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恩很清楚今天又没机会解释了,这几个星期以来,他锲而不舍地拚命找机会跟她攀谈,甚至放学时还找到她家去,但她总是找逼各种理由逃避,根本不给他任何机会。
他无奈地走回自己的座位,不理会同学们看好戏的眼神,只注意着刻意回避他的丹枫。
他没想到她这么会记恨,都已经快一个月了还是不肯原谅他,搞到现在班上同学没人不知道他们吵架。
偏偏她又不给他机会解释,就连吴欣姿都不给他好脸色看,他是招谁惹谁了?
他之所以会拒绝她的告白,无非是希望能跟她继续当长长久久的好朋友,难道这也错了吗?
其实他现在也很后悔当初拒绝了她,因为在她不理会他的这段时间,他更加发现了她的重要性,也开始意识到她是个女孩子的事实。
尤其看到她和其他男同学谈笑时,他倍觉碍眼,心里酸酸涩涩的,像是喝多了醋一般,让他恨不得将那些臭男生赶跑。
他终于体悟到丹枫看到他跟其他女孩子在一起时的感受,这种不舒服的情绪,就叫做嫉妒。原来他对于丹枫的喜欢,不只是朋友间的友情,也有着男女之间的情爱。
只是之前他只感受到显而易见的友情,忽略了慢慢抽芽的爱苗,直到这段时间她不理他,他才终于觉悟。
倘若他们之间只有友谊,他犯不着因为失去一个好友而郁郁寡欢,因为她虽然是他最好的朋友,但他还有许多好朋友,并不差她一人。
身旁少了她的陪伴,他怅然若失,彷佛心也缺了一角。
这段时间的他追她跑,让他越来越没信心。每次看到她因他的介入而突然敛起笑容,更是让他觉得自己好像打扰了她,也许,她现在已经不再喜欢他了。
他好怀念她的笑容、她的纯真、她的豪爽;少了她,他才发现自己的身旁没有可以谈心的人。
算算日子,再过一个月就毕业了,如果到时候他们上的是不同学校,那就更没有机会和好了,这该怎么办呢?
擦完黑板回到座位的丹枫,视线也不自觉地瞥向伯恩坐的角落,神情复杂痛苦。
她不懂他拒绝她后,为什么又三番两次地来找她?难道他不知道他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复以往的“好朋友”关系?
一面已有裂痕的镜子,照出来的影像绝对会变形扭曲,不可能完美无缺。
虽然她的心里也不好受,也希望能再像以前一样跟他打打闹闹、称兄道弟,可是她很清楚裂痕已存在,他们之间的情谊已有疙瘩,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现在她只希望能赶快毕业,到时候她会申请南部的大学,跟他再拉开更远的距离,希望时间和空间能冲淡她心里的缺憾,让她能渐渐忘了他……
在丹枫的刻意回避下,曾是至交好友的两人渐行渐远,再也没有任何交集和互动;那段为人津津乐道的“友谊”已不复见。
只是在彼此没注意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两人的视线紧紧追着对方的身影,其中蕴涵着丰富的复杂情感,但从没让对方发现。
随着骊歌初唱,丹枫如愿考上南部的学校,与伯恩的距离拉得更远,两人见面的机会就更渺茫了。
虽然她知道他曾不时上她家找她,但是她家在大二时搬离旧址,他们之间的联系更是彻底断了……
自高中一别后,他们这对自小就认识的“麻吉”就完全没有联络,彼此音讯全无。
第三章
某社区街角,有间小小的花店──“花花世界”,虽然规模不大,但是花材新鲜多样,而且价格合理,所以生意兴旺。
尤其是特殊节日,比如说西洋情人节、七夕或是耶诞节,购买的人潮更是络绎不绝,几乎把店面给挤爆。
“丹枫,将盆栽搬到外面去,挪出空间来,今天进的花比较多。”身高一般、长相较为秀丽的骆青枫指挥高人一等的妹妹做搬运工。
今天是二月十四日,也就是西洋情人节,是她们花店的大日子,当然要好好地大捞一番。
“嘿、咻!”略一使力,丹枫搬起三十几公斤的盆栽,放到门口外面的走道旁,而后又回头不费力地将剩下的几盆大盆栽一一搬出,显示她的力气不比男人差。
她的穿着打扮还是跟学生时代一样,T恤、牛仔裤,头发短得像个男孩子似的。
许多第一次上门的客人,都喊她“先生”呢,让她粉尴尬。
但她已不再介意被人错认性别,学会一笑置之,甚至连更正都省了;想想她以前会为了被人错认而心里难受好几天,真是自讨苦吃。
大学毕业后,姊姊青枫利用老爸的退休金开了这家花店,举家也搬到花店楼上,以方便照顾店里生意。
她毕业后,就换她接手粗重的工作,让老爸在家享享清福。
全家人辛苦了七年多,最后不但有能力将店面买下,连二楼的住屋都买了下来,算是收益不错。
“丹枫,将这些花送一送。”青枫将十几把预订的花束分别标上卡片和地址,放在桌上。里头的花大多是应景的玫瑰,唯一的差别只有颜色不同罢了。
“好。”丹枫快手快脚地将要送的花一一平放在货车上,拿一张纸记下地址后,便坐进驾驶座,熟稔地驾着小货车,奔走在台北的大街小巷。
看着手中的送货地址,她脑子里自然地排出送货顺序和要走的道路。由于这些年来的送货经验,台北县市的地图早已烙印在她脑海里。
以后若是花店关门,她也可以改行当计程车司机,不怕没工作。
很快地,车子来到第一个送货地点,将车子停妥后,丹枫拿起一把标着同样地址的紫色玫瑰花走进一栋办公大楼。
丹枫走到柜台,跟接待小姐说明来意。“你好,我是‘花花世界’的人,有一束花要送给王小姐。”
“请稍等。”柜台小姐立刻拨内线通知王小姐。
“先生,请你稍等一下,王小姐马上就出来。”柜台小姐稍嫌太过亲切地招呼丹枫,看她的眼神里流露出掩藏不住的欣赏之意。
“谢谢。”丹枫没有费神去指正她的称呼错误,见怪不怪地当作没看到对方的爱慕。
这已不是她第一次被误认为男生,谁教她不但身材高姚、相貌中性、胸部又很平坦。
没一会儿,王小姐出来签收花束,当她拿到花时,平凡的圆脸因喜悦和兴奋而散发出光采,看得出她正沈醉在爱情里。
“淑静,有男朋友真好,而且你男朋友还真大方哩!”柜台小姐又嫉妒又羡哗d地看着那把所费不赀的花束。
为什么连长相普通的王淑静都有男友,而她竟然乏人问津?
要当她男朋友,起码得有眼前这个送花小弟的帅气长相,要不然怎么配得上她的“花容月貌”呢?
一定是自己的眼光太挑了!柜台小姐得到一个足以安慰自己的结论。
无视于柜台小姐频频送来的秋波,丹枫拿了签收单便迅速落跑。她可没有同性恋倾向,也不想开始培养。
回到货车上,丹枫的思绪又回到刚才一脸幸福笑容的王小姐身上……
当了五年多的送花大使,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收花者开心的笑容,说不羡慕是骗人的。
活了二十七个年头,她还没收过花呢!试问,哪个男人会送花给一个不男不女的男人婆?
不知她这一生是否能从和她心意相投的人手中接过花?
此时,贺伯恩的身影再度钻进她脑海,让她的情绪又开始烦躁起来。
唉……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忘不了他呢?
原以为隔了这么多年不见,他对她的影响力应该已经渐渐淡了,但事实不然,不管她看到哪个出色的男人,都会下意识地拿那人跟伯恩相比。
看来她想忘了他,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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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这天的下班时间,也是花店生意的另一段高峰期,越接近晚餐时间,花店里越是挤满采购的人潮。
而且,清一色是──
男的。
“我要十二朵粉红玫瑰。”
“好的。”丹枫快速拿起十二朵粉红玫瑰,并抓来一把满天星陪衬,用胶带捆成一束,再以蓝紫色的棉纸包装,最后以亮紫色的彩带修饰完成,一把漂亮的玫瑰花束就此诞生。
丹枫虽然看起来很像男孩子,不过手倒是挺巧的,单调的花朵在经过她的配色和包装后,总能呈现最迷人的风情。
“先生,你的粉红玫瑰。”将花交出去收了钱,继续服务下一个等候的顾客。
“请问,你要什么花?”
“呃……我也不知道要选什么花。”一名看起来有些局促不安的上班族,像是第一次陷入这让人头昏眼花的花海中,拿不定主意,最后只好求救于专业人士。
“请帮我搭配一束比较特别的。”
丹枫亲切地笑着问:“请问你的预算是多少?”
“大概一千块钱。”
丹枫走到放香槟玫瑰的桶子前。“今天的香槟色玫瑰很漂亮。”拿了九朵起来,又拿了几枝蓝色星辰搭配,最后裹上粉橘色的包装纸,花束便宣告完成。
“哪,”将花递给他。“希望你的女朋友会喜欢。”
“谢谢。”男子露出见腆的笑容,交出一千元“谢礼”,开心地捧着花离开。
不知道是谁规定情人节当天一定要送花,虽然这也是让她们花店生意大好的主因,她没有资格抱怨。
只不过,看到街上除了情人就是恋人,其他的单身人种全都早早躲回家里不敢出门,令她不免觉得悲哀,因为她就是其中一员哪……
“小姐,我要红玫瑰……”一个高亢的男声打断她的自艾自怜,让她打起精神继续奋战。
一年之中能够获得最大利润的日子就是今天了,怎能不好好大捞一笔哩!
三个多小时马不停蹄地扎花、包装,卖出不下上百束花后,陆续涌进的人潮总算告一段落,时间也超过了九点。
“丹枫,你先去吃饭吧。”青枫知道丹枫不经饿,只要肚子一空,火气也会跟着上升。
“好。”她飞快地脱下围裙,走到洗手台洗净双手,才转身踏出店门,不料差点被一个迎面狂奔而来的人给撞倒。
还好她反应很快,随即攀住他的手臂;否则被那人媲美喷射机的冲力一撞,早已饿得两眼昏花、四肢无力的她非跌个狗吃屎不可。
“对不起……”那名体型壮硕的冒失鬼,连忙伸手抓住丹枫,迭声道歉。“对不起,你要不要紧?有没有受伤?”
她恼火地指着高她一个头的“大树”开骂。“你走路都不看路的啊?撞伤人怎么办?”
自恃颇为强壮的她都差点被撞翻,更不用说其他的“弱”女子了。
“先生,对不起……”“大树”虽然诚惶诚恐地继续道歉,甚至愧疚得连头都不敢抬起来,但却更惹丹枫生气,因为他犯了大部分的人都会犯的错──错认她的性别。
“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我哪里像‘先生’?”这人不只是个冒失鬼,还是个睁眼瞎子!
虽然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错认她性别的人,但此刻却引爆她积压已久的怒气;只能说他的运气不好,刚好挑到她又饿又累、脾气最差的时候进来。
这“似曾相闻”的说话语气和内容,让贺伯恩迅速抬起头来,在看清她长相的同时,他又惊又喜地嚷道:“丹枫?!”
高中毕业后就失去音讯的两人,在阔别多年后,第一次碰面。
这声音!
丹枫猛地抬起头来。虽然眼前的男人站在背光处,相貌有些模糊,但高人一等的体格却是她不会错认的身影。
贺伯恩!
若不是饿到头昏眼花,让她的“雷达”失灵,她早该在一百公尺外就察觉他的到来,并且先一步逃离。
她倏地跳离一大步,连预备动作都来不及做,转身便想拔腿狂奔逃离。
“别走……”没想到她脚步还没迈出,他就快一步攫住她的手臂,兴奋地嚷道:“真的是你?!”
跟他粗壮的臂膀比起来,她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根本无法如愿甩脱,只好出口威胁。“你快点放开我,要不然我要喊人喽!”
意外的碰面,让她失了方寸,一心只想躲得越远越好。
贺伯恩不但不放,反而抓得更紧。“我不放,否则你又要逃了。”
多年前的经验让他得到一个教训,那就是,机会稍纵即逝。那次的遗憾,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机会解释清楚。
一次的错误已经足够,他已懂得要把握机会。
“你放手啦!”丹枫已顾不得会弄痛自己,拚命拉扯挣扎,只求能顺利摆脱他的制缚,逃得越远越好。
虽然多年未见,但他对她的影响力一如以往;让一向大无畏的她,也忍不住选择做出懦夫的举动。
怕会弄疼她,他乾脆一把将她抱进怀里。“不要─我绝不放你走。”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他已经学乖了。
“你、你干么?”他突如其来的拥抱,差点没让丹枫的心脏蹦出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想到要推开他。
“快放开我……”她努力想推开他,但不过是螳臂挡车,没啥用处!
没事长这么“大棵”干么?她在心里暗骂。
“我不放……绝不再放你走……”这是他多年前就想说,却没机会说出口的话。
但是由于音量太小,加上口齿不清,让人听不真切。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我说……我说……”虽然老是桃花缠身,但他却意外地口拙和害羞,说不出甜言蜜语。“我是问说……你还没吃晚饭吧?要不要一起吃?”
“不要,我不饿。”她毫不考虑地拒绝他的提议,但肚子却不老实地传来咕噜、咕噜的声响,让她尴尬地红了脸。
“你的肚子比较老实。”他调侃地说出事实。
她恨恨地瞪视他。“那又怎么样?我就是不想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他一脸受伤的表情。“我们曾经那么要好,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生疏?”
记得高三最后的那几个月,她都对他不理不睬、视若无睹。甚至到了毕业典礼那一天,还不愿意跟他和好,让他备受煎熬。
他一直认为自己的生活重心是篮球,但是少了她以后,他就算打起最爱的篮球也是不来劲,没什么活力。
他这才明白原来她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甚至比篮球还重要!
偏偏他找不到机会和她诉衷情。在学校时,她四处躲避;毕业后不但念不同学校,而且还是一南一北,要想见上一面更是难上加难。
丹枫杏眼圆睁,怒道:“你还敢问我?!”一说起那段往事,她就又窘又气。