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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星  第13页    作者:席绢

  “你在说仟么?我只是——”

  啪地一声,灯光大亮,黑暗的斗室内一瞬间光明起来,让两人的面孔皆无所遁形。

  星罗仍是冷淡的表情,而红镜……却竟是成了鸡皮鹤发的老翁!原本的红发已霜白,雄健的体魄缩水成佝偻,满脸的皱纹让人难以置信在昨日以前,他曾是一位三十来岁模样的男子。

  “你只是……什么呢?”对红镜的转变漠然以对,眉毛也没动半根,冷然问着他准备的借口。

  红镜叹了口气。

  “你怪我偷学了你的咒法?”

  “或许。”不冷不热的声音。

  “不,你不是,你只是厌恶不自量力的人。”没有人能真正了解星罗。而放眼叛狼族,他红镜则是最了解他的人了,至少比其他人更多一些。

  “挺聪明的,却做了笨事。”

  “如果……如果我能回复五百年前的法力,也许就可以撤销当年施放于你身上的失忆咒术,我很抱歉——”

  “无法挽回的事,无须道歉。”他走过来,盘腿坐在红镜面前。

  红镜低笑出声——

  “你总是这样,永远不置可否的言论,一派的冷淡不关心,让人对你感到戒惧。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养成这种怪异性格的。”

  “这是我的乐趣。”以他向来懒得理人的性情来说,他对红镜已算是难得的和颜悦色了。

  星罗薄情冷淡,却也是自有一套规则去计较恩仇亲疏,从来不是忘恩负义之辈;但若要他时时一副感恩的面孔,还不如杀了他比较快。

  数百年来,族人当然偶有微词,觉得星罗难相处、不驯、可恶……但又惧于他记恨的性情,怕被整得不明不白。从没人敢在他面前道是非、指责不是,不过红镜常常耳根不清静倒是真的。

  红镜倒是挺欣赏他这种不受拘束又好整人的个性。这是自他担负叛狼族全族命运以来,从来得不到的放纵。因此他从不为任何事质问星罗,因为他知道即使今日星罗做了什么事,也必然是那人咎由自取。

  而后,不知从何时开始,族人一旦有纷争,便会去找星罗仲裁,因为他是最公正的司律者,绝不误判,也一定会让冤屈者伸冤、让做错事者痛不欲生。

  没有任何官样指派令,星罗成了族人眼中最厉害公正的司律官,而他一旦管起事来,可不管什么程序,也不理会其它听审步骤,他做了就不放手,也不容干涉;当然,不找他仲裁,他更乐得轻松。

  其他族人怨他可恶、无情,事实上红镜以为星罗真正可恶绝情的一面还未展现出来过,他老是端着冷淡的脸,可能代表他心情还不错。

  当然,一切还是未经证实的臆测,但不无可能。

  “从季小姐的暗示里,我们知道未失记忆以前,你的身分恐怕很不得了。也许你是殷皇族的后代。”

  “你想太多了。”星罗伸手拉过他手腕,注入一道气流,舒缓红镜胸口的血气。

  “你没想过这个可能?”

  没得到星罗的回答,他接着又道:  “如果你是,那真是太好了。若你能回复记忆,我们叛狼族就有救了。你明白当年那些判我们流放的恶法不该存在,可惜我们的祖先没能等到邦联盛世的到来,所以永生被烙下个‘叛’字,被剥夺了一切……”伸手揪住胸口的衣料,在那里,像畜牲似的被烙下个字,并世世代代遗传下去,让他们在狼界抬不起头,即使流放到了人界,也不敢与那些来人界修行的狼族人往来,甚至连生命……都无法延续。

  他们终究要灭亡,无论曾经怎样的苟且偷生、受尽异样眼光,死亡就是最终点。

  “别把事情想得太好,瞧瞧你得到了什么。”星罗没因红镜的激动而改变口气,收回了手劲,直盯着他的眼。“别再妄自做你能力所不及的事。”

  红镜讶异的看着自己双手,原本浮现的老人斑、皱纹竟奇迹似的不见了!再抚向自己的脸,也是平滑紧实如青壮年纪——

  “你竟有这能力!”

  “你学的是我的咒术。时间不久,还救得回来,但法力的消失,我无能为力。”

  星罗起身,居高临下的看他,丢下近似承诺的话:  “我会回复记忆,你别再做徒劳的尝试。”

  他似是要走了,但目光就是没离开过红镜的眼。

  红镜怔了一下,笑道:  “我明白了,别再给你添麻烦是不?我保证安分守己。”

  他像是极满意这个答案,走人了。

  待斗室仅剩红镜一人,许久,他笑了起来。这就是星罗,以及他另类的关心人方式!关心且警告,并给予承诺,若不是长期与他相处下来的人,恐怕解读不出来他这种诡异的行事方式。

  如果他们叛狼族能够得到救赎,星罗必是至大成因。

  星罗的能力到底有多高深呢?

  抚着平滑的脸,红镜不禁深深的好奇起来。

  第九章

  星罗从不说出自己没把握的事,即使那是出于安慰。

  他会恢复记忆。事实上昨天深夜教那女人深深一吻过后,他脑子里像是被撩动了什么,以往平静无波的思绪,竟浮光掠影的出现一些破碎的、不被明了的讯息。

  不过那非常短暂,让他甚至来不及抓攫便已消失。今日一整天他在无人的树林间施展咒术,试图召唤回那些片断,更甚者自我催眠回溯,但能得到的非常有限。

  他不得不面对一个可能的事实:若他想得回更多,恐怕须经由那个女人。

  奇怪的女人!这个叫做……季曼曼(对吧?)的女人完全不能归类在他所认知的女人类型中,因为她身上具有每一种女人的缺点。套句人类的用语,恶女。

  贪生伯死、狡猾可恶,既尖刻又善逢迎,贪小便宜又不吃亏,厚脸皮又自恋,喜欢装古典美女的派头偏又不知羞却为何物,有仇必报、能屈能伸……

  总归一句:罄竹难书。

  不知道她今天是否吃足了红仙的排头?心中闪过这个想法,但脚步却没有跨向三楼的打算。他走到自己房门前,突然一顿,虽颇感讶异,但似乎也不必太意外。

  那女人正在他房内,而且还睡得很香甜……

  打开门,果然是。

  他侧着脸看向楼梯口那两名显然很紧张的守卫。

  “请问这是什么情形?”

  守卫甲勇敢的回答;  “红仙攻击季小姐,她要求住到你房里。”

  “也许是我糊涂了,我依稀记得她是人质。”星罗有礼的问:“莫非是我搞错了?”

  两名守卫再也没勇气回答,只祈求星罗发挥冤有头、债有主的精神,别再为难他们这些无辜的人。与其被星罗盯上,还不如去给毒蛇盯上还好一些。

  不知过了多久,星罗房内传出的声响终于打破了僵凝的气氛,“呵……啊,你回来啦?”正在伸懒腰的佳人一发现门口杵着的人,立即轻快的打招呼。

  星罗走进来,以脚后跟踢上房门,还依稀听到门外松了口气的声音。

  “你的胆子愈来愈大了。”

  “请见谅,一切纯属不得已。”她招招手。“过来过来,我们来亲个吻,欢迎你回来。”再接再厉,就不信吻不回他顽固的记忆,韩璇猜她可以的。

  原以为他会嘲讽一番,抵死不从,不料他竟真的过来,坐上床沿后同时也欺吻住她,差一点吓飞了她的魂儿。

  不错唷!愈来愈有感觉……她昏昏沉沉的想道。

  如果这个男人愿意,他其实很有情圣的本钱;但光吻功还不成,至少要收敛他轻视的表情、吐不出象牙的坏嘴,然后再装出一副受过情伤的忧郁便秘状,把他丢在西门町,包准立即吸引来一串辣妹、清纯妹的爱慕……

  双手梳耙入他浓黑的发,又抓又搓又揉的,包他吻完后就成了一个爆炸头,嘿……

  一只手掌突然揪住她脑后的发,将她拉退,力道不重,但行为教大愕然。两唇分开数寸,他砸了咂舌,像在品尝,而她就呆呆看着他,反应不过来。

  然后她脑后的手掌又将她头往前推,再度与他唇舌交缠……

  干嘛呀?她可是有吃青箭口香糖的哦,而且今天吃完了蒜头鸡大餐后都刷了三次牙,并且用牙线把齿缝刮得一点牙垢也没有,他还想挑剔不成?

  许久之后,他眼中闪着奇恃的光芒放开她,在她逐渐回神时问:  “一个女人坚持住进一个男人的房间,会面临什么你知道吧?”

  季曼曼楞了下,小心打量他深沉的眼。

  “男人还分很多种。你讨厌女人不是?”

  “所以通常我会直接把人丢出去。”他威胁的伸手。

  她忙拍开他要揪人的怪手。

  “别嘛!我们又不是普通交情。别忘了我这么牺牲可是为了你好,我们的磁场近,我可以刺激你记忆的,你还不明白吗?”趁机声明她不是色女,吻他全是出于伟大的情操。

  “只因为如此?”星罗这会儿可不客气了,伸手盘住她长发,一圈又圈的,牢牢抓住。

  他不会想拔光她美美的秀发吧?她吞了下口水。

  “呃,事实上,小女子人家私心里爱慕你很久了,才会巴过来,唉,真羞人哪。”这样够了吧?无赖!

  她伸手想不着痕迹的解下自己的长发,但他可不松手,微微一笑道:  “很好,再来。”他其实对她的能屈能伸挺欣赏的。自命贞烈的君子或执意猥琐的小人其实一样令人不耐,变化多端的人反而精采得多。

  “我知道即使同睡在一床,也只能盖棉被、纯聊天,但吾愿已足……”反正你“不行”嘛,嘻……“能在这段时间与你朝夕相处,已是我此生珍贵的回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遇得到变态哩。“啊……猩猩儿,没了你,我怎么活?”吃鱼子酱、喝香槟的过日子喽!

  “既然你这么需要我……”他邪邪一笑,故意顿住不说完。

  “呃?”他想干什么?

  “那被你感动的我,不加以回报岂不是铁石心肠?我接受你的献身。”

  嘎?!谁要献身?!

  “这……这怎么好意思……”她结结巴巴不知所云。

  “没关系,我牺牲一点无所谓。别自责了。”一副慷慨赴义的表情。

  半夜,所有狂野甫平复时。

  空气中情欲的味道尚未消散殆尽,偌大的床上两人各躺一方,相同的赤裸,仅以一件凉被遮身。

  “有没有很感动?”她开口问。

  “为什么?”她才该感动他的卖力。

  “喂,看到这血渍没有?”她半坐起来,一点也不害羞的直指床中央的渍痕。

  星罗瞄了一眼。

  “弄脏我的床,记得要洗干净。”

  “就……这样?!”她差点被口水呛死!

  “不然该怎样?”

  “你该感动,并且狂喜,然后搂着我忏悔自己的冲动,告诉我你有多么难以置信身为一流公关的我,外表看来身经百战,像是阅人无数,没料到竟是个处女!请跟着我膜拜一次——处、女、耶!正常人都嘛会给他感动一下下,并且从此对亲密爱侣改观——”

  “你生气了?”他睁开眼。

  “又怎样?”从不生气不代表不会生气,他想怎样?

  “台湾国语溜出来了。”他笑。

  呀!对哦,一生气就管不住台湾国语。所以她从不生气,真夭寿,被他发现了。

  “喂!你真的没感觉?”不甘心又开口问。

  “我抱你不是吗?这叫没感觉?”他发现自己并不介意她长发披散在他胸膛上的感觉。

  “我是说第一次——”

  “你们人类进化得太慢怪得了谁?我们狼族并没有这种弄脏床单的困扰。别想耍赖不洗,这件床单归你负责。”

  呴!他只在意他的鬼床单,一点也不了解她纯纯小女人的心思。她对她的初次计画很久了,也幻想过某个激情的夜晚过后,欣赏到枕边男人狂喜又忏侮的表情。

  结果她得到了什么?一件归她洗的床单!

  可——恶——透——了!

  实在不甘心,一口气硬是梗在胸口。见他又要睡了,她用力推他。

  “喂!”

  他警告的瞄她一眼,不排除把她踢到床下以得回安眠的权利。

  “那你至少告诉我,你跟我上床,是不是为了找回记忆,利用我而已?”

  他不理她。

  默认!

  真是太、太、太过分了!死人!

  她用力躺平,将弹簧床压得上下震动,然后再大大翻个身,发出吵死人的声响,背对他,并用力拉过被子独占,卷成银丝卷,连被角也不留给他。

  许久许久以后,他才开口:  “不是。”

  以为她睡了,不料她咯咯笑的滚向他怀中,大方的分送被子,咕哝的以困意声道:  “我就知道我的魅力不得了……”

  星罗本欲推开她,但一触及她沉静的睡脸,不知怎地,也就由她了。

  床都给她上了,还抗拒什么。

  他总要习惯的。

  即使他从不预期与她走到这一步。

  季曼曼用力盯着星罗光裸的右肩,在那儿,有一枚银白星形印子。这死人,居然不肯招认,害她有时会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星”。原来他的烙印不在手上,而在肩上。

  这使得她终于想起来,元旭日的烈火剑藏在手心,而白逢朗的霁月弓收在胸口,想来印记地点自是不同,那么星罗的鞭子放在右肩,印记理所当然该是在这儿了,她居然一时没想通,以为该在手上才是。

  这个……算不算是与他上床唯一的收获啊?如果不这么想,她会觉得自己失身得没半点成就感耶。

  瞧,幻想过的初夜画面不仅没上演,还被指控企图弄脏床单……哇咧!有没有天理啊?可是毕竟民情不同,她也只有认了,谁叫她什么人不好献身,偏给了这一匹狼。早知道的话,八百年前就送给初恋兼初吻情人的高中学长不就好了?不过那个学长是个大书呆兼古板道德家,居然被她吻了后立即差人上门提亲,吓得她哪还敢有进一步的勾引,连夜包袱款款转学上台北,以防成为一枚可怜兮兮的未成年小媳妇。

  比起朱水恋对男人品味的偏执,她这人比较不龟毛,顶多把花花公子、自命酷、邪、佞、坏、恶、冷、霸之类的男人一律列为低等生物不予理会。她没有清纯保守的小处女情结,只不过一直送不出去初夜也绝非她的错。

  她比花花公子还有原则一点。

  何解?也就是说,花化公子游戏人间尝遍各色胭脂,可不代表他爱那些女人才去亲近。事实上他们是不屑的,偏又没格的去玩弄他所不屑的女人。而她个人就有原则多了。如果她瞧不起成日发情的禽兽,又怎么可能因为自身不能克制之需求,就去与禽兽睡觉咧?难以置信不是?但那些视女人为无物又爱当种马的男人偏偏执意没品,教她怎么放心去与那种AIDS的高危险群苟合?

  做人要有品味一点,激情要享,生命也要顾。她最受不了那些个装模作样的男人了,偏偏时下正流行,所以满街爬的都是这种货色,教她好生困扰。有些男人更被言情小说毒傻了,以为女人就爱受非人的拆磨才能享受到被爱的乐趣,然后蠢货就更多了!难怪台湾的男人都得去找外籍新娘,自找的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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