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罗并不打算开口,而突来的不速之客正巧让他无须对她虚应。
“啊,真是巧遇呢,洛特小姐。”韩璇立于桌边,斯文有礼的对茱莉安打招乎。
“你……你……你……”洛特直立起身,瞪着韩璇,不明白他怎么会来这里!
这里是高级俱乐部,位于郊区,如果不是特地来打高尔夫球的人,绝不会驱车来此,更别说还来一场“巧遇”了。
一点也不意外。如果韩璇会放弃跟踪茱莉安的形迹才真正是奇怪的事。星罗的眼光扫过俊美不凡的韩璇,然后定点在另一名狂放的男子身上。
他是元旭日,“旭日保全”的老板,傅闻中死追韩璇不放的同性恋。
这个男人……两人目光相对,各自是打量睥睨的气势。
“这位是……?”韩璇礼貌的看向茱莉安的男伴。
“他是我的男朋友。”茱莉安小心谨慎道。
“哦,那可不就是星罗先生了?久仰久仰。”韩璇伸手向星罗,俊美的脸上一片诚挚的笑意。
星罗简单握了下手,静着不发一语。
“我叫韩璇。”她再指了下身边的剽悍男。“他是元旭日。旭日,这位是茱莉安.洛恃小姐,以及星罗先生。”
元旭日一脸跩样的点头,并且像是突有所悟地问: “咦?这位星先生不就是季小姐失踪前最后接触到的人?也就是洛特小姐声称的男朋友?是同一人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茱莉安大声斥着。
“洛特小姐请勿紧张,他没别的意思。”韩璇连忙充和事老,侧首轻责道: “根本不是同一个人,你别妄自猜测。这样对洛特小姐很不礼貌。”
“知道就好。”洛特哼叫。
元旭日耸耸肩。
“好吧,现在我知道洛特小姐的男朋友不等于星罗先生,那么——”
“他是我的男朋友!”尖锐女声几乎要说是气急败坏了!
“你这女人反反覆覆的,烦不烦呀?”元旭日横过去一眼。“一会儿说不是,一会儿又说是。干嘛?人格分裂吗?”
“你……你!”茱莉安气歪了脸,转身面对星罗时,哭音上场:“星罗,你也不说句话,他们欺负我!”
一怒一悲的转换间,快速而确实。变脸的功力之高,恐怕连四川豫剧的变脸大师也要自叹不如。
星罗点点头,喝了一口水润喉。
“你们这样一搭一唱的对付她,实在太失礼了。”
“对嘛对嘛!”芳心暗喜的美人不忘出口助阵,并摆出极度受委屈的表情。
“即使她是人格分裂的患者,直接点明未免伤人。”星罗在佳人变脸前又道:“何况她并不是。”
“就是嘛!”她再度大力助阵。
“她只是误以为是我的女友而已,不必栽她患了精神病。千万别为在下起干戈。”他站起身。虽块头不若元旭日粗壮,但气势不分轩轾。
元旭日哈哈大笑起来,而韩璇仍是一贯的温文有礼,不忍加入让洛特小姐难堪的行列中。何况她还得把握机会问这个终于见到面的男子。
“星罗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星罗将椅背上的薄风衣勾上肩,淡道: “没空。”
“我们也并不闲,只是几个问题而已。”韩璇技巧的站立于他前方,让他无法顺利走人。
“你认为我必然会给答案?”
韩璇耸肩笑道: “何妨试试看。”
元旭日搭住爱人的肩,一副站没站相的死样子插嘴道:“璇,我实在不怎么喜欢这小子。真是奇怪,我一点都不讶异会看到长成这副德行的星罗。”与其说五百年前他们曾是伙伴,还不如说是仇人来得教人信服。
一个温吞的白逢朗,一个阴沉的星罗,完全与他不搭轧的性情,没互相斯杀个你死我亡已是不可思议,居然还成为同事。嗟!
韩璇拍拍元旭日,才开口道: “就我所知,曼曼,也就是我的好友,在六天前失踪之时,曾与你见过面。不知你有没有线索可以提供给我们呢?”
“没有。”想都没想似的,轻淡的口气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那……不知你对曼曼的看法如何呢?”
“就跟她一样。”他看了下仍在震惊中的茱莉安。
“没错,确实是相同的德行。”元旭日同意。
韩璇退开一步,致歉道: “感谢你的回答,也抱歉耽误你的时问。”
星罗跨出一步,也不罗嗦,就是走人,在两具身子错身而过时,元旭日伸出一掌探他虚实,星罗没停下脚步,也没动手,但周身迸发的一股锐气,硬是震开了外来的威胁。
“如何?”韩璇看着走远的人影问。
“力量很惊人,不管是武术还是法力。就不知道跟白逢朗打起来,谁会死得比较惨?”拉着爱人的手,一同往包厢门口走去。
根本忘了里头还有一名失魂落魄的洋美人需要安慰以及修补她被打碎的芳心眼。
不对劲,相当的不对劲。
佣人端出了季曼曼用完餐的碗盘经过他身边时,他不经意的看了一眼,便眯起眼。
“她都把饭菜吃完?”
佣人被他突来的出声吓了一跳,抖着声回道: “是!季小姐胃口很好。”
“曾有剩下的吗?”
“很少。”
“为什么问这个?”红仙从房里走出来,见是他,忙不迭的压抑高兴的心情,沉下一张冷淡的脸问。专业的技能、自制的口吻是星罗接受的,切切不能傻笑、娇嗔得一如花疑。
“她怕辣。”星罗留下这一句就要上楼。
没头没脑的回答让红仙脑袋打结。
“什么意思呢?”
但星罗没回答她。自己悟力差就要反省,别巴望别人浪费时间以更多的字汇来注解早已回答的话。
红仙没敢追上去问,因为她知道星罗受不了花疑女人外,是第二不予理会的就是笨蛋了。因此她只能求助于自己聪明的兄长,然后努力去贯通星罗的语意,几百年来,总是追得好辛苦。
星罗打开囚禁季曼曼的房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抱着面纸盒狂擦泪、猛擤鼻涕的狼狈样。
这女人很不对劲,他想道。
他是个很少把心思转在任何人身上、个性凉薄之人,更遑论是个他最受不了的女人种类,根本不入他眼。但这女人……
明明懒惰、怕死,却又胆大包天。
被欺负到极点时不是求饶博怜悯,反而是义无反顾的同归于尽。这类矫作女子不应有这种表现的。
从不吃辣,却哭着把每餐辣味饭吃得一干二净。
让人怀疑她怕死辣的传闻或许只是谬传;而事实上是——她是个嗜辣小疯子!
没有人能连着三天都被各式各样的辣味餐喂养而不出事的,更别说她这个号称不吃辣的人。全宅子上下早就自力更生的煮起自己要吃的食物了,而仍撑着吃厨娘料理出来的三餐的人,至今已把厕所当成第二个家了。
别人是愈吃份量愈少,再是敬而远之;但这女人却是愈吃愈多,最后食量好到半点菜也不留。
他一点也不否认这是为了惩罚她的冒犯,而他向来善于利用最适切的惩罚来让人痛不欲生。不过,这次很扼腕的,恐怕是惩罚不成反而像是嘉赏了。
不得不承认这女人让他看走了眼。
一双含着充沛水光的美眸对上了他的眼。
美人总是占有先天上的优势,即使是“哭”、“流泪”这种不具美感的行为,也有古人创造的“我见犹怜”来形容。因为既然“哭”是女人的手段之一,就会有人去研发出怎么哭才好看、才能勾引出男人怜惜的心情。
这女人,季曼曼,想必是个中翘楚。
含泪的眼、泛红的鼻尖、殷红的樱唇,以及……她方圆一公尺内满满的水饺(擤过鼻涕的面纸),如果不仔细端详那些水饺,水红色的罩衫衬着她奶油般的肌肤,再搭配周身的白,确是一幅吸引人的美景。
星罗当然懂得欣赏美丽的事物,即使是女人。不过前提是她们必须闭上嘴。
“你来收垃圾吗?请等一下。”季曼曼拭了拭眼角的泪,找出一只塑胶袋,将满地的面纸收集起来,然后打了个结递到他眼前。
“看来这三天的招待,你适应得挺好。”不理会那一包垃圾,星罗越过她走进房内。没有叩上门,聪明一点的人质都知道逃也没有用。
季曼曼并没有逃,她只是好新奇的在门口探头探脑。被锁在十坪大的空间里约一星期了,就算她是个没啥好奇心的人,总也会好奇房间以外的景色生成怎样。毕竟被闷得都快发霉了。
左边看过去,约十公尺处是楼梯,那儿站了一名肌肉男,像是守卫的岗哨处。再看向右边,是一处起居室,有几扇密闭的窗户。这个楼层只有一间房,也就是关她的房间,其它都是闲置的空间,真浪费了。
“看够了吗?”星罗在她背后问。
“如果你能带我四处参观更好。只站在这里看怎么会够?”她偎在门框边,转身面对他。
“以一个人质来说,你过得很快乐。”
“你瞎了吗?没看到我满脸的泪?”她吸吸鼻子,多日没化妆,素着一张脸,真有什么丑态也早给看光了。没了浓艳明媚的粉妆,哪做得来妖娇的举止?何况十分钟前才吃完麻辣牛肉面,那股子辣呛还在四肢百骸里行走咧,一脸的泪何来快乐之说?
“不担心生死,不害怕被灭口,莫非是天真的以为我们不敢动你?”
他的脸移靠得真近,她几乎可以闻到他身上冰冷的气息。这种气势上的威迫,还真吓人哪。
“我担心生死、害怕被灭口,而且绝不敢幻想你们不会动我。”她小声回答着。
“为什么我看不出你有任何代表害怕的表情呢?”
季曼曼立即从善如流: “人家好怕哦……”小手直拍胸脯。
星罗唇角一抿,难得的情绪外露。这个女人真的很够胆识,不知是来自初生之犊的愚勇,还是身经百战的铁胆让她能这般的不识时务。
“我想,你并不怕辣味吧?”
“我怕呀!眼泪鼻涕爬满脸很不优雅桖BC”这就是她从不在人前吃辣的原因。久而久之,别人都以为她不沾辣是因为怕刺激,然而事实上她爱死了。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知道啊,绑匪的大本营,以及……”她再擤了一次鼻水,并附带两个大哈啾。“叛狼族的台湾总部,你们要狼王令。”原本她是不大相信啦,但事实容不得她再持反意见,白逢朗的预测终成事实。
“看来你们对我方颇有研究。”屈屈几名人类,也算是厉害了。
“我们的兴趣并不在于别人。”季曼曼注意着门口的动静,然后才又看回他。
“而在于你。”
星罗眸光转厉。
“你们知道我?”这没道理。他从未来过台湾,而这些护令使者不可能神通广大到知道叛狼族的所有成员。何况他做任何事从不留名,没有任何人该知道他。
“当然知道,呵呵,”来不及笑完,她颈子再度被一条黑线勒住。哦,不能说是黑线,更确实的说,是一条鞭。由于这次的力道会令人痛,却不至于痛到五官全丧失功能,所以她可以很明确的看清凶器的长相。
“你该知道你的笑声会令我抓狂。”他像是充满歉意的微耸肩,彷佛加害于人纯属不得已。
季曼曼当然知道,不然她干嘛笑?只是没料到这个心胸狭窄的男人居然为此而出手,真是太过分了。
她伸手欲碰那鞭,还没碰到,黑鞭立即消失不见。小、器、鬼!碰一下会死吗?他真是她生平仅见最差劲的男人了,元旭日恐怕还难望其项背咧。
因为元旭日至少有韩璇看管着,但这家伙……
“你一定没有爱人!”她冲口道。“换言之,就是没有人爱。”
那又如何?他以眼光问。
“所以你这个祸害才会这么的嚣张!”因为没克星。
无聊的女人。女人的脑袋里就不能容纳一些风花雪月以外的东西吗?还以为她与众不同,看来他是高估了。
“谈谈你们如何知道我吧。”直接换话题。
季曼曼顿了下,脑袋才转过来。这人挺不赏脸的哦,圣人与他聊天也会忍不住抓狂。还好她是脾气佳、风度够的季曼曼,若是水恋在场,早给他颜色看了。
“我们巧遇过几次,他们从我身上感应到你的气息,一直想联络你。我猜你应该还没向韩璇他们勒赎吧?”也不知那些人在干什么,还不赶快采取行动来救她这个柔弱可怜的小肉票。
“是还没有。”
“你们在等什么呢?这么喜欢留我作客呀?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她煽了撮睫毛。哎,美女的悲哀哪……
“我们不确定你的身价值不值,那天的目标并不是你。”韩璇才是他要的。但似乎总是与这女人窄路相逢。
“就算我身价够又如何?狼王令又不在我们手上。”
“你们是‘护令使者’,别说你们五百年来守护的是根本不存在的狼王令。”
季曼曼退了一小步。星罗虽然仍是喜怒不彰显的表情,但相处得够久后,倒也本能地学会了一些趋吉避凶的动作。而从他的平板脸上去理解细微的波动正是她的收获之一。她道: “你的能力听说很强,我相信你自己也可以感应‘狼王令’的气息。如果真能确定狼王令在我们手上,你早动手了,何必抓个人质来?你明白我们身上没有东西,你只是想要我们去找来给你。若我猜得没错,你们根本不知道‘狼王令’长成什么德行。”
没错!季曼曼猜对了。
这只人人趋之若惊的“狼王令”千百年来只在王者间流传,并不轻易示于世人。它虽有诸多功用,但历来拥有它的人并不会散用它,因功能太大,动辄影响全狼界,擅自使用其无法控制的法力是危险的,于是大家的共识是只利用它于傅承,而不使用其力量。
因此,极少极少人有幸能亲睹它的真貌,才会有黑狼少主错抢了水晶却以为是狼王令的模事发生。
而且季曼曼等人也是由殷佑说明时才知道,“狼王令”是认主人的。目前它归属于金狼族殷家,那么纵使被别人夺去,或者能因此自立为王,但却使用不了它的力量。
“这么说来,至少你们是知道的吧?而且拥有它。”星罗缓缓说着。
“我们并不拥有它,至少不完全。”季曼曼忽地一笑,水眸闪出精光,像在算计什么。
“打哑谜吗?”
“我没那么闲。你要不要问我为何会对你特别有兴趣呢?你不好奇吗?”
就算他好奇,也不会开口追问。反正答案自己会浮现,以逸待劳好过多此一举。
季曼曼叹了口气,投降道: “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收集到的狼王令并不完整,那也是你之所以感应不到的原因。而那,则是与你有着莫大的关联。”这人到底是怎么忘掉他所肩负的任务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