东西想完全避开,真的好难。

  所以,这也是罗曼史小说得以长存的原因吧,在这个世界里,不论过程再如何扯心扯肺,结局都还得包妳满意。

  「公主寻痴系列」里,论题材,姒姒与珂珂略属悲剧,除此外,另三本就是从头到脚笑嘻嘻了,尤其是完结篇的姮姮求痴,保证让妳心情爽快,这一本,婧写作时,听的是黄品源的「小薇」,还是快版的,这首歌让人很High,所以这本书也会让妳很High的,一定要期待唷!

  有关这系列的猜谜活动,出题之后婧就有些小小的忧心了,怕太难,是以先拿了身边相熟的读者开刀,而亲爱的SONYA,竟让我有了当初和《冰魄娃娃》有人猜辛步愁时一样跌下椅子的反应,《姮姮求痴》的男主角,她竟给、她竟给我猜是那中了蛊的大皇兄齐昶?!

  天哪!对于乱伦恋,婧没兴趣!

  笨SONYA,让我多捶几下清看妳会不会清醒清醒,猜齐昶,那妳还不如猜她老爹齐征算了!

  这篇序出来时,猜谜活动应已接近尾声,婧只盼,婧的宝贝读者都要够聪明唷,而如果当妳看到这篇序却还不知猜谜赠书活动的话,请快去借上一本《姒姒求痴》,婧婧,等妳唷!

  看了花的序婧才知,原来外表坚强的射手花竟是如此脆弱,婧怎会不喜欢花呢?对倌好,是因为她看来真的比射手花要来得更需要人家的「照顾」(请用台语)。

  原本想只写几行交代的,没想到又是拉拉杂杂的一堆,而肚里,竟感觉还有话没说完,不打紧,咱们等到《姮姮求痴》里再聊吧,掰掰!

  喔!最后一点,婧真的真的不是彼岸人士,婧是台中人,那个专出辣妹的地方,现在,了了吗?

  第一章

  滁州,夜里的囚市。

  所谓囚市,同一般市集一样,只要出了价钱就可以买回你要的东西。

  不同的是,这儿出售的商品不是柴米油盐,不是家禽牲畜,不是丝帛麻棉,而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呼吸,活生生的人。

  这些被当作商品出售的囚犯多半是战俘,所谓战俘,在这乱世里随处可见,他们一个个没了名字只剩番号,那被铸在铁笼上冷冰冰的记号。

  那些番号,是他们在人们心目中仅有的代名词,至于来到这儿之前的过往,俱已失去意义,也没有价值。

  囚人的卖法不是论斤称两,而是依其认命程度的眸光及其硕壮与否的体魄。

  买个囚人回去,自然是要他们干些常人所不愿为之的粗鄙苦差,他们价贱且无后虑,在市场上还算受欢迎,只不过,前提是绝不能带个麻烦精回去砸自个儿的脚。

  所谓麻烦,指的是那虽被囚入牢里却依旧顽劣不驯,依旧有着乖戾骇人眸采的人物。

  是以,这样的「商品」自然最难得到买家青睐。

  当然,这也是最让卖家恨得牙痒的。

  对于赔钱货,卖家自有他整顿的手段,务求除尽劣质商品的戾气,先饿个三天三夜,三不五时再来顿鞭棍伺候,锐减其气又不能打坏货品,力道的拿捏自然得精确。

  可这一回,屠老四却是头一次打上了火,阴阴暗暗的囚市一角,他既狠且厉的刺鞭停不下手地一下下尽往那蹲踞于地、冷眸无声的少年身上笞下。

  「操你奶奶的,你是猪还是怎地?教也教不会!让你别露出这种眼神你是听不懂吗?要不是这种眼神,方才那土财主的银子这会儿已入你爷爷我的裤袋里了,而你,这个让人厌恶的烂东西也可以滚离我的视线!」

  又是几下恶鞭扫掠,少年却硬气得紧,不仅不哼气,连闪避都不曾,那热辣辣的鞭子打在少年赤裸裸的上半身,留下一条条拖出血丝的伤痕,但毫不折损他的倨傲冷硬。

  少年十二岁,身材较同龄男孩来得更加高,面目亦俊秀非常,依他的外貌,是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的,只是,他的眼神坏了一切。

  会到囚市来的人,想买的都是耐劳耐操的牛犊儿,而不是一头养大了弄不好会噬人的野豹。

  对于少年,屠老四不是没下过工夫调教,该打该哄该饿的他全没少,可他耐饿耐打,就是不肯露出「待价而沽」的商品当有的表情。

  「老四,这样打不是办法。」旁边有人出了声音。

  「不打怎么办?」屠老四一脸不耐,「这家伙可是我花了蹦子儿买回来的,难不成就这么报废?」

  「不报废、不报废,」旁边那人絮絮叨叨出了主意,「驯不服野畜生何必累得自己发脾气,你不会学学人家驯兽的方法。」

  「你的意思是……」

  「不听话的畜生就给他在脸上刺个字,之前朱温为了防止逃兵,凡是兵都得在脸上刺字黥面,脸上既经刺上字,可一辈子洗不脱,还能不认命?」

  「黥面?!」屠老四动了心,「可就怕刺后贱了价钱。」

  「别傻了,买家买这些家伙回去,还不就为了干些不是人干的粗活,谁又将他们当成是人在看了?字刺在野畜生脸上,会让他乖乖认了命,接受为囚为奴的生活,而不再有当回人的傻念头。」

  屠老四沉吟之际,那人又出了声音,「别再犹豫了,与其卖贱了价钱总好过卖不了半文钱吧?若这还不成,就在他鼻上穿个粗铁鼻环,拿他当牛使唤也是个不错的方法。」

  屠老四嘿嘿一笑推了推那人。

  「这样的鬼主意就你这厮想得出,不过,你这话倒是真的,与其卖贱了,总好过卖不出去留着浪费食粮……」

  于是乎,不多久,那少年被人硬生生架牢了四肢,忍受椎心刺骨之痛的让人用利刃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

  黥面刺字虽毁了少年俊秀的脸,依然不损少年桀惊冰冷的眼神,屠老四看了上火,一不做二不休,索性买了个铁环,在少年鼻翼上挖了个大洞,继之套上鼻环,硬将他降格成了畜生。

  这时候,天空突然降下大雨,倾盆雨水将屠老四赶进了囚市里的穿堂。

  至于少年,他是畜生不是人,畜生是不消躲雨的,屠老四将他留在原地,还没忘了将他的鼻环拴上铁链扣在墙垣上,就这么将他扔在雨中的石板路上。

  雨水打在少年的脸上,滑下他鼻翼的铁环,带出了未干尽的血丝,继而流向他那数日未进粒米的唇齿,他一向挺直的脊背突地起了疲意,于是他终于容许自己倒下,倒卧在石板路上。

  也容许自己闭上不驯的眼眸,游思在过往的浮光掠影里。

  也许,当时他是该死在那场战役里的,同爹及众将兵千余人一块儿奋战至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为了保全张家最后一丝血脉,而沦为像畜生般地苟活着。

  他不怕死,甚至,这两年来,他竟向往起了死,可他不能,为了爹,为了那所谓的最后一丝血脉,他甚至连赴死的权利都没了,只能任着别人虐畜似地对待他。

  少年脑海中浮现父亲坚守城池,矢刃皆尽,最后只能手舞绳床作为武器,战至最后一口气的模样及那血流成河的一夜,他的眼,在目睹一切后就失了热源,屠老四总怪他眼神冰冷不驯,殊不知,他不是故意的。

  少年不知道自己究竟躺了多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头上纷飞的雨丝止歇了。

  雨停了吗?

  少年起了疑惑,再度睁开眼却见着一双小小的纯白的短靴,短靴儿上头左右还各系了茸茸的红毛线球,白靴是用高级的小羊犊皮制的,他不知道白靴的主人何以停留,只知道,这两样东西都不该属于这里。

  「好可怜,疼吗?」

  白靴的主人出了声音,那是个有着娇脆嗓音的小女娃儿,随着声音,白靴主人蹲下探近少年,直至这会儿少年才弄清楚,雨其实未停,只是女娃儿的伞帮他暂时挡住了风雨。

  少年睇向白靴的主人,那是个年约六岁的小女娃儿,一个粉雕玉琢、琉璃似的清妍女娃儿,女孩的伞、女孩的鞋、女孩身上的兜袍、衣饰……一切的一切,在在都显示她与这地方有多么多么的不相配,可她浑然未觉,好奇的眸子及伸长了的藕白小手一个劲的锁向少年鼻上的铁环。

  这开启两人之间的首次互动。

  别过脸,少年让她的手落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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