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清幽的地方。这里算是台北市的范围吗?”
“是的,很奇怪对不对?台北有最新颖的现代化大楼,却也有最破旧不堪的老建筑与违建充斥;有最快速的步调,也有最缓静的风情。看起来很不协调,但大家都习惯了。”朱水恋说着自己的看法。
他只是微笑倾听,不作评论。
“殷佑说你们那一族是举世少见的美丽之最。有最美的人,与最平和无争的心,以及最美丽的领土。是真的吗?”
“它过于盛赞了。每个地方都有它的特色,那孩子总爱夸大,事实上白狼族与其他族并无不同。”
“不,光看着你就知道它不仅没夸大,表达能力甚至贫乏得有待加强。你很出色,出色得令人叹息。”
他的表情浮上一丝被过赞的羞赧,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索性仍保持沉默。在她面前,他似乎总是哑口无言的时候居多。
朱水恋接着问道:“听说你们白狼族人数最少,再恩爱的夫妻也不一定生孩子,即使生育,也从不超过两个,为什么?你们这么排斥肌肤相亲、水乳交融的感觉吗?”
又是一个大胆得让人不知该如何回答起的问题。白逢朗轻咳了下才道:“你们人类有一套老庄思想,谈的是无为与顺应自然。在我们狼界,也是有这么一套类似的理论,崇向自然,研修道法,讲究心灵的提升,而不被肉体欲望所拘束,将爱恨嗔痴等执念淡化,寻求心灵的相知相契,才是隽永的极致。我白狼族便是这套理论的信奉者,凡事不强求,不为难自己与别人,不算是刻意排斥肌肤相亲。对于生育一事,由于不固守传宗接代的老旧观念,也就不会非要生儿育女才算对得起谁。”
“就像我们人类现下正流行的顶客族夫妻,强调不生育万岁?”看得出来他是个几乎没欲望的人,不吃荤,也不求食物美味,衣服永远是那么一套(虽然飘逸超凡得不得了),甚至是爱情这玩意儿,他不仅没啥嫉妒心,还满心祝福别人快乐;更离谱的是把自己送上门,为殷家人鞠躬尽粹至今没个止境。
“并不尽然是那样。”他笑。
“是是是!只是不强求、不要求,久了之后便清心寡欲,连肉体的本能都清得一干二净。”
“我还是必须吃食物才维持得了生理机能。”
朱水恋翻了下白眼。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你吃得简单,用得贫乏,又跳过了发情期,在我这个俗女眼中看来,简直是虚度美好的人生。”
她非得用这种字眼吗?发情期。白逢朗哭笑不得也无言以对。即使是歪理,但被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出来,似乎不该硬去辩驳它、质疑其正当性。毕竟别人是这么的奉为真理。
“我呢,虽然对国家社会没有太伟大的贡献,但我既然生为人,有足够的能力去吃好用好,有十足的丰沛情感去热切的体会各种感受,那我绝不虚度。人生不就该如此吗?丰富它、精彩它,能爱敢恨,不负此生。”她双眼晶亮,瑰颊泛红晕,包裹在强悍都会女子表相下的,是一颗永远保持梦想、不为现实所屈的心。
灿亮的光芒直逼得白逢朗快要张不开眼,他静静的看着她,总是不自主的寻思着适合她的形容词,却没有恰当的字眼。强劲的生命力、热力四射的光芒、坚毅狂放的精神,而且还有些天真与莽撞……
像夏日的阳光,肆无忌惮的对大地放送热情,热得人消受不了,却又着迷那亮丽,不被乌云遮蔽的坚持。
相较于他一贯修持的淡然,朱水恋可说是教人瞠目结舌的极端,对比强烈得令他怀疑两人怎能安好的聊天,而不感到格格不入的无趣?
她一迳的兴高采烈,而他安静的倾听。没有必须回话附和的压力,纯粹听她见解,逐渐能感到趣味,也能够包容。她的笑容令人舒坦,言词总是惊人。很奇怪,生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却能够接受,而没有太大的距离。他并不常这样但她的热力消弭了所有距离,在他没察觉时,两人已经太接近了。
“在想什么?”她仰头端详他面孔,却读不出他的心思。
该保持更大一些的距离吗?
“哈罗,三魂呼叫七魄,听到请回答。”
他来人界,并不曾预期滋生一桩友谊……
“一、二、三、木头人,”她持续努力呼唤他。
很奇怪,竟会有这样的踌躇疑惑,他向来不会对这种事思考太多……
“……”她不再言语,看着他呆楞的表情好久好久。
亲吻一尊雕像是什么滋味呢?
不由自主的,她被蛊惑似的凑近他、凑近他,怀着一种亵滨的心虚,色胆包天蒙了心,就这么亲了下去啊!哇咧……
好死不死,原本例对着她的俊颜竟突然回神,而且转向她似乎要说些什么,然后,就……不幸地……堵上了他粉红温润的唇瓣。层与唇,相见欢。
这下子,怎么收拾才好?
一男一女亲吻了,较吃亏的是哪一方?很难以刻板的观念去认定,因为任谁看到白逢朗,都会觉得若有以上的事件发生,那么他绝对是受害者,毫无疑问。
也……没错啦。他是货真价实的受害者,她承认自己一时色令智昏,猪油昧了心,熊熊给他亲了下去,一偿垂涎多日的欲望,全然不顾当事人的苦苦抵抗……呃,也没那么夸张啦,他吓呆都来不及了,哪还有力气抵抗?
虽然得逞了,但她却没有一般辣手推花的凶手该有的张狂得意……小小的窃喜是有啦,可是比起更多更多的羞愧压在顶上,让她狠狠按捺下无时不刻想看他的念头,闷着头努力办公,顺便把自己累死更好。
说来惭愧,昨日她吻到他之后,根本没有勇气面对他可能会出现的嫌恶或责难表情,吻完他之后跳了个半天高,呀呀怪叫的化为一只射出的弓矢冲回家。
回到家之后才后知后觉的惨叫不已。天啊,天啊!她居然就这么的把他丢在植物园,自己回来。
哦。…错错错!惨惨惨!然后就……呜……好想死。
为什么每次在他面前都以最糟的一面呈现?明明她极力端出最有气质、最美好的一切想给他印象深刻。不能是他的情人,至少要是令他印象最深刻的人。……天啊,给她一面墙借撞一下吧!
唉!唉!唉!三声无奈啊。
死气沉沉的收好这个月份的合约书,再没劲的瞄着行事历,发现整个五月份的工作绩效差得让人为之掬一把辛酸泪。荷包扁扁,爱情坎坷,多么令人伤心的事实。
“怎么了?”韩璇拿着几份文件来到朱水恋的办公室,好笑的看着她死气沉沉,将头颅放置在办公桌上的懒散样。
“璇……”她黯淡的眼眸中总算有一点点亮度,但也仅是五烛光的微弱程度。
“从昨天下午像见了鬼般的冲回家之后,你不是躲在房间内,就是硬要来上班,甚至忘了我放了你与曼曼十天假,为了防止黑威那些人朝你们下手。我原谅你的失误,但你必须明白这种任性不能再有。”
朱水恋的俏脸乍然一白,发现自己根本忘了这十日不宜出门的事,浑浑噩噩的心中只塞着白逢朗的面孔举止、神态气质,其它要事哪还记得要搁在心里……
“对不起。”吁了一口气,她缓慢起身。“那我立即回去了。”
韩璇扬了下浓眉,伸出一手搭在她肩上阻止她的收拾动作。“不必。元旭日与白先生都来到公司了,若有什么状况,他们应付得了的”
“嘎?他来了?”
“因为你出门了。”
“他知道……”朱水恋颓丧的垮下肩。“我对他而言根本是麻烦的代名词。”
韩璇抬手轻拨开朱水恋的浏海,上头银白色的印记仍深烙不褪,她笑道:“像是一条脐带,让他随时可以感受到你的心情与你的所在地。怎么都没人提到该化去这个印子呢?毕竟白逢朗已经顺利找到殷佑了。”
朱水恋摇头,像是抗拒什么。
“没关系的,反正不算丑,就留着吧。”这是他结下的咒,也是她唯一留得住的东西,不想让它消失。
“自以为暗恋单恋得很成功的小妮子,其实早已搅得别人晕头而不自知。”
“什么意思?”
“你以为当你强力放送爱意,尽情去喜欢一个人时,那人会感受不到分毫吗?又不是死人,更别说白逢朗是何等善体人意的角色?他不尽然会明白那是爱意,但被加诸了炽烈的好感难道他会不知道吗?何况你身上这咒印可以直接让他感受到你喜怒哀乐的情绪。那样温柔的一个人,不会坐视你的不开心。一旦关心了,自然会被你浮沉的心思搅得晕头。”
“我相信最晕头的是……我情不自禁吻了他……天呀,像冒犯了仙风道骨的出家人似的,浓浓的罪恶感直压得我想切腹谢罪。你以为我单恋得很快乐吗?其实我苦得半死。”朱水恋捧头哀号。
韩璇拍拍她。“于悠告诉我,你有意承接下白逢朗身上的情咒。”
“嗯,我正想找白莞问问看怎么做。”
“傻瓜,老是这么冲动又一厢情愿。让他爱上你不是更好吗?白先生不正是你钟情的对象?”
朱水恋轻道:“太钟情了!所以自私不起来。我看着他时,会克制不住想吻他、抱他,贪婪吸着有他气息的空气,但又要花全部力气去阻止自己那么做。除了昨天终于色胆包天吻了他一下之外,我从不敢真正碰到他,只是拉着他衣袖。”苦笑了下,才又道:“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不只是那些,如果牵了他的手,下次就会想得寸进尺的搂住他,再下去就会希望他心中只有一个我了。我的独占欲太强,一直觉得古人说的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种话是狗屁。如果我爱上了一个人,要的就不只是长长久久的感情,还要朝朝暮暮的相守。所以小金狼的警告我听进去了。我顶多活到一百岁好不好?但他是长生不老的。所以他不该爱上我,我不能做这种春秋大梦。反过来说,如果今天长生不老的人是我,只能活一百年的是他,那么一旦他死了,我一定会疯掉。璇,我这辈子难得这么的理智,知道不能求取他的心,宁愿自己发痴到死。”
“这么认命?”韩璇显然没有被她深情而精彩的演说感动到分毫。事实上她挑眉挑眼的。像是示意着不以为然的讯息。
朱水恋再度把头搁在办公桌上做垂死状。
“嗯。人生不就是这样?”
“你能想像玛丹娜演苦旦吗?”
“什么意思?”她们几时谈到明星了?
“还是沙朗史东演阿信?”
“你在讲笑话吗?”
“讲笑话的是你,请容我大笑三分钟。”正经的说完后,韩璇果真笑了起来,整个人跃坐在沙发上笑得好张狂;那神态简直是元旭日的翻版。
所以说,千万要慎选恋爱对象;否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朱水恋磨牙、再蘑牙。最后忍无可忍的发火问道:“请问我提供了什么我所不知道的笑话吗?”
“恋恋,没那个扮相就别演那个角色,明白吗“韩璇一把拉过微怒的美人儿,如同以往,让水恋坐在她膝上,一手轻点她鼻尖。
来水恋叹了口气,偎入她颈窝里。
“璇,难不成你建议我去追他、得到他的爱,然后在死亡那一刻抛弃他,让他独自痛苦到天长地久?”
“人定胜天。你可以修道修法,想法子延年益寿,咱们人类的神话故事中哪里少得了这类故事?何况我们血液里有狼族的成分,也许可以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再有就是投胎转世再来爱他,当然,这是比较难以预料的。”
“太扯了吧?连神话故事都能拿来说?快二十一世纪了,到哪儿找他人来修道呀?”还不如期待科技的进步,复制人的成功或其它什么的。
“我们这些人遇到狼人就不扯?”
呃……也是。是满扯的,却是真正眼见为凭的存在。
但……她该顺着自己的心去追他吗?
“我能自私的去爱他吗?不顾一切、不理会后果……不在乎他日后必然的寂寞伤心……”
“生年不满百,却怀千岁忧。得了你!”
“璇,你怎能毫无迟疑呢?”
韩璇浅笑道:“因为我拒绝再多看一眼那个失魂丧志、多愁善感的朱水恋,那会令我起鸡皮疙瘩,消化不良。”
呜……好坏的嘴!正想抗议,但韩璇全身倏地绷紧,让她察觉到有麻烦来了……
第七章
攻击的速度快到没有哪一个人能立即做好迎战的准备,至少人类绝对做不到。
一团巨大的黑火就这么猖狂的击碎一整面防弹玻璃,随着四散的碎玻璃一同向她们两人射过来。
韩璇抱着朱水恋往后一蹬,沙发翻倒成屏障的同时更顺势往更坚固的水泥墙那方滚去。这同时,那沙发已被击成无数的碎片。
救援来得很快——谢天谢他。白逢朗以一道白气震开那团黑气,并尚能趁机画出一道咒语投向韩璇这方,就见一个半圆型的防护罩牢牢的保护住她们不被任何攻击伤害到,也不会被碎片刺中。
这场打斗不只是比武术,更是大斗法。在元旭日冲进来以烈火剑猛攻那团黑火时,那黑火似是不想应付两方攻击,转而往上奔窜,穿越过天花板。白逢朗立即跟上,也是白光一闪,在天花板处消失。
元旭日瞪大眼,满心不爽,直奔向破了一大洞的窗口,飞跃而出,以轻功使力上去。没法术的人也只能用这么歹命的方式了。
“呃……”朱水恋张口想叫,但韩璇拉住她。她不明其意,但也只有静静的等待了。
果然,是调虎高山之计。不到一分钟,另三道黑影闪了进来,其中一人低声“带走他们,快。”
“他们周遭有咒法保护!”手下报告道。
“让我来!”领头者抽出一把利剑,正在施咒——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元旭日像是早预知这种情况,再度飞进来时根本不给对方使用法术的时间,一挑一刺一划,三个背对他的人立即软倒在地,昏死个不明不白。
身为凡人的元旭日没有法力,但他拥有烈火剑这种神器,优势在于他必须够快,否则别人随便变不见,他哪刺得了人?恐怕连蚊子也刺不到。
对付不了大魔头,砍砍小喽罗也是挺爽的。这是他近些日于勤练剑法轻功的成果。战利品目前是四匹狼。差强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