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起放在音响上的名片,前、背面均印了好多字。「唐冬远」、「唐氏道赔、健身房」、「台中市狮子会会员」、「大安机构总监事」,哇,真不简单的人,还有二个住址哩,一个是健身中心的地点,咦——
「台中市大雅路××号伯爵金星大厦五搂。」
我意外,非常意外。
原来帮助我的好好先生是凡凡所崇拜之唐路尔的父亲。哇!我要告诉凡凡,她一定羡慕死了我的好嗟。
「发现了什麽?看那麽久。」哥问。
我毫不隐瞒,大哥并没有惊喜的表情,只说:
「有教防身术吗?你去学好了。」 ;
「我最讨厌运动了。」我嫌恶的说,急著改变话题」「哥,这辆车是谁的?」
「掌珍的爸爸买给她的,中古车,但性能还很好。这二天她上下班时间较固定,我接送很方便。」
「你真体贴。」我有点酸。「今天不必接吗?」
「六点。」
「等一下你怎麽牵我的车回去?」
「很简单。我开车去你们大厦停车场,把钥匙交给掌珍,我再骑你的机车回去。」
我心绪飞转.
「大哥,你要上楼就顺便帮我向老板说一声,我右手受伤,不能拿等,问他放我几天假好不好?」
「为什麽不自己说?」
「你不肯帮我?」我心在下沈。
「我没说不肯帮,只问你为什麽?」
「没有为什麽,男人跟男人比较好说话嘛!」
「好吧!」他接著又说出让我心惊肉跳的话。「我一直在奇怪你怎会到微信社上班,你不像有推理脑筋的人。」
我誓死不说出那件丢人的「义举」。
「文书工作不需要按理。」我眸道。
「看样子你不怎麽喜欢这份工作。」大哥明察秋毫,我为之丧胆,封紧嘴巴,不再透露一个字。
车驶至家门口,大哥倒车。
「你跟妈说我待会再回来。」
「吃不吃晚饭?」
「不了。」
蓝色小轿车飞驰而去。快六点了。
快乐或恐怖的事,通常必须复述多次。跟大哥说一次,回家姨妈又问一次,姨丈下班再一次,而且姨丈向来不信任国术馆的接骨师,全家出动到外科挂急诊,折腾到九点多,我倦极啦,捡了一个好梦。
次日,心满意足的醒来。睡得饱饱的.慵懒的赖在林上,什麽部不想,享受与世无争的宁署。脑袋空空也是一种幸福。
下了地,现实的不方便如影随形。梳洗、换衣服比平时多花一倍的时间。吃早餐时,姨妈递给我一个信封。
「我的信?」我问,信封上一片空白,无宇。
「你老板送来的慰问金。」
姨妈帮我把钱抽出来,三张簇新的千元大钞。
我睁大了眼。
「这麽多?他什麽时候来的?」
「昨天晚上,我去叫你,你睡著了。」
「太多了,不要啦!」
「我也这麽说,但路先生声明是医药费,让你去照张X光片,以防万一。他很欣赏你的宇,怕你的手坏了……一
见鬼啦,他有一次还批评我的字像蚂蚁在爬,命令我放大。
姨妈说:「他一番好意,你收下好了。」
「收了不要紧?」
「老板慰问员工,也是人之常情。」
姨妈这麽说,我才感到一丝暖意。他重视我的工作能力不是?
「姨妈,他还有没有说什麽?」
「你姨丈跟他聊了一会,很投机的样子,不过那时候我忙著洗衣服,也没去听。後来克坚跟我说,他约了路先生礼拜六来吃晚饭……」
噗,一口牛奶差点打我口中喷出来。
「明天晚上?他答应了没有?」
「你姨丈亲口邀请,他当然答应罗!」姨妈对丈夫之有信心,数十年如一日。
我的情绪陡地往下滑。请客不比家常便饭,不仅时间拖长,而且三杯酒下肚,男人们开始口若悬河,万一,路华把我做过的「好事」抖出来,那我……
「爱丽丝,」姨妈还问我:「路先生有什麽不吃的吗?」
「我怎麽知道,他又没告诉我。」
「那你去打听一下。」
「怎麽打听?」
「打电话问公司的人啊!」
「有必要吗?随便做几样,总不会样样都不吃。」
「你这孩子真不懂事,老板不比亲戚朋友,我们不要紧,可是你呢——」
我怎麽啦?路华将因吃一顿好吃的便善待我?不可能的。不过我向来听话,还是打了电话,在姨丈书房里。
「喂,奇章,你找那位?」
好运!是路华先拿起话筒。
「路先生,是我。」我心跳得好快。
「哦,爱丽丝,你的伤要不要紧?」
「不要紧,扭伤而已,很快好的。」
「你是怎麽出车祸的,又闯红灯是不是?」他真会猜。
「我……没有,也没跟人相撞,不算车祸。」
他嘀咕:「我怀疑!」
「什么?你曾经说过……就是昨天吧,你自己说有不满要大声说出来,不要嘀嘀咕咕的。」我跟谁借的胆?
「很好,我喜欢你的坦白,再说你的口气柔和,不咄咄逼人,教人容易接受。唉,愈扯愈远了,你有什麽事吗?这是你头一次打电话找我吧,你无事不登三宝殿的。」
「对,姨妈要我谢谢你的好意。」
「不客气。爱丽丝,说出主题吧!」他真厉害!
「明晚你来我家晚餐是不是?」
「你家人的好意,你不喜欢?」
唉,由不得我作主,何论喜恶?
「没有,这是姨丈的事,而将由姨妈下厨,她要我问你有那样菜不吃的吗?比如宗教因素或其他……」
「通通没有。」
「有特别喜欢的吗?」
他沈默一下。
「一时之间想不起来。随便做做就行了,不用太麻烦,反正我己领教过你的手艺,相信你姨妈也差不到那儿去。」
「嘻,你会吓一跳,我姨妈才了不起呢!」
「名师出高徒。」
我哈哈笑。他也真会捧人。
「还有事吗?」他问。我迟疑。
「可不可以约法三章?」
路华轻哼一声。
「说上正题了。说吧,你在担心什麽?」
「你不可以向我家人提我的事哦!」我请求。
「哪件事可提,哪件事不可提,你说明白。」
「你和樊小姐的事不可提,要不然咱们交易取消,我也不帮你打扫家里了。」
「原来你担心这个,放心,」他奸笑。「我还没有那麽卑鄙,何况说出来对我没有好处。」
「你必须说话算话,不能骗人。」我钉住他。
他口气一变。「我给你的印象这麽坏吗?」
「没办法,你总是占上风,现在又是我老板了。」
「我要挂电话了,再见!」他的口气好怪。
我锾缓放下话筒,一颗心也落实些。接下来打给凡凡,程春野刁难著不肯叫人,彷佛怀疑我和凡凡将共谋盗走他的设计图,很不客气的说:
「我不欢迎不相干的人主动打电话来。」
「程先生,我只要跟凡凡讲几句话就好,请她来我家吃饭也不行吗?你不太讲理哦!」我好脾气的说。
「你是服装界的人吗?如果不是的话,就少来打扰她,她需要有用的朋友,能够帮助她的朋友,你行吗?」
我兴起一阵排山倒海似的失落感。他干嘛这样瞧不起人?我好歹兼了二份差事,就因为都不是重要的工作,他便认定我不配和他的学生交好?
才挂了电话,走出书房,凡凡就出现在我面前,我笨笨的说:
「你怎麽来了?」
「昨天遇见你大哥,他跟我说你受伤了,正好给我一个藉口溜班啊。」她又提一袋零食来,推著我往房里钻。「从事自由业有个好处,就是时间自由些。」
我不急著吃零食,先把方才程先生的话复述出来,凡凡冲著我鬼叫:
「你知道他是那种人,不要理他就好了。」
「他为什麽要那样说?」
「还不是工作、爱情两不得意,」凡凡很快的说。「上次他卖几张设计图给一家成衣厂,结果衣服做出来销路不好,给他的打击不小,他一直盼望打响知舟度,好早日拥有自己的公司,像香奈儿之类的。」
「我在杂志上看过香奈儿的服装,很简单大方的。」
「对对对,」凡凡跟嗯夹心饼。「可是一个选没汀响名号的设计师必须光使人有年目一新的感觉,才容易在消费者心坎上印上‘程春野‘三个字。」
「可是,凡凡,奇装异服很难引起共鸣呀。」
「只要造成流行,就不是奇装异服。」
「追求流行已经落伍了,如今是讲究个人风格的时代,你没看杂志在写吗?」我一口一片巧克力,乾脆俐落。
她哼哼。
「我没你悠闲。」
「这种巧克力薄片真好吃!」我同意她的看法。
「说说你受伤的事。」
我很乐意,也不隐瞒丝毫,说到「正义使者」出现的时候,凡凡不信的间:「蝙蝠侠吗?」等我说出是唐冬远时,她不响了。
「怎麽样?」我得意的说:「他很棒吧!」
凡凡竟然没有钦佩的样子。
「有钱又有闲的人,当然可以见义勇为。」
「你到底怎麽了嘛,凡凡。」
「嫉妒有钱人,我现在很嫉妒有钱人。」她重复著说。
「为什麽?」
「程先生的爸爸发出最後通牒,在程先生三十五岁之前如果没闻下名号,不能自立的话,他也不再支助儿子,甚至不分财产给程先生,因为这些年来程先生向家里要了很多钱,其他兄弟早已在不满他乱花钱了。」
我计算著,房租、生活费、设计所需费用、薪水……一笔天文数字!
「也难怪。」我说。
「你根本不了解程先生的痛苦,」她对著我发泄。「他一直那麽努力,只是他太前进了,那些厂商都不能了解他的前卫作品,不肯长期支助,他真是太可怜了,众叛亲离,如今只剩下我支持他了;」
我目瞪口呆。凡凡在瞬间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刚才叫我别理程春野发神经的话,如今自己却说起这种话来。
「对不起,爱丽丝,」她抱歉。「这些天我陪程先生不断接触厂商,饱尝碰壁的滋味,心里就好气那些有钱人,为什麽不试一试?为什麽不尝试就否认程先生的才能?如果我有干万财产,我就不用这麽烦恼了。」
「你烦恼?」我天真的说:「为什麽?你只是跟著他学,以前不是说过学不到什麽吗?何不乘机改行?」
她双眼冒火的蹬著我。
「你当我简凡凡是那种人?在程先生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离开他,他将心灰意冷,就此断送设计天才也说不定。我要留下来帮他度过难关。」
「没薪水也不在乎?」
「不在乎。」她义无反顾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听到的,她真是简凡凡,不是狐仙变出来骗我的?
「凡凡,」我好佩服。「我真没想到你追求女权的另一面是如此讲义气,而且是对一个神经质的大男人。」
她叹气。
「相处久了,觉得他可怜,一个得不到赏识的天才。」
「从前你不喜欢他呢!」
「是啊,是啊,人总会改变的。」
「没想到你也会多愁善感,真不像新女性。」
她挥手。「女强人这名辞也落伍了啦!」 .
我微笑。「你一向嚷嚷做人要讲究实际,结果事到临头,自己却乱了。老说要离开程先生,现在反而护著他。凡凡,你没有发现自己很矛盾吗?」
她撇撇嘴。
「只有头脑简单的人,才不会有矛盾的时候。」她是在说我吗?「人本来就是感情的动物嘛,感情是复杂的,喜、恶端在一念之间,就像今天我得罪你,你很讨厌我,过了明天,你想到我的好处,还会恨我吗?」
我拍手。
「好棒的演讲!」
「爱丽丝!」她笑思。「你老是长不大的样子。」
「少胡说,我有二份工作哦!」
「哼,你没看小说写的:一个人不曾经历大悲、大喜、大难,是不足以成为一个成熟的人。现在,我看尽商人丑陋的一面,明白人世间有无穷无尽的烦恼,我帮程先生的同时,也将今自己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我便了眼。
「人生在世真的要经过那麽多苦难吗?」
「想成为大人物,就必须这样。」她骂定的说。
「我周围没存大人物,我不知道。」
「唉,我不服你对牛挥琴了,」她真不客气。「我今天是来问你以前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什麽话?」
「有一次你跟我说,你大伯在开成衣厂,有没有?」
「对啊,还代理法国高级服装,暑假时信实在那儿打工,回来选带几件衬衫、洋装给我呢!」我掩不住得意。
我爸爸没有兄弟,所谓「大伯」是信介哥他们的大伯,从小跟著叫惯了,虽然彼此没有血缘开系,蔡大伯也不比姨丈亲切,但男人威严不表示他就是坏人。
凡凡急急从皮包翻出小册子和原子笔。
「公司名号、地址、电话,快告诉我。」
「做什麽?」
「这是我和程先生最後一个希望了。」她企盼著我。
「凡凡,别傻了,你和程先生要去找厂商前,应该先搜集资料,没其所好才能够成功。程先生的设计图我以前看过,我知道不行。我大伯最讨厌奇装异服,他的成衣厂大都生产高级服饰,中价位,适合二十岁至五十岁的人选购。你要不要看看他送我的衣服?」
我打开衣树,捡出一件苹果录的洋装,三件衬衫,分别是白色、粉红、淡蓝,一条蓝色格子裙,一条碎摺复古裙子,还有一件冬季的红外套。都是这二年前後送我的,大伯妈没有女儿,对我比较大方。
「一般人都是穿这种衣服,有的人讲究精致、昂贵的好料子,有的人随便一点,但都不出‘大方、协调‘的原则。程先生所锺意的前卫服饰,我在服装杂志上看过更怪异的呢,可是那都用在表演场合,吸引人而己,厂商不会买。」我没有说服人的大道理,只好将大伯、大妈或那个人在谈论服装时说过的零星记忆搬出来。
「对对对,」凡凡兴奋的说:「我就是想替程先生找一家赞助厂商,办一场服装秀,打响知名度,什麽都好办。」
「程先生的主意?」
「我的主意,但是他也不反对。」
「程先生不是有个有钱的爸爸,为什麽不找自己人?」
「唉唉,如果几年前还可行,现在别想了。」
「办一场服装秀要多少钱?」
「少说要几百万吧!」凡凡算计著。
我咋舌。
「吓死人!我大伯可不是大企业的大老板,不可能拿出这麽多钱帮助一位设计师。换了你,你肯吗?」
「又不要他一个人出钱,他可以联合其他厂商共同举办啊!」
「你真疯了,凡凡。」
「爱丽丝,你不知道我现在心里有多急,明年程先生就三十五了,他要断了经济来源,能不拚吗?」
「怎麽你在替他急呢?」
「他女朋友同他闹翻了,只剩我啦!」
听起来真教人同情,但我总觉得凡凡在白费工夫。大伯一向兢兢业业,二个儿子念完五专,全叫回来帮忙,大妈相夫教子之外,还帮著做生意,听说代理外国服饰就是她出的主省,因为成衣厂的生意愈来愈难做,必须另辟财路,可知她的能干,那里肯为名不经传的设计师冒这麽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